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荷马社会是一种前国家形态 既然在荷马社会中氏族制度并不占主导地位,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当时已进入了阶级社会,产生了国家组织呢?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必须首先搞清楚什么是国家。 关于国家的定义,自十九世纪以来,政治学家们进行了广泛的探讨,主要形成了两大派观点,即所谓的“冲突论”和“融合论”。(注:冲突论相当于我们所熟悉的阶级斗争学说,融合论则认为国家是调节社会各部分关系的机构,具有社会调节功能。参见P.B.Manville,前引书,第36-37页;另见谢维扬:《中国早期国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6-41页。)但无论是冲突论者还是融合论者,他们在对国家进行描述时,主要都是从国家产生的方式以及国家职能的角度出发,而很少注意到结构方面的内容。这对早期国家的研究来说显然是不够的,因为它们很难帮助人们去判断历史上的某个社会形态是不是国家。 针对传统国家概念上的这一缺陷,现代学者经过深入研究,认为在结构上,最初产生的国家与前国家社会的区别,主要应包括这样几个方面的内容:(1)早期国家拥有一个最高的社会政治权力中心;(2)早期国家拥有与中央权力的实施相适应的行政管理和政治机构;(3)早期国家所处的社会是社会分层高度发展的社会;(4)早期国家有针对某个固定地域进行统治的概念;(5)早期国家有支持其合法统治地位的国家意识形态。(注:谢维扬,前引书,第44-50页。)下面我们就从这几个方面入手,来考察一下荷马社会是不是已形成了国家。 首先,关于社会最高政治权力中心的问题。这是判断一个社会是否进入国家形态的最为重要的标志。因为国家本身就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因此,它必定存在着一个最高统治中心,亦即一个最高社会政治权力中心,而且这一权力中心必然具有合法性和正规性特征。在荷马社会,唯一有可能与这种性质的权力中心相对应的就是巴赛勒斯(传统上我们把它翻译为“王”)。巴赛勒斯的权力是很大的,这在荷马史诗中反应得很清楚。如,阿伽门农不仅可以任意夺走别人的“战礼”(所分得的战争虏获物),而且还可以置人民大会的决议于不顾,预言者甚至只有在得到保护的情况下才敢说出事情的真相。(注:参见《伊利亚特》,第1卷。)不仅如此,巴赛勒斯一职还具有了一定程度的世袭性特征。如,当埃内阿斯试图与阿基琉斯决战时,阿基琉斯对他喊到,“埃内阿斯,为何远离你的队伍,孤身出战?是你的愿望吧?--是它驱使你拼命,企望成为驯马好手特洛伊人的主宰,容登普里阿摩斯的宝座?然而,即使你杀了我,普里阿摩斯也不会把王冠放到你的手里--他有亲生的儿子。”(注:《伊利亚特》,第477页。)同样的情况也存在于伊大卡岛,因为在围绕伊大卡“王”位的争夺中,求婚者们承认这是忒马科斯(奥德修斯之子)的权益,“是他祖辈的遗赏”。(注:《奥德赛》,第15页。)但是,当时的巴赛勒斯显然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王,这可从“王”位继承问题上得到反映。任何一个社会,如果确定已经存在着了正规的王权统治,那么在王位继承问题上,正如芬利所指出的,其原则应该是“国王死了,国王万岁!”然而,荷马社会所盛行的却是“国王死了,该去争夺王座了!”(注:M.I.Finley,The World of Odysseus,P96-97.)就是说,当时的“王”位的继承并不是自然进行的,而是要有一番争夺。在这一权力争夺的过程中,老“王”的儿子只不过是众多候选人中的一个,他至多不过拥有一定的优先权而已。忒勒马科斯回答求婚者们的话非常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他说,“在大海环绕的伊大卡,还有许多其他阿开亚人的巴赛勒斯,有老的,也有少的,由于奥德修斯已经死了,其中总有一个会接替他的位置。”(注:参见《奥德赛》,第15页。译文有改动。)很明显,适于继承王位的决不是只他一个人,至于最终谁能得到这一位置,以及在得到后能否保持得住,则要取决于力量。关于这一点,在荷马史诗中的其他地方也同样得到了反映。