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草市:隋唐五代乡村市镇化的历史典型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 冯兵 参加讨论

日本学者加藤繁开创草市问题研究以来,中国古代草市引起诸多学者关注。研究者注意到隋唐五代时期草市的蓬勃发展,认为草市促进了商品经济的繁盛。我们认同这一论断的同时,仍需注意草市存有社会进步的不可逆性,其新的发展是对之前阶段的否定,并保留了积极因素,亦为其后发展开辟了新的可能,短期萎缩与停滞孕育和准备着进一步更大发展之要件。隋唐五代时期乡村市镇化过程中草市充当的重要角色即为生动体现。通过考察乡村草市的发展演进,可为我们透视古代乡村市镇化进程提供难得历史视角。
    一、草市界定与源起
    通过乡村交易场所的历史演进透视隋唐五代时期的乡村市镇化进程,首先遇到的问题即为草市界定与源起。学术界关于草市的定义与起源大致有以下意见:
    日本学者加藤繁在参考批判《通鉴》胡注基础上,认为草市是县治以下的小都会或者村落的商业地区[1](P234),其含义最初为草料之市即秣市,位置多处都市、州县之傍,草市即粗末草率之市[2]。草市具体起源何时,记录不详。郦道元《水经注·淝水注》云:“肥水又西,分为二水,右即肥之故渎,遏为船官湖……肥水左渎,又西迳石桥门北,亦曰草市门;外有石梁渡北洲,洲上有西昌寺……肥水又左纳芍陂渎,渎水自黎浆分水,引渎寿春城北,迳芍陂门右,北入城”[3]。据此推断,门以草市命名,近旁当有草市,即寿春草市。《太平寰宇》记载:“古健康县,初置在宣阳门内。晋咸和三年,苏峻作乱;烧尽,遂移入苑城……时有七部尉,东尉在吴大帝陵口,今蒋山西门,南尉在草市北;北尉在朝沟村;左尉在青溪孤首桥;右尉在沙市。”《景定建康志》提及,“宫苑记,南尉在草市北,湘宫寺前,其地在今上元县治东北”[4]。《南齐书》在叙述废帝东昏侯永元三年张欣泰之乱时指出:(南齐萧)宝夤欲入台城(宫城),被拒不纳,又逃走,投草市尉。“日已欲暗,城门闭,城上人射之。众弃宝夤逃走,宝夤逃亡三日,戎服诣草市尉。”可见南朝建康(今南京)南郊有草市且规模较大,政府专派“草市尉”管理[5]。基于此,至少在东晋即已存在草市。
    加藤繁关于草市至少在东晋已存在的论断,数年来涉足草市问题的学者多持认同态度。汪世俊《对唐宋草市变迁的历史思考》认同“草市”一词最早出现在东晋的观点,认为草市主要是相对于正规官方交易市场而言,即州县城市之外与官市平行发展的非正式交易场所。汪氏认为草市主要分为由于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导致官方规定之交易场所界线被打破,而紧靠城市发展起来的新交易场所;以乡村间定期集市交易为核心逐渐发展形成商业居民点的商品交易场所两类[6]。吴慧《中国古代商业》认为“南北朝时在城外交通要道,交易频繁之处,形成了固定的市场‘草市’。这种草市自发产生,非由官设。可能起初是农民出售草料,购买日用品的场所,日久即蔚然成市。起初屋舍铺面以草盖成,房舍改为砖木结构是后来之事。”[7]傅宗文《宋代草市镇研究》论述草市起源时与加藤繁引用资料基本一致,在认可加藤繁观点的同时,于资料上予以丰富[8]。确定南朝建康已存有草市,其大致方位应当在都城外东南方。
    历史研究总是在学者不断的探求中前行。加藤繁关于草市的论断提出几十年后,日本学者日野开三郎对其观点进行了修订,在认可加藤繁关于草市问题探求努力的同时,认为草市乃相对于官方的正规市而言,即国家规定州县坊市之外的交易市场。草市多从作为乡村交易场所的定期市发展而来,包括小市集和具有相当规模的商业城市[9]。日野氏的观点实质是扩展了加藤繁关于草市的概念范围,将史籍上出现的大大小小的非官方市场,如草市、行市、小市、山市、水市、鱼市、橘市、墟市、亥市等一概统称草市。弱化了有关草市界定对草市不同特点,如地理特性、交易时间、商品特点等因素的考虑。最终将草市分为定期交易的乡村集市和初具规模的市镇两类。
