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与我国国境毗连,关系密切,然而史书上出现老挝国的记载,时间却很迟晚,大约到了元明时候,才开始见到有关老挝国的记录。然则明朝以前,老挝国和中国的关系史实,岂能就此茫然无知乎?中国载籍上,有关东南亚各国的史料,一向是以往来频繁,关系密切,著称于世,如今对于与中国国境近在咫尺的老挝国;反而会见到其关系历史不甚悠久密切,此中道理,实耐思味。详检有关老挝的记载以后,我认为老挝之名,虽首见于元朝明朝时代,但老挝的历史以及老挝和中国的关系史,却不能因此亦断自元朝明朝时期开始,有如柬埔寨之名,虽亦首见于明朝中叶之后,但是大家都知道在明朝中叶以前,柬埔寨的历史及其和中国的关系史,在中国记载上,是用扶南、真腊等名称出现的,因此不能以其今名出现于何时,便断定中国记载上有关该国的历史资料,也是跟着其今名的出现而开始的。 然则元朝和明朝初期以前,亦即老挝此名未见于中国记载以前,究竟老挝在中国记载上是用什么名称出现呢?这个问题,确是颇费思量。但是如果能够找出其端倪出来,对于了解中、老挝悠久历史关系,可以说是有一些帮助的。 在印度支那尚未有阶级社会国家出现之前,居住在这个地区(包括老挝,柬埔寨和南越)的原住民,是那一种人呢?中国记载上,对于这个地区的原住民的活动,有没有留下一些记载?现在就这个问题,略述如下。 从原始社会的历史发展过程来看,印度支那半岛从旧石器时代开始就不断地经历了人类原始社会发展的过程。大约到了公元二千年以前,住在印度支那半岛上的,几乎都是一些狩猎的部落,他们还不知道农业和饲养家畜。到了公元前二千年以后,印度支那半岛已经处于新石器时代,住在半岛上的人民,大多是属于澳亚语系的部落,尤其是民族学家们所谓黑人(尼格列陀)。他们散居在半岛上的许多河谷、盆地以及沿海地带和内陆的低地地区。他们的生活已属半定居式。他们已从事一些锄耕农业(如种植稻等农作物),但对于狩猎、捕鱼,仍然是占他们生活中的主要构成部分。当时,他们已使用了印纹陶和有柄的手斧。到了公元前一千年至五百年之间,在湄公河最肥沃的地区和柬埔寨“大湖”(洞里萨湖)地区,利用了湄公河河水在每年定期泛滥后所留来下的肥沃泥土而出现了灌溉农业。 大约在公元前二千年至一千年的初期,在印度支那东部地区,出现了印度尼西亚主流系(或称原始马来人)的部落,在公元前二千年代的末期,缅语系的吉蔑人已经向印度支那半岛的东南部移住了。这些从外地移徙进来的部落,其中有一部分还向内陆的江河平原移徙,从而和居住在这些地区的澳亚语系的小黑人部落混杂在一起了;另有一部分就散居于沿海地区和湄公河三角洲,但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并没有完全占有这些地区。 从公元前一千年初期开始,住在印度支那半岛的人们已经开始采用金属工具和武器--青铜器,但是石器工具和武器仍旧继续使用。原始“干阑”式的住宅亦已出现。这时候,早期家长制的氏族公社殆已成为其重要的经济、政治单位、军事酋长、“邑豪”〔1〕, 显然已成为公社里面最重要的人物。 到了公元前五世纪至一世纪,印度支那半岛上出现了“发展的青铜时期”,大概这是与半岛的大规模的人种移徙是有关连的。当时,移徙到半岛上的,有:从西北面进来的藏缅语系的部落,有从北面和东北面进来的泰语系的部落(包括日后进入老挝地区的哀牢人,亦称老族)。可以肯定地说,移徏和进住半岛上的这些部落,在当时殆已进入原始氏族公社制度瓦解、崩溃的时期,在这些部落中间开始有了阶级关系的产生了。至于那些和这些移徙进来的人们杂居在一起的当地居民,包括原住民的小黑人和已混入外来血统的小黑人,他们也是处于氏族公社制度瓦解的阶段〔2〕。 从中国文献记载上,对于印度支那半岛上有关这些部落的原始氏族公社瓦解时期的史料,是有保存了一些比较零星片断的记载,有些还是带有很浓厚的传说、神话色彩,但是从这些史料里,或多或少也可以提供一些有用的参考资料。 