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学界关于中缅边界谈判问题之非常丰富的研究成果中,一直存在着一个明显而突出的薄弱点,即在涉及其中复杂而敏感的“麦克马洪线”问题时,我们的研究多有回避,或一笔带过,或闪烁其词。而在为数不多的关于该问题具有针对性或重点论述的专题研究中,①重点基本上都是对于“麦克马洪线”问题的肇端、历史演变及其性质的分析,而对于圈内圈外颇为流行的观点,即所谓在中缅边界谈判中关于该问题的处理严重损害了中国政府在中外边界谈判中一贯主张的“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基本原则,并且为以后的中印边界谈判中印方坚持以此为先例而在“麦克马洪线”问题上不断提出无理要求而留下隐患,没有进行有力的辩驳和澄清,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比较大的缺憾。 一、中缅边界北段之“未定界”所涉及的“麦克马洪线”问题 无论是谈到已经成为过去时的中缅边界谈判,②还是谈到正在进行时的中印边界谈判,都无法绕开所谓的“麦克马洪线”问题。 众所周知,中缅边界问题与中印边界问题是有非常大的同质性的——都与英国殖民主义的近代侵略历史直接关联——印缅都曾沦为英国的殖民地,都在独立以后全面继承了英国殖民主义统治时期的外交遗产——包括与北方邻国中国之间的双边陆地边界遗产。当然,也都涉及历史遗留下来的“麦克马洪线”问题。 缅甸与中国云南省西部和西藏的察隅部分地区相接壤,中缅有约2200公里长的边境线。在历史上,由于中国封建王朝的中央政府与缅甸地区的各级各类政权长期保持着事实上或名义上的宗藩关系,不存在现代国际法和国际关系体系意义上的边界问题。一直到19世纪英国连续发动三次侵略缅甸的战争、吞并缅甸并建立殖民主义统治秩序以及不断发动入侵中国的军事行动以后,情况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英国在缅的殖民统治者与中国历届政府先后签署了一系列关于缅中边界问题的条约或协议,如1886年的《中英缅甸条款》、1894年的《续议滇缅界·商务条款》、1897年的《续议滇缅条约附款》以及“一九四一年线”等,大体上勾勒出了中缅边界的基本走向。但是,无论是已经划定的边界线还是没有划定的边界线,双方——尤其是中方,均认为其中存在没有满足甚至是损害各自领土要求的地方,都保留有不同意见。缅甸独立建国以后,新政权全面继承了英国殖民统治时期关于缅中边界的划分状态以及对中国领土侵占的既成事实。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直至中缅边界谈判开始以前,两国边界线的实际状态是:第一段自中印缅三国交界点至尖高山为未定界;第二段自尖高山至南丁河(现为南定河)为已定界,其中,南畹河和瑞丽江汇流处的勐卯三角地区为缅甸“永租”地;第三段自南丁河至南板江(现为南卡江)为“一九四一年线”;第四段南板江至中缅老三国交界处为已定界。 中缅边界北段之“未定界”地区,主要是指尖高山以北的广大地区,南起北纬25°35′尖高山,北至北纬28°15′康藏高原,东起东经98°30′高黎贡山,西至东经90°与印度拿戛部落和阿萨密交界处,即中国西藏察隅以南、尖高山以北、高黎贡山以西、印度阿萨姆以东地区。该地位于喜马拉雅山和横断山的交会处,属伊洛瓦底江流域。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直至中缅边界谈判开始以前,中缅(英)双方因均坚持对此一地区的领土和主权要求而始终未能达成划界共识和划界协议。其中,在屡次提出以“高黎贡山”划界的无理要求被中方断然拒绝以后,缅英当局分别于1911年和1926年对片马地区和江心坡地区进行了非法的军事占领。自此,尖高山以北中缅边界北段之“未定界”的广大地区基本上为缅英当局事实占领,缅英当局单方面地实现了以“高黎贡山”划界的愿望。1929年,为了应对中缅边界北段之“未定界”问题日益恶化的严峻形势,中国国民政府内政部和外交部特派尹明德为滇缅界务调查专员,负责组织调查中缅边界北段之“未定界”情况,以供国民政府划界时参考。在一年多的实地调查基础上,1931年,尹明德向国民政府提交了《滇缅界务北段调查报告》。该文件详细报告了自清末以来至中华民国初年缅英当局在滇缅边界侵占中国领土的经过,并向国民政府提出了划定中缅边界的建议线,主张国民政府应“明白宣布以阿萨密、户拱间之巴开山、龙岗多山为界”。③这样就将尖高山以北包括户拱、江心坡、坎底、恩梅开江上游各源地区及中、下游以东地区等全部划入中国版图。“尹明德建议线”为国民政府所采纳。1942年,中国国民党军事委员会通令全国,规定“尹明德建议线”为中缅边界之“北段未定界”位置的正确绘法。