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杰斐逊的“开化”思想里,种族通婚和融合是从生理结构上改造印第安人的一个重要手段。杰斐逊曾对一位印第安事务官员说:“有一个使印第安人得到安宁和幸福的办法,这就是我们的移民和他们交往交互相通婚。”[21]他认为如果双方实现了通婚,就都会作为美国大家庭的成员和睦共处,从而消除战争和令人不愉快的紧张关系。其实,关于通婚问题,白人早就进行过这方面的尝试。殖民地时期,英国一度采取鼓励移民和印第安人通婚的措施,如在1719年宣布分给愿与印第安人通婚的白人140英亩的土地,以求稳定英国在北美的殖民统治地位。但由于两种社会文化存在的巨大差异,通婚者并不多。虽然早期英国移民约翰·罗尔夫和波哈坦部落酋长的女儿波卡洪塔斯的联姻后来被传颂为白人与印第安人友好的佳话,但这仅是个别的例子,不具有代表性[22]。尽管如此,美国独立后,仍有一些“开明”的政治家继续提倡种族通婚。1784年,帕特里克·亨利在弗吉尼亚州议会提出一项动议,要求对愿意与印第安人通婚的白人给予义务教育和减轻赋税方面的优待。[23]。然而,同样是由于上述文化差异等原因,美国政府很难使通婚计划得到广泛响应。 三 美国政府最初对“开化”印第安人的政策颇为自信,认为它的实行不久就会在北美的荒原上开出印第安人的“文明之花”,产生白人社会所期待的效果。有人断言,“开化”政策的实施最终将消除“野蛮人”和“文明人”的差异[24]。教友会派的一份传教报告更为乐观地估计,“在基督化方面,印第安人要取得白人社会的认同,尚需时日,但在农业和贸易方面,他们则不需要多久了。”[25]应当承认,杰斐逊时代美国政府的“开化”政策对部落社会的转化和进步过程有所促进,发生了积极的作用。如生活在南部地区(主要在佐治亚州、田纳西州、亚拉巴马州和密西西比州)的彻罗基族和克里克族印第安人在白人社会的压力和影响下,开始习惯于定居和农业生活。彻罗基族还发明了文字,出版了一份报纸,在社会内部建立了稳定而有效的管理机构。此外,彻罗基族印第安人还模仿美国的政治制度,颁布了一部成文宪法。凡此种种,表明他们的文明程度有很大提高,彻罗基族也因此被白人社会看作“已开化了的”印第安部落。但是,从总体上看,印第安人的社会生活方式、行为准则和价值观念仍然是传统型的,这是历史的惯性作用造成的。希望印第安人在短时期内实现根本转变,达到白人社会的要求是不切实际的。更何况在实施“开化”政策的过程中还有许多难以克服的障碍。 以部落学校的教育情况而论,美国国会虽然每年予以一定数目的拨款,但是到后来大部分经费被挪作他用(如向印第安首领赠送礼物),几乎没有款项直接用于“开化”活动。当时,真正坚持学业的印第安人青少年为数甚少,到1830年,部落学校增加为52所,而就学的印第安人学生总数却减少到1512名,平均每所部落学校的学生不足30人。推算起来,“以这样的速度同化印第安人需要几个世纪的时间。”[26]在得出这种结论后,美国政府深感失望,对实行“开化”政策的热情开始下降。从1826年起,国会即逐渐削减了对部落教育拨款。另一方面,对那些受过白人教育的印第安学生来说,他们毕业回到部落后,由于缺少农具、粮种以及个体劳动所需要的足够资金,无法应用他们所学的知识和技术,到头来只好“再度变成印第安人”[27],仍旧顺从部落社会原有的生活习惯。白人社会促使印第安人“基督化”的活动难以改变他们原来的宗教信仰,他们对改宗基督教没有兴趣。而且,他们发现,白人各传教团体的布道内容多有互相抵触之处,令他们困惑不解,这也引起他们的反感和抵触心理,以致有些印第安人赶走了他们部落传教的白人。显而易见,“开化”政策是与部落社会现实严重脱节的。正是由于这些因素的制约,“开化”政策遂变得日渐难以为继,到20年代后期,美国政府已基本上中止了这方面的努力。 杰斐逊时代的美国政府着眼于避免和印第安人的暴力冲突,希望通过推行对他们的“文明化”政策造成两个社会和谐共处的局面。但实际上,边疆暴力不仅始终没有停止,反而形成了愈演愈烈之势。白人社会和部落社会之间并没有建立起“密月似的”合作关系。其中的原因何在?对此,有些白人一古脑地把责任推到印第安人身上,认为他们崇尚暴力,不具备接受“文明生活的素质”。亨利·克莱甚至说:“印第安人天性不会被同化,是不值得保护的种族,他们在人类大家庭的消失对文明世界损失不大。”他预言,“50年以后的地球上将再也找不到印第安人。”[28]这种认识虽然是错误的,但却逐渐为一部分白人所接受。问题的症结在于,“只要边疆线以外继续存在大量的尚未开垦的土地,开化印第安人的政策就等于空中楼阁。”[29]也就是说,随着美国西进运动规模的越来越大,白人拓殖者势必与印第安人发生争夺土地的流血冲突。在这种情况下,代表西部白人移民势力的国会议员不断地向政府施加压力,要求改变对印第安人的政策。有些原来支持“开化”政策的官员,如卡尔霍恩、麦肯尼等,态度就开始发生变化:印第安人要么迁走,为白人让道;要么被毁灭。二者必居其一。1803年,美国从法国手里购买路易斯安那以后,杰斐逊本人的思想也有所动摇。他转而考虑把东部印第安人部落迁往密西西比河以西“永久居留地”的可行性。但此时,他对“开化”政策仍抱有幻想。杰斐逊认为,如果印第安人接受了“开化”政策,他们多余的土地就可以分给白人,这是使双方受益的事情,“是一枚硬币的两面”[31]。为此,他甚至私下向人建议最好让印第安人破产或负债,这会迫使他们顺从地出卖土地。[32]从这里可以看出,美国政府实行“开化”政策的真正目的之一,是谋求印第安人的土地,而不是出于“纯道义”的考虑。它本质上是从美国的自身利益出发的。然而,在当时它又很难行得通,两种社会的流血冲突日益加剧的现实终于促使美国政府在30年代选择了强制印第安人西迁的政策。 