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唯物史观的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理论模式之性质与特点 唯物史观的中层为人类社会发展理论模式。应当说,这是迄今为止最有效地阐释人类 社会的结构与机制的理论模式,它无疑具有大限度的真理性与广泛的合理性。但也应当 看到,作为人类社会宏观理论模式,不是简单地用考证的方法或科学实验的方法能证实 或证伪的。它只有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尤其在科学研究活动中加以验证。而且,这种 理论模式的真理性与合理性最易在其深层的精神原则、在其所遵循方法、在其理论架构 的特点上反映出来。这里,着重论析其两个本质特点。 其一为在这一理论模式中充分贯彻着上述三个最高原则。关于这一模式,马克思在《< 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有一段完整的表述: 我所得到的、并且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可以简要地表述如 下: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 ,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 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 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 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 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 (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 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 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1859年1月),《马 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2-33页。) 显然,这一叙述的字里行间,这一理论模式的架构充分贯彻了唯物史观的三个最高原 则,或者说这一理论模式体现了三个本质特点,即物质的统一性、发展的辩证性、人的 主体性。 关于物质的统一性,即上述引文所谓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 、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 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关于发展的辩证性,这一理论所阐述的人类社会宏观发展规律 ,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对立统一的、作用与反作用的演化规律,就是经济基础与上层 建筑对立统一的、作用与反作用的演化规律。这一理论注重阐述“关系”。关于人的主 体性或实践性,这一理论揭示生产力、生产关系的载体就是人,人的社会物质活动构成 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对立统一的运动。或者说,前者是历史的具体,后者是理论的抽象 。对此,马克思还指出:“人本身是他自己的物质生产的基础,也是他进行的其他各种 生产的基础。因此,所有对人这个生产主体发生影响的情况,都会在或大或小的程度上 改变人的各种职能和活动,从而也会改变人作为物质财富、商品的创造者所执行的各种 职能和活动。”(注: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1861年8月-1863年7月),《马克思 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Ⅰ,第300页。) 其二为这一理论模式在架构上的开放性、兼容性。详言之,首先,这一模式之基本概 念具有合理的抽象性;其次,其架构具有立体性,其演化具有辩证运动性。 关于第一点。从人类哲学史、思想史上考察,古往今来优秀、合理、具有旺盛生命力 的理论体系,其基本概念或逻辑的出发点,都具有合理的抽象性。所谓合理的抽象性, 系指一方面其有明确的或较明确的指向,另一方面其又是对这一指向广阔领域的理论抽 象。明确的指向性,为这一理论的可社会实践提供了前提条件;而抽象性则创造了其兼 容的空间。如老子的“道”,儒家的“礼、仁”,程、朱的“理”,黑格尔的“绝对精 神”,萨特的“存在”,等等,都有不同程度的合理抽象性。而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 理论架构之最基本概念生产力、生产关系则具有大限度的合理抽象性。其表现为:一方 面这些概念明确指向社会生产、社会生活领域,从而使这些概念及其所演绎的理论具有 确定性、社会实践性;另一方面其又是对这一广阔领域高度的理论抽象,从而使之具备 最大时空范围内的适应性和对之进行多方面、多层次解读的兼容空间。关于前者自不待 言。关于后者,就在马克思那里,他自己对这两个概念就有多方面、多层次的阐释。如 对生产力,就有劳动生产力(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1867年7月25日),《马克 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3页。),活劳动生产力(注:参见马克思《经济学手稿》(1 857-1858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304页。),死的生产力(注:参 见马克思《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229 页。),特殊的生产力,主观的生产力与客观的生产力(注:参见马克思《经济学手稿》 (1857-1858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95页。),一般生产力,直接 的生产力(注:参见马克思《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 6卷(下),第218、219-220页。),社会生产力(注:参见马克思《经济学手稿》(1857 -1858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268页。),联合的生产力(注:参见 马克思《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528页 。),个人生产力(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1867年7月25日),《马克思恩格斯全 集》第23卷,第400页。),物质生产力与精神生产力(注:参见马克思《经济学手稿》( 1857-1858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73页。),劳动的社会生产力 或社会劳动的生产力,资本的生产力(注:参见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1861年8月-1 863年7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Ⅱ,第259、260页。),实际生产力,物化生 产力,潜在生产力(注:参见马克思《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马克思恩格斯 全集》第46卷(下),第37、211、270页。),等等。而对生产关系则有,一定的联系和 关系,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注:参见马克思《雇佣劳动与资本》(1847年12月下半月)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44页。),社会生产的关系,经济关系(注:参见马 克思《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88页。) ,阶级和阶级之间的关系(注:参见恩格斯《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1859年 8月3-15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44页。),交往,交往形式,一切物质 交往(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1845-1846年),《马克思恩格斯 选集》第1卷,第68、83、130页。),社会生产方式(注:马克思认为:“对于这个历史 上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即商品生产的生产关系来说,这些范畴是有社会效力的,因而是 客观的思维形式。”(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1867年7月25日),《马克思恩格斯全 集》第23卷,第93页)),历史的关系(注:参见马克思《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205页。),等等。马克思有时还把生产关系与 交换关系并列使用(注: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1894年10月4日),《马克思恩格 斯全集》第25卷,第694页。),把生产关系与分配关系并列使用(注:参见马克思《剩 余价值理论》(1861年8月-1863年7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Ⅲ,第473页。) ,等等。 正因为如此,之后的无产阶级革命领袖、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才更有可能对生产力、生 产关系以及整个唯物史观作新的解读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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