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圣徒在生前死后均有非凡和神异的表现,但这些权能的最终来源是上帝。圣徒既然来自凡人,他便与古代的英雄一样,也具有人所共有的弱点,例如圣徒有时候会受魔鬼的欺骗。据《黄金传奇》载,在爱德华统治时期,英格兰圣徒阿尔法齐(Alphage)被丹麦异教徒逮捕入狱,在狱中有魔鬼化装成天使引诱他走出监狱,他被带到一个找不到出路的泥潭里。假天使突然消失,他困守于泥潭,只好吁请上帝。上帝立即派天使引导他回到监狱,天使告诉他,上帝命令他必须为信仰而殉道。(52)圣徒身上的弱点,还常常体现在其荒诞的前半生,以便与其圣洁的后半生形成鲜明的对照。例如,圣方济各(St Francesco Bernardone,约1181-1226年)年轻时是一名唯利是图的商人,过着骄奢的生活,后来是上帝降临在他身上的一场大病纠正了他,把他改造成了一名新人。(53)公元2世纪,埃及赫利奥坡里城的高级妓女优多克西娅(Eudoxia),一直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直到有一夜她做了一个梦,梦见了天堂和地狱的情景,于是幡然悔悟,受洗入教,并随同30名修士一起进入沙漠修道。她先前的一名姘头追到沙漠来找她,力劝她返回城里,受到毅然断绝,最后死于图拉真的迫害,成为一名女圣徒。(54)活跃于5世纪中叶的埃及人玛丽曾是一名妓女,生性好逸恶劳,夸饰虚荣。有一天,她欲进入教堂受阻,从此洗心革面,遁入沙漠修道达47年之久。死后部分遗骸被带到欧洲,存放于圣彼得大教堂内,据说极为灵验。(55)9世纪时的舍博恩主教阿瑟尔(Asser)记载了一个发生于英格兰的故事:伊德伯加(Eadburga)是麦尔西亚王国的一名公主,与西撒克逊国王贝尔提克(Beorhtic)结婚,婚后她开始以其专横和邪恶在宫廷中制造是非,受到普遍憎恨。她捏造罪名迫害贵族和教士,并误杀了自己的丈夫。最后这个邪恶的女人后悔不迭,在法兰克人的修道院里度过了悔罪的余生。(56)这些故事告诉我们,圣徒在世时犯普通人所常犯的错误是在所难免的,只要他(她)最终朝着成圣的道路迈进,其先前的过错和蠢行就可以一笔勾销。这种传统显然与福音书中“浪子回头”的寓言是相适应的。 四、作为世人道德楷模的圣徒 众所周知,古代希腊人的道德标准与共和时期的罗马人相类似。根据厄尔先生的研究,标准的罗马道德实际上是一种纯世俗的政治道德。在罗马共和国的公民看来,个人的德行和家庭的利益必须与国家的荣誉取得一致,真正的美德只存在于为国家服务的一系列伟大行为当中,人生成功的标志是“职务、声望、美德、荣誉和与生俱有的天才”。如果个人的行为没能导致公共的成就,那么这种行为就不是善行而只是恶行;拒绝在公共生活当中担任角色的公民,不仅使自己蒙受耻辱,而且使自己的家族(包括已死的祖先和未出生的后代)遭受亵渎。总而言之,真正的罗马人应该具有这样的抱负:使自己成为一名第一阵列的战士、最好的雄辩家、最勇敢的将军,尽自己的职责管理好公共事务,同时享有最大的荣誉,拥有最高的聪明才智,被公认为最杰出的元老,以高尚的手段获取巨大的财富,留下大量的后代,并成为国家中最著名的人物。(57) 然而,这种曾为人们津津乐道的罗马道德,却被后来的基督教圣徒完全颠覆了。与希腊罗马人相反,最初的基督徒把拒绝与异教政府的合作看做最大的美德之一。在罗马帝国时期,兵役与赋税一起成为人民身上最沉重的负担,基督教运动作为披着宗教外衣的人民抗议活动,最初常常是以拒绝服兵役开始的。例如,在戴克里先统治时期,有一名叫马克西米利安(Maximilian)的青年拒绝服兵役,屡经劝告无效,最终被处以死刑,死后被追认为圣徒。(58)另有一名叫马尔切鲁斯(Marcellus)的军人已经被提升为百人队队长,可是当整个军团被命令欢度异教节日时,他拒绝服从,公开宣布不再为皇帝服役,终被处死。(59)著名主教马丁曾经是一名军人,当皇帝朱利安命令军团前往高卢去执行一次战斗任务时,马丁决定退出,他对皇帝说:“我一直是你的战士,现在我要成为基督的战士……既然如此,我便不被允许为你去战斗。”(60)基督徒之所以拒绝服兵役,不仅是因为帝国军队中充斥着异教的崇拜和迷信,也不仅是因为战士们正在为一位异教皇帝和一个异教政府去战斗;更为内在的原因是,最初的基督徒认为军事生涯自身与基督有关“爱”的教导格格不入。