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内容与框架 伍德在《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中继续从思想意识角度来探讨美国革命的进程,并且指出发生在人们“思想上和心灵上”的革命才是真正激进的革命。这二点是与贝林的主张是一致的,也是1969年其力作《美利坚共和国的建立:1776-1786》的宏旨所在。但伍德二十年磨一剑,有了进一步的开拓,主要体现在他把对思想意识转变的各阶段的分析与美国革命前后的社会转型融合起来,并从中发现了一条鲜为人知的脉络,即革命前夕在殖民地社会里君主制的意识形态占据了统治地位;旋而革命领袖聚集在共和主义的旗帜下,力图恢复古典共和美德,并致力于推动革命朝前发展;美国革命最终释放出了人民大众的能量,使美国社会朝向更加民主、平等、自由的民主制社会前进,而非共和主义者所设想的那种社会。这也就是我们今日所见到的美国社会。(注:周琪:《从历史中概括出的新观点--评〈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美国研究》,1998年第3期,第135-141页。) 全书的核心是三个历史阶段的意识形态演变对北美社会凝聚力的重塑。伍德强调革命的三个阶段中的每一次变革其目的都是在于改变社会形态,重新塑造社会凝聚力,这样的结果是“贵族失去了对讲文明礼貌的垄断权利,而劳动阶级丧失了他们对劳动的独享的权利”。这场革命创造了一个“不同于世界上存在过的任何一种社会的新社会”。 在第一部分“君主制”里,伍德更多地涉及了革命前夕北美殖民地社会的封建因素,而这正是贝林所忽略的,他认为事实上传统意义上的贵族制社会并不存在。但经过研究,伍德冷静地指出“在我们狂热地把母国的‘传统’社会同殖民地的‘现代’社会相比时,我们并没有太注意殖民地的文化仍主要是英国的文化和传统文化”。(注:戈登·伍德:《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第4页。) 伍德这里所指的“文化和传统文化”实际上就是君主制统治下的社会形态,它体现在封建等级制、依附制、家长制、政治庇护制这一系列构成并维护贵族等级社会的特征。例如马萨诸塞当地一名显赫家庭的孩子接到哈佛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时,其父托马斯·舍彼德便觉得他这时应该充分发挥其家长的权威,事无巨细地规定了其子的学习、宗教情感和生活,甚至连阅读时所使用的标记都有所涉及。而在庇护制方面,本杰明·富兰克林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在他当上了北美殖民地邮政副总监后,就任命儿子担任费城的邮政局长,兄弟当上了波士顿的邮政局长,又任命侄子为纽黑文的邮政局长……(注:戈登·伍德:《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第75页。)在今人眼里这种行为是无法忍受的,但它却能在北美大行其道。这是因为与英国发达的社会结构相比,殖民地的社会结构单一、脆弱,缺乏有效的管理来凝聚全体社会成员,所以北美不仅希望能全套照搬母国的社会等级和从属制度,甚至在某些方面还予以加强。而且那时的人们也并不认为这种等级制度有什么不妥,恰恰相反,“每个社会都应有,也必须产生这些身份地位的差别和不平等,这也是顺理成章的”,“这种等级制度的不平等现象是可以接受的,因为他们觉得生活在这个社会里没有人是微不足道的,即便是最下等的仆人也不例外,他们由此获得了极大的精神上的满足,而这种满足足以弥补不平等造成的缺隙”。(注:戈登·伍德:《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第11页。)在这个将“最顶层的国王到最底层的契约奴和黑奴”都囊括在内的等级社会里,社会的结构是由贵族占统治地位、呈垂直性分布的,而决非后来中产阶级社会的那种平民化的水平性的结构。 然而在这里,我们发现伍德似乎陷入了一个悖论之中。因为思想意识派在强调美国革命不具备法国革命那样的可比性的一条重要论据是革命前夕北美社会的一个特征是平等与自由,以此来推翻进步主义和新进步主义历史学家将革命的实质描绘成“贫困的和被剥夺了社会基本权利的阶层反对保护的上层集团的社会斗争”的立论。但在本书中,伍德不厌其烦地对当时社会的等级制、从属制、依附制、家长制及政治庇护制进行“厚描”(thick description), 以此来论证美国革命对于塑造后来的民主平等社会时表现出的激进性。这似乎无形中又助了对方的观点一臂之力,因为“新左派”正是非常强调革命前夕北美殖民地社会内部的不平等,尤其是那些贫困的或被剥夺了社会基本权利的社会底层的革命因素和对抗因素。 将18世纪的北美殖民地形容为完全处于传统的家长制与从属关系的君主制社会也不能准确概括其社会特征,因为新兴出现的共和主义的思想正在不断地蚕食君主制。在第二部分“共和制”里,伍德论述了正是共和主义发动了对旧社会的革命,而不是“共和学派”之前的历史学家们所推崇的洛克的自由主义学说。 尽管伍德也承认将共和制与君主制的界限明确的区别开来是非常困难,而且当时的人们也并不想真正去推翻君主制,只不过希望利用共和主义来对君主制的弊端作些许修补,但共和主义作为思想体系而言是“彻头彻尾的激进”,因为“它反对和瓦解着旧的君主制关系,为人民贡献出其他可采取的……组织社会的一些新的途径。”共和主义的养分从何而来呢?贝林通过对革命宣传手册资料的研究,认为当时引用频率最高的不是洛克和孟德斯鸠的作品,而是《加图信札》。 (注:BernardBailyn,“PoliticalExperienceandEnlightenmentIdearsinEighteenthCentury America”,p.283.)我们从以下的一条遗嘱中也可以窥见英国“乡村派”激进辉格思想对北美殖民地人们思想的影响力:“我会给我儿阅读,当他长到十五岁时,阿尔加农·西德尼的作品集、约翰·洛克的作品集、培根爵士的作品集、戈登的《塔西图》以及《加图信札》,愿自由之精神与我儿同在!”(注:“加图”是激进的辉格党派作家的笔名,这里指特伦查得与戈登。 Bernard Bailyn,“LastWill and Testament of Hosiah Quincy,Jr.,1774”,The IdeologicalOrigins of theAmerican Revolu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Cambridge, Massachusetts, 1971, fifth edition,p.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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