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11世纪德意志皇权与罗马教廷的关系(2)
格里高利七世扩大教皇的权威和亨利四世重建德皇的集权,是不可调和的矛盾的两个方面。格里高利七世在要建立的教会和帝国一体的世界霸权中,强调教皇是这个霸权的核心。教会是作为所有基督徒、教士和俗人的有组织的、法人的团体,是一个普世的团体。在这个团体中,教皇的精神权力是超越民族和疆土的广泛权力,罗马教皇是这个普世团体中最高的首领。格里高利以这一思想否定了德意志的国家教会制。国家教会制是德意志皇权进行统治的一个支柱,也正是国家教会制培植了一批具有丰厚经济实力的教会贵族,他们瓜分了皇室的权力,动摇了皇权集中的基础。正如汤因比所说:“到了1075年,在西方基督教世界里的相当的一部分行政管理权是掌握在教士们的手里,他们掌握这种世俗权力是出于封建领地,因此,根据俗人的主教授职权来免除教士,必然会导致废弃世俗权力对它自己的很大一部份势力范围的统治,并因此把教会变成一个行政的和教会的至高权力中的至高权。”[(21)]应该说,格里高利七世也正是通过国家教会制,将其势力渗入德意志。他以教会法规约束和控制德意志的主教,而德意志的主教与王权有如此密切的联合,格里高利七世通过宗教事务介入了德意志的政治斗争中。 格里高利七世在德意志的宗教事务中采取的第一个措施是1074年罢免了班贝克大主教赫尔曼的职务,理由是他的大主教职务是因向皇室付了高额贿金而得到的。为了对德意志的主教们施加影响,格里高利七世频繁地在罗马召见德意志的大主教。科隆大主教安诺、萨克茨堡大主教格布哈德、哈尔伯施塔特的主教布尔哈德都先后被教皇传讯前往罗马,接受教皇对他们的审查。此后,教皇又多次处罚德意志的高级教士。格里高利七世对德意志主教授职权的染指触及了德皇的利益,亨利四世加强集权必然要加强对教士,特别是高级教士的控制,因为他们掌握着帝国相当部分的行政管理权,实行这种控制的最重要的方面是掌握对主教的授职权,而主教授职权也正是格里高利七世在德意志扩大权势,推行教权至高无上所需要的重要权利,这就最终酿成了政教之间以争夺主教授职权为主要内容的公开的斗争。在这场斗争中,德意志的教俗贵族因自身的利益而支持罗马教皇。毫无置疑,没有诸侯地方分裂势力的支持,格里高利七世对于亨利四世的惩罚就会仅仅是纸上谈兵。正是由于德意志教俗贵族与罗马教皇结成的联盟,才迫使亨利四世踏上了卡诺沙之路。 德意志皇帝被教皇所废黜,德皇的被迫忏悔,在理论上削弱了皇权的权威性。自从加洛林王朝的第一个国王矮子丕平以献土的形式获得教皇对其的加冕,以取代墨洛温朝血缘王权时起,封建王权就被罩上了一圈神圣的光环。德意志的国王和皇帝承袭了这一统治理论,以罗马教皇的加冕礼强调王权和皇权和神圣性,这是政权和教权联盟的基点。亨利四世与格里高利七世的冲突破坏了自法兰克帝国以来政权和教权的合作关系。格里高利七世对德皇处以绝罚,如当时苏特立的包尼措所描写的:“整个罗马世界都被震动。”[(22)]亨利四世被迫以普通教徒的身份对教皇的忏悔,这一行动抹去了国王和皇帝头上长期以来罩着的神圣光环。地方封建势力抓住了打击皇权的有力武器,即与罗马教皇的合作。因此,亨利四世对于教皇的屈从,更确切地说是皇权对地方分裂势力的妥协与退让。 进入中世纪以来,在德意志地区,圣职的授职权一直是王权和皇权的属性。教会是王权和皇权实行统治的一个支柱,控制教会和修道院是王权和皇权强大的主要表征之一。皇权被迫放弃了对圣职的授予权,也就丧失了对教会和修道院的控制,王权和皇权集权统治的支柱被拆毁,它不仅使王权和皇权失去了均衡世俗贵族势力的法码,而且教会本身也在此基础上发展成为教会诸侯,加剧了德意志封建割据的政治局面。与德意志皇权的公开斗争标志着罗马教皇权势的增长,它表明了一直依赖于世俗君主的罗马教会不仅完全摆脱了王权和皇权的控制,而且具有了与其相抗衡的政治实力。罗马教廷建立了自己的核心机构,改革和健全了教会的法规和教令,有了在西方社会中确立地位的法律依据,诺曼世俗封臣使其更具有了扩大权力的支柱。