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制度改革是战后日本民主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日本有史以来伴随着法律变化而发生的空前深刻的社会变革和观念上的变革。由于家族制度改革的实施,使民主化得以贯彻,最终完成了因明治维新的不彻底性而被大大延误了的社会改革任务。 一、日本战后民主改革的艰巨任务 明治维新之后,日本在经济领域迅速实现了近代化,但是在社会领域,尤其是在家族制度方面却保留了浓厚的封建色彩。正如"和魂洋才"这一口号所表示的那样,日本人一直热衷于西方国家的科学技术,而强烈拒绝西方的民主、自由观念。经过明治民法所确定的以"家"为核心的家族制度尽管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资本主义发展,但总的说来,它保存了大量封建残余:家长权(即户主权)、家督继承制、男尊女卑是其核心与支柱;强调"家"的纵式延续,在"家"中,户主作为家长具有绝对权威;在夫妻关系与父子关系上,强调妻对夫、子对父的绝对服从,由此使家族内部存在严重不平等。这种家族制度是束缚日本人的精神枷锁,影响和制约了整个近代日本历史的发展。 家族制度的延伸与扩大,导致日本特有的国家主义泛滥成灾。明治政府和后来的军国主义政权将传统家族制度引入国家统治中,即把皇室作为臣民的总本家,把天皇作为臣民的家长,把国家的主权喻为家长权。在政府和一些御用文人的鼓吹和宣传下,一国即一家、君主即父母的家族国家观日益深入人心,天皇理所当然地成为日本万民之父,从而构成了所谓天神--皇祖--天皇(父)--臣民(子)这样的统治结构,使近代日本政治具有明显的家族主义特征。封建家族道德被天皇制国家所利用,作为日本传统道德核心的孝与服从,成为忠孝一致、忠君爱国的家族国家观的基础。家族国家观对日本人造成精神上的毒害,人们将自己作为天皇的赤子,认定自己的所做所为都应向天皇尽忠。日本的家族制度与家族道德在政治上助长了天皇专制主义集权统治,在军事上为法西斯军国主义政权利用忠君爱国、忠孝一致的思想意识轻而易举地实行战争动员创造了条件,这是战前日本军国主义发动的侵略战争极具疯狂性的深刻社会根源。 战前日本的家族制度在经济上阻碍了自由资本主义的发展。财阀是日本传统家族制度与近代资本主义企业发展互相结合、渗透的突出范例。大大小小的财阀几乎无一例外的都是以家族为基础,比如,财阀按照旧商人家族中的本家--分家--别家的序列,实行财阀总公司--直系公司--旁系公司的体制,使财阀形成金字塔型的企业统治机构。财阀家族在财阀企业中发挥着如下作用:不仅居于金字塔顶峰的持股公司及股票为财阀家族所有,而且财阀家族在其下属企业的股份中占绝对优势;财阀所属直系公司的经理和重要职员都由财阀家族担任,外人只能作为代理人参与经营,从而形成家族成员与非家族成员之间身份、地位上的严格差别。这就形成了财阀企业强烈的封建闭锁性与家族性,实际是把近代企业建立在封建家族关系之上。这种财阀家族"康采恩"形成之后,日本经济就处于这些金融寡头的支配之下,它的封闭性、保守性造成近代日本资本主义的畸形发展,从日本经济结构上看,在繁荣的巨大资本背后,是庞大的中小零星企业和停滞不前、贫困、落后的农村。为进一步扩大市场,实现资本增殖,解决日本资本主义结构本身的内在矛盾,统治者便采取穷兵黩武的方式为自己寻找出路,这就是日本军国主义政权发动一系列对外侵略战争的根本原因。 总而言之,明治维新以来的家族制度基本上继承了封建社会的家族传统,在近代历史发展过程中影响甚广,它在政治上助长了天皇专制主义,在经济上造成近代资本主义企业的畸形发展,是滋生法西斯军国主义的土壤。家族制度对日本近代化的消极作用与影响,远远超过了在资本主义工业化过程中客观上的积极作用,是导致日本走向失败的重要的社会内部原因。因此,对家族制度进行改革,便成为战后民主改革的重要任务。 长达15年的对外侵略战争的结局,是日本被迫接受《波茨坦宣言》,宣布无条件投降,并由美国在"盟军"的名义下实行对日单独军事占领,这是日本帝国有史以来最悲惨的失败。战后初期,日本国民不得不默默地吞食着侵略战争的苦果:战争造成的300多万人的伤亡(平均每4户一人),使无数家庭破碎;美军的狂轰滥炸吞没了人们的家园、财产,家庭生活的基础丧失殆尽;由于军需企业的停产与军人的复员、遣返等原因,失业者骤然达到1000万人;经济濒于崩溃,衣、食、住严重不足。然而,长期以来对于社会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的家族制度在战败的局面下依然发挥着特有的功能,人们默默地、秩序井然地回到"家"中。