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规”与“国法”:国民党民众组训体系中的社团制度分析(7)
(85)(89)《拟订全国人民团体任用书记办法及全国人民团体书记检定条例》,《中央民众训练部公报》,1936年第3期,第81页。 (86)《战时民众团体整理办法》,《中央党务公报》第1卷第7期,1939年8月。 (87)《非常时期人民团体组织纲要》,《中央党务公报》第2卷第39期,1940年10月。 (88)《非常时期党政机关督导人民团体办法》,秦孝仪:《革命文献》第97辑,《抗战建国史料:社会建设二》,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83年,第275页。 (90)(92)秦孝仪:《革命文献》第97辑,《抗战建国史料:社会建设二》,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83年,第297页,第360页。 (91)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11—2—28,《历年全国人民团体干部及会员训练人数》。 (93)台北中国国民党党史馆:271\283,中央社会部之成立及决议改隶行政院之经过。 (94)《中央社会部改隶行政院之经过》,秦孝仪:《革命文献》第97辑,《抗战建国史料:社会建设二》,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83年,第1页。 (95)《社会部关于改隶后划分执掌上总裁之意见书》,秦孝仪:《革命文献》第97辑,《抗战建国史料:社会建设二》,第3页。 (96)彭秀良:《守望与开新:近代中国的社会工作》,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10年;魏文享:《1942年全国第一次社会行政会议述论》,《中国经济与社会史评论》2012年卷。 (责任编辑:刘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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