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特权是罗伯斯庇尔的平等观的基本内容。当时,法国的贵族、僧侣等享受许多普通人所没有的如狩猎和养鸽的特权,而且这种特权还可以世袭。在罗伯斯庇尔看来,这种根据某一个人的门第、家庭显贵或婚姻关系等而显示特权的习俗是一种“残酷的偏见。”仅仅是因为某人出生于高贵的家族而予以尊敬,或者只因为某人的父母是无名之辈而加以轻视,不可避免地发生这样一种令人费解的现象,即同为被惩罚的罪犯,“绞架使平民的亲属永远蒙受耻辱,而砍掉显贵人物头颅的大刀,却不给他们的后裔带来任何污点。”(第9页)这种世俗偏见无疑贬低了一般平民的地位。罗伯斯庇尔提出,要改革法律,制定所有的人都适用的法律,从而减少乃至消灭那种压迫者用任何借口无视被压迫者的呼声的现象。罗伯斯庇尔认为,平等权利的实际运用,就是要维护每个人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因此,他对阿腊斯市政府制定的某些规定表示不满。因为,它“使普通的庄稼人不能和有钱的粮商一起坐在参议院里开会,使手艺人不能和著名商人或妄自尊大的律师坐在人民会议上投票表决,以及使聪明而善良的穷人不能在白痴和荒淫的富人面前保持人格的尊严。”(第144页)他指出,市政府的首要任务是尽可能地提高平民的地位,不能制定有损他们人格尊严的规定以致使其遭受显贵们的蔑视。 怎么样做到人人平等?对这个问题罗伯罗斯庇尔也进行了探讨,认为一种制度把一个民族分成两个阶级,其中一个阶级的使命是审判,另一个阶级是被审判,尤其是国家主权的最重要的部分为少数派所掌握,多数人被剥夺了权利,处于无权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实现人的权利平等的。依照罗伯斯庇尔的看法,人民是民权者,政府是人民的创造物和所有物,因而,人民有权更换自己的政府。人民所以要建立政府是为了迫使其尊重公民的权利意志。“赋予政府必要的力量以使公民永远尊重权利,并且要使政府自己永远不能侵害这种权利。”(第141页)为此,他提出许多建议,以便保证劳动阶级真正享受参加管理的平等权利。 罗伯斯庇尔向往的是资产阶级共和国,他坚信在共和国里人人平等,公民的地位不能由他人任意摆布。在每个人都参加国家管理,都是主权的一员时,他不会由于贫困而被剥夺行使主权的机会。为了这样的共和国,罗伯斯庇尔进行了艰苦的奋斗。他说,一切政治制度的建立都是为了人民,都要确立国民的主权和公民政治平等。“我要维护平等的原则,保护行使宪法给人民保证的神圣权利,防止那些阴谋家们的危害思想,因为他们只把人民看作是满足自己升官发财的野心的工具。”(第90页)由此可见,罗伯斯庇尔为实现平等权而斗争的信念是何等坚定。 4.关于革命权 罗伯斯庇尔赞同天赋人权的观点,认为“自然界为一切物质和精神的生物规定了关心自卫的法则。”(第176页)他由此出发,指出“公民得不到社会保障时,他就有恢复独自保卫自己的一切权利的自然权利”,“当政府违反人民的权利时,全体人民和每一部分人民的最神圣义务就是起义。”(第139页)即是说,人民奋起反抗统治者是正当的,革命权是人的不可剥夺的神圣权利。不仅如此,他还把生命权、自由权、平等权和财产权等与革命权加以比较,认为革命权占有重要地位,“反抗压迫,是其它一切人权和公民权利的结果。”(第139页) 罗伯斯庇尔关于革命权的理论是建立在对法国的历史和现状进行审慎的分析基础之上的。1789年冬,土伦地区爆发起义,政府当局指使军队向群众开枪镇压。1790年会议通过关于行会法律的条款,致使数万工人最起码的生计遭到威胁。罗伯斯庇尔认为,被压迫的群众的呼声是正当的,具有合理性,应当得到肯定。他向处境悲惨的人们明确地指出,“全国人民对专制制度不断犯下的暴行感到厌恶,并看清了它阴险的意图,我们剩下唯一的出路就是由人民在自己代表有力支持和鼓舞下,夺回自己的权利,结束自己的苦难。”(热拉尔·瓦尔特:《罗伯斯庇尔》第251页,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对于那些阻止人追求自由和取消人权的国王、贵族、暴君,不应当作为寻常的敌人,而要作为杀人犯和叛乱的强盗予以惩罚。显然,罗伯斯庇尔不像伏尔泰和霍尔巴赫等人那样,寄希望于最高统治者弃恶从善,主张采取温和的或者妥协的方式。