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清初的“复明运动”
顾诚先生的新著《南明史》出版后,在学术界引起了反响,清初历史又引起人们的兴趣和关注。清朝实现对全国的统治,经历了一个较长时期的艰难过程。在民族征服和民族压迫政策下,几十年间,抗清起义战火连天,复明运动风起云涌。斗争前仆后继,抛头颅洒热血,谱写了多少可歌可泣的事迹,洋溢着多少不屈不挠的民族正气。自陈寅恪先生在《柳如是别传》中专章论述柳如是、钱谦益进行的旨在推翻清朝恢复明朝的政治活动“复明运动”后,人们知道,在清初社会,在清朝的严酷统治下,在全国相当范围内存在着一个长期的、广泛的、有组织的复明运动。《南明史》以其丰富的史料,再现了这一生动的历史画卷。其中多处提到复明运动,叙述了钱谦益、李之椿、贺王盛等的复明大案,特别是对张名振、张煌言的三入长江之役的分析,指出这是“由内地隐蔽着的复明分子钱谦益、姚志卓、朱全古、贺王盛等人经过调查研究,秘密策划,东西联络后形成的,决策者是掌握永历朝廷实权的秦王孙可望,积极执行者是定西侯张名振等人”。[1 ]这是对复明运动十分精彩的阐述。在对顾著《南明史》的众多评论文章中,笔者注意到有对“复明运动”采取全面否定的观点,认为“所谓复明运动,不过是汉族统治集团中,最腐朽的大地主、大官僚与军阀的垂死挣扎”[2]。对此, 笔者不敢苟同,特撰文加以讨论,以就教于方家。 一、复明运动是民族矛盾的产物 1644年,清兵入关。清兵入关后,满洲贵族在笼络汉族官僚地主、并血腥镇压农民军的同时,以征服者自居,对汉族广大人民和中小地主施行高压的民族征服和歧视政策。从顺治二年四月,清廷遣兵南下开始,即以杀戮立威,“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演出了一幕幕惨绝人寰的屠城悲剧。大顺和弘光政权相继被摧毁后,清廷悍然下令全国男性官民一律剃发,“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3]以“留头不留发, 留发不留头”的野蛮手段强迫汉族百姓改变自己的风俗习惯。顺治元年十二月,清廷发布圈地令,“圈田所到,田主登时逐出,室内所有皆其有也”[4]。圈地之外又有所谓的“投充”, 威逼失去土地的汉民投充到旗下为奴。汉民忍受不了奴役而逃亡,清廷为维护满人的利益,严厉推行“缉捕逃人法”,“有隐匿逃人者斩,其邻右及十家长、百夫长不行举首,地方官不能觉察者,俱为连坐”[1]。 这种把满族落后的社会制度和生活习惯强加于汉人的措施,危及汉族和其他民族各阶层的切身利益,它不可避免地在全国各地受到普遍抵制,激起各地人民的愤怒和反抗。清廷定都北京之日,正是民族矛盾代替阶级矛盾,急剧地上升为主要矛盾的开端。“复明运动”正是基于清朝统治的扩展,以及圈地、缉逃、剃发、屠城等民族压迫措施的推行而发生的。 二、复明运动是清初民族斗争的一个组成部分 从何龄修先生研究的一系列复明运动个案来看,各地复明运动势力大致经过这么几个阶段:清兵所到之时,复明人士组织了武装抵抗,或聚众起义,或结寨自保,待武装斗争被清兵镇压后,复明人士便奔走于西南或东南沿海间与永历政权、鲁王监国政权或海上郑成功抗清势力取得联络,以图恢复。当运动失败后便长期隐名埋姓,积蓄力量,以待变化。 杨鹍空敕案:杨鹍,江宁人,曾在明督师卢象升标下任职,后在永历政权中任参将,顺治五年初,清江西提督金声桓在南昌,四月,清广东提督李成栋在广州反正。永历决定派杨鹍去浙江,奉敕存问旧臣,并阴结其他义士,配合反攻。杨鹍利用填写空敕,联络了一大批士绅。十年春夏间,余翔等为配合定西侯张名振北伐,准备榜文,略云:“明朝示:国势中兴,刻期将反正”。案发后,清方立即查缉,江南、山东、河南三处累计刑戮、战死、自杀在百人以上。[5] 平一统、贺王盛案:平一统是活跃在山东一带的榆园军的绿林好汉、头目,参加复明运动,永历授其讨虏前将军,主要在长江以南,广泛串联、收聚从事复明运动的人员,并为南明军队敛取军饷。