首先,要弄清楚中国记载上对于印度支那半岛上的人们,包括小黑人和混血的小黑人,是用什么名字叫他们呢?由于小黑人和混血的小黑人,(以下本文所说的小黑人,是包括混血的小黑人,纯粹的小黑人,那是越来越少了),他们的共同特征,就是身体矮小,皮肤奇黑,并以此特征见称于其周围的人们,因此,中国古籍上所谓当代最矮的焦侥人,显然就是指他们。 大约在公元前的四百年代,据说孔子便已经说到焦侥人是当时他所知道的人类之中最短矮的人〔3〕, 足见当时的中国人对于中国以南的小黑人,早已有了相当的认识。依据中国古代的伟说,似乎在传说上的帝尧时代,焦侥人已经和中国有了往来的关系,而且还说焦侥人有“没羽”〔4〕(可能是指小黑人所擅长的弹石弓), 由此获悉焦侥人还在公元前的若干世纪就已经作用“没羽”的弹石弓,这种武器对于小黑人的狩猎生活,是必不可缺的一种工具。到了公元前三世纪或其以前,小黑人已经是以种植“嘉彀”闻名,所以记载上称赞他们“嘉彀是食”“〔5〕。从以上的文献记录看来,印度支那的小黑人, 早在公元前四百年代或其以前的若干世纪,早已进入野蛮时期,这时候,打猎和种植五谷,成为小黑人谋取生活资料的主要方式。正如恩格斯说:“野蛮时期的特色,便是动物的驯养与植物的栽种”〔6〕。 至迟到了公元后一百年左右,印度支那的小黑人已经是很出色的猎人,他们不但能够捕猎巨象等兽,同时还能驯养象和犎牛等动物,并且就用这些动物作为与中国西南部的边区人民进行交换的物品〔7〕。这时候, 印度支那的小黑人已经进入有了原始商品交换的野蛮时期的最高阶段。交换对于小黑人的原始公社的瓦解与私有制的发展是起了一定的作用的。已经出现有了原始商品“交换”行为的小黑人,也和一般的情况一样,在交换时,“起初酉长只是以本公社的代表资格出现,以后他们开始取得占有被出卖的生产物的权利,或者课以捐税。私有制就这样渗入到氏族公社之中了。”交换关系增长,加速了私有制的发展和氏族公社的体解〔8 〕。印度支那的小黑人,在公元后一百年左右,其社会性质,大抵就是处于已经出现商品交换的原始氏族社会崩溃、解体的时期。 但在历史上,小黑人却没有出现自己所建立的阶级社会国家。小黑人和进住于印度支那半岛上的吉蔑人、马来人、(包括占婆人)、和老族之人相结合以后,却相继出现了一些奴隶制的国家。如二世纪时的扶南国,就是由小黑人和吉蔑人相结合以后所成立的第一个奴隶制的国家;如二世纪末的占婆国(亦即林邑国),是小黑人和占婆人相结合以后所成立的第一个奴隶制的国家;至于公元一世纪在老挝地区出现的兰仓国(即南掌国),那是小黑人和老族(lao )相结合后所成立的第一个奴隶制的国家。小黑人的社会,并不是中止发展,而是分别渗透于占婆、扶南、兰仓(南掌)之内部而与这些国家的历史发展一道前进。当然还有一部分的小黑人,他们是没有被上述这些国家所溶化在一起的,因此,他们大多被迫而入居于森林山岳地区,而与外界几乎相隔绝,使他们的社会发展还是一直停留在氏族公社制度的瓦解阶段,好像二世纪时居住在扶南东缘海边的小黑人〔9〕, 就是仍然处于公社制度瓦解时期。 明白了印度支那的小黑人的社会发展概况之后,下面就可以谈谈老族入居老挝以前和入居以后的老挝社会发展的概况了。 由于有关老挝原始社会史的材料,大部分有待于今后考古工作的发展和努力,所以本文只能从文献上有关老挝原始社会史的一些传说,略为叙述一下,但在考古学方面,有一件事情值得注意的,那是关于老挝原始氏族公社制末期的早期铁器时代的巨石文化,所谓Menhir式的石柱,是有在老挝发现的,那是发现于瑯勃拉邦西南的川圹高原(Tranninh), 这些早期铁器时代的巨石文化, 亦即考古学上所说的Menhir式的石柱,大约是属于公元前三世纪至一世纪之物,它有可能与进入老挝地区的泰语系的部落是有联系的〔10 〕,这种巨石文化的Me-nhir式的石柱,很值得把它拿来跟我国所发现的年代较早的Menhir式的石柱,作一仔细的比较研究,从而也可以进一步了解老挝在氏族社会末期的早期铁器时代的一些生活和生产水平的状况。 