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以齐王曹芳的被废为例。曹芳九岁即位,二十三岁被废,被废当年的记事中,在史料的编排上实际已表露出这一必然事故的前因后果: 庚戌,中书令李丰与皇后父光禄大夫张缉等谋废易大臣,以太常夏侯玄为大将军。事觉,诸所连及者皆伏诛。……三月,废皇后张氏。 字面似乎含蓄而平静,但已暴露出李丰与皇后父张缉“谋废易大臣”,不点出废易哪些大臣,只在下文说欲“以太常夏侯玄为大将军”,实已点出曹芳不甘心做司马氏之傀儡,与其岳父张缉等策划废除司马景王而以夏侯玄代之。事觉,皆被诛,皇后也因此被为黜,这预示了曹芳的地位已岌岌可危。所以,下文便是 秋九月,大将军司马景王谋废帝,以闻皇太后。 这是很关键的文字,与前文照应,便明显地表示出策划废除大将军的夺权斗争已被镇压下去后,司马景王岂能不进一步除掉祸根?这祸根当然便是小皇帝曹芳,所以陈寿明白地写出“大将军司马景王谋废帝,以闻太后。”大将军计划废除曹芳,主谋者为大将军,第二步才是“以闻皇太后”,只是通知太后罢了,这既不是太后先提出废帝,也不是太后有废帝与否的最后决定权,她只是接受命令者而已。接着下面才是:“甲戌,太后令曰……”,于是曹芳被废。尽管太后有令,但从前后因果看来,明眼人便全会清楚这一切内幕。因此,过于苛责陈寿是不应该的。 与齐王芳传有关的还有一件事,也是陈寿在史料剪裁上所费苦心的结果,那就是保留了何晏的一篇《论政事疏》,此事有的史家已有所发现,比如缪钺先生主编的《三国志选注·前言·附注》中即有这样一段文字: 陈寿在西晋时修史,多为司马氏回护,但是也有时用微妙曲折之法,透露一点自己的意见。钱大昕《潜研堂集》二《保晏论》认为,何晏在政治上是有作为的,其《论政事疏》有大儒之风。陈寿因为何晏是司马氏之政敌,所以,《三国志》中叙何晏事,“不无诬辞”;陈澧则谓:“陈承祚不敢为平叔作传,故载此疏于本纪。并载孔乂之奏,其实非本纪所宜有,盖欲特传此疏耳,承祚固有深意也。”(《东塾读书记》卷十四)” 这是前人对陈寿在齐王芳纪中特载何晏《论政事疏》的理解,认为是陈寿有意保存此疏,故在史料剪裁时做此处理。现在看来,何晏当时上疏也有一定的针对性,据《资治通鉴》载,齐王芳“好亵近群小,游宴后园,”何晏上疏,不无规劝之意。但全文毕录则为陈寿的苦心,当然不应忽视。 难以处理的是有关高贵乡公曹髦被杀一事。曹髦是太后选中的继位者,被看作曹氏后代中出类拔萃的人物,他是在不堪司马氏的淫威,不肯“坐受废辱”的情势下,奋起除奸兵败被杀的。而陈寿只写“五月己丑,高贵乡公卒,年二十。”下面便存录了按司马昭意图炮制出歪曲事实掩盖篡弑罪行的“太后令”。后世为此对陈寿责备较多。实际上,太后令的公布这在当时也是确确实实的事,它的起草者也并非陈寿。陈寿不能也不敢不把司马氏制造出的说法与文告弃而不录。陈寿也决非即此罢休,他仍是费尽心计在史料的取舍上,对高贵乡公其人作了较全面的评介,从而使人形成一个读书知礼、聪明好学的少年皇帝的形象。然后再与他死后所谓的“太后令”中列举的种种劣迹相对照,人们便会清楚地感到如何言行前后判若两人?因而便不难发现诬枉者的纰漏。 高贵乡公曹髦是曹氏子弟中“才同陈思,武类太祖”的杰出少年,唯其如此,才会在齐王曹芳被废后,太后坚执要以他为继位者,而且一定要亲手把印绶交付。这个少年的聪明好学使当时的博士通儒都为之折服。只是他少不更事,性情急躁,在不能容忍司马氏摆布的情势下,一时冲动,毫无准备地率宫中僮仆杀进大将军府,终于演出一场以卵击石的悲剧。《魏氏春秋》记述了其事经过: 帝见威权日去,不胜其忿,乃召侍中王沈、尚书王经、散骑常侍王业谓曰:‘司马昭之心,路人所知也!吾不能坐受废辱,今日当与卿等自出讨之! 王经不同意他的冒然行事,提醒他应看到司马氏权势已控制内外,如果“一旦如此,无乃欲除废而更深之哉?祸殆不测,宜见重详!”然而曹髦至此已难于冷静: 帝乃出怀中版令投地,曰“行之决矣!正使死,何所惧?况不必死耶?”于是入白太后。沈、业奔走告文王,文王为之备。帝遂率僮仆数百,鼓噪而出……中护军贾充又逆帝战于南阙下,帝自用剑,文王弟济……即前刺帝,刃出于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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