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末20世纪初,从新斯科舍省到安大略省西部的广大地区,在商业城市和城镇,建起了许多工厂,如纺织厂、化肥厂、纲铁厂等,东部的城市出现了多样化和专门化的工业发展趋势。 这种发展一方面是1879年保护关税政策实施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全国交通系统的形成大大拓展了市场。由于蒙特利尔和多伦多拥有全国最大的金融和商业优势,东部城市工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强了这两个城市在全国都市系统中的地位。此外,北方、阿尔伯达省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等地多种矿产的开发和深加工,也使一些都市的地位加强。 20世纪初以后,由于新的大陆铁路交通系统取代了一部分大西洋海运,东部沿海的一些老城市相对衰落了。 以上是凯尔莱斯运用都市-地区(腹地、边疆)理论来解释1914年以前加拿大历史的基本轮廓。 他认为,到20世纪初开始遍布加拿大的都市-城市网络是与新的边疆的扩展和充分发展地区的出现紧紧地连在一起的。他把加拿大的城市类型分为三类。在这个城市等级制阶梯的顶端,是国家级的都市蒙特利尔和多伦多。其次是地区(region)一级的都市,如温尼伯、温哥华,次一级都市如里贾纳、埃德蒙顿、卡尔加里和维多利亚,这些城市连成了西部的都市网络;魁北克市和大西洋沿岸的哈利法克斯、圣·约翰连成了东部的城市网络;在人口稠密和相对高度发展的中部地区有渥太华、汉密尔顿、伦敦和温莎(Windsor), 每个城市都对其周围地带发挥了一定的影响。在以上这些主要城市之下,是在它们周围腹地的更小一些的城市和城镇,这些小城镇对其所在地域范围也发挥着影响。 如前所述,凯尔莱斯的都市-地区理论的提出,有加拿大史学发展的必然性。同时,这一理论的产生也有其理论根据。在20世纪初,加拿大出生的美国经济学家N. S. B. 格拉斯(N. S. B. Gras)就提出了经济都市主义的命题。他的理论强调主要城市的兴起是集中了周围腹地的财富和权利,同时,中心城市肩负着对这些腹地的服务、组织和领导作用。中心城市不仅是其腹地商业交换的渠道和领导者,而且控制着自身与外界都市的交换活动。此外,格拉斯认为一个城市要成就都市的统治作用有四个发展阶段:第一,建立整个疆域范围的市场体系,包括仓库、批发和交换的便利条件;第二,有一定规模的工厂生产,或在腹地,或在城市,但一定由城市领导;第三,有积极改善的交通系统,一方面是地区内的,另一方面联络外部都市地区的交通尤为重要;第四,在主要城市强有力的金融机构的发展,包括银行、投资和保险公司,不仅为地区内服务,也包括外部世界。 毫无疑问,凯尔莱斯在形成他的理论模式时吸收了格拉斯的理论。但是,他并不是简单地照搬,而是在许多地方有自己的特点。首先,在肯定都市对发展的意义的基础上,也强调腹地的作用,并把腹地具体化,提出边疆是城市最远的腹地。他认为,由于加拿大幅员辽阔,人口的绝大部分居住在城市,所以腹地,或者说边疆的自然资源就显得尤为重要。他强调边疆的作用,把边疆按其资源或经济结构分为矿产、森林、渔业、农业或工业等多种类型;此外,他又按开发的程序把边疆分为几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表层的天然物边疆,这包括毛皮边疆、早期大西洋夏季不定居式的渔业、东部的伐木业、西部的没围栏的牧业及早期太平洋的淘金业。这种资源的摄取不需要很多的投资和劳力,也不需要太多人的定居和改变原始的景观。第二个层次是需要较多投入的天然物的边疆。这些地区需要较多的资金投入、持久的移民和使自然环境改观。这包括东部和西部的农业,木材粗加工业,定居式的沿海渔业、有围栏的圈养畜牧业和需要较多资金、人力和设备的矿产开采业。第三个层次是以加工为最重要特征的生产行业。在农业边疆是面粉加工厂、毛纺织厂和其他简单的农场制品的加工厂;在森林区是木材加工厂和家俱厂;牧区是肉类加工厂和罐头厂;渔业是罐头厂;采矿边疆是冶练厂和矿砂厂。这些工厂都在边疆出现并很快使这些地区变成城市。这种发展代表了一种从边疆向成熟地区的转变。〔11〕 凯尔莱斯不但分析了边疆的不同发展程度,边疆会发展成为城市,而且指出边疆是暂时的阶段,边疆也可能消失。他说,地区(region)是持久的,边疆却是暂时的,边疆不仅是最初发展阶段向外伸展的腹地,而且也是短暂的阶段。非永久性是边疆的一个显著的特点。〔12〕美国是随着边疆的平稳向西推进,稳步地建立农场并发展成为城市。