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史是一门交叉学科,这不仅由于它融汇了多门学科,如:历史学、社会学、经济学、地理学、人口学和统计学等,而且仅从其产生之初亦可得到证明。最早,城市史学是作为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在美国出现的。它形成的时间众说纷纭,一说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另一说,出现于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然而,公认的是,城市史作为一门独立的、跨学科的新兴学科,是从本世纪60年代,在美、英、德和前苏联发展起来的。 城市化研究又是城市史中的一个领域。它主要研究工业革命以后出现的城市化发展情况。在人类历史上,城市出现于古代社会,约在公元前3000一4000年,两河流域和尼罗河流域已有城市存在,印度河一带和我国黄河流域出现城市,也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距今已有4000多年。然而,世界上最早发生的工业革命,是18世纪60年代才在英国出现。因此,城市史和城市化史并不是一回事,尤其在那些历史悠久的国家。美国是个例外,自最早的移民算起,至今不过500年,而美国建国只有220年。美国城市在工业化之前没有经历漫长的道路,基本与工业化同步。因此,它的城市史也就基本上等于城市化史。工业革命前的经济情况,是作为城市化发展的背景,自然地被纳入这一领域。 一 说美国的城市史学产生于世纪之交,或形成于20年代,其实,笔者认为,并不矛盾。因为,如任何新生事物一样,城市史学从开始出现到形成一定规模,尤其是为人所知并产生一定影响,必有一个过程。最初提出研究城市问题的是芝加哥大学的一些社会学家。芝加哥大学创建于1891年,由石油大王约翰·洛克菲勒投资兴办。19世纪末是美国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的年代,芝加哥发展的尤为惊人,建市不到100年,便由一个无名小镇迅速成长为300万人口的大城市,在美国城市化过程中具有典型性。因此,芝加哥大学便在全美最早开办了社会学系,以该市为研究对象,发展至今已经形成为世界着名的城市研究中心。这批学者被称为城市社会学芝加哥学派,由于他们从人与空间的角度研究城市社会,亦称为人类生态学家。其代表人物有:罗伯特·帕克、厄尼斯特·伯吉斯、罗德里克·麦肯齐和路易斯·沃思等人。 19世纪末,正是美国城市大发展的时期。城市人口在全国人口中的比例,内战前只占15.3%,而到1890年发展到占35.1%,1910年上升为占45.7%。〔1〕城市人口增长的前题,正是产业结构发生的深刻变化,第一产业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下降,而第二产业工矿业迅速成长,随之而来的是第三产业服务业异军突起。第二、三产业主要集中于城市,故使人口大量流入城市。19世纪末,在美国不但是国内人口大流动的时期,而且也是外来移民高涨的年代。不同民族、肤色各异、职业多样的人们汇聚于城市,尤其是大城市,自然产生出诸多社会问题。新闻媒体、作家、艺术家以各种方式揭露社会阴暗面,有识之士呼吁进行改革。城市作为反映全国政治、经济生活的脉搏,表现得尤为敏感。在这种形势下,社会学家出于职业的责任感,将目光转向城市生活,进行实地调查和研究,进而作出一些理论分析,无疑是一件有益的工作,具有深远意义。城市史正是在社会的迫切需求中应运而生。 这门学科产生于时代的需求,所以也就不被国界所限。几乎就在芝加哥社会学家们开展城市研究的同时,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发表《城市的性质》一书,对工业化之前的世界城市进行研究,提出所谓“理想的典型”城市的标准,如:应该由市民选举产生具有权威的市政府,商业的贸易必须发达,还要有自己的法院和法律等等。〔2〕英国着名企业家兼社会学家查尔斯·布什实施了一项有关伦敦城市情况的大型调查活动,耗时17年,最终于1892年出版了一套16卷本的巨着《伦敦人民的生活和劳动》,对伦敦各阶层,各行业的人群进行了详实的分析。这套书对美国的城市社会学研究产生很大促进作用。 