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苏维埃选举运动的政治功能 从1931年11月到1934年1月,苏区先后开展了几次大规模的选举运动。通过选举运动,不仅使各级苏维埃得到了有效的改造,而且对苏维埃解决所面临的各种问题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也可以说,苏维埃选举运动充分发挥了下列几项政治功能。 第一,促进了苏区的政治动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就公开宣称它是“中国工农兵以及一切劳苦民众的政权”,并从法律上“剥夺军阀、官僚、士绅、绅董和一切剥削阶级(如地主、资本家、厂主、作坊主及高利贷等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政治上自由权”(注:韩延龙、常兆儒编:《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第一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9、9、9、135、134、6、3、4页。)。这种鲜明的阶级性还在各种选举法规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前面所提到的选民登记,采取红榜白榜的办法就是其中一个例子。由于选举权操于公民之手,它也就成了公民维护自身权利的强大武器。随着选举运动的开展,苏维埃公民传统的家族观念逐渐被打破,而阶级观念却得到不断的强化。如福建省苏有一个名叫阙聚五的工作人员,他是通贤县东里乡的富农。在选举运动中,他的名字写在红纸上,该乡群众立刻到乡苏维埃向选举委员会来抗议,不准在红纸上发布,不准他有选举权。又如,上杭县才溪区有个名叫王保子的人,由于他在暴动以前曾收过捐税,在选举运动中被列入候补名单,因此很多群众就批评他,并提出不准他有选举权。还有一个女子,她虽然嫁在贫农家里,但是由于曾在地主劣绅家庭中生活过较长时间,因此群众也不许她有选举权(注:张鼎丞:《选举运动的好模范》,《红色中华》1933年11月17日第3版。)。在阶级观念不断强化的苏区,使得“阶级异己分子在广大工农群众的监视之下,没有一个能混到苏维埃来获取选举权”(注:梁柏台:《今年选举的初步总结》,《红色中华》1933年10月24日第6版。)。苏维埃公民阶级观念的强化,使苏区阶级分化的工作得到实现,也大大地促进了苏区的政治动员。在苏区,苏维埃公民普遍把共产党称为“本党”,并且心甘情愿与党同生死、共患难(注:陈毅、肖华等著:《回忆中央苏区》,江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518页。),就是一个例子。 第二,扩大了公民的政治参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根本大法(宪法)大纲草案》规定,各级苏维埃的干部都必须由选举产生。由选民所选举出来的代表,一方面,必须“自己直接去执行代表选举人所决定的一切行政事务,自己直接对选举人负责”(注:韩延龙、常兆儒编:《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第一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9、9、9、135、134、6、3、4页。);另一方面,他们“要定期对选举人做报告,……如果是不称职,不能代表大多数民众的意见时,选举人立刻可以决定撤销他们的代表资格”(注:韩延龙、常兆儒编:《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第一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9、9、9、135、134、6、3、4页。)。随着选举运动的开展,苏维埃公民逐渐认识到手中选举权的重要作用,并对政治参与表现出相当的热情。如1933年的选举中,在通贤乡,该乡群众在批评候选名单时,“结果有二个最主要负责的人:一个是党支部书记,查田中把十三担好田换给自己;一个是乡苏主席,经常募捐的工作没有发布清单无数算,一方面他经常吃东西比人家好,这两个同志都被群众最严重的批评,选举大会中没有当选为代表”(注:张鼎丞:《选举运动的好模范》,《红色中华》1933年11月17日第3版。)。在瑞金县武阳区,“在选民大会上,每个选民都热烈的发表意见,具体的检出了过去乡苏在战争动员的工作中存在下列弱点(如公债、扩红和归队运动等)。”(注:陈子玉:《武阳选举大会盛况》,《红色中华》1933年11月17日第3版。)在胜利县沙州乡,“尤其是在提案中,大会的空气更为紧张,……同样的对地方性的群众一切切身利益的各项工作如卫生运动、铺路、架桥、开办学校、夜校、开发水利等均有热烈的具体的提案。”(注:何秉才:《沙州乡选民大会纪盛》,《红色中华》1933年11月11日第3版。)从公民参加选举的比率来看,像兴国、胜利、公路、长胜、博生等县在1933年的选举中,“普遍许多乡的选举能达到百分之七十以上到八十的选民,兴国许多乡,甚至到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选民。”(注:《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185、283、302页。)仅从这一点来看,苏维埃公民参政热情就可见一斑。 第三,增强了公民对政府的信仰。通过选举运动,各级苏维埃得到了有效的改造。由于代表要向选民负责,因此,经选民选出的代表普遍能够关注群众的疾苦,能够为群众利益着想。如长冈乡,“有一个贫苦农民被火烧掉了一间房子,乡政府就发动群众捐钱帮助他。有三个人没有饭吃,乡政府和互济会就马上捐米救济他们,去年(1933年)夏荒,乡政府从二百多里的公略县办了米来救济群众。”以至长冈乡的群众说:“共产党真正好,什么事情都替我们想到了。”(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74、69、137~138页。)在实际工作中,代表们不仅要领导广大群众进行土地分配和其他各项建设,而且还逐渐形成了“学习军事他带头,参军作战他带头,执行任务他带头,节约粮食他带头,遵守纪律他带头,参加劳动他带头,优待红属他带头,慰劳捐献他带头,购买公债他带头,供销入股他带头,事事带头作模范”(注:《苏区干部“十带头”》,危仁晸主编:《江西革命歌谣选》,江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40~141页。)的良好作风。随着各级苏维埃工作状况的改善,中央政府和苏维埃在群众中的威信提高了,群众对苏维埃政府的信仰也大大增强了。群众不仅把苏维埃当作是自己的政权,而且,对于苏维埃每一具体政策,“简直如同铁屑之追随于磁石”(注:《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185、283、302页。)。在闽浙赣苏区,即使是苏区在已被敌人包围与隔断的情况下,群众对苏维埃政府的信仰也未动摇(注:《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上册),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第346、357、761页。)。这些变化,大大促进了苏区内部的稳定。 应该说,苏维埃选举运动的开展,除了有促进苏区的政治动员、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以及增强公民对政府的信仰等政治功能外,还有其他的功能,如树立公民的民主观念,养成公民尊重法律的习惯,等等,在这里就不做一一的分析。但总的来说,苏维埃选举运动对解决先前所面临的问题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综上所述,苏维埃选举运动是一定历史环境下的特殊产物,它的出现既是中国共产党政纲的要求,也是为了解决现实问题的需要。苏维埃选举运动的开展,虽然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缺点,但在当时的战争环境中确实发挥了其应有的政治功能,对苏维埃政府先前所面临的问题也有针对性的解决,就是对当代而言,也有着相当的启示性意义,像如何实现对权力的监督,如何提高政府管理水平等方面都可以从中吸取有用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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