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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礼》书名、发现及其在汉代的流传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史学月刊》 杨天宇 参加讨论

一关于《周礼》书名
    《周礼》在汉代最初名为《周官》,始见于《史记·封禅书》,曰:
    《周官》曰:“冬日至,祀天于南郊,迎长日之至;夏日至,祭地祇。”
    又曰:
    自得宝鼎,上与公卿诸生议封禅。封禅用希旷绝,莫知其礼仪,而群儒采封禅《尚书》、《周官》、《王制》之望祀射牛事。
    《汉书·礼乐志》亦称之为《周官》,曰:
    自夏以往,其流不可闻矣,《殷颂》尤有存者。《周诗》既备,而器用张陈,《周官》具焉。
    又《汉书·王莽传上》载平帝元始四年(公元4 年)征天下“异能之士”,其所列书名,亦称之为《周官》:
    征天下通一艺、教授十一人以上,及有《逸礼》、古《书》、《毛诗》、《周官》、《尔雅》、天文、图谶、钟律、月令、兵法、《史籀》文字,通知其意者,皆诣公车。网罗天下异能之士,至者前后千数。
    至《汉书·郊祀志》记平帝元始五年,王莽奏改南北郊祭礼时,仍称《周官》,其奏文有曰:
    《周官》天祇(地)之祀,乐有别有合。
    同年五月,公卿、大夫、博士、议郎、列侯九百余人奏为王莽加九锡之礼,犹称引之为《周官》,曰:
    谨以《六艺》通义,经文所见,《周官》、《礼记》宜于今者,为九命之锡。(《汉书·王莽传上》)
    以上所记,皆在王莽居摄以前。
    王莽居摄三年(公元8年)9月,莽母功显君死,时刘歆与博士诸儒78人议功显君服,则改称《周官》为《周礼》了,其议有曰:
    圣心周悉,卓尔独见,发得《周礼》,以明因监。
    又引《周官·司服》之文,亦称《周礼》,曰:
    《周礼》曰:“王为诸侯缌缞”,“弁而加环绖。”
    是可知《周官》之改名为《周礼》,当在王莽居摄之后、居摄三年之前(公元6年至8年),故刘歆等78人之议方径称之为《周礼》。
    《周礼》又有《周官经》之称,见于《汉书·艺文志》,曰:“《周官经》六篇。”案《汉志》是沿袭刘歆的《七略》,据王葆玹考证,刘歆奏上《七略》,在哀帝建平元年(公元前6 年)之初(注:王葆玹:《今古文经学新论》第三章第四节,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由此看来,似乎早在王莽居摄之前,《周官》已被尊为“经”了,则恐不然。因为《周官》之改称《周礼》与被尊为经,都是在王莽居摄以后的事。哀帝建平元年(前6年)刘歆争立古文经博士时, 也只提到《左氏春秋》、《毛诗》、《逸礼》和《古文尚书》,未及《周礼》,而《汉志》虽沿袭《七略》,亦非一字不易地照抄,“《周官经》”的“经”字,盖班固据东汉古文经盛行以后所加,并非西汉旧名。东汉以后人确有称《周礼》为《周官经》的,如荀悦《汉纪》卷25云:“刘歆以《周官经》十六(案“十”字盖衍文)篇为《周礼》,王莽时,歆奏以为礼经,置博士。”又《经典释文·序录》云:“王莽时,刘歆为国师,始建立《周官经》为《周礼》。”可见,在“歆奏以为礼经”之前,《周官》是不得称“经”的。又据上引《汉纪》和《释文》之说可知,改称《周官》为《周礼》,始于刘歆。
    又《汉书·食货志下》记王莽下诏曰:“夫《周礼》有赊贷。”接着记莽“又以《周官》税民”。同一《志》中而两见其名者,武亿曰:“凡莽及臣下施于诏议章奏,自号曰《周礼》,必大书之。而(班固)自为史文,乃更端见例,复仍其本名。”(注:武亿:《授堂文钞》卷一:《周礼名所由始考》。)然则《周官》一书,自刘歆改名之后,迄于东汉,《周官》、《周礼》两名每互见错出。蒋伯潜说:“如郑玄《周礼注自序》已称《周礼》,其注《仪礼》、《礼记》引《周礼》亦甚多,而《后汉书·儒林列传》犹称玄作《周官》;《卢植列传》有《周礼》之称,《儒林列传》又称马融作《周官传》;郑玄《序》则谓郑兴、郑众、卫宏、贾逵、马融皆作《周礼解诂》。”(注:蒋伯潜:《十三经概论》第四编第一章,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是其例也。
    又古人还有所谓《周礼》有七处异名之说,见于孔颖达《礼记》大题《疏》,曰:
    《周礼》见于经籍,其名异者见有七处。案《孝经说》云“经礼三百”,一也;《礼器》云“经礼三百”,二也;《中庸》云“礼仪三百”,三也;《春秋说》云“礼经三百”,四也;《礼说》云“有正经三百”,五也;《周官外题》谓为《周礼》,六也;《汉书·艺文志》云“《周官经》六篇”,七也。七者皆云三百,故知俱是《周官》。《周官》三百六十,举其大数而云三百也。
    这里所谓七处异名,实际只有六名,曰“经礼”(见一、二两处。据阮校,宋本《孝经说》“经礼”作“礼经”,则与下引《春秋说》同,亦重其名),曰“礼仪”,曰“礼经”,曰“正经”,曰《周礼》,曰《周官经》。《周礼》、《周官经》二名前已述之。“经礼”、“礼经”、“礼仪”、“正经”四名,则皆据“三百”之数以断其为《周礼》之异名,实则不然。孔氏之误,缘自郑玄。郑玄于《礼记·礼器》“经礼三百,曲礼三千”下注曰:“经礼谓《周礼》也。《周礼》六篇,其官三百六十。曲犹事也,事礼今谓《礼》(案指《仪礼》)也。”是郑玄以《周礼》为经礼,而以《仪礼》为事礼或曲礼。其实《礼器》所谓“经礼”,乃指礼之大纲,“曲礼”则指其细目,而三百、三千之数,不过极言其多且盛。朱熹曰:“经礼三百,便是《仪礼》中士冠、天子冠礼之类,此是大节,有三百条。如始加,再加,三加,又如‘坐如尸,立如齐’之类,皆是其中之小目,便有三千条。或有变礼,亦是小目。”(注:《朱子语类》卷78。)“礼经”、“礼仪”、“正经”之名,义亦如此。孙诒让说:“盖《周礼》乃官政之法,《仪礼》乃礼之正经,二经并重,不可相对而为经、曲。《中庸》‘礼仪’、‘威仪’,咸专属《礼经》(案指《仪礼》),与《周礼》无涉。《孝经》、《春秋》、《礼说》所云‘礼经’(案当作‘经礼’)、‘礼义’(案当作‘礼经’)、‘正经’者,亦无以定其必为此经。郑(玄)、韦(昭)、孔(颖达)诸儒,并以三百大数巧合,遂为皮傅之说,殆不足冯。”(注:孙诒让:《周礼正义》之《周礼》大题《疏》。)案孙说是也。孔颖达所举“经礼”、“礼经”、“礼仪”、“正经”四者,实皆非《周礼》之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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