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是一个特殊的具有双重性特点的阶级。学术界对传统农民经济上的双重性,如既是劳动者又是小私有者等多有论述,而对其政治文化方面的双重性则论及较少。本文试从古代农民的政治情感、政治态度和政治观念层面对这一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对皇权崇拜和疏远的二元情感 政治情感是人们对政治权力系统所表达的热情或冷漠、崇敬或疏远等情感倾向。中国古代的政治权力系统集中表现为以皇权为中心的君主一官僚体系。期盼"圣主"和"清官",是中国古代农民普遍的政治向往。这一期盼反映了中国古代农民对皇权的无限崇拜又极力疏远的二元政治情感。 对"圣主"和"清官"的期盼,首先表达的是古代农民对皇权的崇拜之情。在农民看来,在政治社会发展过程中,皇权是主体、支配者,自己是客体、受动者;皇权是至高无上的,自己是微不足道的;皇权强大无比,自己软弱无力,因而对皇权顶礼膜拜。 形成皇权崇拜政治情感的深层原因,是个体农民经济上的分散性。与中世纪西欧庄园经济不同,中国古代乡村是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个体农民经济,乡村农民的分散性尤为突出。各个个体农民家庭缺乏有机的联系,犹如一盘散沙状态。在生产力水平较低和地主经济剥削制度下,分散的个体农民经济很难抵御来自自然和社会环境的侵害,生活缺乏保障,自身处于软弱无力的状态。 个体农民的分散和弱小,则需要一种超越个体农民之上的力量将个体农民组织起来,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整体社会。这一力量就是以拥有不受限制的绝对权力、至高无上的皇帝为核心,以执行皇帝意志为出发点的庞大的军事官僚体系为支柱的封建王朝。只有通过全权、全能的封建王朝体系才能将分散的个体农民组织起来,兴修大规模的水利工程,抵御自然灾害;建立庞大的军事防卫体系,抵御外敌的入侵;调适尖锐的阶级和社会冲突,为农民在封建秩序内求得生存提供一定的可能条件。在这种保护--依赖保护的机制下,分散和弱小的个体农民对凌驾于个体之上和作为强有力整体象征的皇权表现出一种天然的自发的崇拜之情。 形成皇权崇拜政治情感的直接原因,则是农民在政治上不能代表自己保护自己。马克思对分散的个体小农的政治特性有过十分精辟的阐述,认为"由于各个小农彼此间只存在有地域的联系,由于他们利益的同一性并不使他们彼此间形成任何的共同关系,形成任何的全国性的联系,形成任何一种政治组织,所以他们就没有形成一个阶级。因此,他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来保护自己的阶级利益,无论是通过议会或通过国民公会。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他阶级侵犯,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693页)从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看,农民是一个独立的阶级,但由于分散的个体农民经济,使农民难以形成自己的政治组织,以此代表和保护其利益。特别是在专制主义体制下,农民完全被排斥在国家权力机构和政治生活之外,没有任何政治权利,只能求助于高高站在他们之上的皇权体系代表和保护其利益,获得基本的生存条件。 首先,为使自己的利益得到代表和保护,个体农民将为皇权体系提供赋税和劳役视为应履行的义务,即"皇粮不可抗"的意识,同时又希望皇权体系能轻徭薄赋,使其得以维系简单的再生产,获得基本的生存条件。其次,由于自身的分散和弱小,其利益容易受到多方面的侵害,农民期盼高高在上的皇帝和执行皇帝意志的各级各地官僚能维系农民可能获得生存的封建社会基本秩序,对侵害农民利益的力量加以适当遏制,"为民作主","为民请命",使农民有一线生存之机。合乎以上理想标准的就是农民所期盼的"明君"、"圣主"、"清官",反之则是"昏君"、"贪官"。由于农民不能在政治上代表自己和保护自己,总是希望有"明君"、"圣主"和"清官"来为民作主,因此表现出对皇权的自觉崇拜之情。 经济上需要组织,政治上需要代表和保护,使农民具有强烈的皇权意识。他们颂扬皇权,崇拜皇权,皇帝被视为"皇上",官僚则是民之"父母官"。总之,皇权体系是至高无上的,而受皇权体系保护和组织的个体农民是微不足道的受动者。 对"圣主"和"清官"的期盼,同时又反映了古代农民对皇权的疏远之情。这是因为,期盼"圣主"和"清官"反映了个体农民并不是无条件地崇拜皇权,而是有条件的,这就是只崇拜代表和保护其利益的皇权。能代表和保护其利益的皇帝和官僚就是所期盼的具有合法性权威的"圣主"和"清官",否则就是不予认同、不具有合法性权威的"昏君"和"贪官"。因此表明,个体农民对皇权表示无限崇拜的同时又极力疏远皇权,对皇权有着高度的戒备心理。这是个体农民经济和农民阶级利益的本质决定的。 首先,在个体农民经济条件下,农民以一家一户为单位进行生产和消费,以血缘家族关系为纽带聚居进行社会交往,具有较强的自组织功能。在生存能得到基本保障的条件下,他们并不希望有一种超越自身的外在力量影响和支配其封闭而稳定的生活。他们对外在的皇权的崇拜,是为生存条件所迫,而不是利益的主动驱使。只要通过自身的力量就能获得生存,他们不会主动乞求皇权体系的组织和保护。