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历史研究》的研究(2)
二 社会发展有无规律的问题,是历史观的一个重要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汤因比的《历史研究》作了深入探讨,不过,他把规律称为“法则”。首先,汤因比在考察了近代西方历史学家的无法则论之后,从个人、国家、社会和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等许多方面论证了人类社会对法则的服从。这就正确地认识到了社会发展是有规律的。其次,汤因比对法则作了解释。他说:“现在所论述的‘法则’就其为一套支配人类事务的规则而言,它和这个熟悉的由人制订的法律是相类似的;但是也有区别,它不是由人制订的,也不能由人改变。”(下册,第318至319页)他还解释说:这些法则“是可以由人们的智慧探查的”(下册,第319页)。在这里, 汤因比明显地表现出唯物主义的思想,因为他认为规律是人类所接触的事务本身所固有的,是客观的,并且能够被人们探索和反映。列宁指出:“承认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性和这个规律性在人脑中的近似正确的反映,就是唯物主义。”(《列宁选集》第2 卷,第156页)再次,汤因比认为人类社会生存在两种法则的支配之下,即生存在自然的法则和神的法则的支配之下。对于自然的法则,汤因比有时也称它为“非人性的法则”。他说:“人虽然无力变更任何非人性的法则的条款,也无力使它停止发生作用,但是他能够朝着这些法则有利于他的目的的方向前进,因而影响这些法则的作用范围。”(下册,第352页)这就是说,自然的法则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人能够认识它并使之为人类服务。汤因比的这个思想无疑是正确的,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类意识和客观规律之间的唯物辩证关系。然而,对于自然法则这种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汤因比认为是冷酷无情,因而在历史领域中感到不自由,于是,他认为:“只有接受‘神的法则’的支配,才能制胜这种冷酷无情”(下册,第319页),在历史领域中获得自由。对于神的法则,汤因比也称它为“爱的法则”。他说:“因为人类的自由只能由作为爱的本身的神来赐予;只要人从自己这方面对神有足够的爱,为这种由响应而生的爱所动,把自己托付给神,以神的意志为自己的意志,人就能够用这种神赐来自由地选择生和善,而不选择死和恶。”(下册,第365页)这些,与宗教神学家的说教没有多少差别,说明汤因比的一个法则已经滑到了历史唯心主义的泥坑里。不仅如此,汤因比还进一步说:“在依从神的法则时,人的灵魂容易看到带给它的是什么”,因此,“当‘自然的法则’被想象为神装在他的战车上的车轮时,‘自然的法则’就有意义了。”(下册,第320至321页)这样,汤因比的另一个法则也滑到了历史唯心主义的泥坑里。尽管汤因比认为自己“在理解人类生活之谜的过程中,不是一个宿命论者”(汤因比:《文明经受着考验》,第27页),但在这里还是成了一个宿命论者。 按照社会发展有规律的观点,汤因比在《历史研究》中详细地描绘了文明起源、生长、衰落和解体的规律性发展过程。汤因比认为,一个社会从静止状态过渡到活动状态里,乃是一种新的文明的诞生。诞生的文明如果出现一种逐渐升华的过程,这就是文明的生长。“生长的衡量标准就是走向自决的进度;而走向自决的进度乃是描述‘生命’走进它自己王国的那个奇迹的一种散文式的公式”。(上册,第262页)当文明丧失了自决能力以后,就出现了衰落现象。 文明的衰落说明它开始走向死亡。“一个正在死亡的文明到了这个时候只能采取使用武力的办法来达到它的政治上的统一国家的目的,以拖延它自己的寿命。”(中册,第2页)统一国家既是文明解体的最初阶段,也是文明解体的最后阶段。文明的解体“是在一系列有节奏的起伏状态中进行的”,“从一个文明的衰落到它的最后灭亡的历史旅程中,总是采取三拍半的步伐——动乱,集合,复发,集合,复发,集合,复发。”(下册,第333页)在文明解体的过程中,出现了社会体的分裂和灵魂的分裂。