如,在奥德修斯拜访阴曹地府、会见阿基琉斯的亡灵时,阿基琉斯就非常担心他父亲帕琉斯会因老迈无力以及没有他的保护而失去王位;(注:《奥德赛》,第212页。)赫克托尔所祈求于诸神的,就是希望他们能让他的儿子顺利地继承王位,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首先使他出落得像自己一样刚健,一样出类拔萃;(注:《伊利亚特》,第149页。)而奥德修斯的父亲莱耳忒斯所以不能继续作为开法勒尼亚人的王者,其主要的原因恐怕也是由于他不能再像当年那样攻城掠地,那样强悍有力;(注:《奥德赛》,第450页。)至于忒勒马科斯所遇到的麻烦,则更是因为其软弱无力所致。不仅凡间的情况如此,神界的情况亦然:宙斯所以能雄统诸神,所依靠的正是其不可匹敌的威力。(注:《伊利亚特》,第170-171、348-349页。)既然巴赛勒斯权力的获得与维持所依靠的还不是法统的观念,而主要是个人的力量,(注:G.Starr,前引书,第22页。)那么这种所谓的“王”权也就不可能是一种社会权力,而只能是一种个人权力。(注:M.I.Finley,The World of Odysseus,P105.)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巴赛勒斯在当时不可能构成为合法的社会最高政治权力的中心。 由于巴赛勒斯还只是一种个人性质的权力,所以在荷马社会,我们根本看不到作为社会力量的王权的存在。那些所谓的“王”们,既没有宏伟的宫殿可以居住,也没有雄厚的国库可资挥霍,更没有大批的军队可供调遣。他们所依赖的,正如上文所表明的,完全是个人的力量,而他们的统治也是以自己的家庭为中心的。如果一旦有意外发生,如被推翻或被杀害,那也只是他们自己家庭的事情,而与整个社会无关。(注:M.I.Finley,The World of Odysseus,第88页。)正因为如此,我们才看到为阿伽门农复仇的只是他的儿子奥瑞斯特斯;忒勒马科斯在对付求婚者的斗争中并未得到外人的帮助;而奥德修斯也是完全依靠自己家庭的力量夺回王位的。 第二,关于行政管理和政治机构的问题。假如一个社会已经进入了国家形态,它势必要建立起一套政治组织机构,以便实施其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职能。一般看来,荷马史诗中对人民大会和长老会议的描绘,似乎就是当时社会存在有政治组织和行政管理机构的反映。然而,荷马所描绘的人民大会,恐怕还很难称得上是一种正规的政治机构,这首先表现在它并没有固定的召开时间和召开次数。在伊大卡,甚至在二十年内都没有召集过一次人民大会。而且,并不是只有作为王者的巴赛勒斯才可以召开该会议,一般的巴赛勒斯也同样有权召集。如,《伊利亚特》开首所讲到的人民大会,就是由阿基琉斯召集的。(注:《伊利亚特》,第3页。)其次,人民大会也没有任何的组织和正规的议事程序,它甚至根本就没有决定权和投票权。巴赛勒斯召集会议,只不过是为了传达信息或了解民意,目的并不是为了进行决策,(注:这一点颇类似于我国古代“询万民”和“朝国人”的作法,但我们却不能把它们视为一种政治机构。参见谢维扬,前引书,第272页。)而人民大会对巴赛勒斯也没有什么约束力,巴赛勒斯完全可以置它于不顾而自行其事。(注:参见M.I.Finley,The World of Odysseus,P92-95;另见G.Starr,前引书,第20-21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认为它已经成为一种正式的制度,或是当时“社会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机构”,(注:黄洋:《试论荷马社会的性质与早期国家的形成》。)显然是缺乏充分依据的。 至于长老会议,其作为一种政治机构存在的可能性与人民大会比较起来,就更加显得微乎其微。有学者认为,在荷马社会,“在召开民众大会之前,通常还举行元老会议”,(注:参见G.Starr,前引书,第19-20页;另见黄洋:《试论荷马社会的性质与早期国家的形成》。)其实,在荷马史诗中,在人民大会之前召开元老会议的情况只有一次。(注:参见《伊利亚特》,第2卷。)