1916年,帕克发表论文《城市:对于开展城市环境中人类行为研究的几点意见》〔3〕,在学术界引起轰动,被称为“划时代之作”。此作之所以得到如此殊荣,主要在于它首次明确了城市社会学的性质、研究的目的和方法。帕克强调指出,城市并不是许多个人的集合体,也不是各种社会设施的聚合体或各类民政机构的简单汇集,而是一种心理状态,是各种礼俗和传统构成的整体。因此,城市绝非简单的物质现象或简单的人工构筑体。“城市已同其居民的各种重要活动密切地联系在一起,是自然的产物,尤其是人类属性的产物。”〔4〕他提出一个概念,人文生态学,即研究人和社会机构的特有结构秩序的科学,以此区别于动植物的生态学。帕克认为,人类学以人类为研究对象,但其注意力集中在原始社会,如对北美印第安人进行了细致的考察。他批评说,却无人把这些研究方法用于城市社区,而城市生活的情况主要反映在作家笔下的文学作品中,以及报刊上记者的报导。鉴于此,帕克在文中郑重倡导,必须加强城市研究,深入研究它的具体组织,它的各种职业和它的文化。〔5〕帕克的文章产生了深远影响,不仅由于他提出了理论和方法,还在于他身体力行,对城市社会的许多方面进行了调研,而且提出一系列值得研究的问题。在“城市规划和地方组织”一节中,〔6〕帕克指出,城市是根植于它的居民的风俗习惯之中的。因此,城市既有物质的组织形式,又有道德的组织形式,这两种形式以其特有的方式互相作用,互相影响。互相调节。他认为,由于城市有自身固有的生活秩序,人们不能随心所欲地改变它的物质结构和道德秩序,所以必须有城市规划。他分析了邻里、社区、移民集居区和隔绝地区等各式社会关系,并提出一些耐人寻味的问题,如:城市人口来源;经济利益、情感利益、种族、职业等因素对城市人口分布的影响;人口流动的情况;构成社会团体的因素;邻里的历史;社会礼仪等。 帕克在这篇重要文章中,还就人与人的关系如何随着城市的发展而变化,提出了带有实质性的观点:人们之间原有的面对面的直接关系,已经被间接关系所取代。他对于家庭的变化,犯罪的原因,社会控制的能力和效果,相互隔绝的团体中的道德问题,政党、选举、宣传手段的作用等城市中产生的问题,均进行了严肃的探讨。在文章最后,帕克提出倡议,应该把城市作为一个实验室或诊疗所,来对人类特性的社会进程进行认真研究。因为城市把人性中过度的善与恶都展示了出来,而这些个性与特征在小型社会环境中原本是模糊的、潜藏着的。〔7〕帕克的论着是在他对美国城市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发展的,所以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和号召力。芝加哥学派的社会学家们很快响应他的倡议,纷纷行动起来,开始对美国城市生活进行系统调查和研究。1925年,汇集了他们研究成果的专着《城市》〔8〕一书出版,奠定了美国城市社会史的基础,其影响直至40年代。或许,说美国城市史源于20年代的观点,正是以这本书的问世作为标志。 该书是芝加哥学派城市社会史学的代表作,共汇集了4位学者的10篇文章,包括帕克的6篇,伯吉斯的两篇及麦肯齐和沃思各1篇。帕克以本文前述的“几点意见”一文的观点为基础,进一步深入到城市生活的各个方面,如:从生态学的角度,对社区进行解剖,包括社区的位置、规模、稳定程度;社区的功能分类;社区发展与消亡中起决定作用的生态学因素,社区的内部结构等问题。他还对于当时作为新闻媒体主要形式的报纸在城市生活中的作用,以及报界名流的言论进行了分析。他在几篇文章中论及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即人们的心理状态与城市生活的关系。 伯吉斯所着《城市发展:一项研究计划的导言》〔9〕对于城市的发展又提出新的理论。他以植物生态学常用的研究方法,将城市发展的过程用同心圆图形表示,从市中心的商业区直到郊区或卫星城镇,城市发展经历一系列由里向外辐射的过程,类似几个套在一起的同心园。他认为,过去对城市的研究,仅限于从调查的角度,对物质形式的发展进行分析,而没有从“过程”的角度研究城市的发展。因此,他特别强调这个同心圆的城市发展过程。他说,每一层地盘的扩大,都是由于与之相邻的那个外层区的侵入而引起的。城市发展的这一过程,除了延展和继承之外,还包括集中和疏散的过程,亦称为向心流动和离心流动,两者互相对立又互为补充。