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励行司法改革,鼓励百姓上诉。吉备真备在766年3月任大纳言后,5月4日上午下令在壬生门(后改称为“美福门”)西边,树立起两根大柱。一边写道:“凡受官吏欺凌虐待者,可到这里来申诉。”,另一边写为:“百姓身遭冤枉而无辜受罪者,可来此上告”,统由弹正台受理申诉[(23)]。真备采取这一措施,实际是他在中国唐朝留学时期接受了儒家思想政治的影响之故。 (四)改革立法,删定《养老律令》[(24)]。吉备真备在右大臣任上,同他留唐时的同窗好友大和国造正四位下官位的刑法学者大和长冈一道,对《养老律令》加以删削修订,加强了法制观念并重视人的诉讼权力。新律令在光仁天皇时期并未实行,直到桓武天皇的延历十年(791年)3月6日才宣布实施。但至嵯峨天皇的弘仁三年(812年)又废止了。真备立法上的改革,是对日本律令制的推进,推动了日本的封建化。 770年8月4日,称德天皇逝世。为皇嗣问题,吉备真备同左大臣藤原永手、右大弁藤原百川和内大臣等意见矛盾。吉备真备等拟立天武天皇之孙文室净三,而左大臣等主张按称德天皇遗诏立天智天皇之孙白壁王。结果藤原永手的意见获胜,白壁王在10月1日即位为光仁天皇。原在中央受宠握权并有野心的道镜和尚,被贬到下野国(枥木县)的药师寺中任“别当”(掌管寺务的憎官),道镜之弟(弓削净人)、侄等亦均被流放去土佐国。 改元之前,在9月7日,吉备真备便上表奏请辞官。他奏道:“力不胜任而勉强为之必废,心不逮而极者必惛。真备自忖所奏均属实情。盖天平宝字八年,真备已七十岁整矣。该年正月,任职于太宰府时,奉调我因任筑造东大寺长官而入京。时军事叛乱突起,紧急中执掌军务,事毕因微功而屡被擢提,多辞未果。今年迈多病急待医治。国家要务不可空缺。病身必将贻误工作而有损于端揆。何况我身兼数职,实令人汗颜无地自容。今启奏让贤,望皇恩允准以遂心愿。……” 光仁天皇最初只将真备的中卫大将兼职免除,仍保留他的右大臣。翌年(宝龟二年,771年)3月,才由大纳言大中臣朝臣清麻吕接任右大臣。吉备真备虚77岁时卸任,直到775年10月2日,以81岁高龄与世长辞[(25)]。 三 综观日本奈良时代政治改革家吉备真备的一生,可概括为五个时期。他本人的思想观点在真备晚年的著作《私教类聚》里,曾有集中的反映和表述,通过对吉备真备同阿倍仲麻吕等人的比较,可以更深入地评析吉备真备。 吉备真备生平的第一个时期(695-716年)是他的青少年时代。他出身于下级武官之家,自幼异常勤奋,是大学寮中的优秀生,直到22岁被选定为遣唐留学生。 第二个时期(717-735年)是真备留学生的阶段。自23岁至41岁,留学共历19年,实际在唐是17年。此间,他钻研的领域甚广,从儒学、法律、礼仪、祭祀,直到军事、建筑,无所不包,对汉学从内容到数量领会极深,特别重视。他是日本在唐留学生之冠。 第三个时期(735-749年)是真备41-55岁阶段。这段时间,真备曾任大学助,进行了教育和释奠的改革。他经历了广嗣之乱、宫廷的再三迁移,迁至恭仁京(京都府)、近江(滋贺县)的紫香乐以及难波(大阪府),最后在745年,辗转6年之后又迁回平城京(奈良)。期间,吉备真备同桔诸兄等始终陪伴圣武天皇。真备的官阶升晋虽有限,但还算进展较为顺利,受到天皇信任,着手进行了改革活动。 第四个时期(749-764年1月)是吉备真备在九州任地方官和第二度遣唐活动时间,以及在太宰府任职的时代。这时他从55岁至70岁。这15年期间,真备一方面在受压的逆境中善于应付,表现了坚忍不拔的精神;另一方面,他自修筑怡土城起,在制订西征新罗计划和防御安史之乱可能危及日本等许多方面,充分显示了真备在军事方面的才能。他在九州对军队的培训和整顿方面多有建树。 