当然,必须承认,在其他场合,王可能是时常召集贵族首领聚会的,但这种聚会显然不可能是一种正规的政治制度,它甚至也很难被称为是一种政治会议,而倒更像是一种社交活动,是巴赛勒斯们试图寻求自己家族之外势力的支持,并藉此扩大自己声望和影响的一种途径,(注:A.Momigliano,The Greek Symposion in History,E.Gabba,Tria Corda,Scritti in Onore,Como1983,P259.)对此,我们可从法埃基亚王阿尔基努斯召请各贵族长老聚会的情形中见其一斑。(注:《奥德赛》,第7卷。)总之,在荷马社会,无论是人民大会还是长老会议,它们都具有明显的非正规性和流变性特征,巴赛勒斯在召集它们时,并不是出于被迫或制度的要求,而它们对巴赛勒斯也不可能形成什么真正的约束力。这就决定了它们尚未发展为真正的权力机关,从而不可能构成为一种严格的政治制度,并成为执行中央权力的官僚机构的一部分。 第三,关于社会分层的问题。“社会分层”是现代人类学用来描述社会分化状况的一个概念,相当于我们所熟悉的阶级分化这一提法。在早期国家的定义中,学者们对社会分层发展程度的问题的认识还存在着不一致,有的认为,在早期国家中,社会分层已高度发展,但尚未形成为真正的阶级,哈赞诺夫便持此说;(注:《古代世界城邦问题译文集》,时事出版社,1985年版,第278页;另见谢维扬,前引书,第48页。)但也有的认为当时已产生了阶级,如塞尔维斯。(注:E.R.Service,Profiles in Ethnology,P498-499,转引自谢维扬《中国早期国家》,第226页。)对此,我们认为恩格斯的论述是绝对正确的,即,既然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器,当然应该存在着了阶级对立。 那么,如何判断一个社会的社会分层已经发展到形成阶级的程度呢?历史学和人类学的材料表明,社会分层最初起源于财富和征服,之后便逐渐变得由血统(或称门第或出身)来决定,只有当血统成了人们社会地位的决定因素时,真正意义上的阶级才算形成。(注:M.I.Finley,The world of Odysseus,P68.)以此来考察荷马社会,我们就会发现,虽然充当主角的众英雄或巴赛勒斯们都自诩有高贵的出身,但他们地位和荣誉的获得,所靠的实际上主要还是自身的技艺和本领。(注:G.Starr,前引书,第31页。)如,当奥德修斯以乞丐的身份向牧猪者讲述自己的家世时,就说他完全是靠自己的人品和豪强而成为克里特岛上的一位巴赛勒斯的。(注:《奥德赛》,第259-260页。)而在《伊利亚特》中,当诗人讲到阿伽门农试图运用心理学试探军心未逞,结果引起混乱,奥德修斯在制止士兵逃跑时,也只是呵斥他们在“战场和议事会上一无所用”。(注:《伊利亚特》,第32页。)这就意味着,如果谁能在战场上表现神勇和豪迈,在议事会上大展辩才和智慧,那么,他毫无疑问也会成为一位巴赛勒斯。关于这一点,在《伊利亚特》的另一处反映得更加清楚,它明确指出,战争和雄辩是“使人出类拔萃”的重要途径,(注:《伊利亚特》,第207页。)也就是说,巴赛勒斯与普通社会成员的区别,主要并不在于出身,而在于个人才能。 巴赛勒斯地位的这种非血统性,说明他们还没有构成一个真正的贵族阶级,与古风时期的贵族相比,他们还只能算作是后者的前身。因此,当时的社会只能是一个英雄的社会,而不应是贵族的社会。由于严格意义上的贵族阶级还没出现,与之相对立的平民阶级当然也就不可能形成,荷马史诗中对社会大众的忽略,不能不与此有关。(注:M.I.Finley,Early Greece:The Bronze and Archaic Ages,London,1970,P86.)第四,关于固定的领土观念的问题。一个社会一旦形成了国家,便会有明确的领土疆界和主权意识。当然,部落社会也有一定的领土疆界,但比较起来,国家的领土意识要强烈、明晰得多。在荷马社会,我们看不到存在有与国家概念相对应的针对某个固定地域进行统治的意识。荷马史诗中虽然上百次地使用Polis(国家)一词,但它所包含的地域疆界性并不强,大多只是模糊地指一个人的故乡。(注:参见G.Starr,前引书,第36页。)尤其是在《伊利亚特》的船只表中,我们所看到的希腊联军与其说是来自一个个具体的国家,毋宁是来自各个不同的地区。荷马社会领土观念的阙如,还可从其战争的性质中得到反映。因为总的来说,当时的战争都还是英雄战争,目的是为了夺取牲畜、赃物或美女,而并不是为了争夺地盘或领土主权,特洛伊战争便是很好的例证。