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这一时期是“奴隶社会”的困难,还体现在对于“国”“野”关系的理解。在《中国古代国家的形成》中斯先生说到:“我们认为,国与野的划分,就是我国古代国家第一次阶级的划分。”“但是无论国人或野人,仍是以血缘关系来划分的,而不是以财产多寡来划分的。这标志着我国古代国家形成中的特点。”“野人、庶人,并不是奴隶。因为一般来说,他们仍旧有家属子女,还保留着公社,因而有一份私田和工具等等。”既是“阶级关系”,而野人、庶人又不是奴隶,那么,这时是不是奴隶社会?斯先生未能冒然断言。依我们今日看来,既然以血缘关系来划分,就不是两大对立阶级意义上的阶级关系,就不应以“奴隶社会”来硬套。纵观先生书,《论庶人》中“庶人不是奴隶”似是斯先生论证商周社会形态问题的中心。然而,就在笔者准备撰写书评的时候,1999年3月3日下午,斯先生来电话,郑重地告诉笔者,他认为,《说德》一文可以概括全书的主旨,是贯穿全书的红线。在电话上,先生说:“《说德》发表之后,此问题仍时常萦绕于脑际。读书愈多,愈信‘德性’之说为不易。”“孔子说:‘中庸之为德,其至矣乎!民鲜久矣!’,到战国时,法家、道家都离开了‘德’,儒家思孟学派则追求这种‘至德’的境界。”以上是先生电话叮咛的原话,笔者照录。《说德》是斯先生向他40年代开始的先秦文化研究的回归,是先生如实地把商周社会看作以血缘关系(既先生文中的“德”)为核心的社会的标志。 《说德》发表于《人文杂志》1982年第2期。此文抓住了以血缘关系为核心的那个社会最本质的东西。先生认为,“德”为生、为性。《左传》隐公八年“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祚之土而命之氏”,此可证“德”与生育不可分,“德性”即由血缘关系所决定的族姓特点。《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又有“太上以德扰民,其次生生以相及也”一语。太上,斯先生认为指五帝时代,以德扰民即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建成氏族社会。先生发明德之本义为性,以此读《论语》,颇多新解。如解“乡愿,德之贼也”,说乡愿扭曲了人的本性;解“凤兮凤兮,何德之衰”,认为德与图腾联系在一起,实在是李玄伯“德为图腾的性质”的最好的证明。先生此文还揭示了“德”--“道”--“理”三概念演化的过程,从而贯通了上下3000年的中国哲学主流的最高概念,发前人所未发;其中深意,值得我辈后学探讨若干年了。 在1995年发表的《中国古代国家的形成》一文中,斯先生有这样一段精彩的论述: 我们认为,等级和阶级是两个不同的历史概念,即古代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以前)重视等级而很少使用阶级。在我国,阶级一词可能是由西方传入的。等级是因血缘关系来决定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及其权利的,因此它是世袭的的、身份性的,而阶级是根据一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的多少或有无来决定的。 这段话,是斯先生对中国古代社会认识的升华,标志着他向文化史研究的回归。当然这种回归不可能一步到位。比如该文中他引用《左传》昭公七年芋尹无宇所说“人有十等”一条时,先生说:“因为古代只有等级概念而无阶级概念的缘故,很难说清。假如我们一定要把它们‘换算’成阶级的话,那么,我们勉强可以把我国古代社会划分为三大阶级,即一个贵族阶级,包括天子、诸侯、卿大夫和士;二是平民阶级,包括庶人和工商;三是奴隶阶级,包括皂、舆、隶、仆、台等。”其实,斯先生多年来论庶人、释奴隶、研国野,“一定要把他们‘换算’成阶级”,都是很“勉强”的。相反,当他一旦抓住血缘关系这根“红线”,让先秦史研究回归于文化研究,斯先生立即才思泉涌,左右逢源。这些“才思”不仅给后学以丰富的启迪,亦令先生自己振奋,重新立起雄心壮志而不知老之将至!1987年,斯先生在给《中外历史》杂志当年第2期写的一篇自我简介中,情不自禁题诗一首: 皓首穷经岁月长,云蒸霞蔚书斋香。会心不觉拈花笑,正是青山照夕阳。 拈花微笑,典出佛教传说:世尊在灵山会,拈花示众,唯迦叶领会,破颜微笑。此乃禅宗所谓以心传心之根据。(见丁福保《佛学大辞典》,文物出版社1984年版688页)笔者认为,先生此处之“会心,应是与其半世纪前的老师蒙文通、徐中舒等神会。笔者比斯先生小近30岁,是60年代毕业的大学生,但也亲历“文革”前后史学思潮的变幻,也经历从“经世致用”的史学研究到民族文化底蕴的探求这一过程;当拜读斯先生《论稿》,从中看到老一辈学者探寻真理的艰难历程,看到先生踏实的步履时,尤其是在读到《说德》等处的勇敢的笔触时,不由自主地,随时发出会心的微笑。 如今先生年过八旬,然而仍在敏捷地思维,探索不止。想到在“文革”之类运动干扰下,我们曾困惑多年;在商品经济大潮冲击下,我们又几度傍徨;年轻的史学工作者,似应当从斯先生身上得到某种启示。我们深感我们民族优秀文化的承传,有赖于一代又一代史学工作者前仆后继的努力。笔者以此文示诸研究生,年轻人亦深以为然,似有所悟。由此可谓三代学人皆为之会心而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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