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用人民的四个政权来管理政府的五个治权”,使之“彼此保持平衡”,让民权问题真解决,政治走上轨道,(注:《三民主义·民权主义》,《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352页,中华书局1986年4月版。)试图把封建帝王将相颠倒了的历史颠倒过来。 然而,在辛亥革命后那些动荡的岁月中,军阀、官僚、政客攫取了政权,人民群众的社会政治地位依然如故。孙中山的民权主义虽然在一定意义上得以实现,但共和国只是虚有其表。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许多人都在考虑中国的路怎么走。面对国民党蒋介石不仅使“革命中断,而且把三民主义弄得扑朔迷离,为民众所厌闻”,许多人“想抛弃了三民主义去别求途径”的局面,邓演达毅然主张“使三民主义更加具体化,使它更加切实的适应大多数平民群众的要求”。(注:《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政治主张》,《邓演达文集新编》,第245页。)他主张通过平民革命,来实现孙中山的民权主义。通读邓演达的全部文稿,就能体会到他的这一思想主张:民权主义的真正实现只有通过从下而上的平民革命方可达到。因为“平民群众”是中国革命的动力,他们“被现存封建势力及资本势力压迫着,都是要求解放的平民”,(注:《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政治主张》,《邓演达文集新编》,第243页。)只有广大的平民群众起来,才能把封建的根基摧毁,才能把帝国主义在中国的剥削基础打碎,才能把中国的革命对象消亡。(注:《中国革命的新阶段与国民革命的新使命》,《邓演达文集新编》,第106页。)邓演达实现民权主义的思想主张,既从政体又从国体上使孙中山的民权思想能得以真正实现,这是对孙中山的民国建立民权主义即已达到思想认识的超越。这种超越不仅是因为邓演达从小生长于农村,对广大农民的疾苦有深切的了解,更主要的是由于他在对中国国情较为深刻的认识中所领悟出的“农民问题为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的真谛,“解决中国政治问题,要农民参加才能成为民主政治,同时必要由乡村组织起来,以乡村为中心,再向上组织起来而成为民主政府。”(注:《最近中国农民运动状况及国民党关于农远之计划》,《邓演达文集新编》,第125-126页。) 邓演达对民权主义的实现途径,与孙中山的认识迥然有异,无论是当时孙中山所认为的推翻满清,建立民国,即是民权主义实现的标志,还是后来孙中山提出扶助农工的设想,都同邓演达通过自下而上的平民革命实现真正民权的思想主张,难以相提并论。邓演达在《怎样去复兴中国革命--平民革命》中,阐述了他那颇有见地的思想主张:“1911年辛亥革命的失败,在失却农民的基础,而整个运动领导在失意的士大夫手中。失败的结果也是复古。”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检讨中国革命的核心问题,其政治意义在于,“铲除官僚政治及军事独裁,使士大夫地主豪绅专政的传统的政治形态彻底扫清,目的在由人民直接掌握政权;而且使政治组织与经济生活密切而不相分离。”因此,实现真正的民权,“中国革命必然的要以农工为核心,而其他一切被军阀官僚地主压迫剥削的成分都会围绕在农工的周围,构成广大的革命群众,以履行革命的任务。”(注:《怎样去复兴中国革命--平民革命》,《邓演达文集编》,第394、403、404页。)邓演达以农工为核心进行平民革命实现真正民权的主张,与孙中山的“用我们的民权主义,把中国改造成一个‘全民政治’的民国”,最终“驾乎欧美之上”这带有美好理想色彩的思想,相去甚远,而同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某些方面,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3.在实现民权主义的目标上,孙中山经过了主张仿效欧美到倾慕苏维埃“以俄为师”的选择;邓演达主张通过“平民革命”后即建立起平民政权。 推进中国社会的变革与改造,凝聚着一代代志士仁人的政治智慧。孙中山在为中国政治近代化的奋斗中,把实现民权主义的目标,一开始就定在发达了的西方各国已有的模式上。他倾心于法国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的“自由、平等、博爱”口号,服膺美国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观念,效法近代欧美的“代议政治”与共和制度。(注:张磊著《孙中山--愈挫愈奋的伟大先行者》,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10月版,第113页。)他认为“欧美两三百年来人民所奋斗的所竞争的,没有别的东西,就是为自由,所以民权便由此发达。”(注:《三民主义·民权主义》,《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271页,中华书局1986年4月版。)孙中山主张通过“仿效欧美”、“改良政治”,达到“人民管理政事”的民权主义的目标。孙中山之所以要仿效欧美,是“因为看见了欧美近一百年来的文化,雄飞突进,一日千里,种种文明都比中国进步得多。”(注:《三民主义·民权主义》,《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315页,中华书局1986年4月版。)因此,“中国革命以后,要仿效欧美实行民权,欧美的民权现在发达到了代议政体,中国要跟上外国实行民权,所以也有代议政体。但是欧美代议政体的好处,中国一点都没有学到,所学的坏处却是百十倍。”在探索中国政治近代化之路的实践中,孙中山逐渐认识到一味仿效西方国家的现成模式,难以取得较好的效果,只能出现变形和扭曲的结局。