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史研究向何处去(2)
避免“碎片化”的办法就是从总体的观点进行多学科的交融。彼得·伯克有言:“各个学科的结合是对碎片化的补救”,⑤“揭示地域、社会群体与各个学科之间的关联,是与碎片化进行战斗的一种方式”。⑥不同学科之间的对话与交流本来就是社会史研究的重要特征,年鉴学派自创始一直到如今第四代学者80年的发展过程,就是一个多学科不断交流和融合的过程。即使当今西方流行的微观社会史,也有许多优秀的能够体现总体史的著作。“由于教科书是通论性质的,你并不必须对每一个小问题都进行研究,而一部好的微观史却同时需要具备细节、证据和总体史的雄心”。“倘若一部微观史写得好的话,它应该是一部有着自身深厚内蕴的研究,但同时也会揭示出与在它之外的其他进程的事件的关联”。⑦ 这就是说,只要我们“保持总体化的眼光”,进行多学科的交流对话,勇于和善于在具体研究中运用整体的、普遍联系的唯物史观,再小的研究题目、再小的区域研究也不会被人讥讽为“碎片化”。可惜的是,我们仍有一些研究者并没有把总体史的眼光贯穿到自己具体的研究实践中。对此,早在1950年,布罗代尔在法兰西学院的就职演讲中就引用年鉴派创始人费弗尔的话大声疾呼:“最好不过的是,每一位学者在从事他自己的正规专业、忙于开垦他自己的花园时,也应该努力注意邻人的工作。但是,往往由于院墙太高而被挡住了视线。倘若这些不同团体之间的智力交流更频繁一些,那么将会有多么丰富的关于方法和关于事实解释的珍贵建议,会有怎样的文化成果,会在直觉上迈出怎样的一步!”⑧应该说,“碎化”或“碎片化”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碎而不通,碎而不精。目前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已经出现了多学科交叉的良好势头,也有一些较为成功的著述出现,但未来的路程仍然十分漫长。 二、关于“进村找庙,进庙找碑” 1990年代以后,中国社会史研究出现了从整体社会史到区域社会史的学术转向,也就是从社会史学科性质、概念、范畴及宏观的、一般的“大而化之”的讨论层面向更为深入的、以特定区域为取向的研究模式转换。这是中国社会史复兴以来近10年时间后出现的又一个新的潮流,也即是人们所熟知的区域社会史研究。 可以说,区域社会史研究的兴盛固然受到了“中国中心观”、“区位市场体系”、“国家与社会”等西方史学思潮的影响,但社会学、人类学的田野调查理论和方法更为其提供了直接的学术资源。1980年代后期,陈春声、郑振满、刘志伟等“华南学派”同行即与海外人类学机构和专家合作,开展华南区域社会史的研究,并与香港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山西大学等单位联合举办多期“历史人类学研讨班”,中山大学的“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随即挂牌成立,历史人类学在社会史界乃至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界受到了极大关注。依笔者粗浅的理解,“华南学派”的历史人类学,其研究特色主要是在历史学为本位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吸收人类学的理论方法,从“历史与田野”的视角进行区域社会史研究。或者说,他们注重共时性结构和历时性过程的结合,在把握历史脉络的基础上,从过去如何造成现在、过去的建构如何诠释现在的问题意识为出发点,以宗族、绅士、族群认同、械斗等为切入点,研究华南地区作为特定的地域社会在历史长河中是如何逐步纳入国家的过程及其复杂的生成关系的。 正是基于这样的问题意识,他们的研究对象大都选择在基层与乡村,凸显了自下而上的社会史路径,所以对村庄及庙宇的田野考察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杨念群教授曾将此形象地描述为“进村找庙,进庙找碑”。在我看来,这样的描述一方面表达了“华南学派”进行区域历史研究的特色;另一方面又似乎在提醒我们不能只是一头钻进村庙而不顾外面的世界。此外,这样的研究还试图表明了把历史与田野结合起来对推动整个中国史研究的可行性和重要性。其实,杨念群教授后来倡导和讨论的“感觉主义”及“在地化”研究以及笔者提出的“走向田野与社会”治史理念,也都有着这样的学术蕴含。