此即独立以后的缅甸政府所耿耿于怀的——“当中国国民党政府执政时,早已提醒过我们这一问题的存在,同时,他们出版的地图和代表他们发言的当局都将缅甸的大块土地划归属于中国。”④1947年,英国承认缅甸独立,中国国民政府曾经一度希望以此为契机彻底解决中缅边界北段之“未定界”问题。国民政府内务部方域司司长傅角今在接受南京《中央日报》记者专访时说:“现缅甸转瞬即将为一独立自立国家,中缅二国,历史悠久,两国人民交谊素睦,此段未定国界,必不难于极和谐之空气中解决。”⑤而当时国内学界也一片乐观:“吾人对此重生邻邦,除寄一无限希望外,对中英久悬之滇缅未定界问题,亦愿趁缅甸光复之伊始,于中缅交欢之情感下,得以和谐解决,奠下中缅友好的关系基石,当为中英缅三方所一致之欢迎。”⑥但事实上,由于国民政府一直忙于内战,并未与缅方就该问题进行实质性商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政府一直坚持自己对于中缅边界北段之“未定界”问题的历史演变、现实状况及其解决之道的认定和基本立场。 1954年中国外交部在其编印的内部资料《中国缅甸边界历史简况》中讲道,“缅甸原为中国属国,中缅本无界务可言,一八八五年英军以两周时间侵占缅甸后,中缅界务问题因而产生。”“中缅界务:西起印度之阿萨密,东至南阿河流入湄江之中、宁边界止,全长约一千六、七百里,共分四段。即:1、自尖高山起北纬二十五度三十五分以北之野人山地为北段无约的未定界。2、自尖高山起南行而东转直抵萨尔温江支流南定河的工隆渡止为北段已定界。3、自澜沧县南帕河流入南定河起,至南马河流入南卡江处止,为南段有约之未定界(此段经国民党在重庆一九四一年换文承认为已定界,即一九四一年后,但尚未立界标)。4、自南马河流入南卡江处起至南阿河流入湄江处止为南段已定界。”“中缅北段未定界,根据中缅续议滇缅界务商务条款第四条规定:‘今议定北纬二十五度三十五分之一段边界,俟将来查明该处情形稍详,再定界线’,按此段未定界本应及早勘划,但因满清政府昧于边界情况,英国蓄意北侵,加以界务纠纷此伏彼起,而南段未定界又久悬未决,因而此段未定界就不能不被搁置。”“英国在云南边境的侵略的方式:在已定界则私移界碑逐渐蚕食我境的方式,在未定界则更明目张胆强行占领,并设地方官以治理,所以几十年来遂有片马、江心坡等事件发生。”⑦ 1957年7月9日,周恩来在第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关于中缅边界问题的报告》中讲道,“中缅两国的边界大部分已经划定,但是有三段还存在着未决问题。我国政府针对这三段边界提出了原则性的建议,并且认为建议中的各点应该作为一个整体联系起来加以考虑。……第三是关于尖高山以北的一段。这一段边界过去始终没有划定。英国曾经在这个地区不断地制造纠纷,借机扩大它的殖民领域。最严重的就是一九一一年初英国对片马地区的武装侵占……根据对历史事实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的结果,我国政府对于这一段边界的划定,向缅甸政府提出以下的建议:从伊索拉希山口以北到底富山口的部分,可以按照习惯边界线划界;从伊索拉希山口到尖高山的一段,除片马、岗房、古浪地区应该归还中国以外,原则上可以按怒江、瑞丽江(又名龙川江)、太平江为一方和恩梅开江为另一方的分水岭划定边界。”⑧ 这里,周恩来所提及的中缅边界北段之“未定界”——“从伊索拉希山口以北到底富山口的部分,可以按照习惯边界线划界;从伊索拉希山口到尖高山的一段,除片马、岗房、古浪地区应该归还中国以外,原则上可以按怒江、瑞丽江(又名龙川江)、太平江为一方和恩梅开江为另一方的分水岭划定边界”——的解决办法中,刻意回避了其中的“麦克马洪线”问题。 所谓的“麦克马洪线”问题,是指:1913年10月至1914年7月,英国策划“中、英、藏”三方在印度的西拉姆召开“中英藏三方会议”,出席会议的英国代表亨利·麦克马洪背着中国中央政府的代表,于1914年3月24日至25日,单独与中国西藏地方代表以秘密换文的形式,非法划定了一条所谓中印、中缅之间的“边界线”,通称为“麦克马洪线”。“麦克马洪线”西起不丹的东北角,贯穿中国的康藏高原,东至伊洛瓦底江与萨尔温江分水岭的伊索拉希山口。它的西段即从不丹的东北角到中印缅三国交界处的底富山口一段,是印度独立后中印东段边界的争议地区;它的东段即从中印缅三国交界处的底富山口到伊索拉希山口一段,该段涉及中缅边界北段之“未定界”问题的大部分争议地区。中国学者金宗英的研究认为,英国殖民主义者炮制“麦克马洪线”的目的“一是妄图借此改变不丹以东的中印东段边界,侵占中国大片领土;二是借此为解决中缅北段未定界的长期悬案创造条件,把尖高山以北除独龙江以外的恩梅开江与迈立开江流域全部土地据为己有。”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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