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格党人的几次分裂,使该党在下院的议员人数从100多人减少到50人左右。为了继续扮演反对党角色,实现党的政治目标,以福克斯为首的辉格党人在继承罗金汉辉格党的传统政治观点的基础上,不得不对该党的政策和主张进行了重新调整,进而提出了“自由主义”的价值观,并且把“推护社会公平”作为党赢得民众支持的斗争手段。通过这种调整,不仅使福克斯辉格党复兴起来,更重要的是提高了该党在民众中的声誉,使之得到了社会的认同。人们再也不把它看做“危害国家安宁的小集团”,而是将其视为“制约专制统治,防止暴政的一支不可缺的政治力量”。1802年7月13日的《纪事晨报》就载文指出:“一个积极的、可敬的、符合宪法的反对党,应当拥有权力去防止我们绝大部分人民的自由被剥夺。”[①f]反对党的作用终于得到了民众的肯定。 1806年福克斯逝世后,辉格党人开始与王储威尔士亲王疏远,彻底摆脱了对王室成员的依赖,成为完全独立的现代政党。1809-1812年间,辉格党的领袖竟4次拒绝了以个人名义入阁的邀请:1809年,首相波特兰、外交大臣坎宁和陆军大臣卡斯卡罗相继辞职,乔治三世召请辉格党人参加组织内阁,格雷与格伦威尔都不肯在内阁中充当“二流角色”,一致谢绝了国王的提议:1812年初,威尔士亲王乔治四世摄政(1820-1830年在位),主动邀请辉格党人入阁,又被婉言拒之;1812年5月,托利党人波希瓦尔遇刺身亡,乔治亲王说服托利党,从12个内阁职位中让出4个给辉格党,但该党首领格雷等人认为,两党共事弊多利少,再次予以拒绝。辉格党领袖的举动得到了该党议员的一致拥护,凡该党成员均认为,一个“稳定的政党内阁应该是排外的,如果不是由辉格党一党主宰内阁”[①g],那就作为“在野党”继续斗争下去,这种内阁组成非党莫属的观念,体现了辉格党独立意识的成熟。这种独立意识终于使辉格党在1830年,由于倡导议会改革在大选中获胜而堂而皇之地单独执政。 对托利党发展线索的清理要比对辉格党发展过程的追溯困难得多。在斯图亚特王朝晚期,作为一个政治派别的托利党开始与宫廷相融,呈现消失状态。然而,在汉诺威王朝建立时,托利党人被逐出权力范围这一事件又使该派别强烈感到,必须团结一致,继续斗争下去,故而在辉格党寡头政治时期,“托利主义”及地方托利党人仍在苟延。1760年后,当乔治三世将这个政治派别当做制衡辉格党的力量而重新起用时,反而彻底瓦解了托利党。至此,斯图亚特晚期和乔治一世、乔治二世时期的托利党,或称第一托利党,已不复存在。新的托利党,有的史书也称“第二托利党”则是在小皮特时代(1783-1801、1804-1806年任首相)隐隐出现,经过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时期的聚合、发展,到利物浦时代(1812-1827)才形成了较明晰的阵营。因此,新旧托利党之间不仅没有明显的继承关系,相反,新托利党的产生与辉格党有一定的组织联系,其创始人皮特首相就曾一度以“辉格党人”自居。而且,在新托利党产生之初,由于处于执政地位,其政治家往往不像在野的政治家那样,强烈地需要运用政党组织手段。因此,在小皮特时代,他们往往更多地自称为皮特党人,而不称托利党人。 1783年,小皮特出任首相,他认为自己是由乔治三世任命的,应该尽力摆脱政党的束缚。在忠君思想的影响下,小皮特并不积极地培植自己的势力,而是以一种“国王首相”的身份来组织政府,故而在18世纪80年代皮特党人一直未能形成较稳定的队伍。从法国革命开始到利物浦首相执政初期,是现代托利党政党意识形成和组织迅速发展的时期。1790-1792年,柏克发表了《对法国革命的反响》与《新辉格党人对旧辉格党人的呼吁》,表达了一种后人称之为“保守主义”,或称“新托利主义”的价值观,构成了托利党的理论基础。柏克反对法国革命期间流行的思潮:理性主义、浪漫主义、功利主义,尤其反对“天赋人权”等学说。他认为,人的政治权力和义务是不可选择的,是由社会和历史决定的。他强调,现存的制度有一种根据传统而获得的合法性,这种合法性已从制度的根深蒂固和它适应变化的能力中得到了验证。柏克虽然不反对社会变革,但认为变革必须以保证现行制度的安全为目标;这种变革不是通向理想未来的途径,而是沿着历史发展方向的一种变化。新托利党正是根据柏克的这种理论应运而生的。 1801年,小皮特因在天主教问题上与乔治三世相左而辞职,皮特党人不得不作为政府反对派而存在。