    国内学界对于草市界定问题亦存争论。依上文所述,加藤繁提出草市最初含义是为草料之市,于此论断国内学界仍存质疑。沈祖春《草市概说》指出,“草”者何?《说文解字》释为“百草也”,由百草引申为草生长的地方、野地。如唐·杜甫《送从弟亚赴河西判官》:“令弟草中来,苍然请论事。”“草市”之“草”,有人释为“草创”,非也,当是“野外、野地”之意,草市即野外,野地之市,是相对于城中之市而言的[10]。沈先生强调城内和城市附近的居民可以进入城中之市进行交易,但受距离限制,偏远居民因城中之市管理严格,无法参与,只有在城外自发交易,由此而成草市。与沈先生观点类似者为范文澜、蔡美彪等编着之《中国通史》,认为“离州县城较远,在交通便利的地点,因商业上需要自然形成的市称为草市”[11]。赵冈《中国城市发展史论集》认为“草市”一词的含义可能有二。一是与墟市类似,表示不是常设市场,极少固定商业建筑,大都是临时性的草棚等简陋设备:另一解释是政府市场管理严格,规定非州县之所不得设市,但正式州县之市不能满足农民需要,于是出现许多定期集市,即为草市,以别于州县之市。草者,非正式,非常设,草创未完之义,以免触犯政府设市之法令[12]。
    参照上述观点,我们认为,草市作为商品市场的一种原始形式,应作如下界定:萌芽于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蓬勃发展,之后逐步趋于鼎盛的一种相对于官方正规市场而言,即国家规定的州、县坊市以外的交易市场。而本文所指草市,指其中置于乡村或城郊,稍具规模,尚未完全发展成为市镇的民间交易市场。
    二、隋至五代蓬勃发展
    如若将魏晋南北朝看作草市的萌芽时期,隋唐五代则是草市蓬勃发展的重要时段。这一时期草市的勃兴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草市交易繁盛。隋唐五代时期的草市主要出现在城郊的交通要道,交易场面热闹非凡,成为市场外溢后城郊的一道风景。当时草市繁盛情形,通过唐诗表述即可见一斑。王建诗句“草市迎江货,津桥税海商。”[13]记载了江淮一带草市的繁荣;李嘉佑“草市多樵客,渔家足水禽。”[14]显示草市货物的丰足和人声的鼎沸;顾况“村边草市桥,月下罟师网。”[15]徐凝“几处天边见新月,经过草市忆西施。”[16]郑谷“夜船归草市,春步上茶山。”[17]亦是对草市分布形态的反映。
    与上述诗人对草市的关照相较,杜牧的诗词对草市描述更为形象。其《入茶山下题水口草市绝句》曰:“倚溪侵岭多高树,夸酒书旗有小楼。惊起鸳鸯岂无恨,一双飞去却回头。”[18]描写了湖州长兴县出产紫荀茶的水口镇城外草市。从诗句中可以看出,水口镇城外草市实为茶市,是为草市之一种,由此侧面说明当时草市的种类并非单一。“夸酒书旗有小楼”反映出水口草市已经具备了普通城市市场的酒肆小楼,小楼之上插着招徕行人买家的酒幌。“惊起鸳鸯岂无恨,一双飞去却回头”亦展示草市酒楼林立,酒旗招展,车水马龙,人山人海的繁荣兴旺景象。正是由于集市人群熙熙攘攘,才惊起了溪里的鸳鸯!由此观察,此类草市不但风景秀丽,而且盛产名茶与美酒,商家注重商品的广告宣传,张幌招客,热闹非凡。杜牧另一作品《上李太尉论江贼书》载:“逢遇草市,泊舟津口”;“凡江淮草市,尽近水际,富室大户,多居其间”;“江南、江北,凡名草市,劫杀皆徧……”[19]。作品总体描述了当时草市商贾云集,兴旺发达的情形。具体表现为草市里聚集着不少富商大户,经常进行商品交易。“江南、江北,凡名草市,劫杀皆徧……”则显示草市的治安状况令人担忧,富商大户经常遭受劫掠,缺乏安全保障。这一状况亦反向表明草市商机颇多,确能给富商大户带来可观商业收入,以至值得他们冒险前来经营或定居。
