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结语 吴虞之所以热衷于墨、道、法等先秦诸子学说及晚明李贽的异端学说,其根源在于它们在儒学独尊的封建社会中均处于非正统、反正统的地位。他盛推上述各家学说,意在推倒儒学的至尊地位,恢复先秦“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为此他愤激地指出:“汉武以前,诸子之学与儒家平等。自董仲舒推明孔氏,罢黜百家之策行,而后孔学独尊,诸子之学,日就消沉”(注:《吴虞集》,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385、14、15、16、190、155、159、122、7、159、162、109、110、94、98、240、79、80、79、83-89、457、463、13、17、15。)。他认为:“天下有二大患矣:曰君主之专制,曰教主之专制。君主之专制,钤束人之言论;教主之专制,禁锢人之思想。”在他看来,“盖辩论愈多,学派愈杂,则竞争不己,而折衷之说出,于是真理益明,智识愈进,遂成为灿烂庄严之世界焉。”他热情洋溢地表示“愿抠衣执鞭”,以“鼓言论思想之风潮也”(注:《吴虞集》,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385、 14、15、16、190、155、159、122、7、159、162、109、110、94、98、240、79、80、79、83-89、457、463、13、17、15。)。 明末清初到清末民初这三百年间,随着中国社会经济、政治格局的急剧变动,意识形态领域内儒学的正统地位受到愈来愈强烈的冲击和威胁。在这样的背景下,吴虞继承了近三百年以来“复古解放”、儒学异端等进步思潮,采用以传统反传统的手法,盛推墨子、老庄、韩非子、李贽等非正统、反正统思想家的学说,揭露和批判儒学专制、儒术独尊的封建文化专制主义,大力倡导思想、学术自由,号召人们从孔学教条的束缚下解放出来,这实质上是对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封建意识形态、思想体系、文化传统的空前大否定、大扫荡,在当时起了巨大的思想启蒙作用。 然而,从弥补新文化运动的历史缺陷立言,我们探讨吴虞非儒反孔以传统反传统的战略手法时,更多的不应只看到其成就,还要看到其局限。 首先,吴氏对传统文化中非正统思想学说的继承缺乏升华,致使传统文化内部反正统、非正统学说中的某些非理性因素在其思想内恶性膨胀。就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在构成看,其以儒学为主体的正统文化并非全是糟粕,其非正统、反正统的部分亦非全是精华。对此吴虞缺乏理性的把握。他对传统正统文化的批判不构成扬弃,忽视了儒学内部包含的人文主义和理性因素;而在传统非正统、反正统文化领域内又对某些非理性因素不加分析地错误继承,因而他对传统文化中非正统、反正统思想的继承亦欠缺升华。例如,墨子的“兼爱”虽具有反剥削压迫的进步思想意义,但他宣扬一种超阶级的爱,实际上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其“非攻”虽有积极意义,但亦有不能正确认识战争的社会根源、严格区分战争的正义性和非正义性性质的缺陷。对于墨子思想的上述局限性,吴虞显然缺乏科学的、理性的认识与分析。又如,老子将智慧、道德等人类文明成果视为祸患之源,主张废除一切文化,这实质上是一种代表没落阶级利益的虚无主义思想,而吴氏却对此不加分析地一味加以颂扬。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吴虞对李贽学说中的佛学思想成分不但未予理性批判,而且以激赏的态度全盘吸收,这就为其晚年由积极反传统走向消极遁世,成为佛教信徒埋下了伏笔。 其次,吴虞对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学说的理解比较地浅薄,未摆脱以西学附会中学的传统思维模式。如:将卢梭的《民约论》附会于墨子的“通约”;将列宁的“劳农主义”附会于墨子的思想与主张;将“亚历斯菩之谓快乐”、“伊壁鸠鲁之所谓幸福”附会于杨朱之“快乐主义”,将“霍布士之所谓利己”、“欺宾塞之所谓自爱”附会于杨朱之“利己主义”(注:《吴虞集》,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385、14、15 、16、190、155、159、122、7、159、162、109、110、94、98、240、79、80、79、83-89、457、463、13、17、15。),这些牵强的类比,恰暴露出吴氏西学修养的浅陋。 总之,吴虞非儒反孔的思想渊源,主要是传统文化内部的非正统、反正统思想因素。对于吴氏思想的总体评价,台湾著名学者殷海光的结论可谓精当:“和许多新旧过渡时期的人物一样,吴又陵的思想是在一种新旧杂糅的状态之中。不过,无论他在思想上的成就是大还是小,他充满了为时代而思想的热心和真诚”(注:转引自《台湾及海外五四研究诸著撷要》,教育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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