既然耶稣把爱的对象由邻人扩展到敌人,用杀戮和暴力来对付自己的同类显然有违以德报怨的基督精神。 早期基督徒拒绝与异教政府合作的另一种形式是走出都市,到荒山野岭或沙漠地带去修道。最初的修道运动,实际上是对政府当局的一种抗议和不合作运动。到了4世纪末以后,随着基督教官方化局面的形成,等级森严的教会体制也逐步确立起来,修道运动遂由对异教政府的抗议转变为对体制化教会的抗议。尽管教会当局在后来的几个世纪里一直致力于把民间自发的修道运动纳入教会的管理轨道上来,而且这一努力最终获得了明显的成功,但某些出类拔萃的基督徒,仍然把远离世俗世界、过上离群索居的苦修生活当做一生中最为高尚的宗教实践之一。这种宗教追求对于世俗社会的影响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后来的圣徒传记作者总要把圣徒品德与苦修生活联系起来。苦修生活的原始模式是由隐修士安东尼塑造出来的。据说,他在沙漠修道时常常通宵达旦地守夜;吃的极其简单,有时每天吃一餐,有时每隔两天一餐、甚或4天一餐,唯一的食物是面包和盐,唯一的饮料是淡水;他有时睡在一张灯芯草席上面,不过有一半时间睡在赤裸的地板上。(61)圣马丁在成为主教之前也曾是一名苦修者,他只身居住在一个孤岛上,以草根为食,差一点中毒而死。(62)圣杰马奴斯只吃自己辗磨的大麦面包,从来不吃小麦面包,也从来不沾酒、醋、油、豆、盐等物;终年只穿一件内衣和一件外袍,直到破烂不堪。(63)13世纪的女圣徒马格丽特(Margarel of Cortona)在加入方济各修会之后,更是用极端的方式进行自我摧残,为了彻底告别自己耻辱的前半生,她常常用刀子截刺自己的身体,甚至企图割破自己的鼻子和嘴唇。(64)虽然这些极端的禁欲主义行为在新约的正典当中找不到任何理论依据,但早期的禁戒派异端则的确以持守极端化的苦修生活为特色。古代和中世纪的修道运动,很可能在自觉和不自觉中接受了这些异端思想的影响。整体而言,西欧中世纪社会是一个物质极度匮乏、生活条件相对恶劣的社会,饥饿、灾难乃至死亡总是与人民大众形影不离。在这样一种特殊的历史条件下,人们的确非常需要那些能够忍饥挨饿和经受住各色各样生活磨难的模范人物,以便得以在惊涛骇浪的社会现实中找到某种生活的坐标。这也许是圣徒们极端的苦修行为为整个社会所崇尚的主要理由。 圣徒的楷模作用还体现在他们对穷人的慷慨施舍方面。诚然,慷慨作为一种优良品德,早在古典时代就为希腊罗马人所熟知。对于希腊罗马的政客来说,慷慨不过是政治投资的一种变体而已。例如,苏拉、喀提林和恺撒等人为了增加自己的政治选票,曾大肆宴请和礼赠平民,他们挥金如土,结果常常使自己落入一贫如洗的窘境。可是,他们的预期回报不知是他们所投入的多少百倍:一旦他们的执政官任期届满,他们就会被外放到行省去任职,这时他们就会以疯狂的手段对所辖地区进行大肆的掠夺。因此,对于希腊罗马的政客来说,慷慨与其说是一种个人美德,不如说是一个商人的投资眼界。基督教的慷慨与古典型的慷慨大异其趣。首先,基督教的慷慨源于福音书中有关守贫的教导。有人问耶稣如何才能成为一名完人?耶稣回答说,唯一的办法就是变卖你的财产,把钱分给穷人,然后跟我走。(65)这意味着世财被看做信仰的累赘,抛弃这一累赘,是获得完善的起码条件。在这里,世财的处置不是被用来作为获得更多世财的手段,而是被用来作为获得“天上财宝”,即完善人格的工具,于是,这种慷慨便由于完全摒弃了世俗的功利性而变得更加彻底和无私。例如,隐修者安东尼在进入沙漠修道之前,有一次在去教堂的路上,偶尔听到教堂里的人们正在朗读上述福音书中耶稣有关变卖财产的经文,他立即返回家里,把祖传的地产全部赠给了有需要的村民,并卖掉所有动产,把钱分发给穷人,只为自己那名尚需要照顾的妹妹留下了一点。(66)其次,基督教的慷慨也与耶稣有关爱世人的教导密切相关。耶稣要求信徒不仅要爱邻人,而且要爱敌人。(67)即一切世人都值得去爱。对世人的爱,当然也包括了在物质上对穷人的接济。这一点耶稣说得很清楚:“如有人向你乞讨,就要送给他;如有人向你借贷,就要借给他。”(68)圣徒们正是这样做的。例如,有一名贫穷的朝圣者向救济者约翰(John the Almoner)乞讨,约翰命管家给他6个银便士。第二天,此人换了一套衣服又前来乞讨,管家认出他来,遂告知约翰,但他还是吩咐管家给他6个金便士。