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1923—1929年德国施特雷泽曼的东方政策
提要东方政策在施特雷泽曼的外交总战略中虽然处于次要地位,但基于复兴德国的种种现实需要,施特雷泽曼始终未忽视并逐步加强了对苏合作关系。在1926年《德苏中立条约》签订前,施氏对苏外交表现得“缺乏热情”、“小心谨慎”,其东方政策明显地反映了辅佐德国对西方外交的一面。而后阶段的施氏对苏外交则显得较积极果断。东方政策作为施氏整个外交政策的组成部分,突出反映了其外交的现实性和独立性,对战败德国的迅速复兴起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并在客观上也极为有效地支持了社会主义苏联,以及有利于“整个欧洲减轻战争威胁和维持和平”。 施特雷泽曼的东方政策,即指1923年至1929年施特雷泽曼执掌德国外交时期对苏联的政策。本文拟就东方政策在施特雷泽曼外交总战略中的位置及其出发点、东方政策的贯彻实施及意义作一论述。 一 在施特雷泽曼的外交总战略中,东方政策与对西方战胜国的政策相比较,无疑处于次要地位。但是,基于战败德国的自身利益需要,施特雷泽曼并未轻视对东方苏联的关系。 施特雷泽曼于1923年8月开始执掌德国外交。此时, 德国外交正处在一个关键时刻。同年1 月发生的鲁尔危机使德国的政治经济迅速濒临崩溃,工业生产急剧下降,失业人数不断增加,通货膨胀达到天文数字;国内各种矛盾也迅速激化,人民革命斗争风起云涌。不过另一方面,鲁尔危机发生后国际局势很快出现了有利于德国的重要转折。美国趁鲁尔危机重返欧洲,通过插手德国赔款问题开始积极干预欧洲事务。法国出兵鲁尔,不仅在经济财政上损失惨重,而且遭到国内外舆论普遍谴责,在政治道义上处于不利地位。这时的英法矛盾也日趋表面化,并且英国开始联合美国共同压制法国。出于各自政治经济利益需要,特别是英美开始真正有效地贯彻其扶德政策,法国也迅速改变其初衷开始寻求对德和解,继而又采取了拉拢德国的方针。此外,东方的局势对德国也极为有利。东方大国苏联当然十分重视利用战败德国与西方战胜国的矛盾。尤其在1923年10月的德国汉堡起义失败后,苏联更是完全放弃了对德政策的双重性,即放弃了力促德国爆发革命的目标,而日益倾力于在《拉巴洛条约》的基础上进一步从外交上争取德国,以阻止德国被拉入西方反苏阵营和加强苏德多方面的合作。 如何利用上述有利的国际背景,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外交战略来摆脱德国国内政治经济危局和实现德国既定的挣脱凡尔赛体系的束缚、重整实力和迅速恢复往日大国地位的外交总目标,无疑是施特雷泽曼外交面临的首要问题。应该看到,当时德国统治集团在如何实施外交策略上有着分歧。主要代表德国重工业、军事工业及大地主利益的民族党主张对西方战胜国采取强硬政策,公开要求抵制《凡尔赛和约》与赔款计划的实施;国防军首脑泽克特和驻苏大使兰曹等人认为,“德国唯有通过与大俄国坚固的结合才能重返大国地位”〔1〕; 外交部国务秘书舒伯特等人又力主德国外交应完全倒向西方。而施特雷泽曼则根据德国自身处境及复兴目标的需要,坚决反对对西方战胜国采取强硬政策,也反对德国外交完全倒向西方或东方,而是采取了以和解为途径的手段,以东西方两面外交为原则,又以西方为重心的外交战略。 为了能充分利用西方战胜国与东方苏联的矛盾对立,施特雷泽曼坚决主张,德国外交必须面对东、西两方,竭力避免单独面对乃至完全追随一方,更不能与一方结盟反对另一方。他认为,德国“亲西方反俄或亲俄反西方”都会有危险,“单方面联盟可能会卷入一场战争”〔2 〕。