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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南京“安全区”功能的错位及其原因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抗日战争研究》 杨夏鸣 参加讨论

人性中善与恶在一定的历史时期,至少在特定环境中的显现是不平衡的。1937年末,南京“安全区”(the Nanking Safety Zone)和安全区国际委员会(the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for the Nanking Safety Zone)的成立是在人性泯灭的黑暗中代表人性善良一面的一个亮点。
    当大多数中外人士争先恐后地撤离战火纷飞的南京时,却有十几位外国人不顾各自政府的警告毅然留在南京,成立了一个供那些没有能力逃走的穷人躲避战乱的“安全区”;当日军在南京疯狂施暴时,他们充当全天候的“卫兵”,保护难民,供给粮食,运送燃料,救治伤病,抗议暴行。
    随着拉贝(John Rabe)、贝茨(Miner Searle Bates,中国名:贝德士)、马吉(John G Magee)、魏特琳(Minnie Vautrin,中国名:华群)、菲奇(George S.C.Fitch,中国名:费吴生)等人日记和信件的发现与发表,他们崇高的人道主义精神和大无畏的英雄气概更广泛地在更深层次上为人们所了解。人们对“安全区”的评价也从“安全区不安全”转变到“(安全区)发挥了明显的作用和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日军的暴行”。(注:孙宅巍主编:《南京大屠杀》,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498页。)然而,与此同时人们也注意到一个矛盾的现象,即一方面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的成员个个奋不顾身、全力以赴地工作;一方面“安全区”内又发生了种种暴行。笔者认为之所以出现这一现象,除了日军的因素外,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安全区”原先被设定的功能发生了错位。
    
    所谓“安全区”功能的错位,是指“安全区”原定的主要作用没有得到发挥,而一些次要的功能却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那么,南京“安全区”建立的目的或者说原先为它设定的功能是什么?从“安全区”成立的原由上看,南京“安全区”是受上海南市“难民区”的启示而创建的。上海南市“难民区”最大的成功是其发挥了安全保护功能。难民区的发起人雅坎让(Jaquinot,中国名:饶家驹)设法使中国政府和日本军事当局承认了南市难民区的合法地位,因而在以后的战斗中及上海沦陷后,在南市难民区里避难的数十万难民生命得以免遭战火的涂炭和日军的屠杀。在此前提下,难民区的组织者们还为救济难民做了大量工作。
    显然,上海南市“难民区”的成功--安全保护功能和救济功能在日军进攻上海及战后相当一段时期里的正常发挥,给南京“安全区”的发起者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南市“难民区”创建的模式、方法及其所发挥的功能成为后来成立的南京“安全区”所效法的楷模。
    拉贝在1937年11月19日的日记里首次提到了这个问题:“成立了一个国际委员会(主要由鼓楼医院的美国医生和在金大任教授的传教士组成)。委员会试图建立一个难民区,即位于城内或城外的一个中立区。一旦遭到炮击,非战斗人员可以躲避到那里去。”(注:拉贝:《拉贝日记》,江苏人民出版社、江苏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92页。)当时拉贝还未担任国际委员会主席,他也不是“安全区”的发起人,所以说的不够全面。
    后来任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副总干事的菲奇在1937年12月24日的一封信中也提到这个问题:“你们当中读过我上一封信的人会记得,我们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一直在同日中双方谈判以便承认南京城中的一个区域,在这个区域里士兵和所有的军事设施不得入内,这个区域也不得被轰炸和炮击。当情况变的非常紧急的时候,留在南京的20万人能够在此避难,因为很明显中国人在上海进行的了不起的,持续如此长时间的抵抗现在已经瓦解,在很大程度上,他们的士气也已丧失。日本的大炮、坦克和空中优势使他们遭到重大损失……日军在杭州湾的成功登陆从侧翼及后部进攻是他们失败的决定事件。南京的很快陷落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了。”(注:December 24,1937 circular letter of George Fitch in "American Missionary Eyewitness to The Nanking Massacre 1937-1938"edited by Martha Lund Smalley, Yale Divinity School Library Occasional Publication No.9,p.4.)
