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将《诗》、《书》、《礼》、《易》、《春秋》等原创性典籍称之"中华元典",试图探讨中华元典所包蕴的基本精神之一--追先祖,重史范的传统。 在中华元典系统中,其本根性不亚于"尊天"观念,而与人文传统密切相连的,是"敬祖"意识,以及由此推演出来的"重史"传统。尊天、法祖,尚人文、重史乘,构成中华元典精神的主动脉,显示了中国式意识形态的基本特征。 一、历史在各民族元典系统中的不同地位 与中华元典系统形成鲜明比照,印度元典系统虽然有着极富想象力的神灵崇拜,却少有祖先崇拜,反映到社会生活中,但是孝亲敬祖观念的不发达。古印度法律规定,必须敬重宗教长老,如《摩奴法典》说:"谦恭礼侍长老者都将大大增强他的四'法'--长寿、学识、安乐与力量。"但印度法律却缺乏关于事大体上父母和崇敬祖先的具体规定,同中国礼法强调"尊祖""奉先"大相径庭。与忽略敬事祖先相关联,印度元典精神追求的是永恒的普遍法则,如"梵天"、"佛性"等等,而对于具体历史事实的记述和历史经验的总结则相当漠然。正如奥登博格在《源出印度》一书中所指出的:"对印度人来说,历史不是一门真正的学问。一般来讲,他们脑海中的学问是指导人们的行为适合规范体系的技术。"印度古代典籍甚众,而史书却不多。在这些为数较少的史书中,包括被认为最详尽可靠的历史著作《大史》、克什米尔王朝的编年史《王统谱》,都掺杂着大量夸张的、神奇的传说,文字华美而史实不确。总之,在印度人那里,时间、地点、事件的错讹并未被当作问题,反之,记诵《吠陀》圣典稍有差误,则被看成严重过失。正因为如此,印度一直没有形成统一的记载历史的体系,出现过二十种以上的划分历史时期的方法,史学著作往往与神异的传统、绚烂的诗篇相混淆。可见,印度的民族精神确乎寄寓在史学价值之外的诸因素(如宗教、艺术)之中。 希伯莱元典系统法祖重史传统也未能获得充分发展,其唯一神--耶和华上帝并不是祖先神,《圣经》的主旨也不是祖先崇拜。《圣经》虽然创立了直进史观,却并没有提供一部理性化的,以具体历史事实为依据的史学线索。《圣经》所述的犹太史曾在欧洲中世纪当作经典史学被崇奉和研习,但那毕竟不是真实的历史。我们固然不否认《圣经》在象征、比拟意义上所具有的史学价值,然而,只有在依据其他历史文献和考古材料的基础上,《圣经》提供的象征性"史影"才能作为恢复真实犹太史的一个参校性材料使用。 希腊的历史意识比较浓厚。古希腊神话说,众神之父宙斯与记忆女神谟涅摩辛结合,生下九位女艺女神缪斯,其居首的便是司勇士之歌的女神克丽奥,她的标志为一卷纸草或羊皮纸,寓"记载"之意。到了元典创生期(公元前六至前四世纪),克丽奥被确立为司历史的女神,逐渐成为西方作家笔下"历史"或"历史学"的代名词。正在克丽奥被认作司历史女神的时期,希腊人摆脱神话史观的束缚,以理性眼光看待历史,产生了希罗多德(前484-前428)记述希波战争的《历史》、修昔底德(约前455-约前399)已述伯罗奔尼撒战争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色诺芬(前434-前355)记述曼提亚战争的《希腊史》及记述色诺芬本人军事经历的《远征记》等卓越的史著。古希腊人重视史学,一是为了"保存功业",二是为了"垂训后世"。希罗多德申明,著史"是为了保存人类的功业,使之不致由于年深日久而被人们遗忘",并把历史事件的因由记载下来,"以永垂后世",给后人评判美丑善恶的道德教训。而要完成这两项使命,史著应力求"真实"、"客观"、秉笔直书。希腊"求真"、"垂训"的史学传统在罗马时期得到发展,然而,到了中世纪,随着古黄文化的式微,希腊的历史精神与遭横厄,而代之以"上帝"的史学,即基督教神学解释的历史,以《圣经》的神话传说与历史相揉合,出现"神圣"的历史与"世俗"的历史相并列的史书。由神学家奥古斯丁(354-430)开其端,历史被描述成"天上王国"与"地上王国"斗争的历史,这便是所谓"双城史"。直至文艺复兴以后,尤其是十八世纪启蒙运动以后,西方史学才"重新回到希罗多德",恢复其人文义史学传统。 可见,"鉴往知来"的史学并没有被诸元典系统所共同注重。在印度与希伯莱,历史理念被宗教情怀所掩盖;在希腊,现笥化的历史意识一度勃兴,却又未能一以贯之地保持下去;唯有中国,其元典精神中的重名传统强劲而不可阻遏,在几千年间浩荡前行,这归因于中国"孝亲敬祖"、"慎终追远"的民族性格,以及力图从先例中发现生活规则的社会心理。