四 “开化”政策被有些美国史学家贴上“慈善计划”的标签而加以恣意的渲染,说它体现出杰斐逊的对印第安人的“父爱和善行”,给印第安人带来了福祉与进步。我们认为,在杰斐逊等人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中,包含了许多合乎理性和人道主义的积极因素,这在他制定的对印第安人的“开化”政策中有不少反映。他们为此所作的尝试应予肯定。实质上,这也正是历史趋势所要求的一个方面。印第安人和白人社会关系的演变表明,落后的部落社会已经抗拒不了白人力量的扩张和渗透。既然如此,他们种族生存的出路就在于适应资本主义文明,向美国的主流社会靠近。问题在于,根据文化人类学的观点,文化适应是一个渐进而非突变的过程,“开化”政策指望短时内奏效是绝对不可能的。何况其中的教育和基督化活动带有白人一厢情愿的色彩和对印第安人强制实行的成份。所以,尽管“开化”政策“闪烁着理性主义的火花”[33],却因为当时种种条件的限制而难免失败的命运。 注释: ①迪·布朗:《翁得第尼埋葬我的心》(DeeBrown,Bury my heart at Wounded Knee)纽约,1970年,第1-2页。 ②奥尔登·沃恩:《英美人“印第安人观念”的变化》(Alden T.Vaughan,Changing Anglo-American perceptions of the American Indians)见《美国历史评论》87-4,1982年,第928页。 ③⑤[11][12]阿里尔·吉布森:《美国印第安人的历史和现状》(Arrel M.The American Indian:Prehistory to the Present)麻萨诸塞,1980年,第195、281、60、102页。 ④[24][25]弗朗西斯·普鲁查:《美国历史上的印第安人》(Francis. Prucha,The Indian In American History)德莱登出版社,1971年,第13、23、78页。 ⑥⑧[20][23][33]伯纳德·希恩:《灭绝的种子:杰斐逊的博爱哲学和美国印第安人》(Bernard W.Sheehan,seeds of Extinctiooon:Jeffersonian Philanthropy and the American Indian)纽约,1973年第125、2、127、175、278页。 ⑦[14][27]弗朗西斯·普鲁查:《伟大的父亲:美国政府和美国印第安人》(Francis Prucha,The Great Father:the United State Government and American Indians)伦敦,1986年,第3、49、57页。 ⑨詹姆斯·奥菲斯:《美国对印第安人的政策》,见《民族译丛》,1981年第1期。 ⑩[26]诺顿等:《一个民族和一个国家:美国史》(Norton,etc,A people and A Nation:A histoy of the United STates)新泽西,1986年,第284、287页。 [13]雷·艾伦·比灵顿:《向西扩张:美国边疆史》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上册,第102页。 [15]转引自刘祚昌:《杰斐逊评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第48页。 [16][31][32]诺曼·里斯乔得:《美利坚合众国的形成:1760-1815年》(Normank Risjord,Forging the American Republic 1760-1815)威斯康星大学出版社,1973年,第275、346、346页。 [17]博格等:《美国人民的西部》(A.G.Bogue,etc.,The West of the American peole)伊利诺伊,1970年,第85页。 [18]吉尔贝·纳希尔:《杰斐逊评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第385页。 [19]雷金纳德·霍斯曼:《扩张和美国印第安人政策》(Reginald Horsman,Expansion and American Indian Policy)密歇根,1967年,第106页。 [21]克里斯廷·希尔特:《美国印第安人的政策与美国的改革:对同化印第安人运动的个案研究》(Christine Bolt.American Indian Polic and American Reform:Case Stuty of the Campaign to Assimilation the American Indian)伦敦,1987年,第44页。 [22]沃什伯恩:《印第安人和白人》(Wilcomb E.Washburn,The Indian and the white man)纽约,1964年,第134页。 [28]弗雷德里克·默克:《西进运动史》(Frederick Merk,History of the Western Moverment)纽约,1980年,第186页。 [29][30]罗伯特·厄特利:《美国西部的印第安人边疆》(Robert M.utley,The Indian Frontier of American West 1864-1890)新墨西哥大学出版社,1973年,第17、37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