    草市繁荣表现之二为交易商品日趋丰富。草市上除当地和附近农户出售自用有余以调配余缺之外,城市市场出现的珍玩宝器等奢侈品亦充斥其间。白居易《东南行一百韵寄通州元九侍御澧州李十一》曰:“水市通闠闠,烟村混舳舻。吏征渔户税,人纳火田租。亥日饶虾蟹,寅年足虎貙,成人男作丱,事鬼女为巫。楼暗攒倡妇,堤长簇贩夫。夜船论铺赁,春酒断瓶酤。”[20]即是对当时草市商品丰盛的生动写照。
    诗句描述了草市之一种水市的情况。在码头的岸边,舳舻相聚,长堤之上,鱼虾陈市。亥日集市上,楼暗攒倡妇,堤长簇贩夫。夜船论铺赁,春酒断瓶酤。由此彰显草市各类人等远近汇集,人头攒动,集市规模逐步扩充,由城市延伸至城外长堤,产品琳琅,水果、禽类、虾蟹一应俱全。陈谿《彭州新置唐昌县建德草市歇马亭镇并天王院等记》载:“唐昌县东西绵远,昔日邮亭等公共设施废弃已久,缺乏便利的饮食服务和合适交易场所满足百姓交换需求,于是,于其心而置草市。自此四来者旋踵,中望者举目而知归”。老少倏忽而至,市间“百货咸集,旗亭旅社,翼张鳞次”,商旅携货而至者数万,珍纤之玩悉有,受用之用毕陈[21]。另有形成于津梁边之草市,城市近郊之草市,村落、村邑附近之草市等类。
    草市繁盛表现之三为种类、数量增多。隋唐五代时期,草市的数量和种类与前代相较均有增加。唐代草市多分布于津梁渡口、村侧路旁、城池近郊以及流动人口集中之区。以其分布情况分为渡口草市,如“赤壁草市,于县西八十里。”[22]“德州安德县,渡黄河南,与齐州临邑县邻接,有灌家口草市一所。”[23]
    草市种类从以特殊商品最初交易形成草市的方式亦可见一斑。如一些草市分布在茶山附近,茶民以种茶为业,需要通过市场取得生活所需物品,待至茶叶收获时节,外地商旅蜂拥而至,带动当地商业发展而形成所谓茶市。因此,茶山所在之地,多有草市之一种茶市产生。上文所引杜牧《入茶山下题水口草市绝句》描述之茶市即为此类。与茶市类似者还有“鱼市、药市、桔市、菜市”等类。如白居易《放鱼》描述了浔阳江头的菜市:“晓日提竹篮,家僮买春蔬。青青芹蕨下,叠卧双白鱼。”[24]虚中的《泊洞庭》“槐柳未知秋,依依馆驿头。客心俱念远,时雨自相留。浪没货鱼市,帆高卖酒楼。夜来思展转,故里在南州。”[25]则描绘了洞庭湖畔的鱼市。
    唐代中期以后,体现浓郁巴蜀地方特色的小市、酒市、江市、柳市、药市、蚕市、茶市等大量涌现。杜甫的《题忠州龙兴寺所居院壁》云,“小市常征米,孤城早闭门。”[26]巴蜀地区出现的此类小市,主要以买卖家庭日常用品为主,尤其在忠州等地较为繁盛,充分体现了商品经济的活跃和市场的繁荣。酒市则是巴蜀地区酒品交易的主要场所,标志着唐代酒品交易专门市场的形成。《全唐诗》中收录的郑谷的《蜀中三首》,齐己的《送人入蜀》,杜甫的《琴台》分别出现诸如“雪下文君沾酒市,云藏李白读书山。”[27]“文君酒市逢初雪,满贳新沽洗旅颜。”[28]“酒肆人间世,琴台日暮云。”[29]的名句。
    茶市是巴蜀地区特殊草市之一种。限于茶叶生产的特殊性,茶园通常在丘陵山区,远离州城、县城,茶叶交易基本在茶山进行,茶山附近逐渐形成以茶业为主的草市。四川盆地西部产茶区有剑南西川的青城山草市、遂斯安草市、堋口市、味江市等,其中雅州“遂斯安草市岁出茶千万斤”[30],反映出草市已成为当地茶叶交易主要市场。川江沿岸的茶叶产地也形成了草市。郑谷《峡中寓止》曰:“夜船归草市,春步上茶山”[31]即是对此类草市的生动描绘。盐业发达的剑南东川,远离州县治所的井盐产地同样因为商品经济发展而形成草市。梓州盐亭县的古东关之地,即由盐业的兴起而形成雍江草市。除上述以特殊产品交易命名的草市之外,四川地区还形成了以草市所在位置命名的特殊市场,江市、柳市即为代表。