与美国的边疆发展逻辑不同,加拿大并没有一个长期向北扩展的边疆。甚至,在北部广大腹地,边疆出现了又消失了,连曾长期存在过的皮毛边疆也随时间在地域上不断变化。只有我们所关注的19世纪上述主要的边疆发展成为有组织的持续发展的地区(region)。 以上是凯尔莱斯的都市-地区理论的主要内容。 三 如前所述,都市-地区理论的提出,是加拿大史学发展的必然结果。从不列颠学派、国家政治学派、环境主义学派到劳伦斯学派,再到都市-地区理论的提出,这期间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历程,每个学派的出现都继承了前一学派的一部分思想遗产,同时又吸收了国外思想界的一些新思潮和新方法,批判了前一派的一些不合时宜的东西,针对历史提出的一此新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新的解释方法。 都市-地区理论的提出是这样,这一理论的完善也是这样。如前所述,自从1954 年凯尔莱斯提出用都市主义来解释加拿大历史以来, 到1978年他发表《都市和地区:1914年以前加拿大历史上城市和地区的相互作用》一文,这二十几年来,这一理论在加拿大史学界逐渐取得统治地位,同时,这一理论也吸收了国内外其他学科的新的方法、理论,不断丰富、完善自己,如核心-周边地区(Heart land-Hinterland)方法、依赖-剥削方法(Dependency-Exploitation)、生态学方法以及繁荣主义(boosterism)方法中重视研究精英及商业集团的作用等等。这一方面说明,任何有用的理论的出现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它都有一个在吸收前人思想遗产的基础上,从实践中提出,并继续吸收外界新的思想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修正的过程。另一方面,也说明都市-地区理论虽然是凯尔莱斯首先明确提出的,但是,这一理论的完成并不是他一个人的成就,而是许多人共同努力的结果。 1982年,加拿大城市史学专家吉尔伯特·斯蒂尔特发表《城市史的地区结构》〔13〕一文。他是加拿大新的一代历史学家的代表。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新的知识结构的基础上继续肯定了都市-地区理论,同时也在许多方面进一步发展完善了这一理论方法。 首先,他充分肯定凯尔莱斯的理论以及这一理论在加拿大的地位和影响。他说:凯尔莱斯“是罕见的对加拿大史学思想有建树的人”〔14〕,“在1970年以前,加拿大城市发展方面一些最好的著作是由莫里斯·凯尔莱斯和他的学生们所完成的。他们运用都市主义的概念,强调城市发展中商业精英的作用。他们的方法自然地产生于加拿大史学发展的潮流,从这个意义上讲是土生土长的。”〔15〕斯帝尔特承认凯尔莱斯是对他最有影响的史学家,他肯定凯尔莱斯1954年发表的《边疆主义、都市主义与加拿大历史》一文是首次有意识地把都市主义概念运用于整个加拿大的发展历史。他称赞凯尔莱斯对加拿大史学的影响可与特纳对美国史学的影响相媲美。他说像特纳一样,凯尔莱斯并不仅仅是针对这一题目写了一篇专门论文,而是通过他的众多文章、他与外界的接触以及他所带出的研究生使他的影响广泛流传。事实上,他的都市解释方法无论在加拿大史学界还是地理学界都取得了正统的地位。〔16〕 正如斯蒂尔特所说,凯尔莱斯是对他最有影响的人。他把凯尔莱斯的理论看成是加拿大土生土长的东西(尽管凯尔莱斯实际上也吸收了他那个时代或比那个时代更早些国外的一些思想精华)。这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斯蒂尔特作为70年代以后成长起来的一批历史学家无疑受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社会科学新学科发展的影响,特别是新思潮、新方法的影响,具有更开阔的眼界。他是加拿大城市史学家中少有的重视对史学思想和方法论研究的人,他在其主编的许多城市史论文集中注意总结史学方法,写出多篇有份量的序言,并有一些论述史学方法论的专文发表。由于这些原因,他对都市-地区理论所作的深入的研究,在总结别人研究方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这一理论。 斯蒂尔特认为,在地区的背景下对城市进行研究是一种系统的研究方法,这种研究的意义在于提供了一种关系基础。这一关系基础并不是反对具体的研究,而是对具体研究的一种补充。