一个最基本的事实是,这种组织和保护是以牺牲农民自身利益为前提的,即高高在上的皇权体系必须以依赖个体农民提供赋税徭役为基础。所以,个体农民对作为外在力量的皇权有一种天然的疏远倾向。 其次,农民和皇权体系的阶级利益在本质上是对立的。农民从事物质生产,成为整个社会赖以生存的基础。而皇权体系则利用凌驾社会之上而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对个体农民进行超经济强制剥夺,成为至高无上的统治者。为此,农民一方面需要皇权体系的保护,另一方面其利益又会受到皇权体系的随意侵害,因而农民对皇权体系有一种本能的戒备心理。从根本上说,农民对皇权的崇拜,与其说是自觉的行为,不如说是由于自身的天然局限而存有的无可奈何的被动心理。利益的根本对立,使农民对皇权体系抱有一种天然的疏远情感。农民并没有把皇权体系作为置于自身之中的内在力量,而是凌驾自己之上的外在力量。他们对皇权体系本身并不关心,只要皇帝和官僚能保护,至少不肆意侵害他们的利益,就是他们所期盼和称颂的"圣主"和"清官"。 逆来顺受与官逼民反的矛盾心态 政治态度是人们对待政治权力系统的拥护或反对、顺从或反叛的态度倾向。在中国古代社会政治生活中,农民往往是逆来顺受、唯命是从的"顺民"。惧怕权力,顺从统治者是古代农民基本的政治态度。这首先是由中国古代农民的经济政治地位决定的。 与西欧中世纪农奴相比,由于一家一户为单位的生产方式,中国古代农民有相对的人身自由。但是,分散孤立的个体农民利用低下笨拙的劳动工具取得生活资料,并且受到多重剥夺,其经济力量异常弱小,而且在政治上处于无权地位,面对的是一个凌驾于他们之上,个体难以抗拒的强有力的王朝统治体系。农民虽然在形式上有一定的人身自由,但不能自由支配其命运,凌驾于他们之上的王朝统治体系是他们命运的主宰。农民只能在王朝统治体系压迫和地方乡绅的剥削的夹缝中求得生存。在这种状况下,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农民自甘软弱,不相信自己能够救自己,总想把命运交给他人支配,并容忍强势力对自己为所欲为的逆来顺受的政治人生哲学。 在实际生活中,农民首先敬畏和惧怕"官府",即自上而下一直延伸到乡村地方的王朝权力体系。因为王朝权力体系以强大的暴力为支柱,这种暴力是个体农民无法抗拒的,所以,农民对直接在乡村地方行使统治权的"官"抱有畏惧的心理,甚至害怕"见官",更不敢违抗官府的意志。对官府的肆意妄为,农民往往只能是敢怒不敢言。其次,农民惧怕地方的豪门大户。因为他们既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又与官府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是小户人家的农民无法抗拒的。对豪门大户的巧取豪夺,农民往往只能忍气吞声。 当然,农民逆来顺受的政治态度还与他们的自私观念有一定联系。中国古代农民以一家一户为单位进行生产和消费,有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和强烈的家庭本位观念,"无论作为效忠的对象或个人幸福的源泉,家庭都比社会重要"(费正清《美国与中国》第89页,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这种家庭本位的自私观念使农民往往将家庭以外的事视为与己无关也不愿关心的"闲事",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莫管闲事"的消极人生态度,使农民对公共利益和公共政治生活不甚关心。只要自己的基本生存条件有所保障,他们对外部的社会政治环境不感兴趣,更难以想象组织和联合起来,以通过自身的政治活动去改善外部环境。所以,他们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经常表现出的是逆来顺受、消极无为的态度。 但如果将农民的政治态度视为一味的逆来顺受,就失之偏颇了。否则,就无法解释中国古代的农民起义无论是次数还是规模,在世界历史上都是首屈一指的现象。事实上,农民的逆来顺受是有条件的,而非绝对的。这就是基本的生存有所保障。超出这个条件,为生存所迫,农民就可能走上与外部环境抗争的道路,即中国古代流行的"官逼民反"之说。 所谓"官逼民反",包含有二层含义:一是在一般情况下,农民对外部政治环境的压迫往往持逆来顺受的态度,只要代表王朝权力的"官"不逼人太甚,农民就不会反叛官府。这反映了农民政治态度的消极一面。但是,当生存环境恶化,特别是官府压迫剥夺太甚,超出了农民承受力的极限值,基本的生存得不到任何保障,农民就不得不起来造反,破坏既存的政治社会秩序,以重新获得生存所必需的条件。这是农民政治态度的积极一面。 农民集消极与积极的矛盾着的政治态度于一身,是由个体农民的特性决定的。因小农经济之限制,农民的政治态度在社会常态下一般表现为逆来顺受的消极态度,成为统治秩序的顺从者;由于农民受剥削受压迫的经济政治地位,在剥削压迫程度使农民无法承受,基本的生存得不到保障的非常态下,他们也将不得不起来造反,成为统治秩序的反叛者。一旦专制压迫稍有松动,他们又会回到原来以顺从为特点的日常生活轨道。顺从与反叛贯穿于农民的社会政治生活中,成为古代农民政治文化的重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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