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世界史 > 世界古代中古史 >

越南古代社会的演进与奴隶制问题(2)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中国经济史论坛 何平 参加讨论

试问,九真置郡以后的社会是什么性质的社会了?当时出现的买卖奴隶的现象怎么就一定能证明以前买卖奴婢是相当普遍的呢?这种证明颇有些牵强。
    当然,《雄王时代》一书的作者也意识到将“文郎国”明确地定义为奴隶社会确实缺乏史料根据,因此,便不得不武断却又小心谨慎地说:“总的说来,雄王时代社会上肯定分为三个阶层,即统治者、剥削者、公社成员和奴隶(或奴婢),后两者为前者的利益服务,上层与两个下层之间的矛盾是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但是矛盾并不深刻。这些阶层日趋稳定,但还没有形成阶级。因此,这个时候的社会不再是原始社会。它是越南阶级社会的开始。”(注:(越)文新等:《雄王时代》,云南省历史研究所,1980年中译本,第77-78页,第78页,第150页,第79页。)
    越南社会科学委员会编著的《越南历史》一书也认为,“文郎国”是越南历史上最早的国家。“文郎国的首领是皇帝(雄王)”;皇帝下边是贵族阶层,古书上称其为‘雒侯’、‘雒将’,‘雒侯’是帮助雄王办事的最高官职。‘雒将’分别管理文朗国中的各个‘部’。“(注:越南社会科学委员会编:《越南历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年中译本,第35-37页,第34-37页,第47页,第47-48页,第90页,第122页,第120-121页,第146页,第173页,第257页,第257-258页,第261页,第308页,第348页,第397页,第445页。)”平民是社会中的基本成员、古史称为‘雒民’,当时社会上存在着一定数量的奴仆、奴婢“。”文郎国“”逐渐带有国家的萌芽形态“。(注:越南社会科学委员会编:《越南历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年中译本,第35-37页,第34-37页,第47页,第47-48页,第90页,第122页,第120-121页,第146页,第173页,第257页,第257-258页,第261页,第308页,第348页,第397页,第445页。)
    “到了‘瓯雒国’时期,‘瓯雒国’的社会政治制度基本上仍然是文郎国的社会政治制度,但是得到了加强和更加完善,在这种制度中,专制的趋势仍然是主要的趋势,皇帝的权威比过去更大……瓯雒王朝的国家机器比过去更加完整。”(注:越南社会科学委员会编:《越南历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年中译本,第35-37页,第34-37页,第47页,第47-48页,第90页,第122页,第120-121页,第146页,第173页,第257页,第257-258页,第261页,第308页,第348页,第397页,第445页。)在“瓯雒国社会里,奴婢的数量可能比文郎国时期还要多,且大概都是家庭奴婢;他们大部分是由于犯罪或者负债,被贬谪为贵族的奴婢。”(注:越南社会科学委员会编:《越南历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年中译本,第35-37页,第34-37页,第47页,第47-48页,第90页,第122页,第120-121页,第146页,第173页,第257页,第257-258页,第261页,第308页,第348页,第397页,第445页。)
    该书虽然没有明说当时的社会是奴隶社会,但还是试图把“文郎国”和“瓯雒国”划入奴隶社会的范畴。只不过由于没有可靠的资料,该书在表述时不得不更加小心罢了。因为该书毕竟代表越南最高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意见,说话必须更加慎重。
    
    众所周知,关于越南早期历史的较为可靠的文字记载基本上都是中国的史书。要考察越南的古代社会历史,当然离不开中国史书。然而,有关的中国史书根本就没有关于“文郎国”的可靠记载。至于“雄王”,其实是“雒王”之误,许多学者对此早有更正。即便是认为越南被置郡县以前建立过“文郎国”和“瓯雒国”、且其社会已是奴隶社会的明峥先生,也否定“雄王”的存在。他指出:“在我国古代,被选举出来代表各部落(即各个村社)的人称为蒲政;代表一个民族的称为雒将和雒侯;代表部落的称为雒王(中国雒字的书写近于雄字,所以有人把雒误为雄)。”(注:(越)明峥:《越南社会发展史研究》,三联书店,1963年中译本,第30页,第38页,第39-40页,第39页,第30-31页,第16-17页。)
    关于“雒王”、“雒侯”、“雒将”和所谓“瓯雒国”的情况,最早见于公元4世纪成书的《交州外域记》。该书记载说:“交趾昔未有郡县之时,土地有雒田,民垦食其田,因名雒民。设雒王、雒侯主诸郡县,县多为雒将,雒将铜印青绶。”(注:引自《水经注》卷三六。)
    比前书晚一个世纪的《广州记》则记载说:“交趾有骆田,仰潮水上下,人食其田,名为骆人。有骆王、骆侯、诸县自名为骆将,铜印青绶,即今之令长也。”(注:引自《史记》卷一一三,《南越列传》。)
    显然,“瓯雒国”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
    为了弄清这一段历史,有必要对有关资料进一步进行分析。根据成书年代较早的《交州外域记》中的记载来看,“交趾昔未有郡县之时”一段中的“昔”字,显然是指“未有郡县之时”。当时,当地的人被称为雒民。而“设雒王、雒侯主诸郡县,县多为雒将,雒将铜印青绶”一段中的“设”字,应是指由另一个更高的统治权力所设,为何要“设”?是因为置了郡县,要“设”当地人去“主诸郡县”。显然,雒王、雒侯、雒将是因置郡县后为统治当地的“雒民”而设的,这些职务称谓应是当地置为郡县以后出现的。
    秦钦峙先生在其《“雒田”、“雒民”、“雒王”析》一文中对此作了深入的分析,并十分肯定地指出:“从《交州外域记》的‘设’字,‘郡县’一词和‘雒将铜印青绶’一语,可以再次肯定‘雒将’、‘雒侯’、‘雒王’均系中原王朝--秦或汉朝于交趾地区设置郡县以后所设置的不同职称。‘设’即设置;设置什么?设置‘雒将’、‘雒侯’、‘雒王’;设置他们干什么?‘主诸郡县’;何以授权?‘铜印青绶’。岂不是一目了然。由是,才有《史记索隐》之说:‘姚氏按:《广州记》云:……有骆王、骆侯,诸县自名(多)为骆将,铜印青绶,即今之令长也’。”(注:秦钦峙:《“雒田”、“雒民”、“雒王”析》,载云南省社科院东南亚研究所《东南亚》,1984年第3期。)
    有些史书把蜀泮征服地区的首领按后来已置郡县后封的职位称为“雒王”、“雒侯”、“雒将”,本不足为怪。然而,一些越南学者却把置郡县以后设置的这些“雒王”、“雒侯”和“雒将”同“交趾昔未有郡县之时”的社会牵强附会在一起,进而“论证”出越南在此之前已有了国家,而且肯定是奴隶制国家,或者说当时的社会是奴隶社会,这就完全与历史事实不相符合了。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