这种从“在朝”转变为“在野”的经历,使他们开始联合为一个政治集团来反对阿丁顿内阁(1801-1804)。1806年小皮特逝世后,皮特党人公开地打出政党的旗号,进行有组织的政治活动。1812年利物浦上台后,皮特党人又成了政府的核心,尽管这时他们又不再称为党人,也不把利物浦内阁称为政党内阁,但实际上利物浦内阁仍完全执行了托利党人的政策。从1783年到1812年,这个原来以皮特党人为基础的政治集团,在经过了几度“在朝”和“在野”的转变后,终于形成了现代政党--托利党。 随着辉格党和托利党的形成,英国两党制度的三个要素亦已具备:一是有一个稳定的、站在政府对立面的反对党,其合法地位得到了宪法、民众和政府的承认;二是以一党组阁执政的观念牢固地树立起来,并在实践中为党人所遵循;三是政府只能由政党组织,而不是由君主及作为陪臣的党派要人混合组织。总之,在19世纪20年代末期一个稳定的政党制度已建立,即政府既由政党组成,也因党争而垮台。政治家们认识到,要获取或维持最高权力,必须参加某个政党,并依靠政党寻求议会和公众的支持,而不是靠国王的恩宠和庇护。随后,议会两院中的独立派议员不断减少,公众舆论的作用越来越大。在此情况下,两党制在英国政治生活中日益取得了支配地位。这就是:1.议会成员几乎非党莫属,18世纪中叶,议员中只有不到1/4是党人,1801年下院中有1/2的议员分别是执政党或反对党人,1832年几乎全体议员分属两大政党;2.某个政党能否单独组阁,关键在于能否取得议会多数的支持,因此议会的作用不断上升,关心议会议程和出席议会的人数也稳中有增,18世纪90年代至19世纪初,下院中常有200-250名议员不出席中期会议,到利物浦时代已降到不足100人;3.确立了政党管理议会的原则,到利物浦时代,议会已从过去由国王及其心腹重臣转为执政党和反对党共同管理,而且议员开会的大部分时间是在争论各政党的提案;4.绝大多数公民已认同于政党的存在和竞争方式,认为政党的存在和竞争至少是确保公众参与国家政治的载体和途径。 三 近代英国的国家权力,经历了一个由宫廷到内阁、由内阁到议会、由议会到政党的“下放”过程。在此过程中,国民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几次转变:斯图亚特王朝晚期流行的“国王在议会”被“议会至上”取代了;皮特时代的“内阁对国王负责”被“内阁对议会负责”取代了;18世纪末的“能人内阁”被“政党内阁”取代了。人们几乎找不到上述观念转换的临界点,也很难确定两大政党产生和两党制度形成的确切时间。但是根据资料分析,可以肯定地说,到1832年第一次议会改革之前,英国的两党制已经形成,其巩固和发展则是在第一次议会改革到1867年第二次议会改革之间。在英国两大政党和两党制度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还体现了以下几个重要特征: 第一个特征是两大政党的内生性。所谓内生性是指政党萌生于议会,并在其中成长壮大。它不同于后来其他国家的一些政党产生于议会之外。英国的两大政党与议会政治有血肉相连的关系,议会是两大政党--托利党和辉格党产生的温床和发展的场所,议员分属两大政党的骨干和代言人。两大政党都是先有了相当牢固的院内组织,即议会内组织,才开始发展院外的群众组织。院外组织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是民主选举权的扩大。1832年议会改革后,一些新的选区在伯明翰、曼彻斯特等地区建立起来,由于选民的财产资格限制降低,选民人数从42万增加到65万[①h]。这时,两大政党都强烈地感到有迎合公众支持的必要,于是地方性的或以选区划分的院外政党组织应运而生。新选举法刚刚颁布,沃威克郡的辉格党人就率先创立了选民协会。接着,辉格党伦敦总部又派人动员各地区的辉格党人在本地成立同类的选民协会。在此情况下,托利党人也步其后尘,照此效仿。1833年,朗登德里勋爵在德拉姆郡创建了第一个地方性的托利党协会,至1837年托利党(此时已改名保守党)建立的这类组织已达数百,遍及全国。两党加紧建立地方组织的目的,都是为了将更多的本党支持者登入选民册,以便督促选民按时参加投票,使本党候选人顺利当选。可见,内生性政党的地方组织的产生,显然是身居国家最高立法机构,或担任国家高层公职的党人们行为的结果。所以,尽管从表面看近代英国两大政党在组织纪律方面都较松散,党员的党性观念也很淡漠,但是居于议会内的党的高层领袖则掌握了相当大的决策权。