有关古代老挝的文献记载,中国人在公元一世纪时,是称它为“兰仓”(Lan Chang),意曰百万象或多象, (只是把“象”译为“仓”,乍见之下,使人不解),居住在“兰仓国”的人民,据中国史书上所说的,是属于由中国南部傣族所移居进去的哀牢人,亦即老族(Lao )。根据老挝历史书籍的《老挝纪年》的记载,传说老挝的祖先名叫昆婆沦(Koun Borom),是中国傣族(哀牢夷)君主的后裔,他把所管辖的老族地区分封给他的七个儿子,建立了七个小国。亦即七个部落联盟。长子昆拉(Loun La)这一系列所获得的地方最大,后来建立国家, 国名兰仓(Lan Chang 意曰百万象),建都于瑯勃拉邦,“兰仓”便是老挝最古的国名〔11〕。上述老挝的这个传说中的昆婆伦,年代未详,但从中国记载上见到有关哀牢人祖先“代代相继,及分置小王,往往邑居”的记载,乃是属于汉光武帝建武年间(25-55年)以前的事迹。然则老挝历史上所谓老族之先,由昆婆伦所派衍出来的七个部落联盟的“小国”(即中国史书上的“小王”),殆指公元一世纪前半期以前的历史。这一段历史,应属于老挝氏族社会崩溃时期的历史,从而才有出现了这种世袭制的私有制度。至于老族人民脱离原始氏族社会而第一次建立阶级社会国家的“兰仓国”,依据中国史书所载,“兰仓”此名确是在公元一世纪中叶(58-75年)就出现了〔12〕,这不但是作为地理名称而已,同时也是一个国家的名字,因此得以视此为老挝的第一个建立阶级社会国家的出现。记载上见到有关“兰仓”的记载,是在公元一世纪中叶(58-75年),汉明帝在位时期,当时的中国歌谣说:“渡兰仓,为他人”;所谓“兰仓”既指澜沧江(湄公河),也指居住于兰仓江两岸的兰仓国及其人民。然则在老挝地区上,于公元后一世纪特由哀牢人所建立起来的奴隶制的兰仓国,其经济概况大抵亦应如是。 南下的哀牢人,其“土地沃美,宜五谷、桑,染采之,纺兰干细布,织成文章,如绫锦,有梧桐木华(即木棉花),绩以为布,幅广五尺,洁白不受垢汗,出铜、铁、铅、锡、金、银、光珠、琥珀、水精、轲虫、蚌球、孔雀、翡翠、犀、象、猩猩、貊兽”〔14〕。显然,只有氏族社会业已完全崩溃和阶级社会国家正在出现之后,才有可能见到这样的生产力,亦即种植五谷,纺织布帛,冶炼铜铁等,开始成为社会上的主要生产了。可以肯定的是,老族人民在当时的生产力,是高过于当地原住民的小黑人远甚。当时入居于印度支那北部的老族,在建立“兰仓国”以后,其阶级关系亦随着其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地发展。他们有“王”,有“渠帅”、“邑豪”、和公社自由民的“人庶”的区别,随着公社自由民“人庶”的分化,也有就此沦为奴隶的。此外,向外族(如向小黑人)掠夺人口充当奴隶,亦是扩大奴隶队伍的主要泉源之一。这些被掠夺过来的外族奴隶,在统治阶级看来,简直把他们看成是一种会说话的动物--“猩猩”。〔16〕 自从公元一世纪中叶以后到了公元三世纪时,在老挝的哀牢人(老族)所建立的兰仓国,它和周围的国家,都建立了往来关系。北与中国通好,东通交趾(印度支那北部),西通大秦(印度),至于其南部,东通林邑(越南中部),西通扶南(印度支那南部)。看样子,当时进入老挝的老族,其对外贸易是有相当的成绩的,同时也反映了它的内部生产力是有相当的发展,才能在这个基础上出现了比较广泛范围的对外贸易。到了公元三世纪至五世纪时,在老挝南部,是被中国史书上称为狼k5i201.jpg或狼臙裸国,此名似为狼k5i202.jpg裸国之讹,亦即兰沧之同名异译。据记载上说,“狼臙人(即狼人),夜齅金知其良不”〔16〕,又说“Sas Lan(Lan Sas)徐狼外夷”,“惟依夜与人交市,闇中齅金,便知好恶,明朝晓看,皆如其言”所谓狼k5i202.jpg,应为兰仓、南裳的别译。