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古代史学史发展的一个新阶段。作为儒学附庸的史学,这时彻底摆脱了"附经立说"的束缚,形成了一个独立、完整、多样化的学科。加之政府设官修史和私家修史之风的勃兴,使得史籍的形式更为繁多,史书的数量远迈前代。北魏史学就是在这种潮流中发展起来的。作为北魏创建者的拓跋鲜卑,原是个"畜牧迁徙,射猎为业","不为文字,刻木纪契","世事远近,人相传授"①的后进民族。但入主中原后,很快习染汉风,也发展起自己的史学。而其在"十六国史"的撰述上,成就尤为显著,占有很重要的地位。透过这些成就,有助于加深对整个魏晋南北朝史学发展的认识。 遗憾的是北魏时期所修撰的"十六国史"均已散佚,除崔鸿《十六国春秋》留存较多的佚文外,其余史书只有从唐宋类书和一些史注、子书中找到若干引文,尚可窥其厓略。根据《隋书·经籍志》、《史通·古今正史》及清人张鹏一《隋书经籍志补》,北魏时期所修的"十六国史"尚有七家可考,即封懿《燕书》,记后燕慕容氏;姚和都《秦纪》,记后秦姚氏;高谦之《凉书》,记北凉沮渠氏;范亨《燕书》,记前、后燕慕容氏;韩显宗《燕志》,记北燕冯氏;崔鸿《十六国春秋》及《纂录》,记五胡十六国史事。其中以《十六国春秋》最负盛名,是书"区分时事,各系本录"②,又有序例、表、赞,体例完备,足以包举各家十六国史书,是为集大成之作。刘知几很推崇此书,称其:"考核众家,辩其同异,除烦补阙,错综纲纪,……由是伪史宣布,大行于时。"③ 这些史书虽已散佚,断简残篇,原委难睹,但至今仍留下了许多重要的材料。这些材料对研究十六国的历史却是不可忽视的。特别是曾任过著作郎等职的崔鸿、韩显宗、范亨,以及做过国子博士的高谦之,他们接触过大量的历史资料、文献典籍,又经过史学实践的锻炼,都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一般说来,他们的著作价值是比较高的,其史学成就颇值得探讨。 第一,北魏史学家在修"十六国史"的过程中,继承、发扬了前代史家的优良传统,即态度谨严,务求实录。斑固曾说过:"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质,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④也就是说,实录是对一部史书价值的衡量,也是对一位史家修史态度的检验。所以,这种精神一直为历代史家称赞、推崇。为了如实记事,仗义直书,还要有"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的精神。韩显宗在撰录《燕志》时,涉及北魏前期历史,其"实录时事","直笔而不惧",孝文帝对此极为不满。⑤范亨著《燕书》,并不粉饰北魏初期统治者的落后野蛮,如实记述了参合之役,北魏军队坑杀数万后燕降卒的事实。"建兴十年(395),慕容垂自河而还,军败于参合,死者六万人。十一年,垂众北至参合,见积骸如山,设祭吊之。死者父兄皆号泣,六军哀恸。垂惭愤呕血,因而寝疾焉。"⑥范亨虽未明言坑杀降卒,但魏军之野蛮、屠戮之残酷跃然纸上。范亨后助崔浩修"国史",因"暴扬国恶"而被诛杀。崔鸿撰《十六国春秋》,"其书与国初相涉,言多失体"。⑦这"言多失体"的地方,即包含有如实记述苻坚灭代,俘拓跋什翼犍、拓跋珪和苻坚以什翼犍荒俗而不知仁义,令入太学习礼及以拓跋珪不孝,迁之于蜀等令拓跋氏耻言的史实。⑧宣武帝元恪闻之,曾派遣散骑常侍赵邕传旨崔鸿,要求将已撰部分陆续送呈,以便"省览"。这倒有点象汉武帝不放心司马迁,要索看《史记》原稿一样。崔鸿借口撰录未毕,一直不愿奏闻,也不公开流传。在北魏统治者压制、迫害史家,对修国史讳莫如深的政治条件下,从事与北魏前期历史相涉的史书撰写,是要有相当勇气的。 崔鸿在编撰《十六国春秋》的态度上,也是很慎重的。