    我们再看看“安全区”重要发起人之一贝茨在远东军事法庭作证时的证词。他说安全区是“以饶家驹神甫建立的国际委员会为榜样,这个委员会对那里大量的平民提供了相当的帮助,我们试图在相当不同的情况下在南京做相同的事。委员会成立之初是一个丹麦人为主席,有德国、英国、美国成员。但因为外国政府从这个城市撤走了几乎所有的本国公民,在日本进攻南京的时候只有德国人和美国人留了下来。主席是一个杰出的德国商人--约翰·拉贝。通过美国、德国和英国使馆的传递信息和斡旋,委员会同中国和日本指挥官接触。目的是提供一个小的非战斗区域,在这里平民可以避免战斗和遭到进攻的危险……委员会估计它的主要责任是在该城被包围,中国行政当局可能已消失,但日本军事当局尚未建立时,提供住房,如果必要的话在几天或者一两星期内提供食物”。(注:Transcripts of the Proceedings of IMTFE(《国际远东军事法庭庭审笔录》),第2625-2626页,美国国家档案馆藏(Record Group 331,Entry 319,IPS))。)
    可见,建立南京“安全区”的目的是很明确的,一是为平民提供一个躲避轰炸、炮击及免遭日军进攻的场所(即安全功能);二是如果躲避的时间较长,还要为这些平民提供住所和食物(即安置和救济功能)。很显然,前者主要的,后者为衍生的。这显然也是“安全区”名称的由来。
    然而,南京的迅速陷落虽然使战斗对平民所构成的伤害危险很快消失,但占领军的故意施暴却使得难民长时间地处在新的危险中,因而南京“安全区”实际功能的发挥同预先设想的无论是在时间和规模上,还是在轻重次序上都有不小的变化,同时历史也赋予安全区一些新的功能。
    “安全区”虽冠以“国际”的头衔,但实质仅为涉及几国公民的个人行为,并非国际政治学意义上的“国际组织”,因而对主权国家不具约束力,“安全区”的安全功能是否可以正常发挥完全取决于日本军事当局的意愿。只要日本军方不合作,“安全区”注定不安全。
    实际上,安全区国际委员会成员对此是非常了解的,在发给日本驻华大使有关建立“安全区”建议的电报中委员会特别强调:“国际委员会有责任取得中国政府的特别保证:撤除拟建在安全区内所有军事设施和包括军事交通指挥机构在内的军事机构;安全区内不准驻扎武装人员,携带手枪的平民警察除外,禁止所有士兵与军事团体进入安全区,无论这些军事团体具有什么性质,无论其军官军衔为何种级别……委员会建议从收到双方政府表示完全同意的通知之日起,视安全区为正式建立。”(注:拉贝:《拉贝日记》,第98页。)当迟迟得不到日本方面答复时,在12月1日的会议上,委员会只好决定“暂时把中立区称作‘难民区’,而不是‘安全区’。”(注:拉贝:《拉贝日记》,第123页。)
    后来事态的发展显示,从严格意义上说,安全区从未能正式成立,因而其预设功能的错位也就在所难免。米尔斯在1月24日的信里说:“我们从未能向双方正式宣布安全区已开始运行,因为当中国军队从该地区撤走,使我们能够问心无愧地发表这样的声明时,所有外国军舰已驶离南京,我们已无法发出这个声明,因为其他的通讯方式早已停止运行。”(注:Martha Lund Smally(edit.),American Missionary Eyewitness to The Nanking Massacre,1937-1938,Documentation of the Nanking Massacre.p.44,Yale Divinity School Library Occasional Publication No.9.)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12月5日,日本在正式答复有关“安全区”的电报中,再次拒绝承认“安全区”,其借口是:“委员会不具备完全切断安全区与外界联系的自然条件与人工设施,有必要给安全区领导层提供足够的物资材料或其他特别权利,以便安全区附近发生战斗时能够阻挡中国武装部队进入安全区寻求保护和将安全区用于军事目的。”(注:拉贝:《拉贝日记》,第135页。)“安全区”自己没有能力来实现“安全区”非军事化的目标,这不仅成为日军拒绝承认“安全区”的“前因”,也是日军占领南京后“安全区”无法发挥安全功能的“后果”。
    日军不仅口头拒绝承认“安全区”,实际行动中也是如此。主要表现形式有:第一,轰炸和炮击“安全区”。“安全区”数次遭到日军炮火的袭击并有人员伤亡。菲奇在1937年圣诞夜所写的一封长信中提到,12月11日有数枚炮弹落在安全区南部,在圣经师资培训学校附近炸死40多人;马吉在12月12日的日记中也记录一发炮弹击中了安全区的一所房屋,有20人被炸死,其中7-8人被气浪抛到街上(注:参见杨夏鸣译:《马吉日记》,朱成山主编:《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外籍人士证言集》,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05页。);拉贝在日记里也有类似记录。尽管同城南相比,落在“安全区”的炮弹要少一些,但这并非不是“安全区”功能发挥的缘故,而是因为“安全区”内没有多少军事设施。史迈斯在1938年3月8日写的一封信是很好的佐证。他说:“在战斗期间我们就睡在平时的床上,愚蠢地相信日本人会指示他们的大炮尊重安全区。12月13日下午,当我们在城中和他们的先头部队接触时发现他们根本没有在他们的地图上标出安全区,我的头发都惊得几乎竖起来。”(注:Martha Lund Smally(edit.),American Missionary Eyewitness to The Nanking Massacre,1937-1938,March 8,circular letter from Lewis S.C. Smythe,Yale Divinity School Library Occasional Publication No.9.)
    第二,搜捕安全区内的警察、平民及放下武器的中国士兵。按照原先设想,安全区应该是有明确的界限标志和有警察守卫的。拉贝在其11月30日的日记里记录了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必须解决的一系列问题中,第二条就是有关安全区入区的检查、安全区边界的守卫及警察人员的数目与安置。中国政府曾分配给安全区400名警察来维护安全区内的治安,但日军入城后不仅在安全区内搜捕放下武器的中国士兵和平民,而且也将这些警察和一些志愿警察拉去屠杀。当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委员里格斯去解释和阻止时,还遭到了日军的殴打。“安全区”在日军心目中的地位和影响从中可略见一斑。
    第三,大肆强奸妇女。日军南京大屠杀暴行之一就是性暴力犯罪,其规模之大,持续时间之长在人类历史上都是罕见的,这其中很大一部分就发生在安全区内。贝茨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作证时说:“稍早些时候(指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我仅根据安全区的报告,更为谨慎地估计是8000例(强奸案)。”(注:Transcripts of the Proceedings of IMTFE(《国际远东军事法庭庭审笔录》),第2634页,美国国家档案馆藏(Record Group 331,Entry 319,IPS)。)应该指出,在很多情况下,日本兵在强奸时,见到外籍人士会落荒而逃,但这并非是他们意识到“安全区”的缘故,而是因为他们对外籍人士尚有所顾虑。实际上,外籍人士从未能阻止日军进入“安全区”,他们所能做的只是将日军从他们的住宅或是属于他们财产的地盘里赶走,或是阻止强奸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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