    《全唐诗》收录的王维的《晓行巴峡》曰:“水国舟中市,山桥树杪行。”[32]杜甫的《放船》描述为“江市戎戎暗,山云淰淰寒。”[33]江市的出现对繁荣水上商业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巴蜀三峡地区一道特有的景观。唐代益州等地沿堤周围还出现正市之外的“柳市”。刘兼的《蜀都春晚感怀》曾有诗句“谁家玉笛吹残照,柳市金丝拂旧堤。”[34]诗句显示,当时的人们置闹市于风光旖旎的岸堤之上,可谓别有一番情趣和风味。巴蜀的蚕市唐时已有,至五代,蚕市规模扩大,桑树苗成为重要商品,一度引起蜀帝王重视,认定对桑苗买卖征税,收入将相当可观。《五国故事前蜀王氏》载,“蜀中每春三月为蚕市,至时贸易毕集,圜圚填委,蜀人称其繁盛。而(王)建尝登楼望之,见货桑栽者不一,乃顾左右曰,桑栽甚多,傥税之,必获厚利。”可见,这一时期以特殊商品为交易对象的专业化草市已较为普遍。草市已开始冲破“诸非州县之所不得置市”的限制,对于商业进一步发展可谓意义深远。伴随这些专门化草市的繁荣,其经营范围突破了单一产品的限制,交易范围不断扩张,并非仅局限于其名称,专业化草市名称只是对此种草市由来的一种注释。
    唐代草市数量日益增加,这一状况从文献资料的大量记载中亦可得以印证。特别是中唐以后,各类史籍中关于草市的记载日趋丰富。粗略翻阅即能观察到以下草市的记载:蜀州青城县之青城山草市,彭州唐昌县之建德草市,雅州严道县之遂斯安草市,阆州之茂贤草市,彭州九陇县堋口草市,蜀州青城县味江草市,梓州盐亭县雍江草市[35]。草市数量增加的同时,规模亦在不断扩大。史称荆州城南的江埠渡口业已发展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市镇--沙市(即今日沙市之前身),这个沙市及至北宋熙宁十年(1077),商税已超江陵府城而跃居本府第一。由此可见其商业规模与繁荣程度。
    时至五代,伴随各国内部局势稳定和经济恢复,草市于隋唐基础上得以进一步发展,其重要趋势为草市数量的快速增加。隋唐时期草市发展的特点之一为江南草市发展迅速,北方草市兴起滞后。这一状况从当时描述草市的诗句即可得以初步印证。无论是钱起的《送武进韦明府》所表述的江南楚越之渔市,杜牧的“凡江淮草市,尽近水际,富商大户,多居其间。”抑或杜牧《入茶山下题水口草市绝句》所描绘的湖州茶市,白居易《东南行一百韵》所载东南水市,均以南方草市为对象。北方草市境况在唐诗中却不多见。关于这一情况,有研究者指出,北方草市以北朝道店为基础而形成,中唐之后才出现于北方[36]。总体而言,北方当时草市数量仍很有限,与南方草市蓬勃兴盛相较不可同日而语。
    降至五代,北方涌现大量草市,区域中心城市周围草市簇拥。当时的四朝之都开封,由于国内外贸易蓬勃发展,后周时,城内拥挤不堪。城内市场向外扩张,四周草市繁多,政府除展筑罗城将部分草市扩入城内,其余不在界内之草市仍不在少数,以至政府不得不设立界标,划定置立区域。关于这一情况,后周世宗《京城别筑罗城诏》有所涉及,“东京华夷臻转,水陆会通,诱向隆平,日增繁盛。而都城因旧……或多窄隘……将便公私,须广都邑。官令所司于京城四面别筑罗城,先立标帜……今后凡有营葬及兴置宅灶并草市,并须去标帜七里外”[37]。除中心城市周围草市遍及外,各州、县郊也有大量草市存在。“后晋天福二年,魏州天雄军节度使范延光叛乱,遣兵渡黄河,‘焚草市’,这里所焚‘草市’即滑州城外之草市。”[38]王曾《王文正笔录》亦载有宋州郊区草市情况。“宋州南抵沛渠五里有东西二桥,其地有草市,舟车交会、居民繁多,倡优杂户厥类亦众”。如后周太祖《户部营田租税课利救》云:“诸州镇郭下及草市,现管属省店宅、水石岂,委本处常切官句。其征纳课利,不得亏失。”[39]政府统一诏令限定草市内之店宅,水硝事项,彰显当局对草市之重视,亦侧面反映当时草市规模与数量甚为可观。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故事
中国古代史
中国近代史
神话故事
中国现代史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学术理论
历史名人
老照片
历史学
中国史
世界史
考古学
学科简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