(注:K.A.Raaflaub,Homer to Solon:The Rise of the Polis.The Written Source,载M.H.Hansen主编:The Ancient Greek City-States,Copenhagen,1993.)只是到了公元前八世纪中叶后,领土的观念才逐渐强烈起来,战争的目的也随之转向土地的控制。(注:A.Snodgrass,The Rise of the Polis;The Archaeological Evidence,载M.H.Hansen,前引书;以及K.A.Raaflaub,前引文。)第五,关于国家意识形态的问题。国家的产生意味着整个社会已经联结为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其在社会意识形态或精神文化领域的反应,就是出现了一种在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社会统一意识或社会共同体价值观念。假如一个社会尚未产生这种社会共同体意识,或这一共同体意识尚未成为在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价值观念,那么,这个社会必定还处于一种分散状态,国家因而也就不可能存在。荷马时代的希腊社会正属于后面这种情况,表现在当时社会上盛行的是个人荣誉至上的个人英雄主义价值观,(注:M.I.Finley,The World of Odysseus,P131-133.)即赫克托尔可以为了个人的荣誉而置整个特洛伊的未来于不顾,阿基琉斯亦可因为一己的恩怨而无视阿开亚全体将士的安危,而他们的这种行为在当时并无可指责。但是,一旦国家或社会统一体意识形成之后,这种个人荣誉至上的价值原则便会受到怀疑。惟其如此,后世的埃斯库罗斯才可以编写剧本,说墨尔弥冬人因阿基琉斯拒绝出战而背叛了他,而荷马却无论如何认识不到这一点。(注:M.I.Finley,The World of Odysseus,P136.)观念之间的这种不同,实际上意识着时代的本质差异。 基于上述的分析,我们认为,荷马社会只能是一个前国家社会,不可能存在着国家形态。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的这一结论也得到了考古材料的支持。着名的古希腊史考古学家斯诺德格拉斯指出,二战以来的考古发掘证明,迈锡尼文明崩溃之后,希腊地区的人口出现了锐减,表现在居民点非常分散,且每个居民点的人口很少,大部分很难容下数百人。(注:A.Snodgrass,The Rise of the Polis:The Archaeological Evidence.)而从列夫坎迪(在优俾亚岛)的情况看,其人口也就有二十左右。(注:A.Snodgrass,Archaic Greece:The Age of Experiment,P18-19.)不仅如此,各个居民点的居住时间也并不是长久的。(注:A.Snodgrass,The Rise of the Polis:The Archaeological Evidence.)在这种情况下,就很难想象会产生严格的社会分化,也很难想象会有社会的紧密联系。总之,国家的产生在当时是难以想象的。 既然荷马社会不存在国家,那么又如何解释荷马所描述的城邦(Polis)呢?对此,我们必须对荷马史诗的史料性质有正确的认识。近年来,人们对荷马史诗最终形成的年代基本上达成了一种共识,即认为《伊利亚特》大概形成于公元前八世纪中叶,而《奥德赛》则晚出一个时代(三十年)。(注:G.Starr,前引书,第16页)有学者甚至更认为《奥德赛》比赫西俄德的《田工与农时》还要晚出一到二代,即大约形成于公元前七世纪早期。(注:M.I.finley,The World of Odysseus,P36.)由于史诗形成的年代远晚于它所讲述的时代,因此,诗人在创作时就难免会将其中人物的活动背景给“当代化”。尤其是在《奥德赛》形成的时候,希腊社会的真正历史已经有了一段不短的发展历程,国家制度早已确立,而我们借以了解荷马时代社会内部状况(诸如家庭生活、社会分化、城邦结构等)的材料,又主要是来自于《奥德赛》,这就要求我们在把它当作史料运用的时候,必须保持高度的审慎,而在对待社会财富占有状况以及城邦是否存在等问题上,更必须与考古发掘材料相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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