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史研究的对象和方法 司马迁对《春秋》之“义”所作的最基本层次的理解,是把它理解为历史研究的对象和方法。就孔子史学的对象而言,司马迁写道:“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太史公自序》),又说:“《春秋》上记隐,下至哀之获麟……土道备,人事洽”(《十二诸侯年表·序》),所谓“三王之道”(简称“王道”),乃指夏、商、周三代盛世所实行的政治统治,就统治者而言为“王道”或“王事”,就被统治的人民大众言,为“人事之纪”或“人事”或“人纪”(如《书·伊训》中提到商汤上“肇修人纪”),王道与人事是一回事,都是指人类的“行事”是人的所作所为。这意味着孔子第一次把人的行事作为历史研究的基本对象,孔子在《春秋》中虽然还记载了一些自然事件,如日月蚀、地震、下冰雹、长期不雨,等等,不过,它们是被认为与人的行事有感应关系而记载下来的。在西方史学史上,第一次把“人的事”(ta anthropma)而不是“神的事”(ta theia)作为历史研究的对象的人是希罗多德,而他比孔子迟生半个世纪。在近代西方,不管什么流派的史学都得承认,人类行事和经验是历史研究的起码对象。当代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柯林伍德在谈到什么是史学对象时说“我的答案是res gestae人类在过去的所作所为。虽然这个答案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进一步问题,其中许多会引起争论,但不管对它们可能做出怎样的答案,这些答案都不会推翻如下命题:历史学是关于res gestae的科学”③如所周知,西方大多数国家的“历史”一词都来源一个拉丁化的希腊词“historia”这个词在近代西方的使用中具有双重含义,一指“过去的事”(res gestae),一指“关于过去事件的叙述”(historia rerum gestarum,在古汉语中“史”这个词(除最早指“史官”外)一般仅指过去事件的陈述,如孟子所说的“其文则史”,或如汉代标准词典《说文》的解释,“史,记事者也”,至于过去事件本身,从来不称为“史”,而直接称为“事”“故事”“往事”或“前言往行”等等,这不仅是用语的习惯,而且反映了历史思维的倾向性,中国正统史学家几乎没有人把历史作为一个客观过程而作出总体的或宏观的研究,他们仅重视“前事之不忘,后世之师”的史学训诲作用。所以叙事史成为中国正统史学的学科模式,并取得光辉的成就,如刘知几所说:“夫国史之美者,以叙事为上”(《史通·叙事》)。但是,如我们在下下节将要说明的,孔子本人不仅认为史是记事的,并且把“一代之礼”作为历史发展的客观过程来研究。可惜后来的正统历史家没有沿着孔子所开拓出的这条道路继续前进,(至于现代汉语的“历史”一词也具有双重含义,显然是受翻译或介绍西方学术著作的影响。) 我们再看看司马迁所揭示出的孔子对历史研究方法的认识,我们在这里所说的方法仅指历史研究怎样着手进行而言。西方近代史学家一般都认为史学是诉之于证据的科学,而不能掺入历史家的虚构或想象。所谓证据就是可靠的史料,它主要是历史文献,还有非文字的文物或遗址。孔子治史的名言是“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足,则吾能征之矣”(《论语·八佾》)。孔子所说的“文献”和我们今天所说的“文献”在意义上稍有不同。朱熹注《论语》:“文,典籍也;献,贤也”。这就是说,除了典籍外,还有正直的人(贤者),关于他们所见或所闻的报导。近代德国历史学大师兰克认为历史研究的第一手资料是原始档案和目击者的报导,这正与孔子所说的“文献”相同。司马迁非常重视孔子修《春秋》时对史料的搜集,他说:“〔孔子〕西观周室,论史记归闻,兴于鲁而次《春秋》”(《十二诸侯年表·序》)。这几句话如班固所理解就是:“〔孔子〕鲁周公之国,礼文备物,史官有法,故与左丘明观其史记”(《汉书·艺文志》)。所谓“史记”(即史官所记载者)或“史记旧闻”指各诸候国的史官用编年形式记录下的国家大事,如《鲁春秋》、《楚春秋》等。西周是礼文最丰富的时代,如班固所说:“周监于一代,礼文尤具……故称‘礼经三百,威仪三千’”(《汉书·礼乐志》)。但是,周代自幽厉以来,周室衰微,史官失守,唯有鲁国因为是“周公之国”,所以“礼文备物,史官有法”,忠于史料根据的孔子,只有“兴于鲁”而编次《春秋》,即以鲁国所藏的史记归闻(《鲁春秋》)和史法(编年体)而编撰成《春秋》。东周学者要研究西周的政治史(“王道”)只能利用鲁国的档案资料。在孔子前不久,鲁昭公2年(前540年),晋派韩宣子使鲁,宣子“观书于太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左传·昭2年》)。孔子自己也说:“我观周道,幽厉伤之,吾舍鲁,何适矣?”(《礼记·礼运》)。 后代学者甚至认为孔子已经有了“史料批判”的初步意识,晋代的《春秋》专家杜预指出,鲁国的“策书”(策”是竹简,策书即写在竹简上的史记旧闻)上的一些“记注多违旧章”所以“仲尼因鲁史策书成文,考其真伪而志其典礼,上以遵周公之遗制,下以明将来之法,其教之所存,文之所害,则刊而正之,以示劝戒”(《春秋左氏传集解》序)。这就是说,孔子对鲁国史官在策书上所作的“记注”进行过考证。不过他不是考其是否合于事实,而是考其是否合于周公所制定的典礼,凡违背名教者则刊而正之。可见,杜预对孔子在史料考证方面的这种理解,仍然是从史学的褒贬劝惩作用出发的。清代大学者顾炎武对孔子的史料批判方面的理解则比较客观些,也许正确些。就孔子修《春秋》的记事三原则,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来看,他说:“国史所载,策书之文,或有不备,孔子得据其所见以补之。至于所闻,则远矣。所传闻,则又远矣。虽得之于闻,必将参乎以求其信。信则书之,疑则缺之,此其所以为异辞也”(《日知录》卷四“所见异辞”条)。 (二)历史学的训诲职能 据司马迁的理解,“《春秋》之义”的第二层含义是史学的训诲职能。 有人问司马迁:“昔孔子为何而作《春秋》哉?”司马迁爰引孔子自己的如下两句话作回答:“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他还引了董仲舒的如下说法:“孔子……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司马迁并用自己的话说:“夫《春秋》……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以上均见《太史公自序》)。由此可见,司马迁把《春秋》看成一部历史著作,它以春秋时代的242年(从鲁隐公元年到哀公14年,即公元前722-481年)的行事为对象。司马迁是把《春秋》的“经”和《左传》看成一体的,他说:“孔子……次《春秋》……七十子之徒口受其传指。……左丘明惧弟子……各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十二诸侯年表·序》),刘知几明确指出,《春秋》的“传之与经,其犹一体,废一不可,相须而成”(《申左》),所以他所说的《春秋》,和司马迁一样,兼指经传而言。如云:“夫《春秋》者,系日月而为次,列时岁以相续……莫不备载其事”(《二体》)。这样看来,司马迁把《春秋》(《左氏春秋》)看成是对242年的历史大事所作的叙述性的陈述(descriptive statement),但是孔子的史学的特征表现为:同时对事件作出评价性的陈述(evaluating statement),这就是杜预所说的“指行事以正褒贬”。这种价值判断甚至表现在造句和用词中,因而被称为“以一字为褒贬”,如司马迁所指出:“践土之会实〔晋文公〕召周天子,而《春秋》讳之曰:‘天子狩于河阳’,推此类以绳当世”(《孔子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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