他在撰写了北方十五国历史后,尚缺成汉李氏据蜀始末,虽搜求了一些资料,但由于没有求得常璩《汉之书》(又名《蜀李书》),恐资料不够完善和有差谬,便一直辍笔求书,直至十五年后,从江东购得常书,才补写了《蜀录》五卷。至于慕容泓建立的西燕(384-394),因立国时间短,又没有国史留下,崔鸿持十分审慎、严肃的态度,未在其书中补写《西燕录》。由此观之,崔鸿等史学家的治史态度是很审慎求实的。所以,后世许多史家都将他们的著述作为"信史"来看待。唐修《晋书》及《资治通鉴》、《通鉴考异》在述及十六国史事时,都大量乃至全部采用这些著作所提供的资料,其价值可见一斑。 北魏史学家能在严酷的政治环境中,据实直书,务求实录,这与其进步的历史观有着密切的联系,也同其审慎求实的历史编纂法分不开。尽管这种实录和直书也有其历史的、阶级的局限,但终究是难能可贵的。 第二,北魏史学家所修的"十六国史",取材广泛,保存了大量难得而珍贵的史料,颇有裨于十六国史的研究。这些史著在审慎求实的基础上,汇集了丰富的历史资料,有着很高的价值。崔鸿以范亨、韩显宗、姚和都、高谦之等诸国旧志为本,"稽以长历,考诸旧志,删正差谬","约损烦文,补其不足",⑨最后写成一部囊括十六国史事的鸿篇巨制--《十六国春秋》。唐修《晋书》时,其《载记》部分又主要是采录《十六国春秋》。今天我们研治十六国历史,都不可避免地要以《晋书·载记》作为最主要的史料来对待,但只要仔细翻检一下,就不难发现,《十六国春秋》等书的许多重要史料是《载记》及《魏书》失载的,甚至有的材料多出《载记》数倍。如记北燕昭成帝冯弘,《晋书》卷125 《冯跋载记》仅载曰:"弘为侍中、征东大将军、尚书右仆射、汲郡公";"跋遣冯弘与将军张兴将步骑二万讨之(指万泥)";"冯弘为骠骑大将军,改封中山公","弟弘杀跋子翼自立,后为魏所伐,东奔高句丽。居二年,高句丽杀之"。四条共七十二字。而单《十六国春秋》节录本(即《纂录》)就用了四百三十一字,六倍于《晋书·载记》,清晰完整地记述了冯弘事迹和北燕后期历史。今撮录如下,以示甄别。 "冯弘,字文通,跋之季弟。高云篡位,拜中领军,封汲郡公。太平元年,拜尚书右仆射,改封中山公。迁尚书令、司徒、录尚书事。跋薨,僭即灭王位。太兴元年正月壬午朔,大赦,改年。二月,立夫人慕容氏为皇后。二年正月,立子少王仁为太子。六月,有鼠集城西,盈数里,地中西行至水,前者衔马尾,后者迭相衔尾而渡,识者以为民迁之象。七月,魏师来伐神高。八月,石城、辽东、营丘、成周四郡并降。九月,魏师引还,徙民四万余户而西。三年六月,魏永昌王健来伐。五年四月,遣右卫孙德乞师于宋。十二月,又遣尚书阳伊请迎于句丽。六年三月,端门崩。四月,魏又遣待中、建兴公虞弼,东平公鹅青伐,攻克白狼。句丽将葛居、孟光率众数万随阳伊来迎,屯于临川。尚书令郭生因民之惮迁,开门而引魏军,魏军疑而不赴,生遂勒众攻弘。弘引句丽兵入自东门,与生战于阙下,生中流矢卒。句丽军既入城,取武库甲以给其众,城内美女皆句丽军人所掠。五月乙卯,弘率龙城见户东徙,焚烧宫殿,火一旬不绝。令妇人披甲居中,阳伊等勒精兵于外,葛居、孟光率骑后殿,方轨而进,前后八十余里。魏军追至辽水,不击而还,遣使征弘于句丽。后二年为句丽所杀,伪谥昭成皇帝。自冯跋太平元年岁在己酉至弘灭亡之岁丙子,二十八载。"⑩ 又如,陇西为佛教自西域来华要道,在佛经的传译上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沮渠蒙逊深好佛道,建立北凉后,陇西遂成传译中心之一,出现了许多著名佛经传译者(如昙无谶)。《晋书》对此竟无只字涉及。高谦之《凉书》不仅记述了北凉佛教,还用大量笔墨对崇佛流弊进行了针砭。从中我们可以窥见当时河西佛教盛隆的一些面貌。(11)此外,范亨《燕志》所载的许多人物传记也是《载记》漏载的,如前燕名士周存、罗腾、申弼等。(12)这些都大大丰富了十六国史料的宝藏,其价值也是《晋书》有关《载记》所无法比拟的。