分析到最后,汤因比认为,分裂意义上的解体社会只有借助于极少数救主的神,通过神化的道路,才能重新诞生新的文明。在汤因比这个关于文明规律性发展的体系里,包含着一些辩证法思想。如他把社会历史看成曲折发展的观点,是很有价值的。汤因比说:“我们虽然在文明过程的分析中发现周期的重复运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个过程的本身是具有循环性的。相反地,如果我们能够得出任何合理的结论,认为那些次要的运动是有周期性的,那么我们毋宁认为由这些次要运动所体现的主要运动却不是重复的而是发展的。”(中册,第14页)他把社会历史比喻为前进的“车轮”和飞驰的“梭子”,认为:整个人类历史的运动,“正如车轮的物理的转动一样,通过其自身的单调的反复循环转动,形成另一个具有更长的节奏的运动,对照之下,可以看出这是朝着一定方向的渐增的前进运动,最后到达了它的目的地”(下册,第338页);“在时间的织机上,当梭子往来飞驰的时候, 出现的图案却是随时发展变化的新图案,而不是一成不变的老图案”,这“说明了循环的同时还有进展”(中册,第13页)。汤因比还明确指出:如果我们“认真接受历史周期性循环的观点,那它就会把历史降成一个由白痴所述的故事,纯属无稽之谈”(汤因比:《文明经受着考验》,第14页);而“把进步看成是直线发展的错觉,可以说是把人类的复杂的精神活动处理得太简单了”(上册,第48页)。这些,都说明了历史是曲折发展的,而不是循环的或直线的。确实社会历史的进程既不是循环的,也不是直线的,而是曲折发展的。历史上几个以阶级对抗为基础的社会,在它们产生以后的一定时期内,都曾经是上升的、前进的,表现出生气勃勃的进步趋势。尔后它们就逐渐丧失了原有的进步性,沿着衰落的路线运动,以至出现停滞和倒退。当社会历史发生停滞和倒退时,也并不是一切全都萎缩了,沉寂了,而是还会在某些方面有所前进和发展;同时,这种停滞和倒退本身,又孕育着、准备着进一步更大发展的条件。历史发展中的曲折和倒退只是暂时的,它终究改变不了历史进步的总趋势,阻挡不住社会发展的基本进程。 必须指出的是,在汤因比关于文明规律性发展的体系里,也有许多错误。如关于文明僵化的说法,是牵强附会的。从汤因比的体系出发,文明必须衰落、解体和死亡。但有许多文明,按照汤因比的说法早就该死掉了,可是它们又存在了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直到今天还活着,甚至还活得很有力量。为了解决这个困难,汤因比想出了一个文明僵化的说法。他认为,从公元前十六世纪到公元五世纪的古代埃及社会,是一个最典型的僵化文明,它在这多活的两千年中,只是一息奄奄地停滞不前地拖延着。客观历史并非如此:公元前十五世纪左右,是埃及最强盛的时期,埃及国王率领军队曾抵达幼发拉底河,征服了叙利亚和巴勒斯坦等地,数学、力学、天文学等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可见,汤因比关于僵化文明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又如关于统一国家的出现是文明衰落标志的观点,是不对的。汤因比说:古代中国社会的统一国家“是建立在公元前221年的秦汉王朝”(上册,第27页); “统一国家的现象是衰落的标志”(中册,第2页)。这是违背历史常识的, 因为中国社会在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有了较大的发展,无论是经济、政治,还是科学技术,都是如此;世界历史上任何一个统一国家的出现,都不是使文明历史衰落了,而是推动了文明历史的前进发展。根据索麦维尔的解释,汤因比讲的衰落“是指生长期的终止”,它不同于衰老,我们日常使用的衰老,“在汤因比先生则称之为‘解体’”(中册,第38页,见节录者注)。但即使是指生长期的终止,也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另外,汤因比关于解体社会通过神化重新诞生新文明的观点,是唯心主义的历史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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