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与支持素丹政府的教职人员抗衡 土耳其反动的素丹政府为了消灭凯末尔领导的民族解放运动,维护协约国帝国主义列强的利益和奥斯曼帝国的封建统治,动用了素丹哈里发作为君主和宗教领袖的全部“权威”,利用土耳其人民群众的宗教感情同民族主义者进行斗争。1920年3月,土耳其伊斯兰教大教长迪里杂代·阿布杜拉颁布“法特瓦”(注:法特瓦是阿拉伯语Fatwa的音译,意思是“判决”、“决断”。伊斯兰教法专用词,指伊斯兰教法官根据本教法学派奉行的基本原则和前例作出的判决。),宣布反对土耳其素丹哈里发的人是“暴徒”,应该被开除伊斯兰教教籍,不受伊斯兰教法的保护,杀死这些背叛伊斯兰教的人是全体穆斯林的宗教义务,逃避斗争是最大的罪孽,其死后不能进入天堂,不能得到真主的宽恕。实际上,“法特瓦”宣布了维护土耳其民族权利,争取民族独立的民族主义者是反对土耳其素丹哈里发的“暴徒”。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军事法庭还宣布缺席判处凯末尔等人的死刑。土耳其素丹政府还在安拉托利亚组织了一支“哈里发”军队,向凯末尔领导的民族解放运动发动进攻。土耳其素丹政府组织的这支“胸怀信仰,头顶《古兰经》,手持诏书”的哈里发军队还策动了一系列针对凯末尔安卡拉政权的叛乱。一些拥护土耳素丹政府的伊斯兰教职人员成立了“伊斯兰复兴会”,在他们散发的声明书和小册子中宣传应把希腊军队当作哈里发的军队,其实质是公开承认希腊军队对安拉托利亚地区的侵略,是公开出卖土耳其民族利益的卖国行为。 针对土耳其素丹政府的行为和伊斯兰教大教长发布的“法特瓦”,以凯末尔为首的安卡拉政权紧密依靠和团结广大爱国的伊斯兰教职人员,采取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策略,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维护了土耳其人民争取民族解放事业的正义性。由安卡拉地区的153位穆夫提联合签名发表“反法特瓦”,他们站在争取民族解放和维护祖国领土、主权完整的立场上,阐明为民族解放和民族利益而斗争的人绝对不是“暴徒”,而是土耳其民族的英雄,理应受到土耳其人民的尊敬。指出从协约国帝国主义列强的奴役下拯救素丹哈里发是全体穆斯林的宗教义务,反对争取民族解放的人将受到审判。安卡拉独立法庭还以叛国罪褫夺了反对民族解放运动的素丹政府首相费里特的国籍。 尽管在土耳其素丹政府和安卡拉政权之间发生的这场声势浩大的“法特瓦战争”中,表面上看支持凯末尔民族解放运动的安拉托利亚地区的153位穆夫提的宗教威望一时间还难与素丹哈里发的宗教权威相抗衡,但伊斯兰教大教长迪里杂代·阿布杜拉颁布的“法特瓦”也很快在穆斯林群众中失去了作用和影响。1920年8月10日,土耳其素丹政府同协约国帝国主义列强在法国巴黎近郊的色佛尔签订了《色佛尔条约》。《色佛尔条约》是凡尔赛体系中最带有奴役性、最苛刻的一个条约,不仅使土耳其丧失了4/5的领土,而且完全剥夺了土耳其的独立和主权,把土耳其推向了亡国的边缘。凯末尔的安卡拉政权在《色佛尔条约》签订之前,曾经严厉地警告土耳其素丹政府,不许签订这样丧权辱国的条约。土耳其素丹政府在卖国的《色佛尔条约》上签字的行为与凯末尔的安卡拉政权维护土耳其独立和民族尊严的行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结果是彻底动摇了土耳其素丹哈里发的政治形象和宗教权威,而凯末尔的安卡拉政权的威望却随着独立战争的深入进行而与日俱增。1921年2月21日,在英国与法国、意大利的策划下,土耳其素丹政府和安卡拉政府两个政府的代表团参加伦敦会议,这实际表明协约国承认了凯末尔的安卡拉政府。