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战争的目的 孙中山认为,战争的目的是为了制止战争,消灭战争,求得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和平。他还主张用正义战争去制止帝国主义的侵略战争,收回失去的权益,如果“只用仁义去感化”侵略者,“一定是做不到的”,必须“诉诸武力”。孙中山的这种“以战止战”的战争目的论,大大超过了同期资产阶级革命家所能达到的认识高度。 毛泽东则更明确地指出:“战争的目的在于消灭战争”。 他还依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指出了消灭战争的历史必然性。他说:“战争--这个人类互相残杀的怪物,人类社会的发展终久要把它消灭的,而且就在不远的将来会要把它消灭的。”那么,消灭战争的途径是什么呢?毛泽东明确指出:消灭它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用战争反对战争”,“只能经过战争去消灭战争”。因为,战争的根源是私有制和阶级压迫制度,要消灭战争,就必须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和国家;就必须从根本上铲除战争产生和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和社会根源。而要消灭这些东西,则离不开暴力。 因此,孙中山和毛泽东对战争目的的认识有着共同之处。但孙中山的“以战止战”思想不以消灭私有制为前提,最终是不可能消灭战争的,其实质上只是主张以战争平息战争,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毛泽东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则是深刻而彻底的。 通过上面的比较,我们不难看出,孙中山和毛泽东的战争观有着惊人的契合。这种契合决不是偶然的。它一方面说明了二者都认识到了战争的一般规律;另一方面表明了毛泽东对孙中山战争观的借鉴和继承。而其不同之点,又体现了毛泽东对孙中山战争观的发展和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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