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史学发展度过了以神话为主要形式的阶段后,中西史学在其与政府政治行为之间的关系方面逐渐形成了各自的发展特征。在中国,史著的编撰工作大都由政府主持,由它组织人力、投入资金,而绝大多数参与编撰的人员都封有官爵。对以此方式编撰的史籍,我们今天一般称之为“正史”,它是我们现在研究中国古代史的主要史料,其余的私人所撰史著称“野史”。但在西欧,当近代国家尚未形成之前,史学研究基本属于私人行为,史著相当于中国史学中的野史。政府则很少介入这一领域,各国宫廷虽也分封了一些史官,但他们均属“宫廷史官”,其责任在于记述宫廷之事、颂扬宫廷美德,其所撰之著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国家的历史。直至19世纪,西欧各国政府才普遍向史学领域投资并施以政治影响。英国、法国及德国等欧洲国家的政府都参与了史学研究并体现出各自的特征,而政治因素直接介入史学研究领域则是近代法国政府与史学研究之间关系的最重要特征,也是政府对史学施加影响的重要方式之一,它又包括两个具体的方式:一是政府以书刊检查制度甚至使用警察干预手段强行介入史学研究领域,意图限制某种史学的存在和发展;二是政府倡导甚至直接投资某些与现实需要密切相关的专题研究,意图促进某种史学的发展。两种方式的目的是同一的,即幻想史学可以证明自己政权存在的合理性、合法性。一般而言,比较专制的政府倾向于重点应用第一种方式,如第一帝国、复辟王朝、第二帝国,但一般遭到史学界的反对;而较为温和的七月王朝、第二共和国和第三共和国则更酷爱第二种方式,也在某种程度上为史家所接受。那么,在近代法国,各届政府具体以怎样的方式介入到史学研究的哪些领域之中?对史学施加了怎样的政治影响?目的何在?为什么政府倡导的史学在较长时期内与史学发展的主流相悖,却又伴有短暂的合流?关于这些问题,国内史学界尚无系统的分析,国外史学界虽有一定的研究,但分歧较大,甚至在一些原则性问题上都无法达成共识(注:在对这些问题的原则性认识方面,Pim Den Boer认为,尽管政府介入史学领域有自己的政治目的,但从效果来说是良好的,史家从未屈从于政府的压力,参见Pim Den Boer,History as a Profession,The Study of History in France,1818-1914.Princeton,1998,p.50;而Furet和Ozouf认为近代法国政府并未对史学发展产生任何有益的影响,参见F.Furet & J.Ozouf,Lire et écrire:L'alphobétisation des Francais de Calvin à Jules Ferry,vol.I.Paris,1977,p.349。)。因此本文拟从专制政府与民主政府各自介入史学领域的目的与效果入手来探讨这一问题,并希望可以折射出近代法国政治变迁的曲折历程。 一专制政权与史学研究 近代法国的专制政权大都与皇权和教权联系在一起,所以它们在统治时期对法国历史上各帝国的专制政治体制表现出浓厚的兴趣,统治者投资甚至亲自参与此类研究,试图以此证明自己政权的合法性;同时,对史学界自启蒙运动以来一直存在的自由的史学流派则采取压制甚至强行干预的措施,以减轻来自政治反对派的压力;另外,专制政权一般对档案采取中央集权的管理体制,且不向公众开放。专制政权的这些措施一方面给史学发展设置了人为的障碍,造成了某些时期史学的萧条;另一方面从反面刺激了反对派史学的发展。政府的愿望基本未遂。 (一)专制政权对史学研究的限制和误导 大革命时期,法国社会的典型特征之一即是在一切领域同旧制度旧传统决裂,而政府则是这场运动的组织者和强有力的推动者。为了同传统文化决裂,雅各宾派甚至掀起了狂热的所谓理性崇拜的浪潮。在这种政治观念下,法国的历史被雅各宾派看成是人类理性精神的“肮脏的地牢”(注:乔治·皮博迪·古奇:《十九世纪历史学与历史学家》(上册),耿淡如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294页。)。而以过去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史学则与法国的过去一道顺理成章地受到政府的鄙视和压制。一般认为,大革命时期的政府是较为民主的,但它却一直拥有近代法国最为严格的书刊检查制度,尤其针对历史学书刊的检查更为苛刻,如果没有政府的允可,任何史著都无法刊印。当时,其他人文社会学科大多可以回避法国的过去而参与讨论时事,宣扬现政府的合理性,但历史学显然不具备这样的直接的现实政治功效。所以,历史学在所有人文社会学科中受冲击最大,至拿破仑称帝前,法国几乎没有任何史著出版,甚至于旧制度时期已经开始的历史研究也大都宣告停止(注:关于这一时期法国国内的史著,有据可查的实属罕见,笔者仅查找到两部史著:一是多姆·布里阿尔(Dom Brial)于1790年完成的《年代考证法》,但他于1789-1790年完成的只是此书的最后几页;第二部也是布里阿尔的著作即完成于1801年的《高卢暨法兰西历史文献汇编》第13卷,但他声称这项原本为集体研究的项目现在几乎是他个人独立完成的。可见当时史学研究的萧条景象。参见乔治·皮博迪·古奇《十九世纪历史学与历史学家》(上册),第295页。)。法国历史档案的命运比研究领域更为悲惨,国民公会下令在巴黎旺多姆广场焚烧贵族所存文献,孔多塞对此的评论精确地反映了政府此类行为的目的,他说:“今天,理性焚毁了表明一个等级的虚荣的无数卷册。其它残余还留在各公私图书馆里。它们必须一起毁灭”(注:乔治·皮博迪·古奇:《十九世纪历史学与历史学家》(上册),第294页。)。受政府鼓励的农民大量焚烧地契及乡村贵族所存档案,政府则于1794年6月25日颁布了臭名昭著的“获月法令”,将政府所没收的档案分成四类,分类标准是依据政治需要从档案的内容划分的,对史学来说最有价值的文献不在考虑之列,其结果是除有关教会和贵族财产档案外的其他档案被焚毁,损失之多无法估计;同时,针对教会的反偶像崇拜的浪潮毁坏了大量的教堂艺术品(注:参见Pim Den Boer,History as a Profession,The Study of History in France,1818-1914,p.59。)。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自大革命开始至拿破仑称帝的十几年间,是法国历史上史学地位最为卑微的时期,政府对史学的干预可谓空前绝后,政府的政治行为强大到使史家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放弃研究而缄口不言,要么对抗政府而选择死亡。 拿破仑帝国政府的书刊检查制度对所有的文字印刷品都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所有学科的研究都必须与拿破仑的个人意志保持高度的一致,以致于在大革命时期热闹非凡的法学、政治学、教育学等人文社会学科大都开始沉寂。相反,大革命时期一度萧条不堪的史学研究却得到政府的某种允可而有所发展。这是因为拿破仑政府不希望科学研究对自己的政权评头品足指手画脚,而是需要史学证明帝国以前的政府腐败和无能。所以,拿破仑不再完全杜绝历史著述,而是要将史学研究纳入政府政治需要的轨道,为现政权服务。如1808年哈尔马(Halma)神父请求政府允许他续写法国史时,拿破仑回答说,波旁家族的腐败和革命时期的混乱必须在著作中展现出来,必须让读者对帝国发出衷心的赞叹,如果哈尔马拒绝则让警察干预(注:参见J.K.Burton,L'Enseignement de L'Histo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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