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由主义史观与日本战后的历史教育和历史教科书 自由主义史观的产生与日本战后在历史教育上的反省有密切关系。 战后日本对于战争责任的反省是相当不充分的。造成这一问题的客观原因是冷战开始后美国对日本占领政策的变化。 冷战期间,美国把防止共产主义的蔓延作为基本战略目标,改削弱日本为扶植日本,最终免除了日本天皇对于发动战争应负的责任。但是,天皇制在战前和战争中都是对政治和社会起统治作用、对日本人的国民精神起统辖作用的社会体制。既然对战争应负最高责任的战争指导者都被免除战争责任,那么作为日本人的整体,就没有承担战争责任和对侵略和加害负责的必要。而在美国起主导作用的东京审判中,日本发动太平洋战争以及对美国的伤害始终被作为追究的重点,而日本侵略亚洲各国的暴行以及使数千万人受害的历史责任,则被置于次要的位置,由于天皇责任的被免除而更被忽略而束之高阁。战后签订旧金山讲和条约时,正值朝鲜战争期间,由于美国要利用日本作为在亚洲的战略基地,压制亚洲各国特别是中国、朝鲜对日本的战争赔偿的要求,使日本对亚洲各国的战争责任没有条件得以追究。谴责侵略战争,追究日本的侵略责任的力量被视为“反日本”和“共产主义的间谍”而受到压制和迫害。 主观原因则是日本国内始终存在的顽固维护旧体制和战争观的右派政治家的强大的势力。战后,这一势力并没有受到严重的打击,全部被褫夺公职的只有21万人,其中职业军人就占75%,而在其他的25%中也有军人,实际上仅军人就占80%。而当时的官僚、企业家很少有被褫夺公职的。像在战争期间极力进行政治动员的日本大政翼赞会的成员,当时是相当大而且相当起作用的机构,而在战后被追究的人只有其154万人的16.5%。 那些对发动侵略战争负有责任的日本政治家为逃避责任,一方面竭力宣扬所谓“战争责任人人有份”的“一亿总忏悔”的论调,一方面竭力宣扬日本在战争中的被害:美国飞机轰炸东京;广岛、长崎的原子弹爆炸;战争中衣食不足等等。他们竭力培养日本国民的受害意识,不愿意让日本人了解侵略战争对中国和亚洲各国造成的灾难,从而为否认侵略战争责任制造理论根据和社会基础。 日本国民对于侵略战争的责任的认识就是这样被引上了歧路。 针对被引上歧路的战争责任认识,许多日本的有识之士清醒地意识到必须从历史教育入手促使日本人从加害者的角度认识侵略战争的性质和日本人的战争责任,所以在这一问题上一直存在激烈的争论和斗争。战后关于教科书问题的诉讼是这一斗争的典型体现。 家永三郎就是日本有识之士的典型代表。他在战后一直强调自己对于侵略战争的“无作为”的责任。他认为日本人只知道自己的被害而不知道加害是很不正常的事情,他对自己未能制止战争而感到惭愧。他一再表示:“现在想起来,我作为社会一员,不能只因没有赞美战争而聊以自慰,应当对没有阻止战争而忏悔。”“我在太平洋战争期间没有接到征兵的命令,但内地同战场一样,在我的身边就曾落下过燃烧弹,几乎丧命。能够在战后活下来是幸运的,今后的生命为正义而献身是决不后悔的。” 针对日本社会对战争责任问题认识的偏向,家永三郎先生坚持编写真实反映历史事实的教科书,努力向日本的青年一代说明侵略战争的真相。1952年,当时担任日本东京教育大学教授的家永三郎先生为日本的中学编写了一部历史教科书--《新日本史》,并于1953年开始发行。家永先生根据战后揭露出来的许多确凿的历史事实,在他的著作中批判了日本发动的侵略性战争。然而就是从那一年起,所谓的《旧金山和约》签订,在那以后,日本国内政治逐渐右倾化,开始明目张胆地否认发动侵略战争的责任,对教科书的审查也越来越严厉。1958年,日本文部省颁布了对教科书的严格审查的标准,之后又多次修订,一次比一次严厉。按照这一标准对于日本历史教科书审查的结果,1958年当年就有33%的教科书被审定为不合格,而家永三郎先生编写的教科书在1963年被文部省审定为“不合格”,理由是“正确性与内容的选择上有明显的缺欠”,“事实的取舍、选择方面欠妥”,“记述往往流于评论,语气和表达不符合教科书的方式”,“热衷于对过去的历史的反省”,“与日本的教科书的目标相去甚远”等等。 为了教科书的发行,家永先生不得不进行修改,在1964年重新提出申请。这一次又被审定有293处不合格必须修改的地方。家永先生感到气愤,而且许多被要求修改的地方是直接涉及日本对侵略战争责任的认识,而这正是家永先生认为不能含糊的原则问题,而且文部省的审查已经违背了日本宪法关于保障表现自由,保障学问自由和保障教育自由的原则。于是在1965年6月12日,家永先生以日本国家为对象提出了诉讼,又在1967年6月23日以文部省为对象提出第二次诉讼。在这以后,针对日本政府对教科书审定的力度有不断加强的趋势,家永三郎先生于1984年1月9日又以日本国家为对象提出第三次诉讼。从而开始了漫长的学者同日本政府之间的诉讼过程。 教科书的三次诉讼是分别独自进行的,第一次诉讼经最高法院在1993年3月16日作出了家永败诉的判决。第二次诉讼在1975年12月20日经东京高等法院的审理本来是判为家永胜诉的,但被最高法院驳回重新审理,结果在1982年4月8日废除原判,后改判家永败诉。第三次诉讼提出后经历了相当曲折的过程,1989年10月3日的一审和1993年10月20日东京高等法院的二审都作出了家永部分胜诉的判决。1997年8月29日,日本最高法院对第三次诉讼作出最后的判决,认定教科书关于“南京大屠杀”、“七三一细菌部队”和“日本军队对妇女的暴行”等问题的记述上是合适的,文部省的审定意见违背宪法,并判定给予家永三郎40万日元赔偿金。 尽管东京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仍判定文部省审定教科书制度合乎日本宪法,否决了家永先生关于审定教科书制度违宪的指控,但是以家永三郎为代表的日本进步力量呼吁日本社会正确认识日本所发动的侵略战争责任问题的努力获得了明显的效果,许多日本人通过这一诉讼事件已经认识到“历史教育是为了让一代一代的人正确地认识日本,对于日本应当反省的地方要冷静地总结,对过去问题的分析应尽量客观”。(注:[日]森川金寿:《教科书与裁判》,岩波书店1991年12月版,第157页。)《日本经济新闻》发表社论指出:“教科书诉讼在日本社会引起了巨大的反响,特别是在日本的年轻一代几乎都不知道半个世纪前发生的战争的背景下,诉讼这件事本身就有重大的意义,这不是以诉讼的胜负所能评价的。自由主义史观的出现,同日本围绕历史教育和历史教科书诉讼的争论显然有直接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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