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治史的要点在于史料的搜集、整理与考订。他们认为这是使史学科学化的关键。胡适认为科学的目的在于求真,所以“方法也只有一条路,就是寻求证据”(注:《胡适哲学思想资料选》(上),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37页。)。史学科学的一面,就重在史料的搜集与整理,如果一经叙述与解释就会成为艺术的东西(注:《介绍几种新出的史书》,《现代评论》,1926年第4卷,第92期。)。 顾颉刚也说“吾辈研究历史者注重证据,重证据必然重然否,其目的在于止于求真”(注:《古史辩》第一册自序,同前揭书,第30、78页。)。傅斯年则据之推向极端,认为近代史学只是史料学,史家的工作就是客观地整理一切可逢着的史料,直接研究材料,并扩张材料,扩充研究材料的工具(注:《傅斯年全集》第四册,第266页。)。 而只有客观眼光的确立,史家们可以平等地对待任何材料,同时一切东西都成为史学研究的材料。“虽在矢溺,亦资妙观”(注:《古史辨》第一册自序,第31页。)。不仅金石甲骨、遗简旧枝、故纸外书皆可入史,民俗传说也可入史,甚至伪材料也可以作真材料看。他们为此目的真可谓“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整理史料的关键在审定、辨伪、校勘、整理与考订。现代史家围绕这一目的建设起一系列精细的方法与手段,如王国维之“二重证据法”,陈垣之“史源学”、“版本校勘学”,陈寅恪之语言学方法,傅斯年主张的比较法等。胡适曾讲“审定史料乃是史学的第一步根本工夫。西洋近百年来史学大进步,大半都由于审定史料的方法更严密了”(注:《胡适哲学思想资料选》(上),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34页。)。这话用在他们一批史学家身上,也很适用。 这些史学家大多鄙视理论,反对史观指导与总结。胡适曾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中阐述了历史研究工作的程序与步骤。第一步,须搜集史料;第二步须审定史料的真假;第三步要把一切不可信的史料全都除去不用;第四步须把可靠的史料仔细整理一番。到此,方才做到“述学”阶段,述学只是研究工作的第一步,第二步的“明变”、“求因”和“评判”做完,才可作成一部完整的史学著作。(注:《中国现代史论选》(上),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90~391页。)但在当时,很少有人作到这一步,原因有二:一是中国现代史学刚刚起步,还处于史料审定阶段。中国史材料浩如烟海,新发现的材料也层出不穷。仅某一很细小领域的课题,光辨伪搜集工作就可穷尽一个人毕生精力。顾颉刚曾讲,他也想建设真实的古史,但辨伪工作本身已是极为浩大的工程。他野心虽大,但“甚悲人生寿命的短促”(注:《古史辨》第一册自序,第55页。),随着工作的开展,他不得不屡屡把治学计划缩小,到晚年把书房称为“晚成堂”,还认为“现在还是提出问题的时候,而不是解决问题的时候”(注:《我是怎样编写〈古史辨〉的?》,《中国哲学》第6辑,三联书店1981年版,第398页。)。仅出于这一原因,许多史家就对历史观问题已不感兴趣了。顾颉刚就说:“研究的工作仿佛是堆土阜,要高度愈加增先要使得底层的容积愈扩大”,“但堆得无论多高却总不会有扪星摘斗的一天。”据此,他认为所谓哲学,其“基础是建设于玄想上的”。只有先从科学做起,大家择取了一小部分的学问而努力,把学问的土堆天天加高而已。“所以我们在现在时候,再不当宣传玄想的哲学,以致阻碍了纯正科学的发展”(注:《古史辨》第一册自序,第32~33页。)。 最主要的是,他们很多人干脆就否认理论的作用。王国维就讲“吾侪当以事实决事实,而不当以后世之理论决事实”,他认为,“居今日而欲自立一新系统,自创一新哲学,非愚则狂也”(注:《王国维学术经典集》(上),江西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5页。)