亦由此可见,清人赵翼称赞《晋书·载记》的"尤简而不漏,详而不芜"(13)乃"过溢"之辞,殊非评史的论。 第三,北魏时期所修的"十六国史",史法公允,编制得体,打破了旧有史书的体例,发展了中华民族史。自东汉以降,我国北方的少数民族逐渐南徙,迁向中原,同汉族杂居,尤其是西晋后期以来,鲜卑、匈奴、羯、氐、羌等少数民族在北方及巴蜀相继建立了所谓"十六国"政权。随着一时期民族融合的新趋势,民族统一、民族平等倾向也有发展。自司马迁《史记》为少数民族立传以来,南朝国史,"氐羌有录,索虏成传";北朝史书,则"南笼典午,北吞诸伪",(14)但少数民族的历史在史书中均处附属地位,都带有浓厚的正统史观。而北魏史学家范亨、韩显宗、姚和都、崔鸿等,则根据时代特点,突破了传统"正史"中"夷狄传"的范畴,比较突出地反映了民族平等的思想倾向。崔鸿《十六国春秋》把各国的国书改名为《录》,把各国帝纪改名曰《传》,"不附正朔,自相君长",(15)将纷繁复杂的十六国史写成一部统一的各民族的发展史。范亨《燕书》、韩显宗《燕志》、姚和都《凉书》等,在记述各国史事时,也都系以各自的年号;若涉及立国前史事,又无从记年者,则用晋朝年号,以便于考查史事发展的具体时间。(16)至于各国主的事迹,也是按"正史"本纪的体例编年纪事,如范亨《燕书》的《高祖武宣帝纪》、《太祖文明帝纪》、《烈祖景昭帝纪》、《少帝纪》(以上为前燕)、《世祖成武帝纪》、《献庄帝纪》、《烈宗惠愍帝纪》、《中宗昭武帝纪》、《昭文帝纪》(以上为后燕)等。这些史著摒弃了视十六国为"偏霸"、"群盗"的民族偏见,同时,在尊重客观现实,承认各族政权的前提下,把十六国作为一个历史发展时期,作为一些区域性政权加以考察著录,不把东晋、宋、齐作为"僭伪"附庸于十六国,亦不推崇北魏政权为正统,而是将他们放在同等的地位上,互不统摄,分国立史。所以,崔鸿、范亨等史学家的历史观超越了封建"正统"与"僭伪"思想的束缚,摆脱了传统的"贵中华而贱夷狄"观念的影响,史法公允而高明。这种历史编纂法及其历史观,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具有进步意义的,对后世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综上所述,北魏时期所撰"十六国史"的史学成就是显著的,在中国古代史学发展史上占有一定的地位,其功绩实不可没。当然,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尽善尽美,这些史著亦有其不足之处,就现存的佚文看,有不少宣扬英雄史观、信奉天命鬼神的内容,对此应加以批判和摒弃,但这些弱点毕竟是瑕不掩瑜的。 注释: ①北齐·魏收《魏书》卷1《序纪》。 ②⑦⑨《魏书》卷67《崔光传附崔鸿传》。 ③唐·刘知几《史通》卷12《古今正史》。 ④东汉·班固《汉书》卷62《司马迁传》。 ⑤《魏书》卷60《韩麒麟传附韩显宗传》。 ⑥北魏·郦道元《水经注》卷13《{K1D903.JPG}水注》引《燕书》。 ⑧见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札记·崔浩国史之狱》。 ⑩北宋·李昉等《太平御览》卷127《偏霸部》引《十六国春秋·北燕录·冯弘传》。 (11)唐·释道宣《广弘明集》卷7 《辨惑·叙列代王臣滞惑解》引高谦之《凉书》。 (12)《太平御览》卷413、753、367引范亨《燕书》。 (13)清·赵翼《廿二史札记》卷10《晋书二》。 (14)《史通》卷4《断限》。 (15)《史通》卷3《表历》。 (16)《史通》卷7《探赜》云:"观(崔)鸿书之纪纲,皆以晋为主"。 后世多袭其说。据愚检阅崔书佚文,知子玄之说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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