第五个时期(764-771年)真备从70岁至77岁,这时是任参议、右大臣的政治上最高峰阶段,也是他广泛深入推行政治改革的时期。真备被调回都城奈良后称病并未任督造东大寺的长官,他在迅速粉碎惠美押胜叛乱的斗争中有突出功勋。他奖励种麦、改革司法、删定律令,以及撰写《私教类聚》一书,均有重要贡献。 综上所述五个时期,可以看出吉备真备的生平,从青少年时代起,毕生都是辛勤、刻苦努力,充满爱国情感的。(一)他并非出身于藤原氏等豪门,也无显贵的姻亲关系,他凭的是个人的博学、才智和善于审时度势。他在九州处逆境时不灰心,对工作一丝不苟;平叛后不断擢升得意时不忘形,更坚持改革,不像法王道镜那样后来野心膨胀而遭贬。(二)他的一生无例外地同那个时代的许多人一样,他在政治上的浮沉,是靠机遇,靠天皇的赏识和器重。因为圣武天皇、孝谦女皇(后为称德天皇)对吉备真备的依靠和重用,他的才能得到了发挥。关键时刻,玄昉、大和长冈等人都曾与真备志同道合,相辅相成地工作。真备的成就同一些人的辅助分不开。(三)真备是中国盛唐文化向日本传播交流的重要使者,他第一次从日来华留学共历19年,第二次任遣唐副使又历4年之久,前后20余载,他带回日本的许多典籍、文物和器具,尤其是儒学、佛学思想,对日本的影响深远,加速了封建化和社会的发展。 吉备真备从中国带回的《太衍历经》(一卷)、《太衍历立成》(十二卷)和测影铁尺等促进了日本的历法改革。唐朝的新历法--“太衍历”,在真备留学返日的28年后(763年)为日本政府所采用。690年(持统天皇四年),日本废掉通用的“仪风历”(即麟德历)[(26)]。 中国隋唐时代的音乐对日本影响较大。中国《兰陵王破阵乐》传日后,其乐曲及舞蹈时用的假面等在日本长期留存。日本奈良的正仓院存有许多伎乐面(假面)和笛、琴、筝、阮咸(类似月琴)、唐琵琶等古乐器。真备带回的乐书、乐器扩大了唐乐在日的盛行和传播,尤其是他带回的武则天时的一本《乐书要录》,在中国久已失传,只有在日本保存下来这一珍本。 此外,因为真备在唐留学时是围棋高手,传说围棋的棋盘、棋子最初都是真备从中国带到日本之后才传播开的。不过,此说尚有争议。吉备真备在任大学助时期,在大学中增设了音韵学新课。他重视矫正中国的吴音(中国江浙流行)而学用汉音(中国洛阳、长安一带的语音),则是事实。还有他利用汉字的偏旁和部首曾对创制日文字母“片假名”和“反切法”[(27)]起过重要作用,许多著述都论证过此事。 吉备真备的子女共三人,即:长子泉、女儿由利和末子枚雄。767年时,泉为从五位下,由利是正四位上,末子枚雄升至从五位下,都分别仕于奈良政权。真备为了培养和训诫自己的子孙,而精心著述的《私教类聚》,集中地反映了吉备真备的思想观点。从真备在《私教类聚》中所引述的“今余已七十有六岁”来判断,此书是770年,即他已上奏请辞任职之后完成的。在洞院公贤著的《拾芥抄》中,载有《私教类聚》的目录,此书共有三十八项[(28)],分项指出了子孙在一生中言行必遵的准则和要点。如: 第一项:略示内外事,包括:“内外五戒”,即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淫欲、四不妄语、五不饮酒;“外教五常”,即一仁不杀、二义不盗、三礼不邪、四智不妄、五信不乱。这里提倡的“五戒”,显然是佛教中之诫;而“五常”正是儒教主张的仁义礼智信内容。 第十一至十三项中,强调的忠孝,相信佛法,是真备将儒学和佛学观点的糅合。 第三十五至三十八项,提出的要重视医学、书算、学文和弓射习武,都是真备一贯提倡应用,尊重实学,强调文武兼备的思想。 经过考证,《私教类聚》确属吉备真备本人的原作。其理由是:在《拾芥抄》中所见的目录与《私教类聚》的目录及内容份量完全一致,本书中表现出的思想正是奈良时代社会思潮的反映,本书著者通晓法律又熟谙当时的学制和教育,这一点非吉备真备所莫及,最重要之处还在于此书是以真备两度留唐期间在中国盛行的《颜氏家训》为范本而写作的。