〔10〕伯吉斯进而提出,应该把城市发展看作社会结合和社会解体的一种后果,类似于肌体内部新陈代谢的同化和分解过程,按照居住和职业对个人和团体进行筛选和分布就是一种表现。他称人口运动是城市社区的脉博。 城市社会史的另一重要组成便是对社区的研究。麦肯齐在《城市》一书中“人类社区研究的生态学方法”〔11〕一节中指出,人类社区与植物群落的区别在于,前者能够移动,能够主动选择生态环境,而且还能控制和改变环境。麦肯齐把社区分为4类,除一类社区属于自然资源而外,其他3类均集中出现在城市,如商业社区,以制造业为中心的工业城镇,以及他称之为“缺乏自身明确经济基础”,“在商品生产和分配过程中不负担任何功能”的社区,如娱乐、旅游地点,政治教育中心等。用现在的概念,即第三产业集中的地区。对于社区不同功能进行研究,有助于分析城市居民的职业、收入和流动情况,是研究城市史的基础之一。 《城市》一书成为城市社会学的奠基之作,除了上述的立论和深刻分析外,还在于它提供了500多种书刊资料,成为1925年之前有关城市研究书目之集大成。编者路易斯·沃思克服多方困难,搜集资料。这不仅由于工作量巨大,更因为在当时,“就连社会学家自己对于‘城市’这个概念究竟作何解释也不甚了然,而且,对于自己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同其对象之间是什么关系,也仍在认识之中”。〔12〕可见,一门学科的形成,需要经历相当长的时间,沃思将书目分为11大类53项,分门别类写出导读,并对每本书加以评介。由此可见芝加哥学派的社会学家严谨的治学精神。这批书目正是美国城市史问世之初的宝贵财富。 本世纪20-30年代,美国城市人口已超过农村人口,基本实现了城市化。世界经济大危机带来的沉重灾难,使城市问题愈显突出。一批执教于哈佛大学的历史学家阿瑟·施莱辛格、塞缪尔·莫里逊、弗雷德里克·默克等呼吁研究“人民”的历史,研究那些与平民百姓密切相关的事情。施莱辛格率先对过去的史学提出批评,说史学中占主要地位的是政治史和军事史,但真正的历史并不在首都或战场上,而是社会史。他强调,史学家应该研究美国人是如何生活的,研究来自世界各地的人民创造的文明。 基于这种史学思想,1927至1943年,施莱辛格与狄克迩·福克斯合编了一套13卷本的丛书《美国生活史》。1933年,施莱辛格所着的《城市的兴起》〔13〕一书出版,正是属于该丛书之一种。《城市的兴起》出自历史学家之手,其问世的意义非同一般,它打破了社会学家一统天下的局面,开启了史学家研究城市史的先河。1952年,史学家布莱克·麦凯尔维在《美国历史评论》杂志发文,首次称施莱辛格为“当代美国城市史奠基人”。从此,施莱辛格被公认为美国城市史的鼻祖。其实,城市史既然是一门边缘学科,以帕克为首的社会学家所作的贡献,已经为城市史学的发展奠定了雄厚的基础。麦凯尔维所以用“当代”二字,笔者以为,正好可以说明前人的成就功不可没。施莱辛格及其夫人(老一辈史学家乔治·班克罗夫特的后代)还倡导研究妇女史,并身体力行。因此,他也被称为美国妇女史学的开创者。 施莱辛格(1888-1965)〔14〕在50多年的学术生涯中,受到社会学的深刻影响,特别在最初的年代。30年代,他曾指导博士生奥斯卡·汉德林作学位论文,为他选择的题目为“1790-1850年波士顿的移民:关于文化适应的研究”。〔15〕由此可以证明施莱辛格对以社会学为基础研究城市史的关注。1922年·他在艾奥瓦大学开设“美国社会和文化史”课程,还发表一部重要着作《美国历史的新观点》,1940年又发表了《美国历史上的城市》等论文。〔16〕在史学观点上,施莱辛格属于当时在史学界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学派”。20-30年代,以查尔斯·比尔德为代表的学者批判特纳的“边疆理论”,代之以经济史学理论。经济学派的标志是美国历史学会于1931年召开的两次会议,以及次年发表的会议文件集《美国的历史学:急需与机会》。〔17〕历史学会提出,美国史的迫切任务是必须打破以前的狭窄范围,不能只限于政治史、宪法史和军事史等几个领域,而要使史学的内容像生活本身一样丰富,尤其应注重“普通人”的生活。正是在这种大的史学氛围中,施莱辛格倡导城市史应该把研究对象放在基层,强调重视调查实情和获取第一手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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