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中国人的人生价值中的个体主体性的沦落,显然不能满足近代化变革的需要,也不能适应已经发生变化了的中国近代文化结构。打破传统人格,改造病态的国民性;呼唤个性解放,扩展自由权利,这相互关联的两大内容构成近代中国新文化的主体思想。从严复最早提出“鼓民力,开民智,新民德”,到梁启超身处异域、奋笔疾书《新民说》;从鲁迅不顾恶势力的围攻,力倡国民性的改造,到青年胡适大力鼓吹健全的个人主义精神,人的现代化几至成为近代中国启蒙思想家思考的核心问题。在这些启蒙思想大师的启迪下,中国人的自我发现才真正蕴含现代意义。 一、近代新文化主体思想的提出 近代中国新文化主体思想的开掘和与之相关的国民性问题是在我国近代民族与近代国家形成的过程中提出并引起志士仁人关注的。鸦片战争以后,深重的民族危机和社会危机,使人们不得不在适应外在世界大势的同时,对自己本身的合理性作全面的反省。 1895年,严复以“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进化论思想为基础,率先提出“鼓民力,开民智,新民德”的口号,这对昏迷的中国人不啻是发聩震聋的一击,中国国民性问题正式提上议事日程。严复在《论事变之亟》一文中,对中、西两大民族的基本品性进行了对比:“中西事理,其最不同而断乎不可合者,莫大于中之人好古而忽今,西之人力今以胜古;中之人以一治一乱一盛一衰为天行人事之自然,西之人以日进无疆,既盛不可复衰,既治不可复乱,为学术致化之极则。”“中国最重三钢,而西人首明平等;中国尚亲,而西人尚贤;中国以孝治天下,而西人以公治天下;中国尊主,而西人隆民;中国贵一道而同风,而西人喜党居而州处;中国多忌讳,而西人众讥评。其于财用也,中国重节流而西人重开源;中国追淳朴,而西人求欢虞。其接物也,中国美谦屈,而西人务发舒;中国尚节文,而西人乐简易。其于为学也,中国夸多识,而西人尊亲知;其于祸灾也,中国委天数,而西人恃人力。①”严复这种对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近代文化的比较研究,虽然由于作者当时主观认识的局限和社会现实条件的制约,只是偏于现象的罗列,并未触及事物的本质,但非常清楚地表明了他提倡什么,反对什么。 1898年6月,康有为上书光绪帝指出,中国往昔处于“一统之世”,占支配地位的概念一贯是静、隔、散、防弊;西方现今已处于“竞长之世”,占支配地位的观念则与中国截然相反,是通聚、兴利。虽然这种比较是为统治者经邦治国的方针考虑,但这里所涉及的正是中、西两个不同的时代、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所造成的民族精神状态。 如果说上述中西文化比较研究还停留于现象的描述,1902年梁启超提出的“新民说”,则开始触及事物的本质,对中国国民性问题第一次作了系统性的通盘考察。梁启超在《新民说》中开宗明义指出,“吾今欲极言新民为当务之急”,其立论之根柢有二:从“内治者”言之,“苟有新民,何患无新制度,无新政府,无新国家。非尔者,则虽今日变一法,明日易一人,东涂西抹,学步效颦,吾未见其能济也。夫吾国言新法数十年而效不睹者何也?则于新民之道未有留言焉者也。”从“外交者”言之,排除中国外患“必非恃一时之贤君相而可以弭乱,亦非望草野一二英雄崛起而可以图成,必其使吾四万万人之民德、民智、民力,皆可与彼相埒,则外自不能为患,吾何为而患之。”明确指出“新民”为变革御侮强国之本,这是梁启超的一大贡献,也是后来新文化人大加发挥的主要话题。何谓“新民”?梁启超认为:作为国民,中国人所最缺者是公德、是自由、是独立、是权利思想、是进取精神,是反正统的思想……梁启超号召人们“勿为世俗之奴隶”,“勿为古人之奴隶”,做一个“我有耳目,我物我格,我有我心,我理我穷”,堂堂正正、具有自主性和独立性的“新民”。《新民说》给当时中国知识界“开了一个新成世界”。如果将严复“鼓民力,开民智,新民德”的观点看成是探索中国国民性问题的历史起点,那么梁启超的“新民说”则可视为中国国民性问题思考的第一个思想界标。 二、“中体西用”模式的倒置 真正从文化心理的角度认识到改造中国国民性之重要意义,是在辛亥革命后兴起的新文化运动。陈独秀在1916年2月发表的《吾人最后之觉悟》一文中写道:“伦理的觉悟,为吾人之最后觉悟之最后觉悟。②”彻底改造病态的国民性,呼唤人的发现,呼唤个性解放,寻求最后进入现代文化的尝试,追求建筑新文化的主体思想,终于成为刻不容缓的时代主题,这就是陈独秀创办《新青年》,发动新文化运动的内在动因和历史依据。 关于中西文化的比较研究,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些启蒙思想家曾以不同术语提出并重复过这一话题,但一般停留于现象的罗列和描述;到了新文化运动时期,它竟上升为东西文化差异的总标志。陈独秀在《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一文中首先提出:“东西洋民族不同,而根本思想亦各成一系,若南北之不相并,水火之不相容也。③”其主要表现为:“西洋民族以战争为本位,东洋民族以安息为本位”,所以后者成为“雍容文雅之劣等”;西洋民族以个人为本位,为彻头彻尾个人主义民族,东洋民族以家族为本位,宗法制度造成的种种弊端,是社会卑劣不法、惨酷衰微之原因;西洋民族以法治为本位,以实利为本位;东洋民族以感情为本位,以虚文为本位,结果,施之者“外饰厚情,内恒愤忌”,受之者“习为贪惰,自促其生以弱其群”。陈独秀的这一比较虽仍有粗略笼统之嫌,但他对中国封建制度展开猛烈的抨击,将封建宗法制所造成的社会恶果归纳为“损坏个人独立自尊之人格”,“窒碍个人意思之自由”,“剥夺个人法律上平等之权利”,“养成依赖性,戕贼个人之生产力”;他将“高谈礼教文明”的中华民族置于自惭形秽的“劣等民族”之行列,不能不说是击碎国人的沉睡迷梦、非同凡响的猛烈一击。而他对西方近世文明“各守分际,不相侵渔。以小人始,以君子终”的个人主义的极力美化和推崇,说明他已透过西方资本主义物质文明繁荣的表面,抓住了造就这一文明的深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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