这是一种大的关系体系,它反对那种只注意碎小的题目的零散研究。他说,人们更习惯于把城市做为一个实体、一件事来研究,具体地描述城市的土地利用、建筑或司法权,而不太习惯于把城市做为一种复杂的关系进行研究。但是,当我们把城市做为一个关系来研究时,我们就会发现地区方法在几个方面有助于我们处理一些关系:首先,什么是城市(urban)? 只有当我们把什么是非城市与之对比时,我们才会搞清楚。一个特定地区的城区(city)、城镇和乡村的相关的范围,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城市这个词的意义,总之,应把城市看成是一个社会的整体范围。这种地区架构的一个值得注意的方面是应把那些较小的地方,村庄和城镇,看成是一个合成部分。第二,用地区方法有可能更细致地估计城区和城镇在社会中的作用--无论它们是积极地建立这个大社会,还是消极的反映这个大社会。这就是说,把城市(urban)和城区(City)进行区分, 把城市看成是依赖变化而改变的地方--即大的社会力量的产物;把城区看成是独立变化的地方--作为社会变化的机构。城区是被造成的,但是,它们也造就文化本身,并影响周围的生活。第三,地区方法有可能从一个特殊的方面去检验社会中的权力问题。这就是在地图上的一个地区、一个国家或甚至一组国家内运用核心-周边或都市权力等概念去分析权力的来源和运作。第四,用这种方法可以区分在城市发展中什么是普遍性、什么是特殊社会背景的产物。当然,这需要在地区之间、国家之间,甚至文明之间进行比较。但是,它可以使我们认识到:在地方环境中看来像是大山,到大的背景下看上去却变成一个小山包了。〔17〕 根据以上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斯蒂尔特在三个方面比凯尔莱斯有所创新:首先,他使用了一些更明确的概念,如,他没有笼统地使用都市-腹地这个概念,而是运用了城市(urban)城区(city )城镇(town)和村庄(village)这些概念, 这样依次把地区中的城市到乡村按层次区分出来。第二,他不是把城市看成一个事物,而是一个关系复合体,然后对这一复合体的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分析,并得出一个相对固定的模式。如他说明了城市和城区。谁是主动变化部分,谁是被动变化部分,从而更突出了城区的作用。第三,他提倡地区之间、国家之间甚至文明之间进行比较研究,以确定那些具有特殊性和普遍性的东西。这说明他有着比凯尔莱斯更开阔的眼界。他运用这一方法研究加拿大各地区的特殊性,并运用这一方法研究美国、澳大利亚和拉丁美洲那些具有普遍性的内容,我们在下面的文章中还会提到。 斯蒂尔特认为,地区方法在加拿大是非常有效的,因为加拿大是一个地区性非常强的国家。他说,人们通常把1867年建立联邦解释为几个具有各自同一性的地区走到一起。这种情况有点与制宪以前的美国的几个州联盟的情况相似,不是人民享有主权,而是人民处于君主统治下的特殊社会。这也许部分地是由于英裔法裔的二元社会,但另外几个讲英语的地区也显示出不同的特色。人们习惯于把加拿大人做为集团和社区看待,而不是个人和公民看待,这正反映了各地区不同的种族混合。但这还不是全部的原因。他认为加拿大地区主义的本质主要不是基于意识形态和文化因素,而是经济和政治因素。物产资源在加拿大经济发展中起着关键作用。一个地区有什么样的物产,就决定了它的经济类型。腹地具有资源,城区和城镇直接介入物产的加工和出口。即由物产来组织这一地区的经济。 安大略省是以小麦生产地区为开端,以后发展成广泛的小城市和城镇系统。这一系统先是由蒙特利尔控制,后由多伦多取代。由农产品资源奠定了消费品生产的基础,到19世纪后期成为国家工业的心脏地区。魁北克省城市系统的发展基于魁北克市和蒙特利尔,没有中等城市。从17世纪开始,魁北克就形成了这种向心式的城市系统,具有高度集中的行政、宗教和军事设施,并有一到二种物产资源的出口。自从被英国征服以后,法裔与英裔的二元主义与城市与乡村的二元主义并存。直到近年,蒙特利尔成为国家级的都市。大西洋地区的城市直到19世纪中期始终是以物产出口和横跨大西洋的运输为其主要经济,以此与其他地区抗衡。在这以后,地方企业阶级的失策,交通系统结构的改变以及地区资源基础的管理不善,特别是加拿大中部的兴起使这一地区衰落了。这一地区的种族同一性极强。因为20世纪的非英裔移民没到这里来,所以使这一地区保持了老不列颠的特色。加拿大西部的发展是由于交通运输技术(铁路)的发展和资源生产。温尼伯和温哥华是处于领导地位的城市。这一地区的建筑风格和生活方式受到美国加州的影响,具有太平洋沿岸的特色。