第三天,此人又换了一套衣服前来乞讨,管家非常生气,但约翰却吩咐管家给他12个金便士。约翰把此事看做是基督对他的考验。(69)据说,圣徒杰拉尔德(Gerald)总是在自家的客厅里为穷人们安放好座椅,为他们准备好餐饮,并亲自监督对穷人的施舍,从不限制领取救济品的穷人数目,没有一名穷人会双手空空地离开他的家门。(70)在灾害流行的年份里,教会人士更是充当了灾民恩主的角色。例如,有一年闹饥荒,大量饥民涌入修道院寻求庇护,圣徒本尼狄克倾其所有,对饥民进行慷慨接济,他甚至动用了修道院内为修士们准备的库藏物资,分毫不留地分发给饥民。(71)再次,基督徒的慷慨未必要以施与者的富有为前提。在古代中国的士人阶层中流行着一种传统,叫做“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利天下”。这意味着只有士人自身已经具备了必要的物质条件之后才有可能接济天下穷人。古代希腊罗马的政客在对平民进行慷慨施舍时,想必也是以自身经济上的阔绰为基础的。而基督徒则有所不同,他们无须等到富裕起来那一天才表现得慷慨大方,只要身有片丝、袋有分文,他们就会进行慈善捐献。例如,救济者约翰曾倾其所有来接济穷人,自己的床单却破旧不堪。有一富人暗地里为他换了一张新床单,可是第二天天一亮,他便卖掉了新床单,把钱施舍给了穷人。富人知道后,又为他铺了新的床单,但约翰又一次把它卖了,把钱用来接济穷人,如此接连三次。最后感动了富人,他也开始直接把自己的钱财散发给穷人。(72)由此可见榜样的力量有多大。圣马丁在还是一名穷士兵的时候就表现得十分慷慨。有一年冬天,他在行军路上遇到一名冻得直哆嗦的乞丐,他毫不犹豫地拔出自己的剑,把自己唯一的一件外衣劈成两半,把其中的一半分给了乞丐,自己则披着另一半。(73)此类故事的可靠性到底有多大,我们暂时无法做出判断,可是它们所宣扬的无私奉献精神,则的确是早期基督教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外,谦卑也是基督徒争先仿效的圣徒美德之一。在希腊罗马人的美德中,谦卑是没有任何地位的,因为它被普遍看做奴隶对其主人所应有的德行。例如,为人洗脚,最初就是奴隶服侍主人的行为,自由民是不屑于为他人提供这项服务的。最初把本属于奴隶德行的谦卑纳入个人美德范畴的是基督徒,而基督徒的这一做法是有经可据的。《约翰福音》的作者告诉我们,耶稣在被出卖之前,曾经为自己的门徒洗脚。(74)耶稣还教导说:“想为大的,必做别人的仆人;想认第一的,必做他人的奴隶--就像人子那样,他来不是要让别人服侍的,而是要服侍别人,并且为赎出许多人而献出自己的生命。”(75)这些均被看做为日后基督徒的谦卑之德树立了一个最高榜样,基督教圣徒们正是通过对耶稣行为、教导的模仿和遵循,把谦卑确定为基督徒美德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据阿塔纳修斯记载,圣安东尼“善于向一切有美德的人学习,极尽谦卑,只要人家有一技之长,他便能虚心地拜其为师,从不生气,十分有耐性,从不给别人带来麻烦,并善于感激别人的好处”(76)。据说,法国国王路易九世(St Louis, 1214-1270年)曾经在修道院里为瞎了眼睛和失去鼻子的麻风病人喂食,他的这一谦卑行为把修道院院长感动得直哭。(77)其他圣徒均有诸多谦卑的表现。如圣阿诺德(Arnold)、圣劳伦斯(Laurence)及圣杰马奴斯等,都曾经亲自为穷人洗脚。(78)毋庸讳言,这些经由传记作家极力渲染而带上明显作秀成分的行为,未必是历史的真实;不过其所反映出来的时代气质,却是值得肯定的。 五、作为新社会要素的圣徒崇拜 18世纪的英国历史学家爱德华·吉本认为,流行于古代末期和中世纪时期的圣徒崇拜,不过是原始基督教对古代多神教的一种让步与妥协。这种崇拜形式的崛起,实际上是具有纯朴和崇高意义的基督教开始堕落为偶像崇拜和低俗迷信的一个标志。因此,圣徒崇拜无论是对于基督教神学的发展,还是对于西方文明的进程来说,都是有损无益的。(79)这一观点在今天看来已经变得不合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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