。 胡适则基于实验主义的经验论与不可知论,认为凡“主义”皆出于一时救时的具体主张,不能把世间所有具体的事都包括在里面,却容易为无耻政客利用做种种害人的事。为此他主张“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注:《胡适散文》第二卷,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年版,第197页。)。 傅斯年更认为,不仅一般理论都是空想的,就是在史料中也不能归纳出什么联系与理论,因为“历史上件件事都是单体的,本无所谓则与例”,“我们没有两件相同的史事”,“所以归纳是说不来,因果是谈不定的”。更别说有算学和物理科学中那样的“大原则”了(注:《闲谈历史教科书》,《傅斯年全集》第四册,台湾联经出版公司1980年版,第310~311页。)。他认为治史学,应“不以空论为学问,亦不以‘史观’为急图,乃纯就史料以探史实也”(注:《史料与史学发刊词》,《傅斯年全集》第四册,台湾联经出版公司1980年版,第332页。)。 对历史的看法,他认为由于史料的不足,无法恢复历史全貌,历史像一个缺边掉底,折把残嘴的破罐子,一复原就不可避免地加入主观想象因素,所以他“反对疏通”,主张“存而不补”,“证而不疏”,只要把材料整理好,则事实自然显明了。“一分材料只能出一分货”(注:《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傅斯年全集》第四册,台湾联经出版公司1980年版, 第262页。)。总之,这批史家的主张用傅斯年比较极端的话来表示,就是“史学的对象是史料,不是文词,不是伦理,不是神学,并且不是社会学。史学的工作是整理史料,不是作艺术的建设,不是做疏通的事业,不是去扶持或推倒这个运动,那个主义”(注:《史学方法导论·史料略论》,《傅斯年全集》第二册,台湾联经出版公司1980年版,第5页。)。 人总是生活在历史中,并不断地创造着新的历史。历史研究作为历史性生存的人从事的一项社会性活动,始终是以重现并解释一个真实的过去为本职的学术责任,始终是以培养人们的生存历史感,提高人们的历史洞察力,增强人们的现实生存意识和现实活动的合理性、自觉性为自己的社会责任。以客观主义为宗旨的史家内心未尝没有这样一种冲动与渴求,尤其在民族危亡日益加重的时代。但出于对以往史学以玄思的经学为旨归、以教化资治为己任的状况的不满,和对近代科学观念的尊崇,信奉客观、中立的原则。一提“抽象”、“说明”、“解释”等词,他们就联想到主观因素的干扰;一谈“入世”与“现实”就害怕学术独立性之丧失,他们对“主观”“理论”“致用”是既轻视又敏感,惟恐史学沾污上非科学性的因素。面对浩瀚的史海,考订、辨伪整理工作之艰巨,更是熄灭解释、说明、应用之心,钻入故纸堆就难免有被淹没之危险。他们对史料、史实考订之细致入微,令人叹为观止,而考证之繁琐、史实之支离却也让人望而却步。其结果史学研究成为“只是十几个书院的学究”们的事,只在少数学究中流传,史学不仅成了“不生利的事物”,对广大民众来讲真成了“无用之物”(注:《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诣趣》,《傅斯年全集》第四册,台湾联经出版公司1980年版,第263页。)。 过分强调史学的独立性、学术性与客观性的结果也使史家相对孤立于社会、孤立于现实、孤立于生活,把史学的独立性与社会性、学术性与致用性、主观与客观、史料与理论关系对立理解的实质,是把历史当作已死去的与现实毫无联系的实在物,把人理解为只有理智力而无生存欲望与感情的抽象存在。收集的当然只是些残损破碎的历史事实,无法给现代人以启迪,无法让现在人通过重现历史而认识自己和在历史长河中的位置,更无法让历史启导未来。这也是以后以何炳松为代表的“新史学”派和马克思主义史学所极力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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