这场日本史上空前的灾难并未对国家统治造成根本威胁。战败以后,日本政府依然寄希望于利用所谓"醇风美俗"的家族传统和家族国家观对国民进行统治,以渡过难关。1946年5月24日,天皇发表广播讲话称:"切望全体国民发扬爱国爱家的优良传统,不计区区利害,从目前的困难局面中迈出祖国再建之道"。政府提出了"男科学,女家务"的口号,让战时在勤劳奉仕的口号下从事后方生产的妇女重新回到家庭,实行"以女子失业代替男子失业"的政策,牺牲妇女的利益以解决遍及全社会的失业问题。政府一边呼吁妇女发扬吃苦耐劳的传统,与苦难和享乐文化作斗争,一边沿袭战前的公娼制,大量征集作为占领军性奴隶的慰安妇,并将此事作为"战后处理的国家性紧急措施之一环"。这些事实说明,旧的家族制度与家族观念在人们头脑中仍根深蒂固地存在。 然而,在战后新的社会条件下,"家"再也不是安居的场所。战后初期日本经济处于崩溃边缘,生活极端贫困,社会秩序异常混乱,家族制度已难于改变贫困的局面。同时民主改革的浪潮,使人们认识到旧家族制度及在其延长线上形成的家族国家给日本民族带来的灾难,积极要求对家族制度进行改革。据《每日新闻》1947年3月进行的舆论调查,工薪阶层的62%,学生中的78%,工人中的58.7%,农、渔民中的43.3%支持废除"家"制度(注:福岛正夫编:《家族。政策与法》1.总论,东京大学出版会1975年,第249页。)。也就是说,半数以上的日本人支持改革旧的家族制度,要求从"家"的束缚之下解放出来。根据《波茨坦宣言》中"阻止日本国民复活、强化民主主义倾向的一切障碍应予撤除"的要求,对曾经作为日本"民族的绝对信仰对象"(注:川岛武宜:《日本社会的家族式结构》,日本评论社1950年,第3页。)的家族制度进行改革势在必行。 二、传统家族制度的瓦解 战前日本的家族制度不仅是重要的法律问题,也是重要的政治问题及道德问题,因此,家族制度的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综合性社会改革。战后初期,美军对日占领政策的核心是日本的非军事化与民主化,占领日本的最终目的,是"保证日本不再成为美国的威胁"。1945年10月,盟军总司令麦克阿瑟下达"五大指令",即:1、赋予妇女参政权,实现妇女的解放;2、鼓励成立工会组织,加强工人的发言权;3、实行教育自由化;4、废除专制机构;5、促进经济制度民主化。表面上,这五条当中没有一条是对改革家族制度的直接要求,但是,由于长期以来,传统家族制度不仅在法律与道德方面影响和制约着日本人,而且同日本人的经济生活与政治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在新宪法和新民法的颁布与实施彻底否定了封建家族制度的同时,战后初期的一系列民主改革也直接影响到人们家族观念的变化,促进了传统家族制度解体。 在政治上,象征天皇制使近代以来的家族国家宣告瓦解。根据1946年颁布的《日本国宪法》,天皇从战前的"神圣不可侵犯"变为"日本国的象征",从明治宪法体制下的总揽国家大权的地位降至新宪法体制中无任何实际权力的象征性元首地位。象征天皇制的产生对日本家族制度的影响非同小可。战前,天皇被置于"现人神"的崇高位置,《明治宪法》明确规定"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之",确认了天皇家族对全体国民的统治权。而在象征天皇制下,作为"日本国的象征"的天皇的地位,要"以主权所在的全体国民的意志为依据"。这样,至少在法律上,国民的意志成了主宰天皇地位的关键,从根本上否定了战前的君臣父子关系。军国主义政权所构筑的举国为一大家族,皇室是总本家、天皇是总家长、全体国民是家族成员的家族国家体制彻底崩溃。象征天皇制从政治上宣告了长期束缚日本人的封建家长制解体。 战前,天皇制不仅是日本最大的家族制度体系,而且,皇室是日本传统家族制度的总代表。比如,皇室是一个典型的复合家族,规模庞大,其成员不仅包括天皇、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皇太子、皇太子妃、皇太孙、皇太孙妃、还包括亲王、亲王妃、内亲王、王、王妃、女王等直系及旁系亲属。1947年10月,根据盟军总部的意见,11个宫家被剥夺皇籍,禁止他们以皇族名义过寄生生活,51名皇族成员被废黜为平民,只保留了三位皇弟的皇籍,皇室规模大大缩小。世袭的华族制度也被废除,总计926家华族成为平民。