他主张用起义来反抗,“当人民遭受压迫时,当人民除了自己一无所有时,谁不号召他们起来,谁就是胆小鬼。”(热拉尔·瓦尔特:《罗伯斯庇尔》第359页)他告诫人们,暴君们总是把我们沿着温和主义的道路拉回到奴隶制,如果人们不铲除暴政,就会失掉一切。 为人民的反抗行动辩护是罗伯斯庇尔人权思想的特点。1789年7月,巴黎工人、市民等用木棍、长矛为武器,攻下了巴士底狱。罗伯斯庇尔深受鼓舞。在制宪会议上,他驳斥了一些贵族对人民起义的种种诬蔑,高度赞扬人民的正义斗争,认为正是人民的起义挽救了法兰西。他以讽刺的语气问道:是谁完成了我们的光荣革命呢?难道说是一些名人和富人吗?不,只有人民才可能完成革命。他强调,人民向敌人进行勇敢的攻击,推翻封建专制统治,是为了冲出富人的罗网,追求自己的幸福。罗伯斯庇尔对封建专制制度批判表现出不妥协的革命坚定性,他说:“维护自然的和不可剥夺的人权和发展人的一切才能,是一切政治团体的目的。”(第136页)“一切政治制度的建立都是为了人民,凡是没有把人民看在眼里的一切制度,都是对人类的侵犯。”(第91页)同时,对于维护封建专制的法律,他也予以谴责,指出,统治者规定了许多无穷无尽的预防人民起义的方法,把平等看作是无政府状态,把自由说成无秩序,把要求人权称为叛乱,等等,这些看法都是违反天赋人权的。他强调法律应当保护革命权,说:“凡是损害天赋权利的任何非正义的法律,任何残酷的制度,都是直接与其保护公民人权、幸福和安宁的目的相抵触的。”(第11页) 罗伯斯庇尔提醒人们,在反对专制统治的斗争中,要团结一致,联合起来。他认为,个人受压迫与其他人受压迫是密切相关的:就一个国家而言,“当社会成员之一受到压迫时,也就是全社会受压迫。当全社会受到压迫时,也就是社会各个成员受到压迫”。就世界而言,“全世界的人们都是兄弟,而各国人民应当按照自己的力量互相帮助,就像同一个国家的公民一样”(第140页)。他的这种个人与群体关系的认识,为被压迫人民的互相支持、互相联合,共同对敌提供了理论武器,也为建立反映第三等级利益的雅各宾政权奠定了理论基础。 从思想理论体系上论述革命权的正义性、合理性,是罗伯斯庇尔人权学说的重要篇章。他在生平最后一次讲演,即《共和国二年热月八日的演说》中指出:“在我们以前所进行的革命战争虽然改变了国家面貌,但是这种革命只是改朝换代或者政权由一个人手中转移到多数人手中罢了,法兰西革命是第一个建立在人权理论和正义原则基础上的革命。”(第196页-197页)过去的革命战争是追求功名富贵,现在的革命战争是以正义为出发点,追求正义是人的美德。换言之,雅各宾政府关心的是人的权利,对于善良的公民给予充分的保护,对于人民的敌人则加以惩办。这种理论像产生这种理论的革命一样都是新鲜的东西。因此,“无论是在没有预见到这种革命战争的政论家的书里,或者是在满足于滥用自己权力而很少关心法制的那些暴君的法律里,都找不到这种理论。”(第158页) 罗伯斯庇尔将人民与统治者加以比较,对统治者的暴虐予以抨击,对善良的人民加以赞美。他认为,人民对压迫者虽然怀有无比仇恨的感情,但他们往往表现出最大的理智。人民只求温饱,只要求正义与和平;而富人却贪得无厌,想侵占一切、支配一切。在一般情况下,只要人民不被过分的压迫所激怒,他们是最公正、最善良的。他们的灵魂光明正大,有良心,有毅力,这些品格往往是统治阶段所没有的。这种对人民高尚道德情操的赞美,表现了罗伯斯庇尔对人民革命积极支持的态度。作为一个资产阶级革命家是难能可贵的。相反,他在揭露路易十六的罪恶时说:“暴君的诉讼--就是起义;对他的判决--就是搞垮他的政权;对他的刑罚--就是人民自由所需求的东西”(第107页)。因此,处死路易十六不仅使人民懂得自己有反抗的权利,而且让暴君们明白人民的权利。罗伯斯庇尔号召人民要勇敢地运用手中掌握的反抗的利剑,“这把利剑终于应当把人民从最残酷的敌人那里解放出来。谁不动用这把利剑,谁就是犯罪。”(第156页) 值得注意的是,罗伯斯庇尔虽然重视美德的作用,把美德看成是支持和推动人民政府的主要动力,但他又认为,美德仅仅适用管理人民,而不适合于敌人。对敌人要用恐怖,没有恐怖,美德就显得无力。他在领导雅各宾派期间,欧洲各主要国家把法国革命视为洪水猛兽,于是联合起来对法国革命进行武装干涉,而国内的敌人也趁机进行疯狂的复辟活动。在这种极端困难的条件下,若放弃革命的恐怖措施,不镇压敌对势力的破坏,那么,就不能保护人民的利益。