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地方、民众的互动与社会变迁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3)
士绅、乡绅、地方精英在社会结构中是国家与民众间的中介层次,通过士绅群体来研究国家、地方、民众的互动关系与社会变迁是一个极好的视角。张翔凤(上海师范大学)的《从碑刻看近代苏州乡绅与宗族保障》,认为传统社会所形成的国家基层政权与农民之间的中介层次--缙绅和宗族,清末民初仍担当着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功能。宗族不仅承担治安、司法、赋役等基层政权的管理职能,而且担负教化、教育、互济、公益建设等自治职能。林济(华南师范大学)在《新乡绅与近代宗族》一文中,研究20世纪30-40年代长江中游的新乡绅,认为以国民党基层政权掌权者为主体的新乡绅是近代政权在乡村基层社会的代表,是乡村社会改良的政治力量。新族学是新乡绅与国家政权及乡村宗族的重要结合点。新乡绅积极推动新族学,使之成为民间社会营造的一种新的社会组织形式。但是国民党政权后期的基层政权扩张抑制了新族学的生存发展,也破坏了尚处在雏形的新的乡村自主社会结构的营造。乡村社会在流氓恶霸主持下日趋呈现失控状态。魏光奇(首都师范大学)在《国民政府时期新地方精英阶层的形成》一文中,提出南京国民政府颁行并落实了文官考试、地方自治、干部培训等与人事管理有关的行政制度,使地方社会形成了一个与明清士绅、民初新官绅不同的精英阶层,使国家的行政开始扎根于社会基层,反映了中国近代地方行政制度的一大变化。 民间社团、社会群体的活动受到重视。张元隆(上海大学)的《从清末民初教育团体看国与民的互动》认为清末民初教育团体的运作从一个侧面表明,国家与民众之间形成双向对流和共振,教育在互动中起到了自己的作用。只有当国家与民众产生良性互动、上下形成合力、人们思想进路趋于同一方向时,才能有效地最大程度地推进社会改造。潘君祥(上海历史博物馆)的《辛亥革命时期上海民众社团的组织和活动倾向》认为在辛亥革命推动下,上海民众结社活动达到高潮。上海商界是这些社团的主办骨干。学生和妇女界表现也不俗。这些同乡和同业团体的革命倾向与广泛的联合行动,也导致清王朝的覆灭。郭绪印(上海师范大学)在《老上海的同乡团体的中介与法制功能》一文中,讨论清代和民国时期作为非权力性的同乡团体的中介和法制功能,指出其根本作用在于安定社会秩序。高红霞(上海师范大学)的《民国时期上海闽商的整体衰弱与泉漳会馆的活力》,探究上海开埠后在闽商尽显颓势的大环境中,泉漳会馆依靠自身功能的拓展与制度完善来保持活力,在机构和制度上适应上海城市化、近代化的步伐。农村社会组织也受到关注。单强、昝金生(苏州大学)的《略论田业联谊会》一文梳理了民国初年江南农村一种特殊的同业公会的收租机构的演变、运营方式以及与政府的关系,指出它的出现表明国家、地主和佃农利益的冲突日益尖锐,它是力图平衡三者利益的机构。 社会群体的研究则有张守广(西南师范大学)的《论抗日战争时期后方企业家群体形成、特点及其历史地位》,胡鸿保(中国人民大学)、定宜庄(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从<碧>内外看满汉间的族群互动》等文。 三从社会生活与社会问题角度探讨国家、地方、民众的互动与社会变迁 国家、地方、民众的互动与社会变迁的关系必然反映在人们的日常社会生活中。社会变迁就是社会生活不断变化的过程。社会生活和社会观念可以成为衡量社会变迁的风向标。虽然社会生活的质量和评价体系在特定的时代环境下不一定十分理性,但社会生活的确具有极强的社会应用性和影响力。必须将社会生活置入历史背景中,才能得到合理的现代理念的解释。一批论文透过各种社会生活现象,从不同角度回应了大会主题。 家族、家庭生活总是社会史学者关注的课题。除了前揭学者涉及的家族问题,侯旭东(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汉魏六朝父系世系意识的成长与所谓“宗族”问题初探--从北朝百姓的聚居状况谈起》一文,从社会聚居生活的角度认为汉魏六朝正处在作为“父系继嗣群体”的“宗族”的始发期,以往认为中国父系“宗族”自先秦以来存在连续性的假设是靠不住的。李小红(宁波大学)的《宋人“计产育子”现象探析》对传统的多子多福观念提出异议,认为宋代非但存有“多男多忧”、“多子固为人之患”的说法,且不乏“计产育子”的做法。柳立言(台北中研院)的《宋代在室女的遗产继承权--女得男之半?》则对宋代女子是否拥有继承权问题提出了新见解。 一些学者运用案牍文献、日用类书、民间歌谣、碑刻等资料揭示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张秀蓉(台北中正大学)的《从<鹿洲公案>看清初潮汕地区的社会生活》透过蓝鼎元《鹿洲公案》一书所记载的审判案例,分析清初河海水运对潮汕地区经济与治安的影响、妇女卖嫁所引起的诉讼、书吏讼棍对司法诉讼的操弄、民间对神鬼敬畏的社会风尚。王振忠(复旦大学)的《徽州村落日用类书与民间日常生活研究》将徽州村落日用类书分为综合性日用类书、商业类日用类书、村落日用类书,认为第三种类书以前研究较少。他主要利用《目录十六条》,对日用类书在徽州村落生活中实际运用的历史情境作了具体揭示,以展示村落社会生活的实态。卞利(安徽大学)收集流传于徽州地区的民间歌谣,写成《徽州的民间语言与歌谣》一文,认为这些歌谣主要产生于民众的生产和生活之中,大体可以分为时事、恋爱婚姻等类别。李俊(黄山市消防支队)在《中国消防史上的一座<德政碑>》一文中,分析了新发现的一块记载明代弘治年间徽州知府何歆创修民间“火墙”的“德政碑”,认为这是徽州民居文化及中国消防史上的一座里程碑。谢葆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的《通向皇后之路》以明代皇后为中心,探讨传统中国社会的礼仪问题,认为以婚礼以及太庙祭祀、封禅礼等活动为代表的礼(ritual)是皇后日常生活的重要部分。吕文浩(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日军空袭威胁下的西南联大日常生活》试图用民族志方法探讨日军空袭给西南联大师生社会生活带来的影响,认为日军空袭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直接轰炸和平时更为经常的跑警报上,并重建时代的精神氛围,高度评价联大师生面对空袭威胁坚持学术教育的精神品质。岑大利(中共中央党校)的《清前朝米价波动原因之探究》分析了米价波动的原因及其对社会各阶层生活的不同影响。 社会生活在社会结构转型时变动巨大。中国土地改革的任务是全方位的,它不但是经济变化,而且是整个底层社会的大变动。土改中,政权与乡村的互动,改变了社会生活的原貌。张佩国(上海大学)在《国家话语与农民日常生活实践的逻辑--山东“老区”土地改革的历史人类学研究》一文中,提出在历史人类学的视野中,中国共产党政权于1946年至1948年山东地区所进行的土地改革,远不止是政权更替或地方精英构成群体转换的单一过程。土改中不是国家话语占主导地位,而是国家话语的操作更多地服从村落社会老百姓日常生活实践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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