会议在讨论土耳其政府对伊兹米尔地区的主权问题时,土耳其素丹政府代表团团长、首相陶菲克帕夏主动地把发言权让给“土耳其人民的真正代表--大国民议会政府”的代表(注:阿费特·伊娜:《土耳其革命史和土耳其共和国》(Afet Inan,A History of the Turkish Revolution and Turkish Republic),安卡拉1980年版,第90页。),这一事件正好给“法特瓦战争”的结局做了一个最有说服力的注释。当民族解放战争不断取得胜利时,使得安卡拉政权与民族解放事业一致起来,“因而在土耳其人的眼里,似乎所谓人不忠不敬正是那些反对安卡拉政权的人,而不是支持这个政权的人”(注:伯纳德·刘易斯:《现代土耳其的兴起》,第263页。)。这正说明了凯末尔领导的土耳其民族解放运动得到了土耳其人民,特别是伊斯兰教职人员的广泛支持和拥护。 围绕伊斯兰教大教长迪里杂代·阿布杜拉颁布的“法特瓦”而展开的“法特瓦战争”,尽管当时支持凯末尔革命行动的153位穆夫提发表的反法特瓦还不能和素丹哈里发的宗教权威相抗衡,但它彻底动摇了土耳其素丹哈里发的政治形象和宗教权威,加上安卡拉政府对《色佛尔条约》所持的否定态度,进一步提高了凯末尔领导的民族解放运动的声威,使之获得了更多土耳其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的支持和承认。 三、配合世俗化改革的实施 凯末尔在领导土耳其的民族解放战争期间,就注意团结伊斯兰教的大部分教职人员进行世俗化改革,这些改革获得了大部分伊斯兰教职人员的支持或容忍,为土耳其共和国的建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为土耳其独立战争胜利后进行大规模的世俗化改革扫清了道路。 第一,有关废除素丹制的问题。1922年11月1日,土耳其大国民议会决定废除素丹(君主)制度,从法律上将世俗权力和宗教权力分开,实行政教分离制度。大国民议会在讨论废除素丹制度时,反对废除素丹制度最激烈的人并不都属于伊斯兰宗教势力。有的曾经是积极参加和领导土耳其民族解放运动的高级人物,有的是在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时期担任过重要职务并同素丹哈里发具有一定联系的人。他们主张既保持奥斯曼王室对土耳其的政治统治,但是又赞成进行适应历史潮流的某些社会改革。例如安卡拉革命政府的主席拉乌夫对土耳其素丹瓦希德丁一方面表示不再信任,可是他另一方面又表示,“在良心上感情上,我是离不开素丹和哈里发的。我有责任继续对君主保持忠诚,我对哈里发的爱戴是我所受教育的结果。废除素丹和哈里发,而另设其他性质的官职来代替,结果将会造成失败和灾难,这是万万做不得的。”(注:伯纳德·刘易斯:《现代土耳其的兴起》,第268页。)政府的另一位领导人雷费特一方面劝说素丹向“事实低头”,解散伊斯坦布尔政府,“以结束违反民族利益的双重政府”,另一方面又保证素丹将成为立宪君主。从他们的主张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安卡拉革命政府内部反对废除素丹制度的主张与宗教势力的主张是有原则的区别的。宗教势力主要是从宗教角度坚持哈里发制度和素丹制度在土耳其是无法分离的,认为世俗政权和伊斯兰教权的分立是同伊斯兰教相抵触的,不能剥夺国王拥有的君主特权。当安卡拉大国民议会在是否废除素丹制度问题上争论不休时,在辩论中发言的凯末尔首先引证了历史事实,指出哈里发制度是从16世纪起才在土耳其存在的,在此以前只有素丹制度。“主权和政权都不能用学院式的讨论而让给任何人。主权是通过实力、威力、甚至是通过暴力获得的。奥斯曼的子孙们通过暴力取得了对整个土耳其民族的统治权,他们在六百年间统治了土耳其民族。现在,这个民族起来反对篡夺者,把他们打回老家去,并且着手实现理应属于它的主权。