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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苏同盟破裂根源探析(2)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 孙泽学 唐年新 参加讨论

在中苏两党的笔墨官司中,争取党际和国家平等是两党争论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共在《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中强调,各国共产党之间的国际团结,是人类历史上完全新型的关系,是建立在完全平等、协商一致、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的基础上,是与坚持国际主义和爱国主义相结合的。文章还指出,斯大林在对待兄弟党和国家的关系上,曾经有过某些大国主义的倾向,忽视国际联合中的独立平等原则。1957年,毛泽东在莫斯科对苏共领导人发泄郁积心中怨气的同时,称赞这次莫斯科会议改变了过去对兄弟党的那种不平等态度,能平等相待,共同商量问题,这是好的,希望以后能保持这种关系。通过中共的努力,党际平等原则写进了《莫斯科宣言》中。毛泽东追求的平等在纸面上得到了落实。但自赫鲁晓夫提出“和平共处”、萌生与美改善关系的想法后,苏共在过去长时期养成的一切以它为中心、一切以它为转移的大国主义、大党主义习惯再次表露,要求中共服从它的对外政策,跟着它的指挥棒转,并不惜牺牲盟友的利益来讨好美国和印度,甚至“企图借助经济压力和政治包围使中国领导人屈服,并迫使他们同苏共中央步调一致”,在党际关系和国际活动中,“苏共领导人不把中国领导人当成平等的伙伴,而把他们看成小兄弟,在国际舞台上采取触及中国利益的行动时,不和他们商量,不考虑他们的意见”[6]。因此,中国不得不同苏共的大国主义、“老子党”作风、牺牲盟友利益的行为进行坚决斗争。中苏间在一些重大国际会议上的冲突,平等问题成为斗争的一个焦点。中国一直重申社会主义国家和兄弟党之间的关系,应该严格遵守莫斯科宣言所规定的平等的、同志式的、国际主义原则。在1960年11月莫斯科会议上,中共经过有理有节的斗争,确立了兄弟党之间实行协商一致的原则,而且中苏两党之间还达成一项协议;在重大国际问题上,两党一定要在协商一致之后才能写到国际会议的共同文件中去。从而结束了过去那种苏共说了算、老子天下第一、只能跟着他指挥棒走的时代。1963年6月14日,中共中央在致苏共中央3月30日的复信中,提出了《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的建议》(简称《25条》)。该文件针对苏共中央对国际共运总路线的观点提出了我党在这一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些原则问题上的看法。《25条》的第21、22条,分别阐述了国家和党际之间的平等是处理社会主义国家之间关系和兄弟党关系的基本准则[7](p587-588)。在中苏大论战中,中国争取平等的呼吁被苏共视为“民族主义”。
    1964年11月,毛泽东在一次会议上讲,中苏分歧就是从苏联对中国实行大国沙文主义时开始的。苏联领导搞大国沙文主义,这是中苏关系的核心问题,是要害所在。这个问题不解决,我们跟苏联之间的纠纷是一天也不会停止的。中华民族从来就没有向人屈服过。我们现在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当然更不能向任何外国屈服,即使对最强大的帝国主义国家美国,我们也没有低过头。对苏联也是一样,我们决不屈膝称臣。我们争的也不是居人之上,而是平等的地位[7](p851-853)。1989年,邓小平在会见来访的戈尔巴乔夫时谈到,在中苏两国关系和两党关系的问题上,之所以发生争论,“真正的实质问题是不平等,中国人感到受屈辱”[8](p294-295)。可见,苏联的大国主义和以老子党自居,使中国被迫为平等而斗争,决定了同盟脆弱的命运。
    二、两国在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探索上的趋同与背离
    赫鲁晓夫执政时期中苏同盟关系经历了从友好到破裂的大转折。在他执政前期,中苏同盟关系不断升温,双方的亲密合作达于顶点。但从苏共二十大开始中苏间产生裂痕,到60年代初发生中苏大论战而走向对抗,导致中苏同盟名存实亡。这一结局的出现,与两国各自探索建设社会主义道路而引起的内政趋同与背离有着直接的联系。这种变异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从1953年9月赫鲁晓夫上台到1956年苏共二十大前为第一阶段。在苏联,赫鲁晓夫一上台便着手进行改革,他要求按商品经济原则重新确定国家和集体农民之间的关系,强调物质利益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根本原则之一[9](p501)。赫氏的改革实际上是冲击斯大林模式的一个初步尝试。但此间赫氏在苏联的地位尚未巩固,其改革只是初步的。这一时期的中国,在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开始后,基本上照搬苏联模式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毛泽东强调:我们的“道路”就是苏联走过的“道路”,这在我们是一点疑问也没有的[10](p548)。可见,从1953年到1956年初,中苏在建设社会主义道路方向上基本一致,两国的内政大致趋同,中苏关系发展得最为和谐。
    从1956年2月到1958年5月的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为第二阶段。1956年2月,苏共召开二十大。在大会即将结束之际,赫鲁晓夫作了极具“爆炸性效应”的《关于个人崇拜及其后果》的秘密报告,对斯大林进行谴责和批判。这次大会的召开标志着苏联对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开始全面探索。9月,中共八大召开,这次大会也标志着中国开始独立探索本国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两国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之初,具有相似的地方。
    首先,两国对于斯大林体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均有认识。苏共二十大在政治经济上都提出了有别于斯大林时期的政策是显而易见的。在中国,面对苏联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毛泽东及中共领导人开始对照搬苏联的经验进行反思,毛泽东提出要以苏联为鉴,中国国情不同于苏联,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不能照搬“苏联模式”,而且“苏联模式”也并非都是成功的经验,并强调:“不能盲目地学,不能一切照抄,机构搬运”[11](p41)。这表明中苏两国已开始尝试突破过去僵化呆板的建设模式。
    其次,两国在调整经济发展战略、工业化方针、经济管理体制等方面表现出一致性。苏联在经济发展战略上,提出“六五”计划的主要任务是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加速发展农业生产,提高人民的物质福利和文化水平。为此,赫鲁晓夫进行了农业体制和工业体制改革。在农业上,1958年,苏联取消了农民义务交售制,改组机器拖拉机站,建立工农关系、城乡关系新体制,使之从原来的“贡税”关系回到商品经济关系的轨道上来。在工业体制上,下放管理权并扩大企业权限,改变管理权过分集中的现象;扩大各加盟共和国在管理和经营方面的主动权,以调动工人的劳动热情;在指导工业生产中,加强了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在中国,毛泽东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应该处理好十大关系,主张“重工业是我国建设的重点。必须优先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这是已经定了的。但决不可以因此忽视生活资料尤其是粮食的生产”。他强调,必须处理好重工业、轻工业和农业的关系。在经济管理体制上,毛泽东提出要处理好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必须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面,国家和工厂,国家和工人,工厂和工人,国家和合作社,国家和农民,合作社和农民,都必须兼顾,不能只顾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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