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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召唤良知,良知追求正义(3)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比较法研究》 萧瀚 参加讨论

三、他们是谁?为什么而斗争?
    萧雪慧女士曾言:“如果知识界明哲保身、隔岸观火,民众公民意识瞌睡沉沉、不关心事实真相和事态发展,左拉再勇敢再有声望,也难以阻遏正在发生着的国家犯罪,却只能给权力祭坛增添一个著名的牺牲,他的悲壮斗争充其量使黑暗中闪现一抹正义之光,却难以促成正义的胜利。”(注:参见萧雪慧:“民主的后援力量--纪念德雷福斯事件100周年”,《方法》1998年第5斯,第21页。)
    有人说,正是德雷福斯事件才真正产生了现代意义的知识分子概念;也有人认为知识分子一词起源于俄国,为此,我们有必要探讨一下什么是知识分子。
    正如法国当代哲学家雷威所认为的一样,为什么在德雷福斯事件发生之前,“知识分子”这个词没有被以特定含义提出来,而是到左拉发表《我控诉!》以后才形成这个词。雷威认为构成知识分子的要素有三个:第一,类似于左拉这样的行动(雷威认为这是对知识分子这个概念一个唯名论的回答);第二,一个不可胜数的数目,也就是一群人而不是一两个人;第三,拥有某种明确而相对稳定的价值观--正义和真理。(注:参见[法]雷威:《自由的冒险历程》,曼玲、张放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7月第1版,第3页。)雷威的解释是否意味着知识分子只是一个群体概念,像左拉作为一个单独的个体就不能称为知识分子了,不是的,只是雷威认为只有出现了大量的人,他们“有时能够而且应该停止写作或创作,以便参与为一个伟大的事业服务”。(注:参见雷威:前引书,第17页。)这时,知识分子的意义才真正显现--而实际上,知识分子作为一种力量,只有在它大规模出现的时候,其意义才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
    在德雷福斯事件中,站在德雷福斯一边的法国人千千万万,他们的职业千差万别,许多人仗义执言,有些人发表公开的演讲--我们甚至并不清楚他们是否认字,仅是他们就是可以被称为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只跟真理和正义以及为真理和正义所做出的行动有关。从这个意义上说,知识分子不是知识人(man of knowledge),不是“所有创造、传播、应用文化的人”,(注:美国政治学家利普塞特认为所有创造、传播、应用文化的人是知识分子。参见利普塞特:《政治人》,张绍宗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9月第1版,第295页。)而是“理念人(men of ideas)”,“是为理念而生的人,而不是靠理念吃饭的人。”(注:参见[美]刘易斯·科塞:《理念人》,郭方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第2页。)马克斯·韦伯所谓的“为政治而生存与靠政治生存”的区分同样适用于此,而且也正如他认为的,“这种对照并不意味着它们是相互排斥的”,(注:[德]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冯克利译,三联书店1998年11月第1版,第63页。)在知识人与知识分子之间是一个交叉关系,而不是一个排斥关系,更不是一个对立关系,许多为真理和良知奋斗付出高昂代价的人,他们职业都与知识性的内容有关。知识分子的词根是理智(intellect),这种理智不同于智力,也就是不同于我们通常职业或者生存所需要的智商或者更通俗的说法“聪明”,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知识人与知识分子之间的差异就是“聪明”与“智慧”的差异。就像某位西方先哲说过的,智慧是需要勇气的,而聪明并不需要勇气,有时聪明甚至是怯懦的表现。以此类比的话,做知识分子需要勇气,而为了谋生的职业需求进行的知识性活动基本上不需要勇气,除非当这种知识性活动面临着巨大的世俗压力不得不因此而主动对抗压力才能继续研究时,勇气才是必要的。这时的知识性活动也已经转化为理念的坚守而不仅仅是纯粹的研究工作,这时从事这项知识性活动的人也就从知识人转化为知识分子。
    从这里,我们似乎可以隐约地觉察到,在知识分子的行动背后隐含着某种超越现实物质性功利的东西,这就是理念,具体地讲就是真理和正义。他们认为,人类有必要深入到更加深刻的意义和价值这些具有普遍性的领域中,他们对于超越性的真理和神圣事物有着非同寻常的兴趣和敏感,他们常常自认为是真理的捍卫者,是某些恒定不变的道德标准的守护神。就像德雷福斯案件中的左拉们一样,他们认为自己作为一个人,有义务关注最基本的社会公正,因为这是社会得以存在和稳定的基础。一个无辜的军官如果仅仅因为他是犹太人被冤枉入狱,当判决他的证据并不充分时,司法就应当作出反应,宣告他无罪,还他以清白。他们面对的是所谓的国家利益--而本质上仅仅是军方某些人的利益,因为未来是国家利益还是军方利益,都必须建立在正义的基础上,抽象的正义在这里是具体的,就是军方也好,国家也好,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事,决不可以为所欲为,目中无法。信守的理念是抽象的,但是他们的行为则必须具体,否则,他们信守的理念将是虚幻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知识分子在现实中的角色是公开的行动者。
    德雷福斯案件已经过去100多年了,它至今仍给我们这样的启示:关注正义并且为正义和良知而奋斗乃是知识分子的天职,他们或许不能为万民立命,也无能开万世太平,但是他们有无价的良知。他们面对正义永远会说:“这就是我的立场,我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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