战前,为了维持所谓"万世一系"的皇统,皇位的继承要与皇室财产、神器等同时由皇室之男系的长子继承,因此,与其说"日本独特的家督继承制对于维持万世一系之皇室的继承是绝对必要的,莫如说正是出于皇位继承的维持和确保皇室的必要,才规定了日本独特的家督继承制"。(注:玉成肇:《日本家族制度论》,法律文化社1971年,第281页。关于家督继承制,请参阅拙文:《家督继承制与近代日本经济的发展》,载《世界历史》1996年第4期。)这种继承制度是维持以天皇为总家长的"家族国家"和天皇及其以下所有父家长的权威所不可缺少的制度。在象征天皇制下,皇位的继承,要根据由国会通过的《皇室典范》来实施。1947年1月15日经国会决议公布的《皇室典范》与旧的《皇室典范》相比较,剔除了宣传"万世一系"、"祖宗肇国"之类的糟粕,不再将伴随皇位继承的祭祀活动作为天皇神圣权威的标志。同时,根据宪法规定,一切皇室财产属于国家,皇室费用均纳入国家预算,并要经国会决议通过,皇室因此被剥夺了经济特权。皇位虽仍由属于皇统的男系依循长子长孙的次序继承,而家督继承制的实质性内容已经荡然无存。这些改革无疑会对以皇室为楷模、注重家族传统的日本人产生强烈的震撼和影响。 在意识形态领域,随着天皇由神变成了人,维系家族国家与传统家族制度的思想意识也得到清算。在教育改革过程中,随着对《教育敕语》的否定,国民的思想道德教育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忠君爱国"、"克忠克孝"不再是国民道德的核心,而代之以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民主主义。根据1945年12月15日占领军当局发布的废除国家神道的指令,对"日本天皇因其祖先及特殊起源而优越于其他国家元首"和"日本国民因其祖先及特殊起源而优越于其他国国民"的宣传,都被作为"军国主义和极端国家主义的意识形态"而被禁止。(注:辻清明:《资料。战后二十年史。1.政治》,日本评论1966年,第23页。)同时,宣传家族国家观、鼓吹忠君爱国的《国体之本义》、《臣民之道》,以及有关此类书的评论和注释等出版物也被禁止出版。这样,长期以来束缚日本国民的精神枷锁、作为日本法西斯军国主义精神支柱的神社神道被迫与政治、政权分离。这一举措的重要作用不仅在于废除神道的特权,铲除天皇制意识形态,而且,触及到战前日本家族制度的核心。因为长期被称为"祖先之教"的祖先崇拜传统一直是日本家族制度的基础,明治民法维护所谓"醇风美俗"的家族制度的内容都是依据基于祖先之教的家族观而制定的。因此,废除国家神道的指令虽不是直接针对家族制度的改革,却从思想上、精神上瓦解了日本传统家族制度的基础。 在经济领域,解散财阀的举措给传统家族制度以强烈冲击。战后,作为财阀总公司的控股公司被解散,指定56个财阀家族将所持的有价证券交给控股公司整理委员会,使财阀家族对下属企业的控制基本解除。同时,为防止财阀东山再起,解除了财阀家族在所有企业中的一切职务,并且不允许重新任职,切断了财阀的人事网。通过这些措施,排除了财阀家族对企业的控制,消除了日本垄断资本的封建家族式统治。这些措施不仅对战后日本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而且推动了社会变革。除此之外,战后农地改革也直接破坏了旧家族制度的基础。明治维新后,日本尽管实行了地税改革,废除了封建领主土地所有制,但是取而代之的是寄生地主土地所有制。农村中盛行半封建的租佃制度,以地主和佃农的"家格"(即门第)为中心的身份制度严重束缚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因此,战前的农村及土地制度被称作"封建家族制度的温床"。(注:西村信雄:《战后日本家族法的民主化》(上卷),法律文化社1978年,第5页。)经过战后农地改革,消灭了寄生地主制,建立了"耕者有其田"的自耕农制度,从而冲击了在半封建土地所有制基础上维护家长制的旧家族制度和传统习惯。地主失去了大量土地,家长的权威随之一落千丈。佃农获得了土地,摆脱了租佃关系和身份关系的支配与束缚。因此,上述解散财阀与农地改革的意义绝不仅仅限于经济制度的变革,它还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比如使遍布全国城乡的名门望族威风扫地,门第意识受到严重削弱,家长丧失统治权。这是对旧的家族制度与家族传统的深刻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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