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结束时,德国经济因在战争中遭到严重破坏,百废待兴。当时有的预言家悲观地估计,“每个德国人每5年才能有一只盘子;每12 年有一双鞋子;每50年有一套衣服;每5 个孩子中有一个能用自己的尿布”(注:路德维希·艾哈德:《来自竞争的繁荣》,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19页。)。实际情况是,在战争的废墟上,西德在50年代就实现了经济腾飞,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奇迹。本文试对50年代经济奇迹的主要条件及其影响作初步探讨。 一 西德50年代的经济奇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经济相对稳定地持续高速增长。西德于40年代末开始经济的全面恢复和重建工作。工业生产1950年底达到1936年水平,1951年超过1938年水平,同年下半年出现短暂经济繁荣。1952-1958年是经济相对平稳发展时期,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为7.6%,远远高于美国(2.2%)、英国(3.2%)、法国(4%)、意大利(5.1%), 被称为“黄金的50年代”(注:卡尔·哈达:《20世纪德国经济史》,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97 页。)。50年代的最后两年即1959年和1960年经济增长分别为7.5%和8.8%(注:赫尔曼·阿达姆:《经济政策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政府体制》(H.Adam, WirtschaftspolitikundRegierungssystem der BRD),奥普拉登1992年版,第74页。)。10年内国民经济保持高速、稳定增长。在1961年至1990年的近30年内,除1969年外,西德经济未出现过这样的高速增长。 2.保持就业稳定和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战后西德面临的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是千百万人的就业问题。这成为政治家亟待解决的政治和社会问题。当时的经济部长路·艾哈德说:“每一个政治家也要认识到人民经济福利的重要性,从而采取适当行动。”(注:路德维希·艾哈德:《来自竞争的繁荣》,第18页。)西德采取大力发展生产,广泛创造就业岗位的措施, 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福利政策解决就业问题。 失业者由1950年的158万减少到1960年的27.1万。失业率大体上以每年0.5%-1.9%的速度减少。1960年失业率为1.3%(注:H.-D.哈尔德斯、 F.拉姆耶尔等:《市场经济与经济理论--针对实际问题的经济学》,中国经济出版社1993年版,第58页。),基本达到了充分就业。从业人员的收入逐年低速稳步增长。产业工人的毛收入10年内翻了一番。除1951年外,其余年份物价波动幅度很小。随着经济的全面恢复和高速增长,商品日益丰富,消费品价格放开,市场形势发生根本性变化,由战后初期完全的买方市场变为卖方市场。一度被视为奢侈品的高档耐用品,如小汽车、电视机等逐渐成为大众化消费品,居民小汽车拥有量10年内增加近7 倍,居民的购买力明显提高。 3.国家财政状况迅速好转,实现了较高的国家预算。1951-1961年,西德国民收入从360.82亿马克增加到956.06亿马克,10年内增长了1.7倍,国家的经济实力大幅度增强。同期内,支出由374.01亿马克增加到952.75亿马克,增长了1.6倍,收支基本平衡,收入略有盈余。 路·艾哈德认为,国民收入如同一个蛋糕,“有了一个较大的蛋糕,就不难让每个人分得较大的一份,如果只有一个较小的蛋糕,尽管讨论了怎样分法,总不可能使每人多得一点”(注:路德维希·艾哈德:《来自竞争的繁荣》,第13页。)。在高预算收入情况下,实行高预算支出。国家支出1950年占35.9%,1958年增加到40.6%。安排就业和平稳物价作为国家支出的重点。50年代,社会福利和卫生、交通、教育以及地方设施和住房等部门在国家支出中占有明显比重。 4.西德50年代经济的繁荣还表现在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变化上。第一产业的产值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进一步下降,第二、三产业的比重不断增加。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继续向第二、三产业以及城市转移。城市的恢复和重建以及现代化方面也取得了突出成就。西德在50年代末已作为一个经济强国重新跻身于欧洲和世界强国之林。 西德50年代经济的高速增长和经济奇迹的产生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 1.东西德相比,西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和强大的生产潜力。首先,从历史上形成的德国工业地理分布看,东西部各主要工业部门生产所占份额很不相同。