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切尔夫人是最受中国学者关注的西方政治家之一。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人们就对 撒切尔夫人发生了浓厚的兴趣,仅在我国出版的有关著作就有十多本。最近,湖南教育 出版社出版的王皖强博士的专著《国家与市场:撒切尔主义研究》,为这股热潮增添了 新的力量。作者数载寒暑更易、披阅相关文献,潜心研究撒切尔主义。可以说,这本书 是作者经年滴水之功的结晶。 从1979年到1990年间,撒切尔夫人担任首相长达11年半,是20世纪在位时间最长的英 国首相。《国家与市场:撒切尔主义研究》首先介绍了撒切尔主义出现的历史背景,然 后分析其政治思潮,最后将研究重点放在撒切尔主义的政治实践方面。本文主要从选题 的理论角度、撒切尔主义的评述和作者的研究方法三个方面,对这本三十多万字的著作 进行评价。 在作者看来,撒切尔夫人在其统治期间比较完整地推行了一种以改变国家与市场力量 对比为核心的领导权战略。作者以“国家”与“市场”这一组互相对立的概念作为剖析 撒切尔主义的出发点,不仅是言中肯綮的,也将撒切尔主义研究推向很高的理论层次。 作者指出,在国家与市场这两个概念的背后,是集体与个人、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 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对立,这种对立最终归结为国家与市场社会之间的对立。(注: 王皖强:《国家与市场:撒切尔主义研究》,湖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1页。以下 引自该书引文用括号夹注在文中。)众所周知,英国是“十六世纪以来就进行准备,而 在十八世纪大踏步走向成熟的市民社会”(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 社1972年版,第86页。)。近代以来,社会明显地分裂为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公共 领域原则上向所有公民开放。”(注:汪晖、陈燕谷主编:《文化与公共性》,生活· 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25页。)市民社会是西方政治学中的一个概念,具有 特定的历史含义。在黑格尔看来,市民社会是处于家庭与国家之间的地带,“市民社会 由需求系统--市场经济;多元系统--自愿组织;法制系统--保障基本民权防止国 家滥用职权的警察和司法机构三部分组成。”(注:[德]黑格尔著,范扬、张企泰译: 《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241页。)在市民社会中,人们不仅有追求自 己利益的自由,而且有追求自己利益的可能。市民社会和社会多元是结合在一起的。逐 渐走向社会多元是不可抗拒的,社会进入多元,出现很多独立的力量,这些相对独立的 力量达成了新的契约。 有人说:“撇开家庭不算,世界上两个最大的组织机构建制的确是国家和市场。”(注 :[美]林德布洛姆著,王逸舟译:《政治与市场》,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19 96年版,第12页。)不言而喻,国家是为社会服务的,不是社会的对立物,只是社会的 反映而已。“公共领域将经济市民变为国家公民,均衡了他们的利益,使他们的利益获 得普遍有效性”(注:[德]哈贝马斯著,曹卫东、王晓珏、刘北城、宁伟杰译:《公共 领域的结构转型》,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11页。)。国家是一种强有力的存在,保 障了个人的自主和自由。英国是市民社会典型发展的国家,它只是市民社会的反映而已 。尽管国家行动成效甚微,直接干预的例子很少。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家的作用不重要。 公共利益需要进行管理,国家所提供的基本服务是确立一些根本性的竞赛规则:以不成 文的习俗形式或以成文的法规形式发展这些规则。人们关注的问题“不在于是否应当运 用国家力量来实现某种社会目标,而是社会和经济生活应当在多大程度上由国家来控制 和调节。”人们在减少国家的干预方面达成一致,主张以市场力量调节经济活动。撒切 尔主义议事日程中的头等大事是,在尽可能广泛的范围内彻底重铸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生 活的模式。(第175页)只有适度的国家干预,才是与社会中财产的自由与权利相一致的 。 作者对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的分析是辩证的,也是深刻的。作者指出,国家的首要任务 是协调形形色色的特殊利益。如果没有国家,只有市场经济,人人蝇营狗苟,人与人之 间除了利害关系便不存在其他关系。人们联合成为国家和置身于政府之下的主要目的是 保护他们的财产,在这方面,自然状态有着许多缺陷。洛克说,在自然状态中人们就有 财产权,政府成立后便必须保护财产权。“政治权利就是为了规定和保护财产而制定法 律的权利,……这一切都只是为了公众福利。”(注:[英]洛克著,叶启芳、瞿菊农译 :《政府论》下篇,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4、36页。)财产权的制定和实施是一种国 家特权。 撒切尔主义的理论基础是新保守主义,它“公开地重新诠释了休谟、洛克和亚当·斯 密等人的传统政治智慧,并使之适应当今社会的状况”。(第108页)斯密主张,只应该 赋予政府三种功能:第一,保护社会免受暴力侵袭和其他民族的侵略;第二,尽可能保 护社会中每一公民免受其他人的侵害和剥削,并建立一个公正的管理机构;第三,建立 和保持适当的公共工程和公共机构,当然它们不能只为少数人服务。提供公共服务成为 一种非政府亲力亲为不可的服务。公共物品的特征是每个人对该产品的消费不会造成其 他人消费的减少,并非任何统治都利用经济手段,更不是任何统治都有经济目的。(注 :[德]韦伯著,林荣远译:《经济与社会》上卷,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238页。)为 了保证全社会的利益,政府有权力甚至有义务来管理经济。过去人们总认为制度是约束 自由的,国家是市场自由竞争的干预者,自由放任理论不仅要求实施自由贸易,而且还 要求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洛克对自由的界定相当有见地:“自由,正如人们告诉我 们的,并非人人爱怎样就能怎样的那种自由(当其他任何人的一时高兴可以支配一个人 的时候,谁能自由呢?)而是在他所受约束的法律许可范围内,随其所欲地处置或安排他 的人身、行动、财富和他的全部财产的那种自由,在这个范围内他不受另一个人的任意 意志的支配,而是可以自由地遵循他自己的意志。”(注:[英]洛克著,叶启芳、瞿菊 农译:《政府论》下篇,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4、36页。)国家只不过是一个市场主 体,需要靠自己提供的公共服务来换取自己的收入。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这便 要求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国家的任务是监督经济生活,参与精神生活,由此维系整个社 会。国家为人们的活动设置了框架。国家通过提供一组公共性的产权制度以换取国家的 收入--租金和税收。由此,人们可以完成对国家与市场关系的重新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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