王莽改制是新朝皇帝王莽为缓和西汉末年日益加剧的社会矛盾而采取的一系列新的措施的“托古改制”。包括土地改革、币制改革、商业改革和官名县名改革。 初始元年(公元8年)王莽接受孺子婴(刘婴)的禅让后称帝,改国号为“新”,改长安为常安,作为新朝都城,王莽开中国历史上通过符命禅让作皇帝的先河。王莽开始进行的全面社会改革。[1-2] 王莽仿照《周礼》的制度推行新政,屡次改变币制、更改官制与官名、以王田制为名恢复“井田制”,把盐、铁、酒、币制、山林川泽收归国有、耕地重新分配,又废止奴隶制度,建立五均赊贷(贷款制度)、六筦政策,以公权力平衡物价,防止商人剥削,增加国库收入。刑罚、礼仪、田宅车服等仪式,不停回复到西周时代的周礼模式。 但王莽的改制不仅未能挽救西汉末年的社会危机,反而使各种矛盾进一步激化,由于政策多迂通不合实情处,百姓未蒙其利,先受其害,朝令夕改,使百姓官吏不知所从,不断引起天下各贵族和平民的不满。到了天凤四年(公元17年)全国发生蝗灾、旱灾,饥荒四起,各地农民纷起,形成赤眉、绿林大规模的反抗。导致新朝的灭亡。[1] 1历史背景 西汉后期,朝廷的赋税劳役日益严重,统治阶级“多畜奴婢,田宅无限”,奢侈挥霍,弄得民穷国虚,土地兼并和奴婢、流民的数量恶性膨胀,成为当时严重的社会问题,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日趋尖锐,各地起义不断。[3]公元8年,王莽接受孺子婴(刘婴)的禅让后称帝,改国号为“新”,以初始元年十二月初一为新朝始建国元年正月初一。王莽即新始祖,庙号“新太祖”,也称为“新太祖高皇帝”“新朝建兴帝”,简称为新帝,于公元8年腊月至公元23年十月初六在皇帝位。[4]即位后的王莽在这种情况下,意图通过改制来缓和社会矛盾,从而树立自己的威信,巩固自己的统治。[3] 2改制内容 政治方面 为了表示改朝换代,革汉立新,废刘兴王,王莽根据儒家经典,将一大批政府机构和官职改换名称。 改革官制 如在中央官职中,更名大司农为羲和,后改为纳言,改大理为作士,太常为秩宗,大鸿胪为典乐,少府为共工,水衡都尉为予虞,光禄勋为司中,太仆为太御,卫尉为太卫,执金吾为奋武,中尉为军正。地方官职的名称也多有改动:太守改为大尹(或卒正、连率)、都尉改为太尉、县令(长)改为宰。等等。此外,王莽还增加了许多新的官职,如在中央新置大司马司允、大司徒司直、大司空司若,列于九卿;置大赘官执掌舆服御物,后又典兵,位上卿;设司恭、司从、司明、司聪、司睿等五大夫;在地方,州置牧副,部置监副,等等。[5-6]王莽根据古籍,更改了秩禄之号,还按照传说的周制大封五等诸侯共796人,附庸1511人,其中有很多人并没有实际得到封地,每月只能领到几千钱。[7-8] 因此,贪污受贿、榨取民脂民膏的现象在各级官吏中层出不穷。至于那些清正一些的受封爵者则穷困潦倒,甚至靠给别人打短工来维持生活。[5][7-8] 修改地名 王莽还更改了许多地名,给人民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甚至连官吏也弄不清楚,所以王莽在后来的诏令中提到某地时也只好注明故地。[5][7-8] 冻结奴隶制度 对现有的奴隶数量冻结,禁止继续买卖和产生新的奴隶、婢女。使其自然消灭。[5][7-8] 经济方面 实行了王田、私属制、五均、赊贷、六筦(管)和币制改革。 实行王田、私属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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