这是一个既成事实,假如所有在这里集会的人……都了解这一点的话,那么在我看来,他们就会极其明智地行事”(注:安·菲·米列尔:《土耳其现代简明史》,第235-236页。)。凯末尔认为:“在这个世纪,文明国家之间没有什么本质的差别,文明的交往已经使人类的文明部分成为相同的东西。”(注:M.Y.盖伊克达格:《土耳其的政党,伊斯兰作用》(Mehmet Yasar Geyikdagi,Political Parties in Turkey,The Role of Islam),纽约1984年版,第46页。)凯末尔最后凭借个人的威望和掌握的全部军政权力,使反对废除素丹制度的人退却了。由于在大国民会议中有影响的伊斯兰教职人员对废除素丹制度的支持,议会当天就以鼓掌的方式通过了废除素丹制度的决议,宣布土耳其素丹“政府从1920年3月16日(指英国军队占领伊斯坦布尔,素丹政府与它沆瀣一气之日)起已不复存在,至此已经永远成为历史”。 第二,有关建立共和国的问题。1923年9月,凯末尔在共和主义、平民主义和民族主义的基础上建立了“人民党”,表明土耳其宣布共和的时刻已经到来。凯末尔当时在和外国记者的谈话中指出:“土耳其的主权应该属于人民,它的行政、立法权将集中在大国民议会。”这两点用一个词表达的话,“这个词就是共和国”。在酝酿建立土耳其共和国的过程中,在议会内外均没有遇到强烈的抵制。虽然在大国民议会中一位伊斯兰教会的代表手拿《古兰经》在议会的讲坛上大声叫道:“我不打算出席除了承认它(即《古兰经》)以外还承认别的法律的会议。”阿訇和毛拉们在大国民议会中宣称:“宗教就是一切”,“宗教可以征服东方和西方。”(注:安·菲·米列尔:《土耳其现代简明史》,第215-216页。)他们反对在土耳其实行民主共和制度,主张土耳其仍然建立以伊斯兰教为主宰的宗教国家政权。但是巴耶济德清真寺的布道师早在土耳其民族解放运动初期就明确指出:“解放的惟一道路是人民直接掌握主权和行使其意愿,大家都集合在穆斯塔法·凯末尔帕夏周围,我们就能拯救国家。”这反映了部分伊斯兰教职人员主张主权在民的民主共和思想。此时,大国民议会议员、历史学家阿卜杜拉赫曼将共和国比作先知穆罕默德建立的国家时,没有任何一位宗教学者感到需要加以驳斥。10月29日晚8时30分,大国民议会在“共和国万岁”的欢呼声中通过了建立土耳其共和国的决定,凯末尔当选为土耳其共和国的首位总统。在土耳其安卡拉政府废除素丹制度和共和国成立后,当时影响很大的贝克塔什教团的大教长甚至向教团伊斯兰教徒散发通知,说明他们忠诚于祖国和新体制(土耳其共和国)。伊斯兰教著名的学者阿基夫为了表示支持土耳其的民族解放运动,还为土耳其共和国的国歌作词(注:J.萨伊德:《伊斯兰教和现代化:巴基斯坦、埃及和土耳其的对比研究》(Javaid Saeed,Islam and Modernization,A Comparative of Parkistan,Egypt,and Turkey),伦敦1994年版,第183页。),歌颂新土耳其共和国的诞生。 第三,有关解决哈里发制的问题。土耳其共和国建立后,人民党从政治角度考虑最终解决哈里发的问题就提上了日程。1922年11月,安卡拉新任长老宣布了一项“法特瓦”,授权国民议会选举一个只拥有精神权力的哈里发,因而新任哈里发阿布杜拉·麦积德二世仅仅是一位精神领袖而不具备任何世俗权威。1924年土耳其大国民议会推行了废除哈里发制度的法律,“它不仅在土耳其内部引起很大震动,而且也引起整个穆斯林世界的反响,土耳其国内反对共和的教权主义认为,废除哈里发制危及土耳其人民和自己的伊斯兰过去以及自己的帝国过去的联系,同时危及他们与长期以来一直以人民为首的那个更广大的穆斯林世界的联系”(注:彭树智主编:《伊斯兰教与中东现代化进程》,西北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86页。)。