这种民族性格和社会心理因其植根于相对稳定的农业--宗法社会的土壤之中,更增进了坚韧性和延续力,所谓"人道亲亲也,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礼记·大传》)"尊祖"是"人道亲亲"的宗法社会派生的意识,这种意识又成为"敬宗"、"收族也即强化宗法制度的工具。 二、法祖·生殖崇拜·孝道 在中华元典系统里,作为"合族之道"的基本观念是"尊天"与"法祖"。所谓"万物本科天,人本科祖。"(《礼记·郊特牲》)"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无天地,恶生?无先祖,恶出?"(《荀子·礼记》) 敬祖、法祖是殷商即已确立的一种传统。据统计,殷墟甲骨卜辞中关于祭祀祖先的多达一万五各多条,其中关于上甲的一千一百多条,成汤的八百多条,祖乙的九百多条,武丁的六百多条。可见,敬奉先公先王,是商人的第一等要务。进入周代,敬祖意识更趋强化,而且有所变异。在殷商,对男性祖先崇皋固然已占优势,但祭典中先妣(即殷先王的配偶)的地位仍相当显赫,殷墟卜辞中多见"中母"、"少母"、"多妣"、"多母"字样。而在宗法制度进一步确立的周代,对祖先神灵的尊崇只限于男性先祖。 法祖观念的原型是生殖崇拜,这是人类最古老的崇拜这一--对生命源泉的崇拜。《周易》在论及人类起源、万物化生以及文明发端时,每以两性交媾比附之,其乾卦的《彖传》有"云行雨施,品物流形"之谓;此外还有许多类似论述: 天地絪緼,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易·系辞下》)。 天地相遇,品物成章也(《易·姤·系辞》)。 天地不交,而万物不兴(《易·归妹·系辞》)。 《诗经》也多以《云雨》比喻性爱;《礼记》则称"天地合而后万物兴焉"(《礼经·郊特牲》)。这都是早期的生殖崇拜给两周时期创作元典人们的启示。 生殖崇拜始于母亲氏族社会,其时的崇拜对象是女阴。中国最古老的祭祀场所称"社",所谓"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故建国君民先命立社也"(《礼记·外传》)。"社"的初文为"土",其甲骨文作{K1DA01.JPG};有人释为"地乳之形",显系女性生殖崇拜的产物。另外,土与地同义,地从"土"从"也",《说文》解"也"字为"女阴也"。当母系氏族社会进入父系氏族社会以后,随着父权的独尊,生殖崇拜的对象转为男根,祖先崇拜即由此确立。"祖"字在甲骨文作{K1DA02.JPG}(《铁云藏龟》四八·四)。在金文作{K1DA02.JPG}(《盂鼎》),均为男根象形。殷人在祭祀时,往往裸体在高丘(京)向上帝祷告(见《诗·大雅·文王》),有展示男根之意。另外,《尚书·洛诰》有"王入太室裸"之句,含义相同。《说文》解"大"为"象人形",太字即在人的阴部指示生殖器,故太室为生殖器崇拜之室。王裸入太室,大约是通过展示男根,追念先祖,求得祖先神的保佑。 应当一提的是,在盛行祖先崇皋的殷周,论及"帝"或"上帝"的不亚于"祖"。而"帝"与"祖"基本上是近义的。在甲骨文中,"帝"字是花蒂的象形,"帝"即"蒂",指果实的发生处,用以象征种族的本根,与"祖"以男根象征种族的本根相似,不过前者以植物器官象征之,后者以动物(人)器官象征之。故对"帝"的崇拜实际上也就是对"祖"的崇拜,可见当时的天帝崇拜与祖先崇拜大体是同一的。 从元典创生期盛行的祀天祭祖的内涵可以清楚看出,由生殖崇拜演化而来的祖先崇拜,在其宗教形态的背后更多的蕴藏着富于人文意味的"反古复始"观念。《礼记》说: 天下之礼,致反始也。……至反始,以厚其本也(《礼记·祭义》) 效之祭也,大报本反始也(《礼记·郊特牲》)。 筑为宫室,设为宗桃,以别亲疏远迩,教民反古复始,不忘其所由生也(《礼记·祭义》)。 这种"反古复始",对于本宗族既是血统上的追念祖先,同时也进而扩展为对宗族历史以至国家历史的记忆、怀念和延续的决心,《诗经》中《大雅》里的《生民》、《公刘》、《緜》、《皇矣》、《大明》诸篇,便是通过对周人祖先(后稷、公刘、太王、王季、文王、武王)的追念赞助,叙述并歌咏了周族创业开国历史。如《生民》对后稷"艺人荏菽,荏菽旆旆"的稼穑之动的歌颂;《公刘》对公刘"干戈戚扬"、"于京斯依"的武功及迁徙的铭记;《緜》关于古公亶父率周民由豳迁岐,使周道兴盛的描写("率西水浒,至于岐下");《皇矣》对古公亶父至文王征服敌国,"王此大邦"业绩的陈述;《大明》对武王"牧野彭彭,战车煌煌"的灭殷壮举的重彩描摹,构成一幅"肆伐大商"的宏伟历史画卷。