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端称契丹为唐朝境内的一系“名族”。他首先考察了辽兴起建国的“理势”,然后追溯了辽与当时中原皇朝的渊源关系,并就辽、宋国势进行对比。他认为,终北宋之世都是辽、宋对峙,所谓“南北皆为敌国,素非君臣”,同时,辽朝“世数、名位远兼五季、与前宋相次而终”,故辽朝之史当为《北史》。这样,辽朝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就与南北朝时期的“元魏、北齐”为比了。在修端看来,“金膺辽统、帝有中原”,不存在“篡宋”的问题。金朝“平辽克宋”,从而“奄有中原三分之二,子孙帝王坐受四方朝贡百有余年。”其间,南渡的宋政权对之“称臣侄、走玉帛,岁时朝贡”,完全是臣属之国的模样。基于这样的历史事实,修端在论到金与南宋皇朝的历史地位时,就拿五代时后周与北汉的情况作比。既然欧阳修作《五代史记》以后周为“本纪”,北汉为“世家”,那么“建炎以后,中国非宋所有”,那种以南宋为“正”,以金朝为“闰”的说法就不是“天下公论”了。因此,修端主张金朝历史宜为《北史》,而南宋历史宜为《南宋史》。修端的“正统”之说反映了元代许多士人的看法,有广泛的流传。《辨辽、宋、金正统》先被王恽载入《玉堂嘉话》,继而被苏天爵收入《国朝文类》,遂成为元代“正统”论的名篇。当辽、宋、金三史即将开修之时,翰林待制王理又祖述修瑞之说著《三史正统论》,一时士论纷然。 上文说到,在三史编修过程中,杨维桢著《三史正统辨》,上书史馆,着力驳斥上述主张,极言尊宋为“正统”,“挈大宋之编年,包辽、金之纪载”。他的“正统”论虽未实际影响到修撰三史,但却总结了另一派相反的意见,对其作了系统的理论阐发。陶宗仪称杨维桢所论是“可谓一洗天下纷纭之论,公万世以为心者”,可见其在当时影响之大[15]。 杨维桢首先论述的问题是:“正统之义,立于圣人之经。”他认为,《春秋》和《通鉴纲目》的中心思想皆在于确立“正统”。根据《春秋》黜五伯之权,外吴、楚之号的“大义”,根据《通鉴纲目》“不以刘蜀之祚促与其地之偏而夺其统之正者”的“书法”,杨维桢作出结论:“统之所在,不得以割据之地、强梁之力、僭伪之名而论之也”。虽然,历代皇朝的盛衰兴灭,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是其历史功过和历史地位却要由后人据“天理”来决定,所谓“万年正闰之统实出于人心是非之公”。在杨维桢看来,宋太祖是“天厌祸乱之极,使之君主中国”的“天付生灵之主”,因此,无需考察宋在继承关系上与后周及五代诸朝的历史联系,甚至不论其立国的手段是否合乎“道义”,宋得“天命”,而为“中华之统,正而大者”无疑也。杨维桢称南宋为“后宋”,认为“后宋之于前宋,即东汉、前汉之比耳。”在“宋渡于南,而辽、金之抗于北”的历史时期,是南宋延续了源远流长的以礼乐传统为核心的华夏文明。因此,南宋应继北宋而为“天数之大”、“华统之大”。杨维桢称契丹族“固唐之边夷”,它在兴起之初,文明水平十分低下:“枯骨化形,戴猪服豕。荒唐怪诞,中国之人所不道也。”而女真族则又“臣属于契丹”,之后“篡有其国,僭称国号”,建立金朝。故辽、金之与宋比,均“荒夷非统”也。--从这一以理学思想为理论基础的“正统”之辨的种种申述中,不难看出其“夷夏之辨”,“夷夏之防”的实质。 到了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修辽、宋、金三史的工作已迁延近半个世纪。在一些有见识的文臣、史家的敦促下,元朝廷终于决定抛开三史“正统”问题,下达《修三史诏》,指出辽、宋、金三朝,“为圣朝所取制度典章、治乱兴亡之由,恐因岁久散失。合遴选文臣、分史置局,纂修成书,以见祖宗圣德得天下辽、宋、金之由,垂鉴后世,做一代盛典”[16]。诏书所说,有两点是极重要的。一是元朝的典章制度,重大举措之缘由系取自辽、宋、金,元之得天下亦是得自辽、宋、金;二是“分史置局、纂修成书”,辽、宋、金三朝各为一史。这就明确表明了元皇朝的现实与辽、宋、金三朝历史的联系,从而把辽、宋、金三朝放在了大致平等的位置上看待。根据《修三史诏》,史臣们制定了《三史凡例》,确定了辽、宋、金三史各系纪年、独立成书的撰史原则。两年后,修史工作大功告成,这就是我们今天看到的《辽史》、《宋史》和《金史》。 在继承纂修前朝史的传统之共识上,关于辽、宋、金三史的“正统”之辨,其问题的实质在于如何认识多民族的历史发展过程,如何看待和评价各民族政权的历史地位。从历史上看,经魏晋南北朝数百年的民族冲突和民族融合,至隋唐统一皇朝,华夷观念已有所淡化。唐太宗曾说:“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17]他把这看作是政治上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唐初修“五代史”、《南史》、《北史》,重修《晋书》,都贯注了这一“天下一家”的思想。经辽、宋、金三百年鼎立对峙,元朝成为中国历史上又一个“大一统”皇朝。在这片辽阔的疆域上,不同形态的思想文化兼容并存、互相渗透,众多民族在以汉族为主体的封建文化的影响下进一步融合。在《进辽史表》中,史臣称以契丹族为主的辽朝“造邦本席于干戈,致治能资于黼黻”。“至若观市赦罪,则 吻合六典之规;临轩策士,则恪遵三岁之制。享国二百一十九载,政刑日举,品式备具,盖有足尚者焉”。《进金史表》对金朝百余年来的兴废盛衰作出概括性评价,认为它做到了“乃煟兴于礼乐,乃焕有乎声明”。“非武元之英略,不足以开九帝之业;非大定之仁政,不足以固百年之基”。从这样的认识中,我们可以看出三史修撰中一以贯之的是以儒家社会政治思想为基本内容的历史价值观[18]。经过论辨辽、宋、金“正统”的激烈思想斗争,最终达到了三史“一视同仁”“各与正统”的结局。这一撰史原则无疑更加符合五代辽宋金元时期多民族融合进一步发展的客观历史。它表明了中国史学对于多民族斗争融合、共同发展的历史进程有了进一步发展。在中华民族发展史上,这一历史思想对于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历史认同发挥过重要作用。它不但是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思想源泉,而且拓展了中华文化中“有容乃大”“四海一家”的开阔襟怀。 历来人们评论辽、宋、金三史,多指出它们成书仓促,在文献、史实、体例上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固然不无道理。但是,对于三史把辽、宋、金三朝历史放在大致平等的位置上加以评价并用各为一史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这一成就,却未能给予比较透彻的说明和应有的肯定。对此,显然是应当重新看待的[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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