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7年10月12日,汤寿潜、刘锦藻主持召开浙江铁路公司股东大会,一致表示“款本足,无待借,路已成,岂肯押!”、“宁渴不饮鸩酒!”,坚持“商办拒款”;在国内首次成立群众性的保路组织--“浙江国民拒款会”;提出罢市、抗租、抗旨等口号;通电各省请求声援;公开向民间招股。浙江各地(包括上海浙籍人士)绅民,包括数万名工人、学生、店员、挑夫、僧道、优伶、妓女、乞丐,均踊跃认购路股,一时间,“杭垣舆论”、“街谈巷议”,“人人皆以不附路股为耻”。江苏、安徽、福建、广东、广西、江西、湖南、湖北、四川、贵州、陕西、直隶等十四个省四十八个府县人民,也纷纷向浙江铁路公司出资购股。仅一个多月,认购铁路股款达到两千三百万元之巨,几为英国借款数(一百五十万英镑,约合一千万元)的两倍多。数额之巨,震惊朝野。 1908年初,浙江旅沪学会(周晋镳继张元济任会长)在上海组织“上海浙江保路会”、“妇女保路会”(女界保路由经慧贞、汤国梨等负责)。光复会决定在保路运动中组织决死党,派竺绍康办理。因杭州保路大会由立宪派把持,没有通过组织决死党的提议。2月,浙江旅沪学会召开六千人拒款保路大会。会长周晋镳号召努力集股保路,“勿稍疏懈”。报人庄景仲称保护路权是因政府“与国民宣战”,引拿破仑语“军事争最后十五分”,激励各界坚持到底。 腐败 然而清廷仍于1908年3月与英国正式签订借款合同,改苏杭甬路为沪杭甬路,命苏、浙两省接受《沪杭甬铁路存款章程》,按规定将所借英款一百五十万磅存于邮传部,由邮传部负责还借,所谓“部借部还”,并架空两省铁路公司,在其下设“沪杭甬铁路局”,“聘用”英国工程师主持局事。同时下令解散“国民拒款会”,调动军队,以武力相威胁。 以汤寿潜为总理的“浙江国民拒款会”全体成员怒不可遏,通告各府州县人民:“木腐虫生,以借为夺,是可忍,孰不可忍!”多次致电军机处,谴责邮传部“掩耳盗铃”,“不渴而饮鸩”,强烈要求把盛宣怀逐出邮传部。汤寿潜等甚至欲以辞职抗议对盛宣怀、汪大燮的任命,与清廷形成尖锐对抗。同时,汤寿潜与张謇合议,苏、浙两省铁路公司坚持不用部拨借款,利用英款不到位等违约行为,要求清廷废约、退款,撤回英国工程师。 清廷任汤寿潜为云南按察使、江西提学使,企图调虎离山。汤寿潜两次拒绝受职,坚持在浙江主持拒款修路。1909年8月,江浙自办的沪杭铁路全线通车。汤寿潜、刘锦藻主持下的浙路公司以其资本之丰、工程之速、质量之优、造价之低、经营之卓著,被举为“商办之最”。清廷却于1910年8月下令将汤寿潜“即行革职”,“不准干预路事”。 保汤援汤 浙江旅沪人士三千多人,“由范贤方率领,乘一列火车,浩浩荡荡直驶杭州,至抚署请愿”;浙江咨议局要求浙江巡抚代奏清廷,收回成命;浙路公司董事局致电邮传部,称“路由商办,总理由商举,权在股东,朝廷向不干预”,要求收回成命;次年2月,浙路公司更会同苏路公司通过决议,裁撤邮传部强加于苏浙的“沪杭甬铁路局”,辞退英国总工程师。 苏、浙两省人民坚持不懈的斗争,使清廷及英方一筹莫展,不得不废止沪杭甬铁路借款合同,将沪杭甬铁路借款移作开封、徐州铁路之用。苏浙保路运动取得了最后胜利。 7相关事件 1906年,浙籍绅商孙宝墒等为自办全浙铁路集股两百余万两,拟订路章、缮送清单,呈请商部批准立案,请力拒英商,坚持路权。 1907年,为保证浙江铁路的顺利自办,刘锦藻等人发起成立了中国最早的商办银行之一--浙江兴业银行,共集资一百万股。刘锦藻及南浔绅商周庆云、张澹如、庞元济等为主要股东。 在筹集建路资金方面,刘锦藻刘氏家族为第一大股。刘锦藻称“吾掷资此中,及招戚友之股,约近百万金”。刘氏家族个人及堂号认购一万元以上者有近二十户之多。 南浔“四象八牛十二金狗”(当时南浔百姓把资产超过一千万银两的富商称为“象”,资产超过五百万的称为“牛”,资产超过一百万的称为“金黄狗”)各大家族均多有认购一万元以上者。湖州商务分会总理上海早期轮船商李恺投资一万元,上海申大机器磨面公司创办人王震、上海商务总会议董杨兆鏊各投资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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