他认为,“必须镇压共和国的内外敌人,不然就会与共和国同归于尽”,要“借助恐怖来统治人民的敌人”,“用恐怖使自己的敌人驯服”(第176页)。恐怖就是“迅速的、严厉的、坚决的正义”。他对那些攻击恐怖的人予以驳斥,强调“不使犯罪行为遭到毁灭,就必须使美德遭到毁灭”。对保皇党的人宽大,对恶棍们的仁慈,就是对法兰西人民犯罪。这一切充分地表达了罗伯斯庇尔坚持革命权的坚定立场和信念。 5.罗伯斯庇尔人权思想的影响 罗伯斯庇尔是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的领袖,雅客宾派的主要领导者。他不仅是法国启蒙思想家人权学说的继承人,而且在领导雅各宾派的革命实践活动中创立了自己的人权理论体系。如果说卢梭、伏尔泰等启蒙思想家的主要贡献是对人权进行理论上的探讨,论述了生命权、自由权、平等权、财产权、幸福权等的重要性,激发人们为了建立一个符合人的本性的社会制度而斗争,那么,罗伯斯庇尔则是以一个革命家的姿态积极地投入法国大革命的洪流,从而使他的人权学说带有强烈的实践性特点。尽管他领导的雅客宾派政权存在的时间不长,但是,他的人权思想对后世资产阶级人权理论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倡导思想、言论自由权,是启蒙思想家的共同特征,还没有发现哪一位思想家对人的自由权持有异议的。罗伯斯庇尔的不同之处在于,他提出的观点比别人更加辩证、更加有说服力。例如他提出的言论自由是发表一切对立意见的自由的观点,就是如此。一种思想是否正确,是与其它思想相比较才能得出结论的。因此,思想、言论自由,并不仅仅是意味着允许发表相同的意见、观点,而是允许发表相反的意见、观点。这样,人们才能通过对它们进行分析、比较中,从而抛弃假的,选择真的。若不允许某些不同的甚至是错误的意见、观点发表,那么,正确的意见、观点也就无从加以比较。罗伯斯庇尔这种非常辩证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形而上学这个为当时法国启蒙思想家们所难以避免的思想方法上束缚,对于后世人们学会全面的观察、分析问题无疑具有很大的启迪作用。 作为一个资产阶级政治家,罗伯斯庇尔重视新生的资产阶级的政权建设。他清醒地认识到,财产的过分悬殊是社会上许多灾难与犯罪的根源。人们之间之所以互相倾轧、尔虞我诈,主要是为了争夺财产权而发生的。罗伯斯庇尔虽然没有能够提出,剥削与被剥削这种具有鲜明色彩的政治学上的概念,但他毕竟相当接近这种认识。他主张对行贿受贿的官员加以严惩,这就不能把它仅仅理解成是维护财产神圣性,而应看作是新生的资产阶级政权得以存在的一个重要因素。当然,对于建立在压迫与剥削基础之上的资产阶级来说,它是不可能做到不侵犯穷人财产的。但是,罗伯斯庇尔明确地提出这个理论问题,不能不对资产阶级的政权建设产生一定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在法国启蒙思想家中,除个别人之外,大都倡导反抗权,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又有着共同的弱点,即表现出一定的动摇性和不彻底性。即使是思想非常激进的卢梭,曾主张人民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革命,然而,他又担心糊涂无知的平民会制造内乱。至于伏尔泰、狄德罗、霍尔巴赫、爱尔维修等也是持这种立场。他们对封建君主还抱有某种程度的幻想,把社会制度的改革寄托在和平过渡上面。而罗伯斯庇尔把反抗权放在的诸种权利的最高位置,是其他各种公民权利的结果。他主张对于君主专制的统治,直接诉诸暴力革命即武装起义。尤其是有了1789年7月巴黎市民、农民、商人等联合起来攻打下巴士底狱的伟大实践之后,他的这种观念更加坚定。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是启蒙思想家人权学说的一次尝试,而社会历史的发展为罗伯斯庇尔提供了这样一块舞台,使他能有机会勇敢地积极地投身到斗争的实践中去,从而促成了他倡导的人民的反抗权思想具有浓厚的理论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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