主教授职权之争之后,罗马教会在西欧政治事务和经济活动中的地位逐步确立,并且越来越具有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主教授职权之争是罗马教会在西欧确立教权权威的一个重要阶段,也是德意志封建制度发展的转折点。在此之后,政教之间的斗争持续了一个半世纪,大大牵制和削弱了德皇的实力,地方封建主渔翁得力,借机不断扩大势力,独立性增强。当12世纪英、法国王在巩固王权的基础上与第三等级建立联盟,逐步地走上了三级议会制的道路,加速了民族国家形成的步伐时,德意志则越来越陷入了封建割据的混乱政治格局中,大大推迟了民族国家形成的时间。 综上所述,11世纪德意志王权和皇权因加强和巩固封建集权统治确立了国家教会制,培植了有势力的教会贵族;君权神授的统治理论使德皇必须与罗马教会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支持罗马教会改革。教会改革增强了教皇的权势,他必然要摆脱包括德皇在内的世俗势力的控制和排除其对教会事务的干涉,并进一步扩大其权势,从而触及了皇权的利益,最终导致与世俗君主的冲突。政教之间的斗争不是孤立的,它与德意志地方封建与皇权的斗争紧密相关,罗马教会与德意志教俗贵族因各自利益的需要结成的联盟,削弱了德皇的权势,加深了德意志的封建分裂。因此,政教斗争既是中世纪罗马教会教权至上思想发展的重要契机,又是导致此后德意志长期政治分裂的重要因素。 注释: ①[德]G.特伦巴赫:《9、10世纪从法兰克和德意志发展而成的德意志帝国》,慕尼黑1943年,第157~160页。 ②(15)[德]H.格伦德曼:《德意志历史手册》,斯图加特1981年,第1卷,第243~251,323~324页。 ③[德]G.特伦巴赫:《自由。主教授职权之争时期的教会和世俗制度》,斯图加特1936年,第110页。 ④[英]W.乌尔曼:《中世纪教皇简史》,纽约1978年,第337~345页。 ⑤(13)[德]K.约尔旦:《采邑制对罗马教廷法的渗入》,《文献研究档案》,12(1932),第33~34、75~82页。 ⑥[德]W.克勒维茨:《枢机主教团的产生》,《法学史期刊》,56K,25(1936),第115~221页。 ⑦[德]H.迈埃儿-韦尔克:《中世纪早期的买卖圣职》,《教会史杂志》4(1952~1954),第84页。 ⑧(20)[德]《史料中的历史》,慕尼黑1989年,中世纪卷,第250、291~292页。 ⑨[德]H.雅克布斯:《1046-1215年的教会改革和中世纪的盛期》,慕尼黑1984年,第120~121页。 ⑩[德]R.布洛赫,《利奥九世在德意志、勃艮第和意大利的修道院政策》,《文献研究档案》,11(1930),第231~235页。 (11)[德]J.德尔:《罗马教廷和诺曼人》,科隆1972年,第293页。 (12)[奥地利]G.拉德纳:《主教授职权之争前的神学和政治》,维也纳1936年,第1380页。 (14)[德]E.博士霍夫:《帝国的危机》,《历史杂志》228(1979),第279页。 (16)(19)汤普逊:《中世纪经济社会史》,商务印书馆1984年,上册,第269、378~379页。 (17)K.博士尔:《中世纪欧洲社会的早期形式》,慕尼黑1969年,第93页。 (18)R.施纳德:《法兰克王国》,慕尼黑1991,第28页。 (21)汤因比:《历史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46~147页。 (22)K.约尔旦:《中世纪西方政治和宗教的转变,主教授职权之正》,《科学和教学的历史》第23期,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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