1936年德国西部地区在全国整个工业产值中占61%,其中,原料和基础材料生产占66%;基建设备生产占61%,其中汽车工业占68%,金属加工工业占70%,造船和蒸汽机车制造占77%(注:《德国统计手册,1928-1944年》(Statistisches HandbuchfuerDeutschland,1928-1944),慕尼黑1949年版,第273页。)。德国分裂后,英、美、法占领区的工业产值占1944年的63%,而基础材料占67%,生产资料占63%,消费品工业占60%(注:卡尔·哈达:《20世纪德国经济史》,第181页。)。 工业地理的这种分布状况对东部产生的负面影响比西部大得多。到1950年,西部已基本消除了由于国家分裂造成的工业布局与生产能力严重失衡状况,而东部却长期未能解决原料和基础材料生产与整个国民经济特别是加工工业的失调问题。其次,从劳动力资源看,西德在50年代有着极为有利的条件,经济发展未受到劳动力市场的影响。这是因为,除西部原有人口外,到1961年柏林墙建立之前,大约1000万难民和战俘(注:H.-D.哈尔德斯、F. 拉姆耶尔等:《市场经济与经济理论--针对现实问题的经济学》,第19页。)来到西部,包括来自东德的300万人,其中有就业能力的人口约占60%。 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急剧增加,1000万难民和战俘成了极其宝贵的财富。这支就业大军中相当一部分具有较高文化水平和专业技术素质以及从事独立职业的能力,例如,1954-1961年,从东德前往西德的居民中,约有6000名医生和药剂师,8000名司法人员,750 名教授,34000名教师和工程师(注:卡尔·哈达:《20 世纪德国经济史》,第117页。)。实际上,东德以巨大代价为西德培养了建设人才。 2.50年代国际大气候的变化为西德经济腾飞创造了有利的外部条件。二战后,欧洲和世界政治格局发生了历史性变化。面对苏联的崛起和东欧一系列社会主义国家的出现,美英等从其在德国和欧洲的长远利益考虑,千方百计尽快把西德纳入西方营垒。它们首先采取了减少战争赔偿和停止拆迁工业设备的措施,同时实行了对西德进行“救济”和“援助”的计划,继而在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方面不断开放绿灯,为西德的自我发展提供有利条件。1949年底,西德成为欧洲经合组织、欧洲委员会和鲁尔国际管理机构的成员。1950年,根据北约决定,西德要承担保卫欧洲的任务。1951年,西德加入欧洲煤钢联营条约。同年,美、英、法宣布结束对德战争状态。1955年,西德正式加入北约和西欧联盟。1958年,西德成为欧共体成员国,等等。到50年代末,西德实现了三大转变,即由昔日的敌对国向西方政治盟友的转变;由非主权国家向主权国家的转变;由战争赔偿国向西方市场重要合作者和竞争对手的转变。这些转变不仅对西德50年代经济发展,而且对以后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都具有重大影响。 3.实行适应当时国情的经济管理体制。50年代是西德实行社会市场经济的准备和试验阶段。在这一阶段,西德根据本国国情在处理国家与市场关系方面作了重要探索和尝试。首先,在国民经济恢复期间,为防止经济无序发展,并为经济发展创造基础条件,对涉及国计民生具有战略意义的经济部门实行国有化或国家控股、参股的做法。铁路、公路、航空、邮电、港口等基础设施部门,因规模大、见效慢、盈利小,均由国家经营管理,属国有企业。50年代,大约60%的电力生产,96%的电网和煤气生产掌握在国家手中。50年代早期,国家在煤、焦炭、石油、生铁和钢的生产方面的份额占总产量的20%以上,在汽车制造、炼铁、炼铅和炼锌方面占50%,炼铝70%(注:卡尔·哈达:《20世纪德国经济史》,第160页。)。此外,在全国范围内, 还有不少属于州和乡镇经营管理的企业或部分参与的企业。无论是联邦还是州和乡镇参与的企业,凡以盈利为目的,均以市场为导向进行经营管理。其次,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干预还表现在对农业、建筑业和中小企业的扶持方面。1955年,西德制订的农业法首次提出,为了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保证对食品的充分供应,缩小农业收入与非农业收入之间的差别,规定对农产品给予价格补贴,对购置农业生产资料、平整土地、测量土地等给予资助。这些措施促进了农业的发展,被称为50年代的“绿色计划”。在住房建筑方面,1950年和1956年制定的建筑法规定,对私人修建住房提供税收优惠和利息补贴,并从国家预算中拨款修建公共住房。国家还把扶持中小企业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为鼓励出口,国家提供优惠出口信贷和出口信贷保险、专门补偿金,1954年以前的出口商品免缴营业税及一部分利润(按出口额的3%计算)不必课税等。 这些措施大大加强了出口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为“外贸立国”创造了条件。 西德在对公共事业的服务、重要工业原料、重要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国际经济关系和资本市场置于国家控制下的同时,有选择地实施了自由经济政策。路·艾哈德认为,占领当局实行的全面管制的办法实际上不可能对经济进行有效管制,减少管制释放出的生产能量,“比之经过深思熟虑而采取的国家干预的方式更能不断地取得更大的成果”(注:卡尔·哈达:《20世纪德国经济史》,第149页。)。 1948年货币改革后,当时的经济管理局便废除了90%以上的价格规定,允许居民自由购买大部分日常必需用品。食品方面,继1948年10月取消土豆配给制以后,于1950年4月取消了对食糖的管制。 