尤需指出,施特雷泽曼实施两面外交并不等于在东、西方之间搞平衡。事实上,施特雷泽曼外交有重心, 且“重心在西方而不在东方”〔3〕。他“不愿在东西方之间推行秋千政策”,赞成“主要面向西方的外交政策”〔4〕。对其外交来说,谋求英美支持及与世仇法国和解, 使德国迅速返回西方阵营乃至从战胜国手中重新取得往日的地位权益无疑头等重要,而维持发展对东方苏联由《拉巴洛条约》开创的合作关系则是次要的,或很大程度上主要辅佐于德国在西方的目标追求。 施特雷泽曼明确指出:“战败德国要保持持久的安全存在和重新复兴,必须与协约国包括法国和解”〔5〕, “德国在与苏联和解(指签订《拉巴洛条约》)后,应回到西方世界中去”〔6〕, “在经济及社会方面固定于西方体系”,以及依靠西方资本来恢复经济。他进而认为:“德国对外政策的核心问题在于同法国的关系。不澄清德法关系中所存在的经济和军事问题,就无法想象德国的复兴。”〔7 〕。而英国则是法国在欧陆称霸的对手,“对解决德法关系问题处于关键地位”;尤其“战后德国对外政策在任何地方也找不到比美国更真挚的承认”,因此德国须力争获得英美的扶持。 至于德国对东方苏联的关系,鉴于两国社会制度根本对立,施特雷泽曼明确表示,从总作战略上来看,“我对我们与苏关系估价不太高”〔8〕,对德国复兴来说, 与西方战胜国达成协议远比维持与苏合作的拉巴洛政策重要。他曾在日记中写道:“只要布尔什维主义在那里长久地统治着,我无法对德苏结合有许多期待”〔9〕。他还甚至说过, 德国“与共产主义俄国联姻,无异于与一位欲谋害本民族的凶手同床共寝。这种虚假最终将不可能长久保持下去”〔10〕。 当然,施特雷泽曼尽管置东方政策于次要地位,且敌视布尔什维主义,但并未忽视德苏关系。他从现实出发,也十分清醒地意识到,“放弃与莫斯科的联系是愚蠢的”,“始终存在的西方国家对危险的德苏政治上一致的想象,对德来说是一笔具有重要意义的政治资产”。德国必须利用对苏关系这张“王牌”来抗衡西方,并“为德国的修正政策保持回旋余地和行动自由”〔11〕。 此外,施特雷泽曼也看到,战败德国在经济、军事及对付波兰和收回东部领土等方面也尤需苏联的合作。一战前德、俄间有大宗贸易,例如德国所需进口谷物几乎全部来自俄国,木材进口约50%来自俄国;而俄国总输入的47.5%来自德国,且主要进口工业品。战后德国失去了所有殖民地及海外市场,因此更迫切需要苏联丰富的资源和广阔市场。在军事上,德国可以通过与苏合作抵制西方对德军备限制,利用苏联领土继续研制各类武器和训练各种军事人员,为将来公开恢复军备打下基础。还有战败德国极端仇视波兰,因其东部领土被分割的最大受益者是波兰,且波兰又是世仇法国的“宠儿和最信赖的同盟者”。而德国要对付波兰及修改东部边界,尤需同样仇视波兰且对其有领土要求的苏联的合作。值得提及的是,苏联在对德外交中也一直充分利用“波兰牌”来刺激、拉拢德国。 二 施特雷泽曼的东方政策,可大体以1926年德苏签订中立条约为界分两阶段来论述。在前阶段,施特雷泽曼对苏外交表现得“缺乏热情”、“小心谨慎”〔12〕,其东方政策明显反映了辅佐对西方外交的一面。不过基于现实需要及在苏联外交的推动下,施特雷泽曼也维持并发展了对苏关系。 施特雷泽曼执掌德国外交后,便开始倾力贯彻与西方战胜国的和解战略,尤其在接受“道威斯计划”后不久又推出“洛迦诺政策”,作为外交上的“主题”和“基石”〔13〕。当然,与此同时,他并未放弃和忽视对苏关系。他在上台后不久,即指示恢复了一度中断的德苏经济谈判。1924年5月,德国外交部就对苏关系明确规定, 德国在政治上必须“与俄国保持充分谅解的关系”,经济上必须“力争在对俄贸易中至少较他国保持优势”〔14〕。