以上是斯蒂尔特对加拿大国内几个地区的划分。我们看到,他是把物产、经济和种族做为主要区分的标志。〔18〕 除了按地区进行划分,他还把加拿大各地区的发展大致划分为四个时期。第一时期是商业时期。此时,殖民地的城市是母国城市的代理机构,是货物集散地。第二时期是19世纪,即商业/工业时期。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地区的发展和地区之间关系的发展。此时,前一阶段的殖民城镇变成商业和工业的中心,周围是林业、农业和渔业的腹地。运输系统得到改善,各城市人口的密度由它在国家中的等级地位而定。此时,加拿大的城市开始取代海外帝国的职能,成为本国政治文化中心,但这时的城市人口在总人口中仍占少数。第三时期,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中期。这一时期工厂生产是主要特征,由于工业发展,多伦多在城市等级地位中跃居最主要的城市。从职能上说,都市把它的经济和政治影响扩展到疆界以外的广大区域。以蒙特利尔和多伦多为首的城市系统出现了,尽管依然依赖境外更大的都市,如纽约。此时,人口的绝大多数居住在城市、城市意识成了大多数人,包括居住在小地方的人的意识。在第四个时期,一些传统的称谓如城市(unban)、城区(city )都成了问题,因为城市性(urbanity)已经不是城市居民独有的属性。在加拿大,新的形式似乎正在形成,但是,城区做为文化、经济和交通等联系的枢纽似乎还有前途。〔19〕 以上是斯蒂尔特对加拿大地区发展历史时期的大致划分。说它大致是因为各地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影响城市发展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所以一个宏大的框架不可能对每一个地区的发展都概括得准确无误。 斯蒂尔特对地区理论的另一个发现是,他认为这一理论方法并不像有些加拿大人(包括他过去--笔者)所说是加拿大独有的理论。他指出这一方法在美国学术界早有人提出,并有很好的运用。而且,这一方法在拉丁美洲、澳大利亚也普遍适用。 他研究了美国一些学者的情况,发现,在美国,地区的概念是有伸缩性的,依情况而定。乔赛亚·罗伊斯(Josiah Royce)根据1880年加利福尼亚州的情况,对地区提出这样的定义:地区是国家以下的一个部分,在地理和社会的涵义上充分一致:具有自己统一的意识,居民为自己的思想和习惯感到自豪,他们具有与国家其他部分不同的感觉。〔20〕大卫·戈德菲尔德(David Goldfield )运用这一概念分析了美国南方的城市。他认为很难从地理和统计的角度把美国南方看成是一个统一体。但是,由于它独特的文化,它成为一个地区。这就是乡村主义、种族主义和殖民主义。〔21〕显然,在美国的一部分学者中,划分地区是以文化类型为标准的。尽管斯蒂尔特结合加拿大的情况觉得这种划分并不全面,但是,他还是把这种方法归纳为一种方法。 斯蒂尔特认为地区方法在北美、拉丁美洲和澳洲普遍适用。他研究了巴西的情况,认为巴西学者关注地区主义与城市发展的关系。巴西各地区的同一性也是在扩张中形成的。经济学家马丁·凯兹曼(MartinKatzmam)在对边疆主义、地区主义和城市化的研究中, 勾划出巴西不同的地区,并生动地描绘了它们之间的不同:繁荣的中南部地区是咖啡边疆,并成为工业城市如圣保罗的农产品供应地。自从1930年以来,这个边疆(腹地)转移到中西部地区,这是由于联邦政府以重要城市戈亚尼亚(Goiania)和巴西利亚为先导,鼓励人们在这一地区定居。 至于东北部,尽管有地区发展规划,但依然是世界上最大的萧条地区。加工工业集中在圣保罗,尽管政府进行干预,各地发展的不平衡性依然存在。〔22〕 在阿根庭,也是一种地区性研究。詹姆斯·斯科比(James Scobie)把阿根庭分为沿海地区、东北部低地地区、西北部山地、大草原地区和巴塔哥尼亚高原五个地区,但是他又说,实际上只有两个地区,这就是最大的占全国人口1/3的大布宜诺斯艾利斯和内地。甚至全国第二大城市罗萨里奥(Rosaria)也仅有1/10个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大小。一部分沿海地区也是由布宜诺斯艾利斯所控制。〔23〕可见大城市在阿根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它决定着地区的划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