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认识看论史关系(2)
二、历史资料与历史认识 从历史认识来考察论史关系,有必要先看看历史资料在历史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 历史研究实际上是一种历史认识活动,是研究者对客观存在的人类社会历史进行认识,认识其本质和形态,揭示其特征和规律,总结其经验和教训。从认识论来说,就是认识主体对认识客体的能动反映。 历史认识和其它认识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认识客体即认识对象已经消逝,不可能重现,因而认识主体无法通过亲眼观察、亲身接触、实地调查来认识,唯一的途径就是根据历史遗存--文献、遗物、遗址、口碑等历史资料进行认识。如我们要研究唐朝的历史,要对我国历史上曾经存在近三百年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进行认识,可是唐朝在千年前已经灭亡,现在只能根据两《唐书》、《资治通鉴》、《通典》、《元和郡县志》、《册府元龟》以及《全唐文》、《全唐诗》、唐人小说等几百种现有的文献资料和考古资料来进行研究,除此之外别无他途。所以,历史资料成为认识客观历史必不可少的中介,因此也使历史认识带有间接性质。由此可知,历史资料在历史认识中是非常重要的,那种轻视历史资料,以为历史资料只配充当先验理论附带品的看法,无疑是不正确的;以这种观点去指导历史认识,必然陷入主观唯心主义的错误。 可是,历史资料并不等同于客观历史。历史资料与客观历史有契合之处,有对历史事实的真实记录,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差误。遗物、遗址是真实的历史资料,可是和历史上人类生活的丰富内容相比,毕竟是残缺不全,非常零星的;文献资料记载系统、内容丰富,但是不免受记录、编纂者的局限,带有他们的主观烙印,不尽真实;口碑资料的主观色彩则更为浓厚。因此,从历史资料来认识历史,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不能简单地认为,从史料中就一定可以得出正确的结论,获得科学的认识。如果资料本身不真实,就很难从中引出正确的结论。所谓失之毫厘,差之千里,正是这个意思。 由于历史资料与客观历史存在差误,所以在历史认识过程中,必须有一个使资料符合历史事实的环节,要做去伪存真的工作。以中国古代历史文献资料来说,致误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有以记录、编纂者阶级立场致误的,如视农民起义为“盗”“贼”;有以思想观念致误的,如官修史书中的讳饰;有以党争而伪托书事的,如唐朝李党门人写《周秦行纪》伪题牛僧孺撰以打击牛党;更多的是由见闻所限致误的。这些都需要研究者找到致误原因和情况,逐个进行纠正,以消弥其差误。 消弥历史资料与客观历史的差误,理论并非没有用武之地。在历史认识的这个环节上,认识主体也需要以一定的历史观和方法论为指导,去辨识和纠正历史资料中诬妄讳饰之处。如封建史书中,对农民反剥削反压迫斗争的诬蔑和歪曲,对最高统治者的讳忌和粉饰,都需要以阶级斗争理论为指导,运用阶级分析方法,才能加以纠正。除此之外,这项工作还需要凭藉研究者的经验和某些专门技术,如错乱资料的订正,片断资料的缀合,疑难资料的诠释等,都离不开研究者的丰富知识和聪明智慧;有些考古资料的年代测定还要依靠现代科学技术。所以,历史认识在这个环节上的工作,既不是不要理论指导,结论便会从史料中油然而出,也不是只要理论一带就可以自然而成的。 三、指导理论与历史认识 从历史认识来看论史关系,还需要把历史研究的指导理论放在历史认识过程中作一番考察。 任何历史认识都离不开理论指导,无论是古代简单的低级认识,还是近现代复杂的高级认识,都是在一种史学理论指导下进行的,只不过有的是自觉的,有的则是不自觉的。在近代中国唯物主义史学理论与唯心主义史学理论的斗争中,曾经有人宣称自己不要任何一种理论作指导,企图以此表明自己的“公允”态度。实际上,这本身就体现一种指导理论,是唯心主义史学理论受到时代批判的情况下乔装打扮的一种表现,他不要的只是唯物主义史学理论而已。 为什么历史认识离不开理论指导呢?历史认识主体对认识客体的反映,并不是象照相机摄取外界景物那样简单,机械的映照,而是能动反映,是经过人的反映器官--大脑,凭着自己意识中的历史观和方法论进行描绘和映写,同时还要受自身所处认知环境。自己的知识结构和气质等因素的影响。历史观和方法论是认识主体反映客体必不可少的因素。指导理论在历史认识过程中的作用,就是从认识主体的历史观和方法论对历史认识的制约和影响上表现出来。 在历史认识中,认识主体的历史观是各种主观因素中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人们认识历史的分歧,归根到底,是由于不同历史观作指导而导致的。从宏观划分,历史观不外唯心史观和唯物史观两类。以唯心史观作认识的指导思想,则把历史活动的原因归结为人的思想动机,把帝王将相等统治阶级个别人物作为历史的主人,因此,必然歪曲、颠倒历史,不能正确反映历史。以唯物史观作认识的指导思想,就能透过人的思想动机,在社会经济关系中找到历史的根本动因,就能恢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人地位,因而克服唯心史观的缺点,把歪曲的历史纠正过来,把颠倒的历史颠倒过来。所以,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形成两个对立的理论体系,人们的历史认识凡属根本性质的分歧,都可以在这里找到症结点。当然,人们的历史认识还会有许多非根本性的分歧,以同一历史观作指导的研究者中,也会对某些历史问题产生不同的看法,这种分歧往往同其他主观因素相联系,但和历史观也不是毫不相干的。如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中,对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分期问题,有以范文澜同志为代表的西周封建论和以郭沫若同志为代表的战国封建论的不同主张。这种分歧除了与他们各自走过的治学道路和学识特点有联系外,还和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学说的理解有关系,对奴隶制与封建制划分标准的理解有关系。由于他们对这些属于历史观的理论问题理解不同,很大程度上导致他们产生不同的分期主张。 指导理论与历史认识的关系,还表现为史学方法论对历史认识的影响。史学方法论,是在历史观指导下,关于达到一定认识目的的途径和方式的理论和方法。如阶级分析法,是唯物史观指导下的一种方法论,本身既包含达到认识阶级社会,一定时空范围内的阶级状况和阶级斗争的具体方法,又包括对采取这种方法的理论根据的论证,即关于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社会必然划分为阶级,阶级之间必然存在矛盾和斗争,以及认识阶级社会的本质的规律必需进行阶级分析的论证。因此,史学方法论比一种具体的历史研究方法更富于理论色彩。在历史认识过程中,史学方法论所起的作用,好比是登山的阶梯,过河的桥梁,是达到目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不仅如此,史学方法论还要对认识结果产生影响。方法论是否科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是否得当,和认识结论的正确与否,认识是否具有相当的深度和广度,都会有一定的关系。如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后,历史学在唯物史观的指导下,采取把社会区分为不同经济形态进行研究的方法,运用社会基本矛盾分析方法--阶级社会表现为阶级分析方法,以及基于正确认识个人与人民群众历史作用的历史人物评价方法等,才真正开始认识历史的本质,揭示历史发展的规律,人类社会历史才开始被科学的认识。又如认识一个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众所周知,采取把它与同类事件或人物进行比较的研究方法,一定要比只作单独考察的方法,其认识结果会全面深刻得多。 以上说明,历史观和方法论是历史认识主体本身具有的主观因素,认识主体总是按照一定的历史观和方法论进行历史认识,任何历史认识都是在一定史学理论指导下进行的;只有自觉运用科学的史学理论--历史唯物主义作为历史认识的指导思想,才可望获得正确的历史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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