也就在同月,发生了柏林警察冲击苏联商务代办处事件。施特雷泽曼不愿由此恶化德苏关系,以至损及德国对西方的抗衡地位,因而在伦敦会议召开前夕即7月29 日与苏联签订一份备忘录,其中德国答应处罚罪犯与赔偿苏方损失,从而缓和了一度极为紧张的德苏关系。 此后不久,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摆在了施特雷泽曼的东方政策面前,这就是如何对待苏联提出的缔结两国政治条约的建议。随着西方战胜国加紧扶持拉拢德国及德国推出“洛迦诺政策”,苏联日益忧虑不安。苏联认为,在德苏关系上,“仅仅以拉巴洛条约为基础已不足以应付已发生重大变化的世界政治的需要”〔15〕。于是,从1924年秋起,苏联更积极主动地展开对德外交,以图阻止德国加入国联乃至完全倒向西方,谋求进一步加强苏德合作。尤其在12月底,苏联正式向德国提出了缔结两国政治条约的建议。 对这一建议施特雷泽曼采取了应付、拖延的态度。他在给驻苏大使兰曹的指示中提到,“对苏联政府的建议,除了采取拖延态度直至德国与西方国家谈判取得成果为止外,没有其他办法”〔16〕。他还指出:“卓有成效的对苏谈判可能不利于缔结莱因公约,而不同苏联谈判同样也无利于此。”〔17〕显然,他既不愿在刚推出洛迦诺政策之际与苏“打得过于火热”,以免影响对西方外交;同时也不愿拒绝苏联建议,以免恶化德苏关系。尤其是,他还需要利用“俄国牌”来对付和刺激西方战胜国,以达到德国在西方的目标。于是,施特雷泽曼在1925年1 月初和3月初先后以德国内阁发生危机和艾伯特总统逝世为由, 表示将推迟对缔约建议的回答;同时又让兰曹告诉苏联外长齐切林,德国对苏联建议并非没有兴趣。一直到3月中旬,施特雷泽曼才决定答复苏联。 但是,所谓答复根本未针对缔约建议,而仅仅是让兰曹对苏“抚慰”了一番,表示德国目前在西方的所有政策纯属为了防范法国,绝不意味着改变拉巴洛原则,相反,德国还将利用各种机会途径来帮助苏联。 不过从5、6月起,施特雷泽曼对苏态度逐渐有所改善。究其原因,首先在于德国对西方外交不如意。在莱因公约等问题上,虽然得到英美支持,但来自法国的阻力仍很大。特别是6月上旬, 通过施特雷泽曼与英国驻苏大使阿拜隆的谈话表明,即便德国加入国联,甚至“拿德俄关系作孤注一掷的话”,英国也不会满足德国对有关领土尤其是殖民地委任统治权的要求。尽管这仅仅只是试探,但至少使施特雷泽曼明白,德国很难指望从西方战胜国手里重新获取往日的地位和权益,从而更加意识到维持、利用德苏关系的必要性。其次,则在于苏联外交对德国的刺激。鉴于难以阻止德国与西方达成协议及德国对缔约建议的拖延,苏联从5月起积极谋求改善与法波的关系,既力图加强自身地位, 又以此来刺激德国。施特雷泽曼唯恐苏联的举动会损及德国修正政策。此外,随着经济的恢复发展,德国出现了严峻的工业品销售困难,不少企业纷纷裁员甚至倒闭,工业界也迫切要求进一步开拓苏联市场。 基于以上因素,施特雷泽曼于5 月又突出强调“德苏关系对于两国永远具有重大意义”。并向苏方一再表示,德国“进入国联不会对苏产生任何不利,我们不会接受现在形式的国联第16条款”〔18〕。特别是从6、7月起,施特雷泽曼一再指示在莫斯科参加经济谈判的德国代表团,在有关承认苏联外贸垄断权等问题上作出让步,“以免谈判破裂”;并强调,鉴于“德国严重的贸易局势及‘抚慰’苏联的需要,对苏达成协定是符合人们迫切愿望的”,由此并可“为德国在即将来临的谈判(指洛迦诺会议)中创造一个重要及有利的地位”〔19〕。于是,恰好在洛迦诺会议期间即10月12日,德苏签订了经济条约,它调整了两国间一系列重大的经济与法律关系。此后,施特雷泽曼又不顾英美竭力反对,积极促成德国分别两次对苏联提供1.06亿和3亿马克贷款。 