显而易见的是,走进历史“现场”,寻找过去的遗迹,充分地将文字史料在田野中激活,已经成为区域社会史研究者建构大历史进程中特定地域社会变革所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 正如我们不必为什么是社会史争论不休、悬而不决一样,我们也不必为历史人类学争什么学科地位。重要的是,社会史研究要“优先与人类学对话”,充分吸收人类学的理论与方法,以历史学为本位开展广泛而深入的田野调查工作,应当是值得充分肯定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方向。可以说,人类学家从事的微观个案研究,他们到研究对象的生活圈子里进行长期的田野工作,并对其观察和体验到的“他者”世界进行“深描”和“文化的解释”,这些都是社会史研究者,尤其是区域社会史的研究工作者应当在实践中认真加以体悟和感受的方法。因此,我们不能把“进村找庙,进庙找碑”与解读历史文献的功夫割裂开来,更不能将两者对立起来。离开基本的历史文献无法去做历史的研究,也不可能拥有社会史意义上的“总体的眼光”,进行田野工作恰恰是为了进一步的激活文献,读懂读通文献。为了直接体验特定空间里的历史,到研究对象的实地进行人类学式的田野考察,不仅可以发现一些文献上没有记载的内容,而且会把文献上死的历史记载变为有了切身感受的活生生的历史“现场”。把历史文献与田野考察结合起来,把象牙塔里的历史学家变为“田野里的历史学家”并没有什么不好。然而,需要指出的是,社会史的田野调查还是要以历史学为本位,人类学倚重参与观察和口述资料,历史学则强调在参与观察的过程中对地域历史的体验、感觉和文本资料的搜集。我们也可以将这看作是人类学的田野调查与社会史的田野调查的差别所在。我曾经指出要想在中国社会史研究中真正地有所创新,就需要不断地走向田野与社会,将史料、研究内容、理论方法融为一体,这实际上也是在强调史料的搜集在社会史研究中的重要性。⑨ 目前田野调查在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已经蔚然成风,但基本仍限于研究者个体的行为,像年鉴派那样真正的“集体调查”我们做的还非常有限。勒高夫在谈到费弗尔的《为史学而战》时写道:“费弗尔在书中提倡‘指导性的史学’,今天也许已很少再听到这一说法。但它是指以集体调查为基础来研究历史,这一方向被费弗尔认为是‘史学的前途’。对此《年鉴》杂志一开始就做出榜样:它进行了对土地册、小块田地表格、农业技术及其对人类历史的影响、贵族等的集体调查。这是一条可以带来丰富成果的研究途径。自1948年创立起,高等研究实验学院第六部的历史研究中心正是沿着这一途径从事研究工作的。”⑩显然,对集体调查的强调事实上也是与社会史的总体史关怀相一致的,它可以使研究者更为全面地兼顾到研究对象的方方面面,真正从特定的区域历史构建中凸显出整体性的面貌。 因此,社会史研究者要走向田野与社会,并不能被简单的视为身处乡野,即是我们所追求的田野调查,而是一个发现史料、发现问题、发现历史的综合作用的研究过程。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对清代贵州清水江流域木材贸易文书的发现整理,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对集体化时代山西百余农村基层原始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可视为我在此所强调的“集体调查”的开始。可以说,此类历史与田野有效对接的具体方法,无论是在原始资料的发掘上,还是在问题假设上,都对自下而上的社会史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经常会听到一些研究者在抱怨中国没有像西方那样完整的教会档案和系统文献,从事社会史研究的资料难以搜集,其实那是我们的功课还没有做好,我们的工作还没有到位。中国如此之大,资料搜集的空间也很大。除了研究者个人的田野工作和资料搜集之外,进行整体性的“集体调查”实在是应该大加提倡的,一定程度上这也是一种文化遗产的抢救。而且,我相信社会史研究在从田野调查中寻找到新的创新点的同时必将推动整个中国的历史研究不断走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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