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批评要建立一门科学。建立这样一种科学,首先要确立一些根据已有的实践所凝结的科学原则和概念,而任何科学在建立其学科的尝试中,首先要借鉴别一学科的思维成果和概念,我们将从科学交会的角度来讨论若干史学批评原理。 A史学批评的客体对象 史学批评的客体对象是历史时间和现在时间的史学实践活动及其理论形态,举凡一切有关史学的物质和精神的存在都在其注目的范围之内。具体说可有如后的三个层次,这样一种划分不是垂直和块块的,而是网络的。 1,史学现象与史学思潮。这是一种宏观与微观互渗的对象。 史学现象可以说是史学的表层表象,但我把它看作是史学苗头或隐形的史学趋势。敏锐的史学批评家应当比其它史学研究者更敏捷地发现它,捕捉它,评论它,这是史学批评导向功能的基本要求。史学思潮则是可以影响全局的明显的史学大事件、大趋势、大潮流,它常常起到引导史学方向的作用。史学思潮往往蕴含着、呼应着一种史学理论,或者成为一种史学理论的先声与殿军。如前些年的文化政论片《河殇》便代表了一种史学研究中的传统文化否定论思潮,又如用控制论--系统论--信息论等三论来研究中国历史也形成过历史研究中所谓的科学主义思潮。由于史学思潮往往影响大局,史学批评最应重视对史学思潮的批评。而现实的情状刚好相反,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焦虑。史学需要注目于思潮的宏观批评。 2,史家与史著。史家与史著总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史家便无史著, 没有史著不足以称史家,没有史家史著无以成史学。史家史著是史学研究的基本构成,是史学运动的基本形式,任何时代的史学主体都是这两个东西。史家史著也是史学批评的基本对象,对史家史著的批评是我国古代史学批评的基本内容和优良传统。我这里将史家史著列为史学批评的第二层次,是因为就史学批评的作用言,史家史著的批评常常体现为局部的、个别的,是从点上去窥面,或以点带面从而起到某种史学规范的作用。史家史著有过去与现在两种形态,史学批评自然要以现在形态作为自己的主要扫瞄目标,而兼及过去形态,史学批评的现实功能有这样一种要求。 3,史学本身的研究。历史学,其实包含着历史研究和史学研究两大类型。历史研究是对客观历史之研究,史学研究不妨说是对历史研究之研究,即对史学本身的研究。史学本身的研究大致有史学理论、史学史与史学批评三个分支学科,这三个分支学科都是史学批评的对象。史学本身研究的程度在某种意义上也决定了历史学(历史研究和史学研究)所能深入的程度,而对于史学研究的批评也将作用于历史学整体。但这样一种批评正是我们的薄弱地带。 B史学批评主客体关系 史学批评是一种创造性的劳动,史学批评要有自己的创造性工作,即以自己的创造性的思想见解来对对象进行分析,在尊重对象的前提下,不以对象的是非为是非,不以对象的结论为结论,不以对象的观点为观点,而是一切都经过自己的思维整理综合分析,从而提出自己对对象的认识与看法。用自己的观点来系统说明自己的对象,正是史学批评主客体关系的一种揭示。 或许,批评家和批评对象的主客体关系,还可以用这样一种比拟来说明:如同历史研究成果是“历史学家的历史”一样,批评成果是“批评家的历史和历史学”,这两者都不是“想当然”的东西,是客观存在的反映,是主体对客体的创造性的认识。 史学批评的任务和目的之一是要达到主客体的一种沟通与交流,这可能也是批评的中心问题。 C史学批评的价值评价 人们之所以研究历史,就在于历史和史学本身蕴含着某种价值。价值是历史学的诱发因素和出发点。 价值评价是史学批评的最主要功能。对史学价值的评价真实度、准确度如何,是史学批评眼光高下的标志,是史学批评家功力深浅的显示。 价值评价对象的价值是客观存在的,评价只是使其得以显现(当然也不完全排除评价可能赋予其新的价值),没有评价便没有显现或没有清晰的显现。 史学批评中的价值判断主要是一种史学价值的评价,而主要不是历史价值的判断,即评价某一史学批评对象在史学研究上的价值,也即指某一史学研究成果,比如某一发现、某一观点、某一原理在史学发展中所具有的价值。这种价值大致有两种价值类型:一是科学价值,即学术价值的根本点在于真和新;一是认知价值,即从此一成果所能获得的人们认识自己、认识社会、认识社会、认识历史的效益。 不同的价值类型应有不同的价值尺度。这些不同类型的价值既不能混同也不能相互否定。对于通俗读物、考据作品和理论作品应有不同的价值尺度。我们常常错用同一价值尺度去评价不同价值类型的作品。比如用传统学术的价值尺度去评价某些开风气之先的作品而认为其缺少根底,又比如用新思潮去评价传统学术而把传统学术说的一无是处,用学术价值去要求和评价通俗读物,或用是否具有现实意义去评价考据著作等等,这就导致批评的价值尺度的偏离,有失公正。因此,不论从哪种意义上来说,辨识区别是史学价值评价的起点。 史学批评的价值评价是不同的价值尺度和统一的价值尺度的和谐一致。这统一的价值尺度就是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的求真与求是的价值观。 价值评价是由无数个评价过程凝聚合成的。没有人是一次性地全部完成对一件作品的评价,价值也通常都是累积许多判断而成的。在这种累积的过程中,由于评价者不同的认识角度而导致价值判断的差异甚至背反,这是允许的、正常的。价值评价对于历史学这门科学来说无疑具有很重要的作用。但这种价值评价本身虽然属于史学批评的分支学科,评价它不属于对象本身即原历史研究成果本身,价值是属于客观的,评价则多少带有主体色彩,价值评价所反映的不是原历史研究成果本身,而是批评家对史学的看法。这也正是价值评价非万能的局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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