这些诗篇都堪称"史诗"或"诗史"。"追祖"与"述史"在这里融为一体。 由敬祖观念推演出的一个重要伦理范畴是"孝",所谓"修宗庙,敬祀事,教民追孝也"(《礼记·坊记》)。甲骨文中"孝"字仅一见,且用于地名,可见殷代"孝"的观念尚未发育。而周金文及《尚书·周书》、《诗经》、《国语》中多有论"孝"之处,而且往往与神灵及祖先崇拜、祭祀相联系,所谓"言孝必及神"(《国语·周语》),所谓"率见胎考,以孝以享"(《诗·周颂·载见》),说明随着重视血缘纽带关系的宗法制度在周代的进一步确立,孝的观念得到发展。"孝"的含义是多重的,奉养父母为孝(见《书·酒诰》),延绵先辈事业更是孝的题中之义。 《诗经》、《尚书》等元典论孝时,常常提到子女报答父母生养之恩这一层意思,如"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诗·小雅·蓼莪》),这显然是在以血缘亲情,激发孝道的一种"感动法"。然而,元典论孝并不局限于此,其更深一层的内涵是:通过提倡孝道,引导人们跟踪前辈足迹,沿袭前辈法式,所谓"追孝于前文人"(《书·文侯之命》)"永言孝思,孝思维则。……昭兹来许,绳其祖武"(《诗·大雅·下武》),"孝子不匮,永锡尔类"。(《诗·大雅·既醉》)这种"追孝于前"的意识,必然导致重传统、重历史。孔子发挥孝道维系传统的特殊含义说: 三年元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不轻易改变前辈的行为准则便是"孝",足见孝的精义在于强化历史的线性延续。这与孔子的"信而好古"(《论语·述而》)说是一脉相通的,而所谓"好古"便是求知于历史,孔子否认自己的知识是与生俱来的,并且毫不含糊地指出,知识从历史经验中求得,"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论语·述而》)。"古"字在甲骨文,金文上均作古,《说文》释为"古,故也。从十口识,前言也。"古可以理解为历史,是知识和智慧的源泉。"好古"必然走向"重史",司马迁说,孔子有感于"周室微,而礼乐废,诗书缺",决心"追迹三代之礼,序书传"(《史记·孔子世家》)。我们且不深论《周礼》及《书传》是否孔子所作,但说孔子怀着"续亡继绝"之念去"追迹三代",都切合元典时代哲人们的心态,如老子也讲"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老子·第十四章》),至于中华元典本身,更充溢着"续亡继绝"、"执古御今"的历史意识 三、"古训是式" 中华元典的历史意识,首先表现为对"古训"的崇尚。《尚书·盘庚》载,商王盘庚在对民众训话时,为强化自己言词的权威,一再说"古我先王"、"古我先后"、"古我前后",都是以先祖的训诫为颠扑不破的最高指示。《诗经·大雅·烝民》在赞颂周代贤大臣仲山甫时,特别肯定了他的"古训是式"(遵循古训无差错)和"缵戎祖考"(祖先事业你继承)。这种对"古训"有崇尚,也即对传统的极端尊重,是一种氏族社会的遗风。氏族制度的血缘宗族关系和狭窄生活范围使人们以传统规则为圭臬,思想与行为必须在古典那里求得指导和检验。中华先民在跨入文明门槛以后,血缘纽带未曾崩解,宗法式社会得以长期延续,恪守"古训"也就成为中国的一种历史惯性,政治上遵崇"正统",思想学术上讲究"道统",文学上推尊"文统",艺术和手工业技艺上则追求"家法"、"师法",这都是元典的"古训是式"传统的表现,连佛教在传入中国以后,也逐渐接受这种思维范式,中国化的佛教宗派禅便以"古教照心"作为基本态度。(见《百丈清规》卷六)。 当然,有着明显的非宗教和现世化倾向的中国文化,从其元典开始,在奉行"古训是式"的原则时,并不是从神秘主义和宗教虔诚的角度对待"古训"(即历史)的,而是从一种现世化的、人文色彩浓厚的观念出发,把历史视作现实的借镜,所谓"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诗·大雅·荡》)。认为夏代的灭亡可作殷代的鉴戒。《尚书·周书》中反复提到以夏、殷的亡国为鉴定,召公引述周公的话告诫年青的成王说: 我不可不监(鉴)于有夏,亦不可不监(鉴)于有殷(《书·召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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