均为老挝语Lan-chang之对音,意曰“百万象”。看样子,老族或狼k5i202.jpg,对于黄金此物业已把它当为古优势的和普遍性的商品货币,但要注意的,所有这些交换的商品和刚开始的商业--所谓“交市”,尚只是在不很发达的状态下进行的,因此他们所使用的黄金,可能还没有加以铸造,只是按重量来进行交换。 在兰仓国统治下,老族和当地原住民的小黑人的卡族,是如何地相处呢?有关这些史实,在中国记载上是没有记载的,但在《老挝纪年》却有比较详细的记述,《纪年》说:当老族人初抵老挝此地,与原住民的卡族,相当友好亲善,使老族人民能在移居之后,不会感到人地生疏或者是有什么其他不便利之处,后来由争夺兰仓江中游一带的适合耕种的平原地区,因此两族就不和睦起来,老族说他们人口众多,土地不够耕种,希望卡族移居于森林和山岳地区并把沿着兰仓江江边的平原土地让给老族。卡族认为自己原先就居住在这里,他们是不愿意离开平原土地而移居到生活条件很困难的森林山区去居住。后来老族就用强力和诈术逼迫卡族离开平原。另据《揽那纪年》所载,则说卡族人民太过于质直淳朴,遂受老族乘隙而入,终于被迫离开平原而进入山林区去居住了〔18〕。 七至九世纪时,在中国唐朝的文献里,出现了“昆仑国”这个名称,这是老挝另一个被中国人称呼的名字。慧超《往五天竺传》说:“亦向昆仑国取金。”这与上引狼人k5i202.jpg齅金,可互参证。昆仑人原指印度支那半岛的原住民--小黑人,凡是在半岛上统治这些小黑人的国家,中国记载上都称他们为“昆仑之类”〔19〕,但是迳称之曰“昆仑国”者,除了指老挝之外,别无他见。中国记载上,其所以把老挝称为昆仑国,殆因当时老挝所居住的小黑人--卡族,为数众多,除了被迫居住于林区的卡族以外,在老挝的卡族几乎都是被统治的奴隶,有些还被老族出买给周围的国家去充当奴隶,虽然唐代记载上屡有提到的“昆仑奴”,不一定专指老挝的卡族,而是指整个半岛上的小黑人而言,但应包括老挝的小黑人的卡族在内,当无疑异。 自从七世纪以后唐朝在越南北部建立安南都护府以后,其所属羁縻州之中,是有包括老挝东北部(接近越南西北部)的一些地方。[如唐时裳州(裳即象之译音,亦即象洲之谓)的日落县和裳州的文阳县等是也]〔20〕。但是随着唐朝安南都护府的势力底日益衰微,在老挝东北部的之些羁縻州,自然也不会受到来自安南都护府方面有什么更大的束缚和影响的。 公元七○九年,昆仑国遣使至中国,并送礼物〔21〕。此外,当时的老挝,又有另一名称,此即陆真腊国“王号笡屈”的“笡屈”此名,其意曰“挝王”。Chwa即老挝古都瑯勃拉邦的土名。中国记载上的挝家、窊裹、笡屈皆其对音。既然陆真腊所控制。如果能够洞悉老挝在当时的名称,一曰“昆仑”,一曰“屈”,就可以了解当时老挝和柬埔寨的关系,亦即柬埔寨对老挝是有上邦之权的。 公元八百年左右时,陆真腊国业已衰弱无力,大概自八○四年最后遣使至中国以后就不再见有关陆真腊的记载,可能老挝就在陆真腊开始衰弱下去的时候,摆脱了陆真腊的控制,从而又再恢复老挝人民自己的国家,九世纪初期,独立后的老挝,在中国记载上,是用“南昌国”这个名称出现,并于公元八二五年遣使至中国。22南昌即兰仓的别译,与日后的南掌,都是同名异译,此名语源出自 Lan Chang 意曰“百万象”或“众象”。由上所云,可以推测南昌((Lan Chang)国的建国, 大约是在公元八○四年至八二五年之间,亦即九世纪的最初的廾五年代。但是云南一带的南诏人民,就不是叫老挝为“南昌”,而是仍叫老挝为“昆仑国”,因此八六○年樊绰所写的《蛮书》,就是从当时南诏人民那里听到有关老挝的“昆仑国”的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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