有些人在共和国成立后企图将哈里发作为共和国议会的当然议长和国家元首,甚至断言任何人都无权废除或改变哈里发的权力和职能。他们认为:如果土耳其没有了哈里发,它将失去作为一个主导的伊斯兰教国家的作用,因而也就会大大地降低自己在国际上的地位。议员絮克吕鼓吹所有的法律和政府决定都应该经过哈里发批准,遵守未经哈里发批准的法律和决定意味着背叛安拉意志。著名的宗教学者吕特费·费克里发表致哈里发的公开信,希望关于哈里发即将辞职的谣传永远消失,因为没有哈里发,土耳其将失去在伊斯兰世界的重要性,我们在欧洲政界人士眼中将下降为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国。1923年11月,印度穆斯林领袖阿加汗和阿米尔·阿里写信给土耳其总理伊诺努,说“哈里发-伊玛姆目前在广大的逊尼派穆斯林人口中的不确定地位产生了非常混乱的效果。”要求将哈里发置于“能够获得各穆斯林国家的信任和尊敬,同时能够给予土耳其国家以特殊力量与尊严”的地位(注:尼亚兹·贝克斯:《土耳其世俗主义的发展》(Niyazi Berkes,The Development of Secularism in Turkey),蒙特利尔1964年版,第458页。)。国内外反动势力勾结的这一信号,正好给土耳其政府废除哈里发制度提供了最方便的理由。关于废除哈里发的议案在议会中进行了长时间的争论,伊斯兰教的教长、议员萨费特埃芬迪等53位议员为了避免反对派的纠缠,在提案中明确指出:阿拉伯文明证明宗教任何时候都不阻碍社会进步,土耳其如此落后的原因责任全部在统治者身上。伊斯美特在大国民议会人民党党团会议上说明了凯末尔党人对于哈里发制的看法,宣称:“我们永远也不能忘记哈里发的军队曾把我们整个国家变成了废墟。我们也不能忽视建立新的哈里发军队的可能性还没有消除……我们的国家再也不能容忍这种情况了。我们永远也不会忘记哈里发的‘法特瓦’曾使我们遭受世界大战的惨祸。我们永远也不会忘记:当民族希望举行起义的时候,哈里发的‘法特瓦’曾引起了比来自敌人方面更为可恶的对民族的诽谤言论。……如果一旦某一个哈里发突然想企图影响我们国家的命运,那么我可以斩钉截铁地说,我们将把他的脑袋拿下来。”(注:安·菲·米列尔:《土耳其现代简明史》,第268-269页。)司法部长塞伊德还在议会上论述了哈里发制度的起源及其发展,说明这纯粹是民族的事,应该服从时代的要求。土耳其议会终于在1924年3月3日通过了著名的第431号法令,宣布废除哈里发制度,标志着土耳其封建君主制度和神权统治的结束,土耳其揭开了现代历史的新篇章。 土耳其凯末尔领导的民族解放战争的胜利和世俗化改革的实施,其中就包含了土耳其伊斯兰教各级教职人员的贡献。民族解放战争大大地降低了土耳其民众对素丹哈里发的期望值,广大的土耳其穆斯林习惯了没有素丹哈里发照样生活的事实,这无疑为土耳其实现国家世俗化、现代化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在土耳其凯末尔领导的民族解放战争期间,土耳其伊斯兰教的大部分教职人员从总体上来说同民族主义者结成了政治联盟,进行了较友好的合作,对民族独立战争中的各项政策和法令持支持和容忍的态度,为土耳其民族解放战争的最后胜利和土耳其由封建神权国家走向现代化国家做出了重要贡献。这也是土耳其凯末尔革命和世俗化改革能够获得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通过土耳其伊斯兰教职人员对凯末尔革命的贡献的研究,说明只要革命者或政府对宗教界人士采取正确的统一战线策略和政策,适当地照顾到他们的政治经济利益,就可以为我所用,起到其他阶层人士无法起到的特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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