这本书尊儒学重佛法,强调忠孝、修身和务实,反对奢侈和贩鬻(卖官鬻爵)等,很受统治者赏识,是一本为封建主阶级培养人材很有价值和实用的书。综观吉备真备的一生,他在儒学、佛学、法律、礼仪、祭奠、筑城、军事等多方面颇有特长,在中日文化交流和日本史上的贡献是显著的。把真备同阿倍仲麻吕等人的异同点加以比较,更能深入地了解政治改革家吉备真备。 吉备真备同阿倍仲麻吕两人都是播名中日、翘楚奈良的政治家。他俩赴唐留学前的情况类同,都是出身于下级官吏之家的青年,“性聪敏、好读书”[(29)],到中国后均勤奋地“研覃经史,赅涉众艺。”[(30)]他们两个人都是爱国心切,牢记祖国的。如:真备在唐留学17年,一贯省吃俭用,尽心竭力去搜购祖国需要的文物、工具等,而阿倍仲麻吕虽在唐官职不断擢升,却多次要求返日回报国恩。他们俩人均因能干而得到最高统治者的信任。真备受圣武天皇、孝谦天皇(称德天皇)的重用,成为宠臣,最后指挥平叛,官居右大臣高位;阿倍仲麻吕侍唐玄宗、肃宗、代宗三朝,业绩显著,他以异国之人能任秘书监兼卫尉卿(从三品)直到担任掌实权的安南节度使要职,甚至死后还被追赠为潞州大都督,这都是常人所无的殊遇。把他俩和与他们同时赴唐的留学僧玄昉及大和长冈对比一下,更能说明问题。玄昉僧734年离唐回日时,也是“所得锡赍,尽市文籍,泛海而还。”[(31)]他带回的经卷共5000余卷,而且因为他治愈圣武天皇的生母宫子皇太后的病,深得皇室的信任。但玄昉僧因发迹太快,与光明皇后关系过于密切,为人又锋芒太露,遭“时人恶之”,以致在745年被徙离中枢。他们的另一老同窗大和长冈,出身比真备高得多,其父曾任刑部少辅,又袭为国造,长冈留唐学习时成绩优秀,对日本皇室也忠心耿耿,但因他本人总忘不了出身于非凡的“国造”之家,“为政苛刻,吏民患之”,加上没有过硬的后台,也不如真备刻苦努力,故而直到80高龄,才晋升到正四位下,同真备的仕途官位相比,晚约20载[(32)]。 就吉备真备和阿倍仲麻吕两人之不同点而论,真备在被贬西陲,处于逆境时,他胸有城府和韬略,能屈能伸不外露。真备虽在政治改革的建树等方面有其专长,但在文采、诗文方面则比阿倍仲麻吕相差较大。在日本著名的文学作品集《怀凤藻》和《万叶集》中,真备既无诗,也无赋载入。而政治家兼文人阿倍仲麻吕则交游极广。他同唐代著名诗人名士李白、王维、储光羲、赵晔、包佶等均有密切交往,相互赠诗题词。 阿倍仲麻吕(晁衡)入唐54载,业绩卓著,文采夺目,史料亦丰。我国史学界对他论述较多。但因关于吉备真备的史料奇缺,在《续日本纪》和《正仓院文书》中都没有列传、详叙过他。真备又从未写过自传[(33)]。所以尽管他是日本历史上著名的学者和政治家,迄今我国从未发表过专门研究吉备真备的论文。本文只能算是对吉备真备初论的一篇,谫陋和论析不当之处,有待今后深化和匡正。 注释: ①《续日本纪》卷三十三,(四)直木孝次郎等译注,载于《东洋文库》548,日本平凡社1992年版,第56页。 ②如:《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年版,第517页;《世界历史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5年版,第201页;朱锡强等编《外国历史大事纪年》,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90页等。 ③见:吴廷璆主编《日本史》,南开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81页;滕大春主编《外国教育通史》,第二卷,山东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379页;汪向荣:《阿倍仲麻吕和吉备真备》,载于杨正光主编《从徐福到黄遵宪》,时事出版社1985年版,第83页;王金林:《简明日本古代史》,天津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33页。 ④史料见《扶桑略记》,宫田俊彦:《吉备真备》,日本吉川弘文馆,昭和六十三年增订版,第3-4页;吴杰主编《日本史辞典》,复旦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43-344页;武安隆:《博学多才的留学生--吉备真备》,载于伊文成等主编:《日本历史名人传》古代中世篇,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57页。 ⑤⑧(16)(19)(23)(26)(28)宫田俊彦著:《吉备真备》,日本吉川弘文馆,昭和63年(1988年)增订版,第3-4页,第45页,第90-91页,第146-147页,第199-200页,第36页,第222-224页。 ⑥《扶桑略记》卷六。 ⑦《册府元龟》卷九七一、卷九七四。 ⑨《续日本纪》卷三十三,《天宗高绍天皇》。 ⑩《旧唐书》卷一九九、《列传》第一四九《东夷·日本》;《新唐书》卷二二○《东夷列传·日本》。 (11)(13)《续日本纪》卷十二,(二)新日本古典文学大系13,青木和夫等校注,日本岩被书店1990年第1版。 (12)参见东野沿之著:《遣唐使与正仓院》,日本岩波书店,1992年版,第32-33页。 (14)《续日本纪》卷十三。 (15)《续日本纪》(三),青木和夫等校注,《新日本古典文学大系14》,日本岩波书店1992年版,第35页。 (18)日本历史学会编《日本历史》,1995年2月号(第561号),日本吉川弘文馆,1995年版第25页。 (20)岩波讲座《日本通史》第4卷古代3,日本岩波书店1994年版,第64页。 (21)(22)《续日本纪》卷九、卷十五。 (24)公元700年,文武天皇任命刑部亲王及藤原不比(659-720年)等为首的19人,以“以净御原朝廷(令)为准正”,增纂律令。701年(大宝元年)8月,编纂完毕,共制成律六卷,令十一卷,称为《大宝律令》。元正天皇时,718年(养老二年),藤原不比等又在《大宝律令》的基础上,作了部分修改之后,加以颁布,称之为《养老律令》。见:(日)中村新太郎著《日中两千年》,吉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88页;王金林著《简明日本古代史》,第92页。 (25)在日本正史中,宝龟六年(775年)冬十月壬戌(二日),曾按年代记叙了前右大臣正二位、勋二等吉备真备的生平,其中专门提到了由于真备的改革才确立了大学的释奠仪礼。遗憾的是日本的史籍中查不到有关吉备真备的传记。详见《续日本纪》(四),日本平凡社1992年版,第56-57页。 (27)山田孝雄博士著:《五十音图之历史》,耕云散人明魏:《倭片仮字反切义解》(《群书类丛》卷四九五)……等均持此说。详见宫田俊彦《吉备真备》一书的余录“反切法”,原书第239-242页。 (29)(30)《大日本史》卷116、卷123。 (31)《旧唐书·东夷传》日本国条。 (32)参见汪向荣:《阿倍仲麻吕和吉备真备》,载于杨正光主编《从徐福到黄遵宪》,时事出版社1985年版,第96-97页。 (33)宫田俊彦:《吉备真备》,本书著者所写的序言(原书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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