而地方党组织基本上只是按其高层领导人的旨意,组织选民参加投票,很少有机会参与政府的决策。保守党的这类组织既未打算,也没有这样做过;自由党的这类组织确实做了大胆尝试,但是没有什么结果[②h]。 至于政党与民众运动关系,政党不是落在它的后面,而通常是站在它的前头,采取利诱和疏导的方式,将其纳入政党间在议会内争权夺利的轨道。这种现象在19世纪20年代就出现了,到第一次议会改革时更明显。拿破仑战争结束后,英国有30万军人返回劳动力市场,失业率空前高涨,生活用品价格上涨,由科贝特和亨特领导的激进运动,终于酿成了1819年彼得卢惨案。这时,托利党利物浦政府立即颁布《防止治安集会法》和《六月法令》,以镇压群众运动。在野的辉格党则采取一种介于政府和激进派之间的中间路线,既有效地迎合了群众舆论,又迅速地壮大了辉格党的声望,进一步复兴了在法国革命后一度衰落的辉格党。1832年议会改革基本上是议会内的辉格党改革派与议会外的群众运动相结合,使英国以改革方式避免了社会革命。比如,1830年前后爆发的肯特郡的农业工人起义,“伯明翰政治同盟”、“全国政治同盟”、“工人阶级全国联合会”等组织举行的抗议集会,就迫使托利党人的威灵顿内阁倒台,从而为辉格党改革派领袖格雷在1830年底出任首相提供了机会。1831年秋,格雷内阁提出政府改革方案遭上院否决,格雷便利用群众运动提出内阁总辞职而迫使上院做出让步。因此,在两党制度形成后,群众运动及群众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已变成了政党攫取政府权力的工具。 英国两党制度的第二个特征是二元性与可变性。这种二元政治使两大政党经常处于被淘汰的危机中。为了争夺地方和中央权力,两大政党始终处于一种竞争的状态中。两党制度并不是一个固定的、静止的结构,随着政治形势的变幻,迫使政党随时重组。当然,这种重组是在两党制度的框架内进行的。经过重组,使两党制度巩固和延续下去。 1830年,威灵顿内阁垮台后,托利党处于在野党的地位。为防止党的分裂和瓦解,30年代中期在皮尔的领导下,托利党改弦更张,及时地摈弃了反对改革的旧保守主义,而代之以新保守主义,并将党更名为“保守党”。对此,皮尔于1835年在向塔姆沃斯选民演说中声称:“这个现在称之为保守党的政党,已准备进行稳健的改革”[①i]。1837年前后,皮尔又在伦敦、格拉斯哥等重要工商业城市中巡回演说,反复强调“保守党决不会因本党任何狭隘利益而与中产阶级保持距离”[②i]。这样,保守党在中产阶级中的基础扩大了,从而为复兴该党起了重要作用。19世纪30年代,保守党的前身--托利党在议会两院中的议员只有150人左右,1841年就增至373席,并以议会中的多数派获得了执政党地位。至此,守旧的威灵顿公爵就成为近代英国的最后一位托利党首相,而赞成改革的罗伯特·皮尔则成了保守党历史上的第一位首相。 1832年之后,尽管辉格党顺应形势,坚持改革,并赞成给予非国教徒参政的自由,但是在中产阶级和手工业者人数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仍坚持在代表土地贵族和金融资产阶级人员中开展党的工作的政策已不合时宜了。于是,辉格党人便从西班牙的政治词汇中借用了“自由党”一词,将辉格党改名为自由党,以便赢得更广泛的社会阶层和新兴集团的支持。 经过近两个世纪的分化、聚合、重组、更名,英国现代意义上的两大政党已定型了,它们轮流执政,既把持着议会,控制着下层民众,又左右着全国的政局。在此过程中两大政党的性质也发生着变化,其社会基础也随之扩大。原来代表土地贵族和英国国教利益的、狭隘的托利党,逐渐转变为代表土地贵族和工商业资产阶级利益,并开始实行宗教宽容政策的保守党。1867年进行议会选举改革后,保守党又将工人阶级的上层拉入了自己的圈子,这样,它的社会基础就更广泛了。而原来由一个代表土地贵族和金融大资产阶级利益的辉格党,则转变为一个代表资产阶级各阶层利益,并竭力将工人阶级拉入其中的自由党。从某种意义上说,在英国两党制度的运作过程中,是土地贵族拉拢和隔合了新兴资产阶级,继而又腐蚀和瓦解了工人阶级,同时也在改变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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