在放开价格、实行自由竞争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是,财富分配不公,两极分化严重,生产趋向集中化、垄断化,企业合并成风。为了防止财富的过分集中,防止滥用经济权力,西德于1957年制定卡特尔法,并成立了联邦卡特尔局。这部法律虽然还不完善,但在建立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中,在国家通过法律规范经营者的行为方面作了重要尝试。 西德50年代采取的管理体制是与当时的国情相适应的,是在美、英、法占领国当局逐步向联邦德国政府移交主权的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必要的、有效的国家干预为经济生活良性发展提供了有序条件和基础,有利于克服经济活动中过冷过热或失调现象,有利于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而市场竞争又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有助于尽快克服商品匮乏状况,激发经济增长点的产生与发展。 4.稳定经济的政策和社会福利政策为经济持续增长营造了有利的社会环境和国内条件。联邦德国成立初期,在各种矛盾和问题交织存在的情况下,为保证社会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尤其需要实行稳定经济政策,加强宏观调控,通过调节总需求来影响经济发展。在这方面,国家主要通过就业政策、分配政策、价格政策、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达到上述目的。50年代,根据劳动市场和生产发展状况,西德采取充分就业政策,保障劳动者的收入稳定增长的分配政策,防止通货膨胀的物价政策,以及国家收入与支出相对平衡的财政政策。这样做既有助于刺激总需求的增长,也有利于社会稳定。这里仅叙述货币政策及其在管理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需要指出的是,1948年的货币改革为西德推行有效的货币政策奠定了基础和创造了有利条件。在实行社会市场经济中,西德也利用货币与贷款,进行宏观调节,“以达到特殊的经济政治目标”(注:卡尔·哈达:《20世纪德国经济史》,第159页。)。 中央银行负责货币政策。它对涉及货币的一切重要问题向政府提出咨询意见,支持政府总的经济政策,尤其是稳定货币的政策。中央银行为国家所有,但具有相当大的独立性。1957年颁布《联邦银行法》,建立联邦银行。该法规定,德意志银行为了完成本身的使命,必须支持政府的一般经济政策。在执行本法授予的权力时,不受政府指示的干涉。联邦银行作为全国的中央银行,除根据国家授予的权力发行纸币、控制货币量外,还通过以下手段实现对货币的控制:(1 )最低准备金--信贷机构有责任按其存款的一定比率向联邦银行交存无息最低准备金;(2 )再贴现--联邦银行通过购买商业票据(即贴现政策)和提供以有价证券为担保的抵押贷款为条件同信贷机构开展某些业务;(3 )公开市场--联邦银行在货币和资本市场上买卖一定的有价证券(联邦德国自1955年起实行市场开放政策);(4 )存款--联邦和州原则上有义务将流动资金存入联邦银行。50年代,西德在建立和完善独立自立的中央银行体系,进而通过中央银行制定政策措施,调整货币流通,维护通货稳定方面取得了明显成就。 50年代,西德实行的社会福利政策与各项稳定经济的政策相协调,保证了社会的相对安定,为经济高速发展赢得了有利的国内条件。社会福利所涉及的主要方面是,“拥有在经济过程中多方面保护人的利益的劳动与社会保障系统”(注:H.-D.哈尔德斯、F. 拉姆耶尔等:《市场经济与经济理论--针对现实问题的经济学》,第33页。)。这里着重介绍三点:(1)在劳动市场政策方面, 联邦政府实施高就业率并持续改善就业结构的措施,以促进经济增长。(2)按照法律规定, 对劳动市场合同进行谈判,就最低工资达成协议。1949年颁布《合同法》,1952年颁布《确定最低劳动条件法》,对劳动者的就业权益作了具体规定,不允许劳动者之间进行压低工资的竞争。(3)实行劳动者参与制。1951年颁布的《采矿冶金业参与法》规定,在采矿冶金业中超过1000 名职工的股份公司中,推行“同等数量参与制”,即持股人的代表与工人代表按同等数量参加企业决策。还规定,聘任经理须得到工人代表的多数票赞同,即工方代表有否决权。1956年制订《参与制补充法》,把采矿业参与制推广到矿业冶金业的控股公司。对于不属于采矿冶金业、雇工少于2000人的企业,1952年《企业法》有效。(4 )不断完善社会保障系统。早在19世纪末,为缓和因工业化而产生的社会紧张关系,德国已开始实行疾病保险、意外事故保险、养老和伤残保险。1911年颁布的《帝国保险规定》包括上述三项保险,至今仍是社会保险的法律依据。20世纪初,先后实行职工、矿工、失业保险。经过不断改进和完善,社会保险对危及生命的风险如老年、伤残、疾病、失业和意外事故,均提供多方面保护。1957年对养老制度进行改革,实行养老制度动态化。1961年颁布的《联邦社会救济法》规定,凡陷入困境而又无权在社会保障系统内得到扶助的人,有权要求社会救济。由于实施了上述法规,顾及到了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工会在提高工资方面要求比较克制,未进行大规模的分配方面的斗争,国内也未出现影响经济发展的激烈的社会争端。这为经济繁荣创造了有利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