贺王盛,崇祯元年进士,历官山东诸城知县、兵部职方主事、太仆寺右少卿,李自成克京师,贺王盛迎降,任验马寺丞。入清后,贺拒绝出仕,从事复明运动。顺治十年三月,明定西侯张名振北伐,率郑成功部海师二万直抵长江,驻军崇明,清朝震动。贺王盛力图联络永历政权进行配合,派眭本、姚志卓到贵州,与永历政权取得直接联系。姚带回永历敕书、孙可望札檄,内有给贺的兵部侍郎敕谕。案发后,平一统、贺王盛等二十多人被处死。[6] 李之椿案:李之椿,弘光朝的光禄寺丞。弘光政权溃败,之椿离官归里,这时其家乡如皋等地反清起义勃兴,李之椿参予当地起义运动而被捕,出狱后,之椿为联络海上义师和永历政权,远游闽西,后来又移居湖州以求接近永历、鲁王监国两政权和海上义师,后接受永历政权招讨督师阁部。以浙江嘉、湖一带为基地,“党结崇祯太子并河南安昌王子镇国将军及永安王、韩王等,暗通线索,分布党羽于江、浙、鲁、豫、梁、楚数省,意图内应外合,轰动封疆”,以推翻清朝,恢复明朝统治。因此,清朝方面称他为“叛魁李之椿”。李之椿从事复明运动八年,终被清廷破获。卷进李之椿案的重要人物,单单被清政府刑场杀害的就达四十八人。[7] 魏耕通海案,也是清初复明运动的一大案。魏耕在复明运动中,殚精竭虑,出谋划策,又风尘仆仆、奔走联络,先是投奔鲁王,后转奉永历,他的活动重点一是针对秦陇,策动联络夔郧山区义军;一是促进、活动郑成功、张煌言海师北伐,并联系、协调英霍山区义军进行配合。顺治十五年四月,郑成功议大举北伐南京,魏耕闻讯,“遣死士致书煌言、延平侯郑成功,谓海道三日,可直抵京口”。北伐失败后,魏耕又曾“上书兵部尚书张煌言,备述敌情虚实,请以舟师再举”。顺治十八年,被人告发,第二年就义于杭州菜市。清廷为镇压江浙一带反清复明活动并铲除它的社会基础,曾对湖州、绍兴、镇江、南京、芜湖、杭州和宁波等地进行通海专案的重点清查,结果,“镇江诸郡县降者皆诛屠无遗,死徙者约数万人”,金坛一县“海寇一案,屠戮灭门,流徙遣戍,不止千余人”[8]。 李长祥,崇祯十六年进士,选庶吉士。起义军占领北京后,被用为州牧。起义军撤出北京之际,他逃奔南京,被弘光政权用为巡视浙盐监御史。弘光政权覆亡后,拒绝降清,在浙东举义。浙东义师虽众,但难以抵抗清军进攻。清军挺进福建,浙江稍空虚,李长祥收集余众,结寨山泽。其后,李长祥由监国鲁王升授“总督部院敕印联络全浙”,被诸寨奉为盟主。后清军向各山寨发起反扑,李长祥逃脱。失去了山寨、武装的李长祥目睹各地比较强大的抗清义师都已被镇压下去,就转移目光,开始寄希望于清朝统治者的内讧,认定降清各汉族藩王迟早可能有人造反,便南下逃到靖南王幕下,做策反工作。结果是清平西王吴三桂首倡叛乱,长祥满怀复明希望赶到常澧前线见吴三桂,提出:“亟改大明名号以收拾人心,立怀宗后裔以鼓舞忠义”。吴三桂以为天下已在掌握,不愿兴灭继绝,李长祥很快因失望,“遂拂袖去”。[9] 由于当时国内民族矛盾的激化普遍存在,复明运动几乎是全国性的。清兵入关后的战争,为的是镇压各种抗清势力,大规模推行民族奴役措施,夺取全国统治权。正如前面所述,复明运动是基于清朝统治的扩展,以及圈田、缉逃、剃发、屠城等民族压迫措施的推行而发生的。因此,它的性质非常明确,它与农民军余部的抗清战争,东南沿海城市人民的武装反抗,郑成功的海上起义,南明各政权对清朝的抗争以及历次降清将领的反正等共同构成民族抵抗运动的整体,是清初民族斗争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一轰轰烈烈的民族斗争高潮,所以能坚持二十年来,显然与各种抗清势力的相互支持和响应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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