孙中山在审视了欧美的政治模式之后,从中开始窥见到西方民主政治的局限:“近世各国所谓民权制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专有,适成为压迫平民之工具。”(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121页。)“考察欧美的民权事实,他们所谓的先进的国家,像美国、法国,革命过了一百多年,人民到底得了多少民权呢?照主张民权的人看,他们所得的民权,还是很少”,“还不能达到民权的充分目的”。(注:《三民主义·民权主义》,《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300页,中华书局1986年4月版。)从仿效欧美的政治模式到对西方民主政治的重新认识,孙中山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欧美对于民权问题还没有解决的办法。今日我们要解决民权问题,如果仿效欧美,一定是办不通的。欧美既无从仿效,我们自己便应该想一种新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注:《三民主义·民权主义》,《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324页,中华书局1986年4月版。)“要借鉴于欧美,要把欧美已(以)往的民权经验研究到(得)清清楚楚”,(注:《三民主义·民权主义》,《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321页,中华书局1986年4月版。)以便尽快找到一条实现民权主义目标的捷径。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的成功给孙中山以巨大的鼓舞,他把苏维埃国家政治制度视为当代的一种先进政治方案。于是,他把实现民权主义的目标,由仿效欧美转到了倾慕苏俄。在“以俄为师”的思想指导下,他对“近来俄国新发明一种政体”--“人民独裁”的政体兴趣盎然,因为“法美共和国皆旧式的,今日唯俄国为新式的;吾人今日当造成一最新式的共和国”。(注:《在桂林广东同乡会欢迎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6卷,第56页。)然而,尽管孙中山后来力图使民权“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120页。)但这一民权目标的实现仅靠“扶助农工”是远远不够的。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孙中山主张‘唤起民众’,或‘扶助农工’。谁去‘唤起’和‘扶助’呢?孙中山的意思是说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但这事实上是办不到的。”(注:《论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79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版。) 孙中山试图“造成最新式共和国”,使民权“为一般平民所共有”的目标,直到他逝世时仍未如愿实现。邓演达为完成孙中山未竟之事业,在继承与超越二者之间,更多地选择了对孙中山民权思想的超越,既没有仿效欧美,也不曾倾慕苏俄。他主张建立起“以工农为重心”的平民政权,(注:《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政治主张》,《邓演达文集新编》,第243-245页。)并把“唤醒平民群众和组织平民群众”,作为建立平民政权的必要的先决条件,以真正集中平民力量,“从根本上推翻官僚政治、军阀势力及其他一切封建遗骸,而把政权收归平民手里。”邓演达为实现这一民权主义的目标,“收平民政权的实效”,防止中国过去的“猪仔议员”及现在的“党衙门”等怪现象的出现,主张由“直接参加生产的农民工人占60%,其他各职业团体及准职业团体占40%”,组成全国最高权力机关的国民大会,由国民会议议订宪法,实行立法机关与执行机关合一,“一切权力属于国民大会,在国民大会之下设立执行机关”,(注:《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政治主张》,《邓演达文集新编》,第243-245页。)使平民政权既“是生产者的政权”,又“是反对特殊阶级的政权”。作为生产者的政权,“它不但要根本铲除寄生朽腐的官僚政治,而且要积极的发挥生产增进的机能。”作为反对特殊阶级的政权,“它不但是在构成的成分上和传统的政权不同,而且它要适应于国内生产力发展的程度,而使全国人民生活大众化、平民化。”总之,在邓演达把建立平民政权作为实现民权主义的目标中,“平民政权是由生产者所构成而进行社会、经济、文化的解放,并使之平民化的一种权力机关。”(注:《怎样去复兴中国革命--平民革命》,《邓演达文集新编》,第419-420页。)这种目标定位,是邓演达在对孙中山民权思想的继承中和对中国国情切实了解的基础上,作出的一种合乎中国实际的选择。既不赞成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也不附和孙中山的“五权宪法”,而是把孙中山晚年的“扶助农工”思想再向前推进向上升华:建立以“工农为重心”的平民政权。这种对前人的超越,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给中国民主革命以有益的启迪和帮助。 邓演达对孙中山民权思想的超越,从一个方面反映了近代中国志士仁人追求政治近代化的心路历程,他的思想理念中蕴含着进步的中国人对民主革命道路的探索和对真理的追求。因此,人们称他“忠勇奋发”、“超群出众”,赞他“献身民主,碧血丹心”,的确不为过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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