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传统的伦理价值观与民间世风伦理的不谋而合,通过人们的适应并与某些新的东西相结合,逐渐析离出了这一时期民间世风伦理的特征与内涵,我们不妨简要分析如下: (一)近代世风伦理中的趋利之风、“从商热”其实与民间义利兼顾观念联系在一起,即与墨家的“兼相爱、交相利”的著名观点是一致的。 墨家主张把道德要求、伦理规范放在与物质生活的直接联系中,也就是把他们建筑在现实生活的功利基础之上,即所谓的“兼相爱,交相利”,这实际上是“投我以桃,报之以李”的相互之间交互式的爱与利,而这便构成了小生产劳动者的平等交换及在艰难的小生产劳动中的相互合作和互利愿望的伦理选择:“虽有贤君,不爱无功之臣;虽有慈父,不爱无益之子。”(《墨子·亲士》,下引《墨子》仅注篇名) 这种伦理观念是很适合于近代民间世风伦理层面求得生存的起码要求的。从明中叶以来,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促使资本主义萌芽和市民阶层大量产生,长期以来的自给自足的小农自然经济再也不能维持整个社会体系,靠出卖劳动力和经商谋生的破产农民占了中国市民阶层的大多数,另外,随着社会的激烈变革,在民间基层社会管理上,“官”与“民”的二元组织系统逐渐清晰,其中“民”即“民间”,它还包含了家族、乡族、会社、帮会、会馆等子系统,并且这些组织内部多建立在互相需要的基础上。在这么一个庞大的民间系统里面,处于近代复杂的政治、经济条件下,处于统治阶级、列强侵略的夹缝之中,求得维系他们的生活方式与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为平民小生产者,这种经济基础上,“兼相爱,交相利”是他们唯一可选择的伦理范式。所以民间出现的趋利之风与墨家伦理价值观是密不可分的,在这个基础上,“从商热”促使传统的“重本抑末”观念首先在民间世风伦理中瓦解,代之而产生的是与近代工商业化相一致的重商、兴商观念。而这一时期的商人大部分是靠吃苦耐劳、诚实守信而发家致富的,又与墨家融“利”于“义”的观点是一致的。墨家主张以“义”来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关系,要获取利,必须以义正人,即所谓:“不义不富,不义不贵,不义不亲,不义不近。”(《尚贤上》)倘若有人“不与其劳,获其实,以非其所有取之故”(《天志下》),那是不义的行为,这样就把“义”与“利”沟通起来,为民间商人所吸纳。 (二)近代民间世风伦理中的“尚富强”倾向其实正是墨家思想中“强”、“力”与“非命”观念的体现。 墨家思想的基础与出发点,可以说是强调劳动特别是物质生产的劳动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亦即所谓“强”、“力”的观念:“赖其力而生,不赖其力者不生”(《非命上》),“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暖,不强必寒,而不敢怠倦”(《非命下》)。这是一个简单的真理,在以小手工业及小农生产为主的人群之中再真实和严峻不过了,何况当时我们民族在西方列强的侵略下积弱已久,所以无论从大的方面--国家,还是从小的方面--自身,“尚富强”都是他们发自内心的愿望,而“从商”、“趋利”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富、强,这在一些地主阶级知识分子的思想中也有体现。所以墨家思想中的“强力”观念不可能不首先为民间伦理层面所选择,只不过是没有人具体落实在文字上罢了,其实质就是“强”、“力”观念的精神内核。这种精神与近代以来要求富强的呼声融汇在一起,形成了民间人们生存方式的终极目标,既实际又可行。 而长期以来流传于民间的“命富则富、命贫则贫”的信条这时也产生了动摇,人们在新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状况的影响下,在努力寻求自己的生存发展空间的同时,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改善不利的境遇,如这一时期的徽州商人便是典型之一。徽州山多地少,地狭人稠,当地人除了中举入仕之外,只有历尽艰辛的经商一途,这种别无选择的选择世代沿袭,成为传统。但徽州人并不相信自己生来就要受命运的摆布,仍顽强不屈,一茬又一茬地走上经商之路,凭着这种不屈不挠的生存意志,才使徽州人成为独步天下的徽商大贾,千古留名。这种顽强的求得生存与发展的信念与墨家的“赖力而生”和“非命”观念是相同的,墨家认为自己是其命运的主宰者,即“非命”,认为在贫困的情况下,倘若人“不知曰我罢不肖,从事不疾,必曰我命固且贫”(《非命上》),则是极为错误的,它从小生产者的立场把“命”与“强”“力”对立起来,认为饱饥、寒暖、治乱、荣辱、贵贱、安危等,一切均系于人的努力,而不在于命运:“必使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乱者得治,遂得光誉令问(通‘间’)于天下,夫岂可以为命哉?故以为其力也!”(《非命下》)可以说徽商成就大业的过程,正是向命运挑战的过程。 (三)近代世风伦理中的与等级身份相悖的僭越之风,与“男主女从”、男女不平等观念相对的女子参与社会生活、男女平等、婚恋自由、个性解放等等风气观念其实与墨家伦理价值观中“兼爱”、“平等”、“尚贤”等观点是有相通之处的。 墨家伦理价值观的“兼爱”思想体现的是“爱无差等”,提倡“强者不劫弱,贵者不傲贱,多诈者不欺愚”(《天志上》)的平等价值观,认为“人无长幼贵贱,皆天下之臣也”(《法仪》),要求人们“视人之国若其国,视人之家若其家,视人之身若其身”(《兼爱中》),而且这里的“人”是不分亲疏贵贱的,一律平等:“获,人也,爱获,爱人也;臧,人也,爱臧,爱人也。”(《小取》)(“获”、“臧”意为奴婢、奴隶)而墨家的“尚贤”思想也说明了这种爱无差等的平等互助观:“今也天下之士君子,皆欲富贵而恶贫贱,曰然:女何为而得富贵而辟贫贱?莫若为贤。为贤之道奈何?曰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免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尚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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