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隔都的出现首先意味着对犹太人种种的歧视性的限制。 (一)对犹太人居住条件的限制。隔都通常都位于一些地势低洼不平的肮脏不堪的地带 ,周围被高墙环绕,一端或两端设有大门,由基督徒把守,里面的环境异常恶劣。著名 的法兰克福和巴黎的隔都极其狭小,在法兰克福的隔都里,4000名犹太人挤住在190座 房子里,而且两旁为高层建筑遮蔽,空气污浊,暗无天日;罗马和威尼斯的隔都占地面 积虽稍大一些,但依然拥挤不堪,在罗马的隔都里,几家人居住在一间房子里。而美茵 兹的犹太定居区更是污秽不堪,有“猪粪堆”之称。隔都的面积一般是不能扩大的,隔 都里随时可能有火灾发生,1689年,布拉格的隔都发生了一起毁灭性的火灾,夺去了数 百人的生命。可见隔都里的犹太人生存环境之极度恶劣。 (二)最令犹太人难以忍受的所谓“家庭律法”的限制。为了避免人口的过度膨胀,各 国政府对隔都内的犹太人结婚人数作了严格的限制。在法兰克福的隔都里,犹太人25岁 之前禁止结婚;而且,“每500户人口中,一年只允许12对新人结婚”[3](p.15)。在波 希米亚,当地法律规定,一年只准许几对犹太夫妇结婚,用以作为限定该省8600户犹太 家庭的法定配额。在德国,官方的居住特许证通常发给严格限定数量的家庭,决不允许 超出定额。“在一个家庭中,只允许其中年龄最大的孩子为自己娶一位妻子,建立起自 己的家庭;否则,婚姻许可证将严格按照死亡人数的比率发放。在任何时候,都不允许 任何犹太人在没有获得官方特许证的情况下结婚。”[9](p.356)这种家庭律法的限制, 实质上使得犹太人最神圣和最基本的人权被剥夺了。 (三)职业上的限制。中世纪的犹太人在经济活动中本来就处处受限,但官方对隔都内 犹太人的职业限制更是变本加厉。犹太人被禁止涉足大规模的商业活动或自由职业,不 得从事银行业,不得开设商店,只能作当时被视为下等行业的小商品转手交易和典当业 。若想进入商业公司,必须获得特殊的执照,而这种执照只有缴纳数目惊人的税金后才 能得到。所有这些限制的目的,都是为避免犹太人与基督徒竞争。而这些限制的结果, 使得隔都里的大多数犹太人勉强维持一种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准,相当一部分人则只能靠 救济度日。 (四)犹太人必须要佩带特殊的标志。1215年,第四次拉特兰会议中有一条法令命令所 有犹太人都必须佩戴一种醒目的黄色徽章。犹太人还被强迫戴尖顶帽,以在外表上和基 督徒区别开。这实际上是一种犹太人识别牌,任何人从隔都内出来而不佩带与众不同的 标识,都将受到最严重的惩罚。这种特殊的限制是对犹太人莫大的歧视和侮辱,因为在 某些地区妓女就佩戴着类似标志。 此外,犹太人还被严格禁止乘坐马车,或雇用基督徒仆人。在法兰克福这个帝国城市 或是阿维尼翁这个罗马教皇的准首都里,凡是在教皇路过的地方,每一位犹太人都必须 虔敬地予以回避并且要留心自己的一举一动等等。 所有这些限制,使得犹太人在政治、经济、社会以及精神领域与非犹太社会的正常交 流渠道统统被堵塞,从而被完全排斥在欧洲社会的主流之外,成为所在国一个“与众不 同”的“特殊”的民族。但同时,在隔都内,犹太人又享有比较广泛的自治权,这种自 治权对以后犹太人的政治生活同样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欧洲犹太社区赖以存在的法律基础主要是罗马法,它赋予犹太人以管理自身事务的权 利。根据罗马法,犹太人享有广泛的包括婚姻、经济、法律、仲裁纠纷等方面的司法权 ,但它只涉及犹太人内部的事务。在隔都内,犹太人的自治机构一应俱全。其中,犹太 会堂及其附属学校是犹太人生活的中心,“行政管理活动集中在犹太会堂,并且得到拉 比法和传统的宗教权威的批准。”[10](p.5)除此之外,犹太人还有自己的法院和管理 机构。犹太社团内部的一切法律问题都可通过拉比组成的宗教法庭来解决,而不必提交 世俗法庭。隔都里的权力机关是社区委员会,即卡哈尔(Kahal)或卡西拉(Kehillah), 负责管理社区的社会和宗教生活,包括维护社区的宗教和公共设施:包括犹太会堂、公 共浴池、墓地、屠宰场、社区面包房。除此之外,它还监督学校教育,为贫困儿童提供 就学机会。它甚至还制定重量和度量单位、工资标准,限定食品和其他商品的价格,并 通过禁令行使治安权。在犹太隔都里,这种自治体制一直在发挥着作用。欧洲各个时期 的非犹太人社会则一般不干涉犹太人内部事务。 自治是古代欧洲社会生活的重要特征之一,在中世纪的欧洲,犹太人不可以个人的身 份进入行会,也不能像基督徒一样宣誓效忠,然而,教俗贵族为了经济利益必须要接触 他们时,唯一的也是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组成自治的团体,让其自己承担教育、宗教 、行政、社会和医疗等方面的管理。这样,统治者即得到了犹太人的纳税款,又保证了 犹太人的自治地位。这种传统一直持续到18世纪。 对犹太隔都的严格管制到了18世纪末开始放松。当1796年,法兰西共和国军队开进意 大利时,所有犹太隔都的大墙都被法国士兵推倒,隔都制也同时废止。尽管以后隔都制 一度被恢复,但规定已不像先前那样严格。1848年,罗马城的犹太隔都大门被捣毁。“ 当1870年法国再次占领罗马时,西欧地区的犹太隔都被彻底废除。”[5](p.135)隔都的 大墙虽然被推到了,但是欧洲主流社会的反犹因素却是依然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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