至于缔结政治条约一事,在苏联不断催促下, 施特雷泽曼先是在6月对苏建议,在两国经济条约中加一“序言”来代替政治条约,遭到拒绝。在德苏经济条约签订后的12月中旬,他又向来访的齐切林提出一份备忘录草案,其意旨在打消苏联对德可能参加“反俄战争”的顾虑。它虽较“序言”形式进了一步,但仍不可能满足苏联的要求。一直到1926年3月,施特雷泽曼才终于决定迅速与苏缔约。这是因为,在3月国联会议上,由于法波等国从中作梗,使德国加入国联暂时受阻,因而他对西方又一次打了“俄国牌”。另外,此时苏联又加紧对德打“波兰牌”。3月14日齐切林告知德方,苏联正力图与波兰签订互不侵犯条约。 此举对施特雷泽曼自然不会没有促动。于是,德国于4月24 日与苏联在柏林正式缔结了中立条约。条约声明,在第三国或第三国集团进攻缔约一方时,另一方应保持中立。 上述可见,德国“与苏签约的主要目的在于安抚苏联”和辅佐其西方外交,且条约的签订主要是苏联外交不断推动的结果。不过中立条约客观上加强了德苏关系,并正如苏联副外长李维诺夫所说,“一定程度上去掉了洛迦诺的反苏锋芒”〔20〕。 从1926年下半年起,随着德国地位的迅速提高,施特雷泽曼外交更力图加紧实现各项修正目标。为此,以9 月德法图瓦里会谈为“序幕”,开始了在西方的“大规模政治行动”。至于其东方政策,鉴于德国对苏联的多方需要仍然存在,故维持与苏合作的基调依然未变。并且,施特雷泽曼在后阶段的对苏外交显得较积极果断。 1927年发生的英苏冲突,对施特雷泽曼东方政策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当时,英国以同意修改《凡尔赛和约》及让波兰交还但泽走廊等许诺来拉拢德国反苏。尤其是,此时因德国地位已大大改善,经济实力已明显增强,国内各党派在对苏方针上也出现了动摇甚至较强烈的反苏倾向。许多民族党人主张,只要西方战胜国答应取消《凡尔赛和约》有关条款及保证德国外交自由,德国就加入西方反苏阵营。一些中央党人也怀疑,“是否会因坚持拉巴洛政策而错过与西方国家政治上的联合”;有的甚至还主张,“先联合波兰去打苏联,然后再对付波兰”〔21〕。而德国外交部一些重要官员,如东方司长瓦尔罗特等尽管不主张完全放弃对苏关系,但都以苏联当时经济形势“暗淡”和怀疑苏联在与英冲突中能否“最终坚持住”为由,对继续维持与苏合作持消极态度。然而众所周知,施特雷泽曼并未被英国种种许诺所打动,也丝毫未受国内各种消极甚至反苏主张的影响,在整个英苏冲突期间始终拒绝追随英国反苏而严守中立。 不仅如此,施特雷泽曼还在一系列国际事务中积极采取了与苏合作的方针。这突出表现在对待“东方洛迦诺”及波兰和立陶宛冲突问题上。1926年秋起,波兰在英国支持下企图实施其筹划已久的“东方洛迦诺”计划,即建立一个由波兰领导包括波罗的海三国的联盟集团,以对付苏联或德国。但是,立陶宛与波兰之间存在着领土纠纷,并一贯主张由波罗的海三国组成小协约国来维持当地安全,因而坚决反对波兰计划,以致波、立矛盾不断激化。对此,德苏客观上有着一致的利益目标,即都反对波兰的扩张意图,为此需要彼此合作。于是,从1926年秋起,施特雷泽曼开始与苏联就上述问题经常保持接触和交换意见。他一再对兰曹强调:“我们必须保护立陶宛,并从经济上加强它。在这方面与苏联达成一致是符合我们愿望的。”〔22〕在翌年的一次国联行政院会议上,施特雷泽曼还当即“拒绝了波兰关于建立东方洛迦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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